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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总裁俏小受(十四)

    游稚回过神来,忍不住双手拍了拍脸,怂怂地去看程澍的身体,想以此转移注意力。程澍的西装很贴身,光从这个角度来看,程澍的肌rou形状要比钢卓力格大得多,明显是科学健身的成果。程澍的身高应该和钢卓力格相近,兴许略高一些,没有他那种憨厚的牧民气质,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优雅与贵气,显然受过多年的家风教育。就游稚这样中产阶级家庭出生的孩子,在程澍面前连个土鳖暴发户都算不上,更别提家里开奶牛场的钢卓力格了。

    程澍停好车,领着游稚去大娘小吃。在那条饱经风霜的小巷深处,那家店已经改头换面,变得十分现代化,连沾满油烟与人情故事的牌匾也换了模样,印着专门定制的logo——一个笑出月牙眼的胖大妈。原本延伸出来的灶台也被改在进门处,上面堆满了各式调味料,以及印有同样logo的碗碟。厅堂虽小,却也摆了四张桌子,最里处靠墙的地方是一道曲折的扶手梯,坡度较缓,通往二楼,每个台阶都做成了收纳,就连墙上也是。

    游稚看得连连点头,这绝对是大师手笔,将小空间利用到极致,神来之手创造出零碎地带收放小物件,同时还有装饰的效果,加上完美搭配又接地气的品牌标志与整体配色,实在是赏心悦目。

    “妙啊,真是妙啊,这个设计。”游稚连连称奇,几乎忘了身边站着的是外行人程澍了,“老板,方便透露一下您这个装修的设计费吗?”

    老板正在煮面,笑着说:“好看吧?嘿嘿,没花钱!”

    游稚惊得下巴都要掉了,要知道这种级别的设计师已经不是拿钱就能请的了,而老板竟然说不要钱!

    “不会吧?”游稚说,“这个设计……至少也得几十万。”

    老板:“真的没收钱,一开始我还以为是骗子呢,后来才知道。唉,他们这些搞艺术的,就凭一个感觉,那个师傅来我这里吃了几次饭,很喜欢这一片,正好我说打算重装一下,他就主动跑来给我弄了,说什么都不肯收钱。”

    游稚忍不住感叹世间多奇妙,拿起菜单一看,菜品还是和以前一样,于是点了几个常吃的菜,味道果然也没变化,唯一变的便只有这方桌椅和对桌的人了。

    吃完饭,两人回到商场闲逛了会儿,游稚不敢进服装店,生怕程澍给他来个全身换装。逛着逛着走到了超市,想着好久没采购了,正好有顺风车,便拉着程澍逛超市去了。

    于是就出现了一身贵气逼人的程澍推着破破烂烂还总往一边跑的推车跟在主妇一般东挑西拣的平民游稚身后的滑稽场景,而游稚飘忽的眼神与手足无措都在显示他内心的慌乱——这实在太像两口子过日子了,这也让他有一种在谈恋爱的错觉,一切都如此平淡,却又令人无比向往。

    最后结账的时候游稚才发现程澍不知何时拿了许多他平时绝不会买的东西,比如日本产的白色草莓“淡雪”,智利的车厘子,以及金黄色的火龙果等等。在游稚看来,这些价格不菲的非必需品纯粹是消费主义陷阱,其营养成分和国产差不了多少。

    在程澍又一次买单后,游稚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下次……让我请你吃饭吧。”

    程澍饶有兴致地说:“我可以看作是约会吗?”

    这句话若是换了别人来说,游稚可能早就一个白眼翻过去了,然而程澍顶着这张俊脸,愣是让他无法反驳,真是欺人太甚!

    游稚的大脑飞速运转,跟程澍暧昧了一段时间,要说不心动是假的。但他的恋爱经验太少,和钢卓力格在一起也是稀里糊涂的,之后便再也没有向别人表白的经历,就连暧昧都没有过,所以他拿捏不好表白的时机,毕竟已经不是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小孩了,成年人的交往太过复杂,复杂到让他无法不顾一切地表述自己的心意。

    到底该不该趁这个机会问清楚程澍?游稚急切地想,问他说这话是想确定恋爱关系,还是成年人之间的情感消遣。

    短暂的沉默后,游稚咬咬牙,说:“我可以和你谈谈吗?”

