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耽美小说 - 大哥快穿并养成在线阅读 - 13 老谭

13 老谭

    老谭名三,和这王朝的绝大多数一样,就是个乡下种田的。但是农民看天吃饭,天公不作美,他就逃饥荒,南下来到了陵城。

    陵城是十里八乡最繁华的地方了,老谭以前从老书生那听到时便向往得不得了,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地荒人凉而来这儿逃难。

    当年进城的时候,他跟在一辆马车的屁股后面。那辆车很新,着实是老谭这般没见识的也知道,这是哪位老爷的车。

    老爷的车,自然是顺顺利利地进了城,但老谭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是难民,官兵是不放行的。

    饥荒而南下的难民太多了,陵城根本挤不下,官老爷就下令不让人进了。

    老谭本该跟那些被排挤的人一样,在陵城郊外找个地方呆着,或者干脆找条河淹死,但是那马车却为他停下了,就看到车帘里钻出一个白嫩嫩的小脑袋来。

    那是一个长相精致的小娃娃,老谭这辈子是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娃儿。他注意到了老谭,随后往车里叫了声“师傅”,便看见车里有人递出了一袋东西交给官兵,老谭就被放行了。

    老谭诚惶诚恐,感恩戴德,反正进了城也没处去,便跟在那马车后面,想着看看这救了自己的究竟是那户人家。不料,那马车竟拐到了陵城最偏僻的角落,而那马车在放下两个人后,便独自离开了。

    老谭便是在那时候见到岳逍遥的。

    岳逍遥身高八尺,体格壮硕得几乎不像个乞丐,却偏偏穿得破破烂烂,好让自己配得上那“丐帮帮主”的身份。而他身边精雕玉琢的小娃娃,或者说,那个救了自己的男娃,便是岳逍遥亲传的大徒弟,祝雪麟。

    于是,老谭成为了乞丐,丐帮的乞丐。

    起初,老谭只是想混口饭,顺便向那两位救了自己的大善人报恩。后来,他掌握了“乞讨”这门手艺,真正成了陵城的一员,他的恩人成了他口中的帮主和少帮主,是准备要用一辈子去还了。

    岳帮主是个表里如一的大人物,他的豪情和义气,就算是各类谣传都无法抹黑。而他的弟子,那一位小天才,则是他们丐帮的“掌上明珠”。没有人会讨厌一个可爱漂亮的孩子,更别说他还完美继承了自家帮主的性情和道义,以及那一身无人能敌的好本领。

    老谭也曾好奇过,这相貌精致的少帮主究竟是什么出生?又为何会成了这下水沟里的乞丐?但岳帮主对此向来是避而不谈,祝雪麟就更是一问三不知了。大家唯一清楚的,是少帮主来自遥远的北国,来自大雪纷飞的寒冬。

    老谭记得清楚,那个时候,帮里上下是一条心的。

    那时大家想的也不复杂,只是想着活下去,而帮主能帮他们弄来他们需要的一切——一碗面,一卷席子,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一个名为“丐帮”的地位。

    所以他们都听岳逍遥的,哪怕他常年在外游历,甚至无心教导自己的好徒弟,他们也都发自内心地尊敬他。

    丐帮一路遇到过不少坎坷,其中最难并非来自官府,而是那些商人。

    老谭记得清楚,那一年,山城出了好几条命案,而杀人的据说是个乞丐。城内的百姓都因此害怕丐帮,别说施舍个馒头,没用石头砸死他们就不错了了。

    于是他们暂时逃离了陵城,往南逃窜,直到帮主游历回来,亲自去山城抓住了真凶,这才再一次为他们争来了生存之地。

    等老谭再一次回到陵城时,他们以前睡觉的地方已经盖起了雅致的别院,一打听便知,那是为官老爷搭出来的后花园。

    五湖四海,丐帮的消息是最灵通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很快就知道了,那些个别院,是陶家盖来讨好官老爷的。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其实已经不甚在意了。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多年,他们的棱角早已被磨平,至于陶家究竟怎的害了他们,他们也无所谓了——反正他们本就是四处漂泊的。

    再后来,帮主失踪了。

    帮主失踪前,曾给少帮主寄了一封信,信中说到,他要去南蛮之地,助南岭之兵剿匪。信中还说,如果他半年内未曾回到陵城,那便当他身死于外,选一个可靠之人接替他成为丐帮帮主。

    再之后的事情,也没啥好说的了。帮里最有能耐的人带着伙帮去了山城打拼,已然脱离了丐帮自起门户,而还愿意待在陵城的这帮人,如果不是老谭这般念旧的,就是已经彻底放弃了挣扎,寻思这辈子也就这么回事了,再折腾也掀不起什么浪花。

