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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和段厝也只想走,躲起来安安稳稳过日子

    往白龙机场方向,173国道。

    一个皮肤黝黑的魁梧壮汉摔在地上,白色警用摩托压着他的腿,而他的手臂也以诡异的折角弯曲。

    摩托车被两名手下合力搬开,他扶着湿透的泥地试图站起来,缇莎上前架了他一把:“还起来干嘛,施贡。躺着吧,等会儿车到了找个诊所先上接骨头。”

    施贡一把甩开缇莎,直奔最近一架还算完好的摩托:“我去追他!”

    “别不识好人心。”缇莎招招手,几名手下拦住了施贡的摩托,她打了个哈欠,两只手交叠抱在自己丰满的胸脯前,“屠钰是谁,你又是谁?他真杀了你你就是白死——意思意思就行了,别那么拼命。”

    同一时间,一心书店。

    雨水裹挟凉风一起潲进门缝,风铃被它们打扰,不停地轻轻叮铃。

    “那辆桑塔纳里装了窃听器,我就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

    “一九八九年,就在这个位置,”男人用指节叩了两下实木桌,“当时这里是家小旅馆,马路对面有个高架广告牌,康书就在那块牌子后面,那么远的距离,点射,”说着,他眯起眼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停顿许久,继续道,“他杀的是段厝。”

    “小晴是不是你……”穆康书蓦地起身,双目赤红,几名马仔随即扑上来,一名负责死死捂住穆康书的嘴,其余人压得他不能动弹。

    “不要打断我说话。”这人轻描淡写朝马仔点头,那些人重新扣住穆康书肩膀,将他桎梏在椅子上,继续维持坐姿。

    “那年,在别人眼中,我是荣归故里的英雄。但我的故乡从来不是水城。段厝在哪儿,哪里就是我的故乡。”他的视线停在穆芳生脸上,眼神中多出来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温情,“所以九二年,我回缅甸时,带走了你母亲宋岚晴。”

    说完,他沉默下来,这次停顿得很久。

    整个书店坐满了保持安静的马仔,书店有四层,穆芳生想,楼上三层大概也通通布着这人带来的手下。

    他的余光能看清侧面。

    三米长屏风后,十多个店员被银色胶带从脚缠到鼻腔以下,活像一只只茧虫。年纪最小的那女孩一直在发抖,眼泪不断从眼眶抖下来,滴答滴答砸向地板。还有两个店员以不自然的姿势躺着,眉心各有一个血洞,脸色呈现出青灰,早已没了呼吸——她们之所以死,只因为穆芳生在门口犹豫了几秒没马上走进来。

    男人看向穆康书,语气轻快地再次开口:“不过后来,我不是把她还给你了么?”

    他垂下眼,摩挲着自己的手指,“先还的是手指。”手指往上移,指着他自己的手臂,“而后是手臂。小腿。大腿。胸腔。头颅。最后才是腰腹——她当时怀孕了,三个月,”男人将手握成拳,示意给他们,“一个拳头这么大,我也看不出男孩女孩。”

    每一个字如同guntang的水泥,浇筑进穆芳生的身体,每一滴血液都在叫嚣着剧痛。

    他不由自主地抽了口气,看向自己身旁、被马仔的枪口直指着的穆康书,而对方只是一脸的平静,少倾,失了魂似的喃喃道:“我有几年,真的想相信……你是被毒贩杀了,毁尸灭迹,所以才会失踪——直到南岛出事。”

    “我们这一代人的恩怨,不关芳生的事,你让他走吧,好不好?”

    “当年我和段厝也只想走,躲起来安安稳稳过日子,你们为什么不肯放过他?”

    穆康书的手指微微打颤,他倏地抬头,血丝一条条爬上眼,直直盯死了眼前的男人:“别自欺欺人,当年是段厝自己给人递的纸条,是他自己告诉警方,他在哪儿,他从来没想过跟你走。”

    “胡说……”

    “秦悦,是段厝自己不想活。”穆康书在对方还说话时就不加停顿地将这句话说出来,两个声音交叠在一起,却都很清晰。

    秦悦腾地站起来,因愤怒甚至显得那张脸更年轻了,他的呼吸加剧,突然偏过头捂住嘴咳起来,好一阵儿,他的神色恢复常态,伸出手朝马仔招了招:“杀光。”

    此刻穆康书如同着魔一样,还在继续说:“当年找到那张纸条,鉴定笔迹时你也在场,纸条上就是段厝的笔迹!”

    “杀光!”

    秦悦的命令被穆康书的嘶喊吞没:“——85年死在缅甸的那些卧底也是你杀的!你为了个毒贩杀那么多同僚,可惜,人家讨厌你,宁可死也不跟你走……”

    书店里十多只猫咪各自找了角落缩成一团。

    秦悦抓起桌上的水杯摔向地面,清脆的碎响后,目瞪口呆的马仔们回过神,举起枪开始对准屏风里的人质射击——穿着褐色围裙的店员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穆芳生一把拽住穆康书手肘:“爸你别说了我求你了!”