    程澍也许猜到了游稚所想,说:“当然。边吃边谈?六点了。”

    游稚想了想,说:“好吧。”

    没走出几步,游稚又扭过头说:“这次我买单!”

    程澍认输似的摆摆手,说:“如你所愿。”

    两人都不挑食,在高峰期随便找了家不需要排队的饭店,随便点了些清淡的菜。为了壮胆,游稚还要了杯鸡尾酒。

    不一会儿,酒菜上桌,游稚胡乱塞了几口菜,将鸡尾酒一饮而尽。酒精上头,游稚脸微红地说:“你为什么总对我说一些……很容易让我误会的话?”

    程澍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说:“有吗?”

    游稚点点头,说:“你知道约会对于我们这种,呃……普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程澍不解地说:“情侣之间的会面活动,不是吗?”

    游稚一口气堵在心里,怒道:“那你还能随口就说这样的话?我真的……真的会以为你对我也……”

    程澍笑道:“也?我可以认为这是你在表白吗?”

    游稚简直要气疯,心想怎么每次都是自己被反将一军?于是没好气地说:“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我太不谙世事,还是你太圆滑?为什么你总能……总能把我吃得死死的。”

    程澍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妙神色,随即歉疚地说:“抱歉,套话也许是我的职业病。请允许我重新表达我的想法,我……喜欢你。”

    游稚的心跳漏了一拍,紧接着狂跳起来,也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他的脸颊guntang,一路红到了脖子根,他说:“哪……哪种喜欢?”

    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抛出这个问题,或许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吧。

    程澍顿了顿,继而俯身,右手轻轻揽着游稚的肩膀,将他往怀里送。游稚已全身僵硬,呼吸急促,眼见程澍英俊的脸越靠越近,不仅没有逃开,反而隐隐有些期待,而程澍正如他所愿,温柔地掰过他的脸,在他唇上印下浅浅一吻,说:“这种喜欢。”

    四周射来围观食客的灼热目光,吓得游稚直挺挺坐了回去,语无伦次地说:“你……这么多人看着呢!”

    程澍:“抱歉,只是我想别的话或许不会让你信服。那么你的答复是什么?”

    游稚猛灌了一口酒,“嘶”了一声,说:“我……俺也一样!不过有件事我得提前告诉你。”

    程澍:“你说。”

    游稚想起第一次亲吻钢卓力格的场景,没想到那天的对话重现,并且说话的人反了过来。他又想起初照人的话,足足停顿了半分钟才说:“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酒吧见面时我说过的话吗?”

    程澍:“哪一句?”

    游稚:“‘你长得很像我前男友’,不对,应该是几乎一模一样,但你比他白,也比他能说……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不希望你认为我现在对你的感情是对他的移情,我很清楚,我现在喜欢的是你……咳,就是这样。”

    程澍颔首笑了笑,眼神里满是对游稚的爱意,那一瞬间,游稚仿佛从他眼里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同样被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孩深情凝视着。

    程澍:“谢谢你的坦诚。”

    游稚面红耳赤,几乎想效仿鸵鸟把自己埋起来。他说:“我只是不想以后我们因为这件事吵架,我也不喜欢藏着秘密。啊,我不是说你一定要告诉我你有几个前任,我不在乎……啊,我、我不是说我不在乎你的过去,说实话……我挺想知道的,但是你也会有不想说的事情,不是非得告诉我……唉,我到底在说什么?”

    程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摸了摸游稚的头,贴身剪裁的西装勒出他粗实的手臂形状。他说:“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我会慢慢告诉你,所有你想知道的事情。”

    游稚的心跳又漏了一拍,心想这也太俗了吧,然而一对上程澍那张脸,又觉得他说什么都好苏好有道理,还好自己已经从舔狗晋升成男朋友,嘿嘿。

    等等,这就……成了?

