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
张朝欢的后背已经失去知觉,他只感觉自己浑身在微微发烫,难以呼吸。 黄应华越是看到他这副可怜的模样,那恐怖的欲望就越是强烈。张朝欢眯起眼睛,他的眼前早已一片模糊,所以只是这轻微的动作,就让晶透的水滴从眼角划落,轻轻敲在床单上。 但是这一切,不过都是前戏而已。 张朝欢装作很淡然的样子,死死咬着嘴唇不肯求饶。不是为了可笑的自尊,而是他不能在这时请求温和的对待,从而坏了黄应华的兴致。 他不知道这个主儿是怎么想的,反正在富商那里,求饶一句就一天不给他饭吃。所以为了胃,还是要服从。 “很疼吧?”黄应华毫不怜惜地摸了摸他的伤口。张朝欢颤抖了一下,摇了摇头。 “好,这是你的回答。那……还是伤的不够?”说罢,他看着冷光闪烁的小刀,咧嘴笑了起来。 ———————————— 张朝欢觉得自己能活着度过这一晚真是个奇迹。不知是他自己吹的牛起了效果,还是上帝想留着他再虐一虐。 黄应华自始至终都没有做出类似性交的举动,只是变换着花样在他身上留下或大或小的伤,最后快要天明时张朝欢晕了过去,才结束了这场“酷刑”。 其实是黄应华觉得晕过去的人没有反应,乐趣也就随之消失了。 张朝欢又被蒙上了眼睛。他希望自己能够彻底忘记昨晚的事情,就当做是做了一场噩梦,梦醒后,一切皆为虚幻。 可哪有那么容易? 车子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看样子新主人的房子在很远的地方。那会是自己的新家吗……但他不配有家啊。 张朝欢动了动唇,嗓子有些干涩,车里空调的温度很低,让人有一种坠入冰冷的深渊的感觉。因为他除了黑色的布什么都看不见,世界也过于安静。 他可真是不幸啊,连幻想都是冷冰冰、令人恐惧的。 没有人天生就喜欢黑暗,也没有人天生就处于黑暗。造成这一切的,是人心的可怖和心境的悲凉。 哈,他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彻底平静了,没有一丝波澜,像一泓死水。 是一种……类似绝望的平静吧。 对啊,张朝欢感觉自己的生活不会再有希望,一切看似美好的事物都是那么可悲。 因为,一旦美好与他相遇,只能是海市蜃楼,也只存于假象。 过了很久,车停了。他暂时失去视觉,不能走路,就听一道很轻柔的男声吩咐仆人将他抱了出来。 张朝欢感觉这声音有些熟悉,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也就放空大脑,索性放松身体。 仆人很有礼,双手规规矩矩地抱着他,并没有四下乱动。 在他放下张朝欢时,那道温和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谢谢,麻烦你帮他解下蒙着眼睛的黑布,小家伙现在应该不好受……我也说过了给他足够的自由。” 足够的自由…… 张朝欢的脑袋突然触到了什么线,思绪立马清明了起来。 “主人……您,您是程先生?”恢复了视觉,他面上难得带了些急切。 郑雪锦想了想,道:“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张朝欢有点不明白了:“可主人为什么要用另外的名字去[极乐城]呢?” 郑雪锦笑道:“我是省长职位,去这种地方若是被传出去可不好了吧。” 张朝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其实,他连省长是什么职务都不知道。 原来“面子”这种东西对上层人士来说这么重要啊…… “好了,那天我们也商量好:我给你充足的自由、无忧的物质资源、优质的教育条件,但……你需要适时地满足我的生理需求。”郑雪锦淡淡道。 张朝欢眼睛一亮,自由对于他来说,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啊。随即,他狠狠地点了点头,以至于不小心扭伤脖子。 郑雪锦被他逗得笑了两声,继续道:“以后不用叫我主人,我也没有他们那些奇怪的嗜好,只是看你很可怜、长得出众而已。” 张朝欢神色暗了暗,这世间居然有怜悯他的人,看来自己……还是有可能得到爱怜的。 眼眶微湿,他“嗯”了一声,尾音有些颤抖。 “好,那么……这几天我先请来家教教你识字以及基本的算数,等你学完初中的知识,我就送你到公立高中去。”也好省点钱…… 郑雪锦盘算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 “嗯,优等家教四年应该就可以了,总支出……八十万,高中的话公立就不需要再交学费……不过……这一共倒是需要七年啊。大学的话你随意,反正我供得起。”他摸了摸下巴,“就当是养个儿子了。” 张朝欢听得一愣一愣的,只知道点头,其实什么都听不明白。 “谢谢主人……”他低头道谢,看起来有些别扭的可爱。 “我说了,称呼改掉……”郑雪锦皱了皱眉,突然有了个想法,“乖,叫爹~” 张朝欢嘴角抽了抽,但还是被他压了下去:“……谢谢……父亲。” 他打记事起就没有父母,并且……正是他的亲生父母将他推向深渊。所以他很抵触这个词,因为对张朝欢来说,“父亲母亲”带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怨恨,以及无助的悲伤。 他羡慕父爱母爱浇灌长大的幸福人、也渴望拥有长辈的温情,却又恐惧于接受无情残忍的他们。 但现在…… 看着交代完之后就转身进屋办公的郑雪锦,他轻声道:“谢谢……” 现在张朝欢算是没什么管控了,郑雪锦说他只要想出去可以随时同仆人说一声。 可他现在的行为举止仍然很拘束,因为张朝欢总是不自觉地对陌生产生恐惧。 郑雪锦的别墅很大,最令他满意的是围着四周、巨大晶莹的落地玻璃窗。阳光毫不吝啬地挥散在世间,让张朝欢感觉自己终于身处人世了。 最重要的是,可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了。 仆人们都很恭敬,从来都没有对张朝欢做出逾矩的行为,像是一群无欲无求的机器。 当然,确切来说,是只对钱有欲望的机器。 张朝欢觉得他很幸运。他对于幸运和幸福的定义很简单:只是能像半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就满足了。 但这放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只是……有了好心人的帮助而已。 不过……他突然记起来,郑雪锦在化名程相秦时对他说了一句奇怪的话:“可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张朝欢敢保证自己当初绝对是第一次见郑雪锦,为什么要这样说? 不过都不重要了,见过……就见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