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勃大精深集》第一卷在线阅读 - 标题净化

标题净化

    如果这是在里,故事就会描写向军如何英勇对敌、以一敌七,不仅成功保菊,且将那几个摁着他的大汉,揍得落花流水的情形。

    然而这不是,这是向军、充满灰色幽默的生活。在现实生活里,同时与七八个壮汉为敌的结果,就是向军毫不意外地,被揍个鼻青脸肿,挂彩的同时,还羞涩入“股”。

    天知道那些人得逞离开之后,向军一个人,在散发着霉尘味儿的仓库里呆了那么久,究竟是以何种心境、什么动作,将塞进他屁股里的那块肥皂,给“挖掘”了出来。总之当他嘴里叼着囚服,手里握着那块东西,干脆仍旧一丝不挂、出现在走道里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只新进的菜鸟,大概已经疯了。

    向军一进自己的监房,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水龙头下,把那块肥皂好好地洗净。每间牢房的布置很简单,两张床,一扇窗,一只壁挂式便池,其上配有龙头一只。铁栅窗防止人逃跑,便池防止人憋尿——当然向军有理由相信,白狐洞的布置,应当比此处奢华。

    “喂,你该不会真有病吧?cao,老子可不想跟个疯子关在一起!”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中年糙汉,向军回头一看,脖子上有一片青绿纹身。

    是个“老鸟”。向军没理他。

    二人间是最普通的待遇,除了唐言是独住之外,谁也不想被移送到所谓“单人间”里去。牢犯如果在服刑期间有违规的表现,就可能被典狱长判处“独囚”,送到仅能容下你蜷缩坐着的小黑屋里去。没有一丝光线,墙壁上仅留一个黑乎乎的老鼠洞,连接着外界的空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关久了,人不死也疯。

    “喂!cao你妈,你跟老子装逼是吧?是不是刚才那一顿胖揍还没让你学乖,不懂这牢里头的规矩!”纹身哥的吼声,跟锅底被砸破了那么难听。

    向军把肥皂和手,冲了好几遍,终于关了龙头,回答道:“呵呵,不好意思啊,刚才有点忙。”

    他向着纹身哥走过去,一抛肥皂,又精准接住,慢慢坐在床沿道:“我在洗我的纪念品呢。白狐老大第一次派人送我东西,你说,我怎么能不好好地珍惜?说起来,这玩意儿算跟我有缘。不是说,女人都忘不了跟她第一次相好的男人么?这玩意儿算是我的第一个相好呗……”

    纹身哥先是惊异,随后用研究的神情,打量着向军这个人,顿了几秒,哈哈大笑。

    “有意思,有意思!谁他妈不是从菜鸟熬过来的?有些男人,头一回受个这,哭哭啼啼寻死觅活,比女人还他妈磨叽!你这个……”他瞟了一眼,向军扔在床上的囚服编号,“07951,你这人还挺特别!不是个神经病,就是条真汉子!”

    向军抽了张纸,把他的“相好”,小心翼翼地包起来,随后套上囚服,遮掩起身上的青青紫紫,就是掩不了讲话时,漏风的门牙:“不好意思啊,刚被那帮混蛋揍掉的,还渗血呢,怕是讲话时发音不太标准,大哥你海涵。诶大哥,你北方人?”

    向军也没想到,自己的乖戾举动,竟这么容易,就博得了纹身哥的好感。不一会儿两人就以哥弟相称,天南海北地聊起来。既然是卧底,就要深入进牢里、这张微型的社会关系网中去,如果不多跟人打交道,又怎么能探知更多、关于唐言的消息呢?

    聊了一圈,向军终于把话题,扯回了目标人物身上:“诶,你说咱们白狐老大,刚进来的时候,也被人……”向军侧过一半屁股,指了指刚被“清洗”过的地方,“这样过?”

    “哎哟!屁可以乱放,话你可不能乱讲!”纹身哥警惕地朝栅栏外看了一眼,随后压低声音道,“轻点儿!要是让哪个爱管闲事的,把话传到老大的耳朵里,小心你的屁眼子真要开花!这回可不是滑不留手、塞了不疼的肥皂了……”

    “那是什么?”向军也学他压着声线,猫着腰做贼似的说。

    “是啤酒瓶碎渣子!”这话音量虽轻,可配合着纹身老哥惊悚抖动的眉毛,听起来,还挺扎耳膜,“嘿我告诉你啊,咱这牢里,要说有人的屁股眼子干净,那恐怕就真只有白狐老大了!其余的呢,但凡能看的,早就被人插进去上过课了;要真是长得丑、叫人硬不起来的那种呢,也指不定被人塞过什么东西进去,受了教训!”