    穆康书停下来,屏风上墨色的中国画变成一泼血红。

    浓重的血腥味盖住书店原本的木质熏香。

    秦悦长叹一口气,看向他:“还是小穆容易沟通点。其实我理解的,当时那种情况,你爸不过是执行公务。

    我啊,一个连户籍都销掉几十年的人,回一次水城不容易。说起来,我以前和你爸还算战友,我还比你爸虚长几岁,如果运气好,孙子都该满地跑了。可惜,现在落得孤家寡人一个,最近几年身体又每况愈下,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回水城了。”

    秦悦抬起手中的枪捏下弹匣,将里头的子弹卸到只剩两颗,踱步到穆芳生身后,拍拍他的肩膀,“我老了,不想折腾。你废掉穆康书的两只手,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吧。”

    穆芳生不动,那声音继续道:“随便开两枪就行,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多说住一个月的院。”

    马仔的枪口上膛,抵住穆芳生后脑勺,而后秦悦才将枪送到他手上,用咳哑的声音轻轻说:“划算的。但你再不动手,我可能会反悔。”

    穆芳生感觉自己仿佛独自站在一个地方,和周围的一切都隔着层厚厚的壳,他要很仔细才能听清秦悦说的话。

    他浑浑噩噩握住手中的短枪,与此同时,他感觉到自己后脑勺上抵着的枪口示威性地往下压了压。

    身侧的穆康书被两个马仔架起来,野蛮地拖到桌子对面,距他两三米远的位置,那倔老头不肯跪下,被其中一名马仔狠狠踹在小腿,老头的膝盖“咚”的砸在大理石地板。

    这把迷你短枪比九二警枪还轻许多,可对他来说太重了。

    他没有勇气抬头看穆康书,也举不动这支枪,手肘就那么搭在膝盖上,微微打颤。

    少倾,上膛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秦悦单手端平另一把枪,瞄准了穆康书的眉心:“我数三个数,等不到你开枪,那么我就会开枪。”

    他终于抬头望向穆康书,对方注视着他,似乎一直在等他抬头,这老头朝他笑,笑容像他在车上夸过的那样亲和:“对不起啊,芳生。你小时候……我要是多陪陪你就好了,我从来没有讨厌你,你妈生你那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

    秦悦开口:“三。”

    “但你也不对,你小时候像个刺猬,我问你——钢琴不是你自己要学的吗,咱们家什么条件,我半年工资给你买一台你不好好练,我能不生气吗……”

    “二。”

    “开枪!”穆康书朝着他喊,“不是你的错!”

    穆芳生听见耳畔响起轰隆隆的鸣响,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天际的炸雷。

    他举起枪,手臂以下像是和身体分离了,止住发抖,抬起另一只手擦去充盈眼眶的泪水,枪口瞄准在穆康书的右手手背上,扣下扳机。

    他不能闭眼,连眨眼都不行,否则一旦打偏打到骨头就会落下残疾。

    秦悦放下枪,微笑着看他:“还有左手。”

    手臂机械地微微偏向左边,脑子变成了一片空,这很好,想得越多越会犹豫,就越难动手,像现在这样什么都想不起来最好,眼前的人是谁他不用知道,他现在只要瞄准那只左手。

    第二枪打出去,枪随即从他手中滑脱,在地板上砸出一个凹坑。

    猫咪紧张害怕,所以不停地舔鼻子,如此细小的摩挲传入耳,穆芳生竟觉着十分嘈杂。

    而穆康书的痛呼他却听不见,似乎变成了极其微小的声响。

    “说点题外的,你知道为什么你爸一穷二白,什么背景都没有,能一路立功升到现在——市委书记了,对吧?”

    穆芳生摇摇头。

    “是我这二十多年,辛辛苦苦拿合作伙伴、手下一点点喂的。”秦悦说。

    “小鱼长成大鱼,生了鱼苗儿。那大鱼就该剖了吃rou。”

    秦悦半跪在他身后,抬手抓他的头发,穆芳生条件反射地偏头挣开,被身侧的马仔一枪托砸在额际,血登时顺着额头流到脸颊,视野一片模糊,肠胃痉挛着想吐,秦悦再次抓起他的头发,逼他看向穆康书。

    极近的距离,穆芳生听见秦悦手里那把枪的弹药转盘正一格格旋转,旋转缸与撞针对齐,金属齿轮咬合出“叮”一声,扳机扣动。

    空弹壳落在地上,弹了几下才停下,火药味随即蔓延开。

    眼泪与鲜血模糊成一片——他看见他爸眉眼平和,唇角带着些许的笑,眉心位置,多出来一个血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