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527章

第527章

    “不管借钱是否出自孟磊的意愿,是否主观故意,她的行为都构成了教唆犯罪!”

    马明的声音,铿锵有力。

    一字一句。

    回荡在法庭上。

    直接抓住了机会,对着田舒兰的辩护律师怒怼而去。

    而这一幕。

    再次震惊了同学群里所有人。

    “马明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牛逼了?”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他旁边的那个石良平律师,整个人都傻了。”

    “石良平:到底你是律师,还是我是律师?”

    “他这番话,不会是up教他的吧?”

    “……”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忍不住猜测了起来。

    第二百零三章 本场mvp马明!

    他们都是马明的同学,对马明较为了解。

    在他们的印象中。

    马明虽然拜入秦牧门下的时间早一点,懂的法比他们多一点,也不至于这么牛逼。

    刚才马明的这番发言……

    铿锵有力,直接戳中了重点。

    田舒兰律师脸上的表情,足以说明一切。

    在马明发言之后。

    这个看起来很牛逼的律师,神情居然变得凝重了起来。

    “此外,在法律中,教唆罪的构成有三个要件。”

    原告席上。

    马明直接绕过了公诉人和石良平,接着说道:“第一,须有教唆之故意,且能预见教唆犯罪的后果。”

    “田舒兰的行为,明显是在缺钱的情况下,故意为之,想要达到骗取他人钱财,进而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二,在客观上,存在教唆之行为。”

    “根据公诉人刚才举证的证据,足以证明田舒兰对孟磊之间,曾有过唆使、撺掇、引导等行为。”

    “第三,被教唆的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孟磊现已成年,不属于残疾、痴呆、智障等人士,田舒兰必须为此承担教唆的犯罪责任!”

    从马明的口中,一条条法条理论被摆了出来。

    慷慨激昂。

    铿锵有力。

    田舒兰的律师见状,眉头紧锁。

    显然正在思考应对的策略。

    而这一幕……

    同样震惊到了马明身边的石良平。

    他茫然的看着己方当事人,神情很是复杂。

    他不是新手律师,也曾打过许多官司。

    但……

    从未见到过任何一个当事人,像马明这般当庭驳斥对方律师的。

    这简直是小母牛坐飞机,牛逼上天了。

    ……

    晋城。

    养老院里。

    几个临时驻足的中年人看着看着,看上瘾了。

    一直站在原地。

    并未离开。

    而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则是向他们耐心解释,“科普”前面几次庭审的情况。

    “这对夫妻……一个比一个够狠啊。”

    一个中年人望着被告席的两人,忍不住感慨道。

    夫妻双方,当庭内讧。

    都试图给对方加刑。

    导致……

    这次庭审,开庭公诉人就给出了一个十四年,一个十二年的建议刑期。

    “我觉得……还是因为秦牧掺和了一手。”

    那个汽车销售行业的中年人叹了口气,目光带着几分警惕。

    神情有些不自然。

    侧过头。

    试图在院子里观看直播的人群里寻找到秦牧。

    仿佛这里存在一个定时炸弹。

    可是……

    院子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时不时凑在一起讨论相关剧情。

    偶尔爆发出精彩喝彩声。

    “好!这个马明有两把刷子,这个例子举的不错,教唆就是教唆,只要存在行为她就是共犯!”

    “这个田舒兰还是没死心啊,一直试图脱罪。”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小孟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她也不想看他在牢里受欺负吧?”

    “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案子应该能判完吧?”

    “……”

    张清源等人情绪激动。

    看到马明的发挥,纷纷忍不住叫好。

    而在人群里。

    秦牧看着马明的表现,也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这些天里。

    他闲着没事,就和马明远程交流。

    将辩护的思路、心得、方法,都告知了马明。

    但说归说。

    马明能在法庭上发挥出来,说明他还是下了功夫的。

    而在庭审直播画面里。

    田舒兰的律师在简单思索后,再次提出了尖锐的反驳意见:“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仅仅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教唆行为。”

    “但实际上……”

    “按照刑法对教唆犯的规定,专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在本案中,孟磊从未曾遇见我方当事人之前,便在大学期间,从事非法借钱活动,犯罪意图一直存在。”

    “不管我方当事人有无唆使,他的犯罪意图都不是来源于我方当事人。”

    “因此。”

    “公诉人举出的这项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方当事人为教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