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互攻]文科班来了个大帅哥在线阅读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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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回忆-相遇

    于翰光认识伍骁是在初二那年夏天。

    于翰光他爸于景城和秦慎他爸秦如昼是多年兄弟加合作伙伴,关系很铁,所以子一辈的于翰光和秦慎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哥们。

    于翰光家里有钱有权,挺显赫的家族,从商从政从军都有,旁支不少,免不得有些乌烟瘴气。

    比如他的姑姑于景荷,爱上了一个除了皮囊一无是处的凤凰男。那人入赘于家,得了不知道多少好处还不知足,想把手伸的更长。三言两语就把姑姑迷的晕头转向,然后他姑姑就直接把公司权利和财产双手奉上。

    凤凰男想蚕食于家,那人也是个谨慎又有耐心的,潜伏许久,精心布局,暗地给于家下套子。

    到底还是手段太嫩了,被于家发现,动手整治,这会儿又折腾了起来,于景城心里一烦,手一挥就把自己放暑假的冷脸儿子送到秦慎这边玩,等把事情处理完了再接他回去。

    不巧的是没收到兄弟要来通知的秦慎已经偷偷跑路自个儿出去旅游了。

    等他知道自己好哥们来M市找自己东西全收拾好了准备回去的时候,又被人家阻拦说不用来了他交到新朋友了,叫小骁。

    于翰光来到M市的第一天,兄弟不在,郁闷。

    他决定出去散散步,熟悉一下这个城市。

    结果走着走着,路过一个巷子,里面传来噼里啪啦一阵打斗声,夹杂着断断续续的辱骂,内容不堪入耳。

    少年总是保持强烈好奇心的,还没长成冷面冰山的于翰光也不例外。

    他一走近,就看到头发和脸上都是血的伍骁脚底下踩着一个人的脸,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桀骜不驯,像只狼。

    伍骁听到脚步声,转头看向他。

    于翰光承认,他从没见过像伍骁那样纯粹炙热的眼神,光看着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一见钟情。

    脚下踩的人已经被伍骁打成死狗,偏偏嘴上不饶人,一直骂着脏话挑衅,一嘴血沫看起来分外滑稽可笑。

    于翰光看不过眼,但也没有补刀的想法。他走近了才发现少年的脸色白的吓人,顶着这一头混着血的黑色碎发看起来又野又惨。

    下一秒小狼崽子就双眼紧闭倒进于翰光怀里。

    他一摸人的后脑勺,一手湿淋淋的血。

    于翰光把伍骁送到了医院,还特地在旁边守着。

    于是伍骁一醒,就看到旁边捧着一本?诗经译注?看的入迷的于翰光。

    33回忆-住院

    伍骁解释了下自己打架的原因。

    他家有钱,但没有权。一家人都是奉行享乐主义至上的原则,对伍骁极尽宠爱。

    好在伍骁并没有长歪,反而优秀非常,成绩拔尖,于翰光发现对方门门科目分数都不输于自己,不禁又多了几分棋逢对手的惺惺相惜。

    伍骁因为爽朗的性格和出色的外貌在学校格外受欢迎,还有一个原因——他家从商,很有钱。

    伍骁是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他打小就学了一身防身术。

    刚刚被他打的半死的是一个爱在学校边上转悠向学生索取保护费的混混。有次伍骁发现他似乎在跟踪一名自己认识的女同学,就悄悄跟了上去,发现他要猥/亵女生时就现身把人揍跑了。

    没想到这个混混还挺记仇,消停了一段时间,踩好点想着今天要报复回来给伍骁一个教训顺便顺走他的钱,于是伍骁刚路过就被闷头来了一铁棍,被砸的眼冒金星。

    但是伍骁身体素质也不是盖的,抓住机会就揍了回去,往死里揍的那种。

    不过砸头可不是闹着玩的,伍骁还是撑不住晕了,又在医院查了个轻微脑震荡出来。

    于翰光顿时后悔自己没给那人补上一刀,后脚立马报警把人送去蹲牢子了。

    但是伍骁笑眯眯的一直道谢,幸亏于翰光救了他一命,不然可能伤上加伤。

    伍骁钱包丢了,于翰光火速送人到医院后又垫付了医药费,还贴心的给人父母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又在床头守着伤患,伍骁说他简直是活佛在世。

    伍骁父母收到于翰光的电话急忙赶来,对他连连道谢,把人夸的脸都红了,就差没送出一面锦旗。

    于翰光顿时明白了为什么伍骁能有那么纯粹的眼神。

    在住院的日子里,于翰光每天都会带着一只挂着露水的红玫瑰赶过来,亲自照顾他。两人就在病房里聊天,然后他带着伍骁出去晒晒太阳,或者于翰光认真看书,时不时再看看睡着的伍骁。

    伍骁和于翰光聊的很来,少年心性大抵是差不多的,少有烦恼,他们总是说着说着笑作一团。只不过伍骁注意到于翰光偶尔会露出那种在大人脸上才能看到的表情。

    怎么形容呢?眸光微沉,神色晦暗。

    伍骁总结出了一个规律,这种表情无一例外都出现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而且多半是家人来电。

    不窥探别人的隐私是最基本的礼貌,伍骁从不对他家人表露好奇或者疑惑的态度让于翰光倍感熨帖。

    久而久之,他甚至有了倾诉的欲望。

    在于翰光的眼里,伍骁是闪着光的,像骄阳一样的少年。

    然后伍骁就知道了他家庭不睦,童年缺爱,父母商业联姻没有感情,对自己是继承人的感情远远多于是儿子的感情。

    趋炎附势,勾心斗角,黑暗肮脏,血腥暴力,是于翰光身处的世界。心思深沉的他应付这些就像是与生俱来一样得心应手,面不改色。

    等伍骁心疼他的时候,于翰光又会扯开一抹笑意,说自己早就习惯了,好歹父母没给自己整出个私生弟弟meimei。

    其实也可能真的有但不敢接回家。

    敞开心扉,坦诚相待。

    两个少年的关系日益亲密,称呼也从“于翰光”变成了“于哥”,从“伍骁”变成了“小骁”。

    于翰光也就比伍骁大两个月,偶尔伍骁恶趣味上来了,还喜欢喊他“于哥哥”。

    伍骁不知道,这声“于哥哥”叫得于翰光心跳加速。

    伍骁发现于翰光真的很热爱祖国的灿烂文明,从他总爱捧着的那些书就能窥见一斑。

    而他身上也自带一股雪松淡香,伍骁曾经问他是不是喷了香水,于翰光难得一脸迷茫。

    他才知道那是于翰光专属的味道,他很喜欢。

    于翰光还特别喜欢唱古风歌,尤其是?琵琶行?,那是他唱给伍骁的第一首歌。

    他声音是一种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青涩,又有些成熟的低沉,反正是特别好听的。无论是说话还是唱歌都是一场听觉享受,伍骁最爱听他的?琵琶行?,再就是?山鬼?。

    有次,他们聊到未来。

    伍骁问他。

    “于哥哥。以后想去哪个高中?

    选什么组合?

    要考哪个学府?”

    于翰光回答。

    “为了家族利益,他们会把我送去贵族高中拓展人脉。

    组合的话,当然是纯文。

    要考祖国文科最优秀的学府W大经济系。”

    伍骁记住了。

    于翰光问:“那你呢?”

    伍骁冲他笑的灿烂:“我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反正来日方长嘛。”

    于翰光轻轻点头,带着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纵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