    “所以您还真别怪他们不来,他们已经没胆量再冒险了。”

    闹市边上的破院子里,老谭一边分享往日的故事,一边拿着竹扫帚打扫这又脏又臭的地方。

    昨日还略显拥挤的院子在今天彻底空闲下来,所有乞丐都被单哉的一番话黑给吓跑了,只留下老谭,这个被单哉治好了腿的老乞丐,按照单哉的吩咐,独自进行打扫。

    单哉坐在院子最里边的石头上,他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握着银两,若有所思。

    这些银子是他昨晚留给那些乞丐逛窑子的,没想到那些家伙竟是一分没花,除了酒钱全都还回来了。

    说他们有骨气吧,也行,只是单哉觉得,那些人大抵是怕用了银子被盯上,不然他们起码会把这些钱亲手交还给他,而不是托老谭cao办一切。

    望着空旷的院子,听着单调的扫地声和老谭无止尽的碎碎念,单哉蹙眉不展,直到耀澄弹出了任务的提示音,他才露出了满意的笑。

    【隐藏主线任务:“雪麟”。

    第二部分:淤泥之雪莲。通过祝雪麟了解丐帮,通过丐帮了解祝雪麟(进度:80%;奖励:2500+1500积分)

    第三部分:“未知功法”。调查祝雪麟的武学流派。

    特殊任务:本能。动物是有本能的,人类也是。调查祝雪麟的特殊行为。】

    “老谭,动作快点,今天之内我要看到这地方变干净。”

    “好,好……”老谭认命地点点头,他多少已经有点了解这位“神仙大人”了,一语概之便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好在老谭本来就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或者说,没主见的他乐于听从强势者的安排,这才不会觉得单哉有多么难相处。

    这就让某些对单哉积怨已久的正常人万分不解:

    【宿主,我不明白,您为何突然要霍霍丐帮?】

    “霍霍?怎么说话呢,丫头,注意用词。”

    【我认为我的用词很精准。】少女的语气毫无波动,甚至在无情中透出了一丝怨念。

    经过了多日的三观崩坏,耀澄也快进化出铁石心肠了。

    “行吧,那回答你的问题。”单哉无奈地耸耸肩,“丫头,我再确认一下,咱们的主要任务是修正世界,保证其处处合理,对吧?”

    【是的。拯救恶配的任务为此而生,而在任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都是完善世界的重要资料。】

    “那就对了。”单哉在心里说着,指向了专心扫地的老谭,

    “丫头,你觉得他是谁?”

    【谭三,丐帮南派的元老。】

    “还有呢?”

    【额……看着主角长大的有脸NPC。】

    “还有呢?”

    【一个乞丐,曾经是个农夫,因为饥荒而南迁的流民之一。】

    “还有呢?”

    【宿主您被复读机寄生了嘛?】

    “那我这么问你,丫头,你觉得老谭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算什么?”

    【NPC。】

    单哉对于耀澄的说法不置可否,自顾自地说道:“他和祝雪麟、李业基、慕思柳截然不同——他是个普通人,这才是他最根本的角色。”

    【……所以呢?这跟您决定霍霍丐帮,以及我们的任务有什么关系?】

    “这你该问你啊,丫头。”

    单哉用力敲了敲耀澄的小窗,试图借此把她的脑子给敲明白些,

    “既然是常理中的社会,那普通人便是地基,而祝雪麟则是高楼。主角可以拿到令人炫目的成绩,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基石之上的。”

    【哦……】耀澄明白了单哉的意思,她消失了数秒,随后道,【您是对的,世界的修正值正在稳步增加。】

    【我理解您的意思了,请您继续行动——在合理的范围内。】耀澄也有些开心,不过她并不敢把主动权全都交给单哉,不然到要是发生了什么电视上不让播的事情,她怕自己的三观会承受不住。

    【所以宿主,您接下来的打算是……?】

    “当上丐帮帮主。”

    【哦,当上丐帮帮主……啊??】

    “开个玩笑。”单哉在耀澄吐槽之前便否认了自己的说法,“毕竟是主角的位置,我也不好去争。”

    【您知道就好。】耀澄松了口气。

    “所以我打算从头建一个新的组织,用来吸纳当前无处可去的丐帮成员。”

    【……】耀澄沉默了,她的直觉是对的,绝对不能轻信单哉这个大猪蹄子,【您还不如去当丐帮帮主呢。】

    “哈哈,晚了。”单哉笑了两声,随后朝老谭大声喊道,“仨儿,你有没有什么喜欢吃的?”