    向军尽量以认真严肃的神情注视老哥,不透露一丝一毫内心活动:其实他在猜,眼前这老哥,属于哪一种。

    “那,白狐老大怎么就能……难道有人专门保护他?”向军猜测,可能在唐言坐牢时,跟进来一批故意犯罪的手下,陪着他一起。

    “屁呀!如果真是那样,那这牢里还能人人提起老大来,都是一副打从心眼里服气的样儿么?我给你讲个故事啊,咱老大刚进来那会,那可真叫一个牛逼!……”

    于是乎,纹身大哥绘声绘色地给向军讲述了一个、简直堪称是神人的故事。

    当初的唐言,照例是被七八个人给围着,不,兴许还要多。他人长得美,比女人还要精致的眉眼,加之看起来弱不经风、可随意欺负的清瘦身骨,看得一众禽兽,流着口水现了形。这帮男人,在牢里久也沾不着一丝荤腥,当天就急得跟jiba上头插了导火索似的,把他给团团围住了。

    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在那间密闭的仓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半小时之后,唐言冷着眉梢、镇定如常地踱了出来,身上的白色针织衫,干净得一尘不染,滴血未沾。而随后冲进去的狱警,看见满地的碎玻璃瓶,想是那些人,好不容易弄来一些烈酒,打算趁着酒兴,痛痛快快地把他给轮了。

    谁知道最后,一个个光着的屁眼里,被塞了一xue道的玻璃渣子,尖利的碎片,把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好看的菊花,彻底地毁了个容。更为蹊跷的是,带头那位的肥肚皮上,刺了一幅白狐画儿,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那些人是笑着断气的,诡异莫名,血流如注。这事儿,摆明了就是唐言干的,可唐言说,他们是自杀。从头到尾,狱警也没找出来证据,玻璃瓶上没有他的指纹,便不了了之了。

    向军听得眼珠子发亮。想那唐言细胳膊瘦腿儿的,竟能在同样的情况下,保住清白,还戮人于无形。相比之下……向军的菊花,羞愧难当地自缩了一下。

    当天夜里,白狐老大破天荒要cao一只菜鸟的八卦,在整座监狱范围内不胫而走,飞入每一张添油加醋的嘴。在人们飞旋的口水里,两人匆匆照过的一面,变形成为欲说还羞的暧昧,变成挤眉弄眼的基情,变成白狐老大对一朵壮男雏菊、志在必得的亵玩之心。

    有自作聪明的,恍然大悟道:“哦,明白了明白了……去年这个时候,差不多也是老大过寿。今年他大概是想……嘿嘿,送自己一个‘特别的生日大礼’吧,噗哈哈哈哈……”

    然后所有人望向这间囚室的目光,都像在瞻仰“大礼”。

    那天晚上,纹身哥趴在床上、地震似的打呼,向军则靠在自己床头,借着囚窗外、漏下的一丝月光,专心致志,以指甲刻着什么。彻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还没等来起床哨,众人先听到的,是向军趴在铁栏边的一声吼:“老大——白狐老大——我要见你——听说你快过生日了——我做了个生日礼物——想送给你——”

    睡眼尚且惺忪,八卦之心已燃起好奇。众狱友齐刷刷帮着向军传递,你一言,我一句,吼着嗓子,把求爱或者找死的话语,向着远处的白狐洞传去,然后等着看好戏。

    千呼万唤中,唐言终于走了出来。他不用做工,但随时随地,好似在这监狱里头来去如风。他步到向军的门前,隔着铁栏挥一挥手,立刻有人打开了监房门,通知纹身哥:“立刻收拾收拾,准备出去做工。”

    只剩下两个人时,唐言靠在门口,悠悠然抬起一手,好像在检查指甲的平齐程度,不经意地问向军:“你要送我什么礼物?”言语轻得,像昨夜暖风。

    向军捧着一块纸巾包,走到唐言面前,慢慢打开,皂身上刻的一幅白狐图案,映入唐言眼帘。白狐炯炯有神的眼珠,死死盯着它的猎物——正是向军想象中,以血刻在死人肚皮上的那一幕。细节精美,沟壑起伏,栩栩如生,一看便是以指甲、连夜雕抠出来的诚意之作。