    游稚呆若木鸡,长长的睫毛上下翻飞,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瞥见服务生经过,便手忙脚乱地叫住他,说:“请、请给我来杯冰水。谢谢。”

    游稚下意识就去抓酒喝,被程澍压了下来,他说:“少喝点酒,你的作息本来就不规律。”

    游稚忽然有种被老婆管着的感觉,心里甜甜的,还是似曾相识的那种,就像以前熬夜搞毕业设计的时候被钢卓力格从画室拽出来强制休息一样。他摇摇头,腹诽自己怎么不停想起钢卓力格,明明已经宣称完全分得清这两段感情了。

    服务生送来了水,游稚猛喝一口,顿觉脑子清醒不少。他透过昏黄的灯光看程澍,眉眼间的确有钢卓力格的影子,但明显有一种“长开了”的感觉,从气质上来说更加成熟,加上久经商场的沉淀,那种世故男性独有的魅力,对同样混迹职场多年的游稚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曾几何时,他也是讨厌社会人的小屁孩,没想到十几年后会对这一类型的程澍如此着迷。

    硬要解释的话,可能还是因为脸和身材吧。

    游稚吃了几口菜,又觉得不太放心,于是问程澍:“我们俩进展是不是太快了?明明认识也就一个多月。而且按理说喜欢你的人应该可以排一条街,我到底哪里让你感觉到……心动呢?”

    程澍的眼神极其温柔,像是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宝物,几番欲言又止,说:“一见钟情,虽然有点老套。”

    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游稚也曾经对钢卓力格说过。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不喜欢和女孩玩耍,随着年龄增加,他在初中便知道自己钟情于阳光男孩,并且从未因为自己与他人取向不同而感到自卑,或许是从小到大都太受欢迎,以至于产生了一种“无论做什么都会被无条件支持”的错觉。

    原来成年人的恋爱也可以这么简单——游稚如是想,彼此看对眼,经历一段不太长的暧昧了解期,自然而然地确定关系,真是太神奇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一个:程澍或许是真心的,但他的家业与父母一定很难接受他们的关系,最好的情况也是让程澍表面上结个婚生个孩子,私生活方面只要不闹出什么大事就行。

    可是现在问程澍这个问题真的合适吗?恋爱还讲究个适应期呢,哪有一上来就掀对方老底,逼问他对婚姻生活的打算的?

    但如果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话,总会想要一起携手度过此生吧?那么早晚都要面对这个问题,俗话说得好,长痛不如短痛……

    游稚狠狠摇头,试图赶走脑中的那两个争吵的声音,此举弄得程澍一脸疑惑,他说:“你怎么了?头晕吗?”

    最终,安于现状的苟且打败了游稚,他笑着说:“没事,这酒后劲有点大。”

    这顿晚饭在游稚抑制不住的粉红泡泡下圆满结束,程澍驾车送他到小区门口,等候多时的司机把车开走,而程澍则帮游稚提着重重的购物袋。

    这还是第一次带程澍回家,游稚的心又狂跳起来,努力回想着家里有没有随地扔着什么会让人感到尴尬的东西。他已经在这个小区住了三年,房东是他曾经的客户。当年刚毕业回国时,不愿去父亲所在公司混日子的他在上飞机前和父亲大吵一架,到达机场时直接跟着初照人跑了,在他家里蹭了几天。

    工作是毕业前就找好了的,本以为学校专业强,找工作起点高的他被现实无情打败,拿着批发价进入现在这家设计公司,好歹也是国内知名连锁大企业,虽然省去了做助理见习的时间,但从基层打拼也让他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悲愤。

    为了上班方便,游稚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与陌生人合租了一年多。那算是他人生中最昏暗痛苦的一段日子,以至于彻底断绝他为了省钱而合租的念头。

    那时的主卧住着一对来上海打拼的小情侣,男方在保险公司上班,女方做客服,房子也是他俩签下的,算是二房东。当时还没签合同,男方就已经把公司主推的几个保险给游稚详细讲了一遍,令他不胜其烦。

    另一个次卧住着一个码农,和游稚共用一个卫生间。同样是刚入职的研究生,他和游稚都很忙,但码农好在没有上班打卡的死线,所以早上争厕所的事情很少发生,不过对于都晚归的他们来说,晚上洗澡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当然,生活上的小摩擦对于从高中开始就住校的游稚来说算不上什么大事,最令他生气的是这三个室友总是阴阳怪气调侃他的海归学历,大意是“瞧瞧你人模狗样的去美国贴金,还不是得回国搬砖?而且刚进公司的小设计师工资也不高,和国内毕业的本科生差不多,花几十万、上百万出国有什么用?真是败家子”。

    除此之外,公共区域的私人物品也被那三人随意使用,在那里居住的近两年间,游稚光洗浴产品都买了不下二十次,直到搬出来自己住才发现那些东西一个人至少可以用上半年,敢情一个月有好几百都花在了室友身上,当真是越想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