    “喜欢吃的?”老谭被问得愣了一下,随后权当是神仙在跟自己唠嗑,便放下心神,随意道,“那自然是阳春面了,正月寺里的阳春面味道那叫一个好,僧人还会偷加猪油给咱们吃。我也会去帮忙,揉个面啥的。要知道,能碰到新鲜面团的机会可比摸女人的机会还少呐……”

    老谭话未说完,便看到刚清理干净的石桌上多了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他揉揉眼睛,难以置信地看向单哉,却看到他也捧着一大碗面条,大口地嘬着:

    “打扫完了就吃吧,当我请你的。”单哉说着,在老谭好奇的目光中皱起了眉,

    “法术变出来的没那味儿啊……下次你做给我吃吧,多叫点人,热闹点。”

    “好、好,您不介意的话……”老谭有些看不懂眼前的男人,但能有事情做总归是开心的。他快速扫了地,又把那发霉的墙面简单地擦了擦,差不多干净后,才来到石桌边上,迫不及待地食用起那新鲜的面条。

    单哉俯看那狼吞虎咽的老乞丐,决定了新兴组织的名字:

    “就叫‘阳春’吧。”

    “仨儿啊,你老家在哪?”

    “老家?”老谭捧着面碗的动作一顿,脑袋本能地往北转去,眼神变得空洞,似乎在眺望什么不存在的地方,“老家……在曲营,一个叫放雁村的地方……”

    “放雁村?”

    “嗯……那里有一片水,水边是芦苇,再远就是田地。野雁落湖里,又从湖里成群地飞走……我就在水边整地,满脚都是泥,偶尔还能翻出几条鱼苗来。那些鱼吧,小的放了,大的就可以当饭吃……后来水没了,泥一干,我们没东西吃,我就跑来陵城了。”

    “那水有名字吗?”

    “野雁湖,咱们是这么叫的。但后来水没了,野雁也就不来了。”

    单哉仰靠在破壁上,安静地注视着老谭,看着他食不下咽的模样,继续道:

    “你家里人呢?”

    “……”老谭摇了摇头,“都没了。”

    “饿死了?”

    老谭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爹娘早早走了,娃子他……是饿死的。我媳妇……媳妇和我去泥水里抓鱼。田里种不出东西,湖也那么点大,一脚下去踩得着底……结果我媳妇就一脚踩进了吃人的坑里,我饿得没力气,拉不出来,四处叫人,声音都传不到岸上。后来我媳妇就,掉下去了……”

    “她在坑里挣扎的时候,一直看着我,想我把她拉上来……她下去没多久,坑里就浮上来一条死鱼……我救不了她,我救不了她,我就捧着鱼,想着把娃子救回来也好……”

    “但是,我回家的时候……娃子已经撑不住,走了……”

    老谭很平静,他大抵是伤心的,但十多年前的伤心事,就像是从他的心上刮了一层皮下来,开始还血rou模糊,后来也就结疤了。

    “你的湖里还有野雁嘛?”单哉的嗓音很低,也很遥远,就像是某个不可窥见的天外之音,可它偏偏来自于老乞丐的内心。

    “……我已经是陵城人了。”

    老谭将碗里的汤汁一饮而尽,咸味的汁水让他的意识回归现实。

    单哉拿手指敲着脑侧,像是在思考,又似乎什么都没在想:

    “你说,你的腿被狗咬了,怎么咬的?”

    “陶家的狗咬的。”老谭笑着摇了摇头,说到现在的事情,眼里又有了神。摸上了自己的腿,他至今都觉得自己的腿伤是个奇迹,只有神仙能带来的奇迹:

    “现在江湖上最关心的无非就两件事,一件是陵城的万世擂台,还有一件,是那四处搅混水的南蛮。”

    “万世擂台还没搭起来,噱头却已经在了。陶万海把消息埋在肚里,搞得那些百事通各个抓耳挠腮的,想要一个准数,比如来宾的名单。”

    “我认识陶家的一个小厮,他原先是跟着我的,后来受不了江湖规矩,就跑去给人干活了。”

    “我让他带我进去‘见见世面’,他知道我想干什么,是不愿意的,但我好说歹说,他念在旧情的份上还是答应了。本来我只是想探探情况,看打听打听下人嘴里的消息。但我还没走远,便听到了狗叫。”

    “那是在内院,陶家很里边的地方了。很少有富贵人家会在内院养狗的,一来是吵,二来,看家护院的大狗大多长得凶,不受女眷喜欢。而且,我知道,陶万海的小妾是怕狗的,因此他在内院养狗,简直是太稀奇了。”

    “所以,那个养狗的地方,大抵就是放宝贝的地方。”

    “我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溜进了那个偏院,然后就被狗咬了——但我看清楚了,那里的桩子上整整栓了三条大黑狗,而在狗子的身后,是一间上了锁的屋子——那里一定藏着陶万海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