    唐言专注地看了一会儿,忽地展眉一笑,对身后人使个眼色,让手下替他收着。

    谁都知道,那块肥皂在向军的菊道里走过一遭,手下的眼神,似乎有些嫌弃,可老大的命令岂敢不从?不过肥皂本就是去污的,天大的污秽,放到水下冲一冲,也已干净如初,何况向军自个儿,都拿在手里盘了这么久。

    “谢谢,我挺喜欢,拿来洗脚就刚好,”唐言插起手臂,朝向军抬了抬柳眉,“这牢里主动送我礼的,一般都有求于我,有时候是求我饶他们的命,有时候……说吧,你有什么要求?该不会,是还想求我干你吧?不好意思,今天我没那个兴趣。”

    向军回忆起自己受训那年,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两人在橡树下午餐,对方吃完了一个三明治后,自己压着他,用尽量野性、充满男人味的声音蛊惑他说:“我想吃你……”

    现在,向军努力找着那份感觉、那种眼神,用仿佛在说“我想吃你”的神情,盯紧了矮他一头、却气势高高在上的唐言说:“我想和你住一起,搬到你的白狐洞里去。”

    “呵,呵呵,哈哈哈。”笑完这三声,唐言一言未发,转身就走。

    铁闸门再次被关上,向军不甘心地扒着栏杆喊:“喂!你回来!很过分么?这要求真的很过分么?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么?喂,我会暖床,我可以拿肥皂给你洗脚啊喂……”待唐言孤傲的狐影,快要消失在视线尽头时,向军豁出去一般大喊:“喂——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从此以后,向军沦为了一个深情的笑话。他雕的那块肥皂,也不知道真被老大拿来洗脚了没有。人们只知道,他喊出的那句告白,被老大当作刺耳朵的噪音,丢到了置若罔闻的脑后。然而向军并不死心,他开始收集,与白狐老大有关的东西,用来装饰他家囚壁。

    向军很快,跟倒垃圾的狱工混成了好友,经常借着出来做工的机会,各种帮忙清扫、拍人马屁,以此换取唐言丢弃的各种生活垃圾。

    首先是一张糖纸。唐言还真爱吃糖,还只吃那种、包着椰奶浓心、五颜六色的水果味软糖。向军把留有糖果余味的塑料纸,贴了满墙,还分门别类,按照周一至周日,将老大喜欢的口味,罗列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闲了,他还趴在墙上抽着鼻子乱闻,用纹身哥的话说,“跟条馋嘴哈巴狗似的”,一闻就是半晌,说是在找什么,“老大唇瓣上的余香”。别人只当他是爱老大爱得魔怔了,只有向军自己心里清楚,自己是在找什么。

    后来又多了一件衣服,是唐言穿旧了的针织衫,被向军整整齐齐地抚平撑直了,贴在墙上瞻仰。有时候他还摩挲着指尖,把那破衣服摸得,像在轻触初恋情人的肌肤。

    又有一回,纹身哥看了半天,没看懂向军蹲在地上,爬来爬去地搞什么鬼。他刚要跨近前来探究,就被向军伸手一阻:“别过来!我在找老大的一根头发,你别给我掀起风又飘远了,或者沾在脚底下,带得我都找不着。好不容易托了关系,从老大睡过的枕头边收集的!”

    还真有如纹身哥这样的好事者,趁着向军不注意,把他宝贝的那根头发,从墙上的透明胶布里扯出、给藏了起来,就为了看他焦急的反应。结果可把自个儿给看进去了,向军跟老哥打了一架,奋不顾身,挥拳相向之狂猛,据说连狱警都拉不开。

    由一根头发引发的血案,在整个监狱,传得沸沸扬扬。舆论变了风向标,由嘲讽、揶揄向军的,变为了一致的同情。

    连唐言身边的人,都忍不住吹他的耳旁风:“老大……要不,咱就让那小子住过来伺候您几天试试?我看他再这样下去,非整成个神经病不可!他那贱命一条是无所谓,可他成天的这么闹,我是怕其他人,看了老大您的笑话……”

    终于在向军、为头发挂彩后的第三天,绷带还没拆完全,唐言的命令,哦不,应该说是狱方的命令来了:“明天开始,你搬去1号监房住,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你东西去!”

    向军没什么可收拾的,除了向着目标、迈进了一大步的激动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