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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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屋,尔朱硕迫不及待的把包裹打开,看到自己昨儿拿的那种剑只有两柄,其他都是一些古古怪怪的零散东西,一时有点失望,道:“怎么是这些,我只想要这个”。他挥舞了一下手里抓着的剑。 薛凌倒了杯茶水,道:“没了,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这么好卖,就剩这俩了,我还是从伯父手里抢过来给你的”。说完喝了一口,瞬间全喷出来。以前不觉得茶水有个什么差别,今儿才知道,原是好喝的大多差不多,这难喝的是真难喝。也不知道这些胡人喝的个什么玩意,比陶弘之那的回甘还恶心。 听她这样说,尔朱硕也只能叹了一声可惜,拔开两柄剑看了下,果然与昨儿那个差不多。怪不得这么好卖,这东西。大都实在难得一见,他拿回去送人也是倍儿有面子。将剑收好,特意从身上掏出些银票给薛凌道:“我也不白拿。” 薛凌摆了摆手道:“这东西汉人那又不值几个钱,你真喜欢,下次我再过来的时候提前给你留个十来百把的,都不是事儿。” “真的”?尔朱硕将信将疑,他在鲜卑也是富贵,好东西摸过不少。要说这剑是举世罕见,有点夸大其词。但说一文不值,那也未免太阔气了。鲜卑与汉人之间的差距,不能这么大吧。 “当然是假的,我有没有下次先不说,但剑肯定是没与。陶弘之那一共就三柄,都给自己坑了来”。薛凌暗暗想到。但她脸上笑的真诚,道:“真的真的,不就是给人玩的剑么,你再看看其他的,才是好东西。” 两人正说着,门推开,一个胡人姑娘带着一身环佩叮咚迎着尔朱硕就扑了过去,媚态十足的不知道在嘀咕什么。想来是说昨晚走的急之类的。薛凌听不懂却能猜个大概。她不关注,尔朱硕却一把推开,拉着那女人过来指着薛凌道:“他,他既然喜欢你,你陪他几晚上。” 薛凌抹了一把冷汗,赶紧道:“别别别,先别叫她打扰我们兄弟叙话。你可瞧着还有啥喜欢的,我下次过来也好多带点来卖。” 尔朱硕愣了一下,他看昨晚的架势,还以为薛凌上赶着讨好自己就是想要个女人。今儿早早就来交代了,只要薛凌喜欢,买下来带走也是可以的。这会听薛凌一说,好像也没那么大兴趣。 薛凌赶紧又补了一句:“实不相瞒,家里长辈就是让我来瞧瞧能不能与上头点的人做生意,多赚些嘛。” 尔朱硕这才反应过来,干脆让锦缎先出去。两人在那研究了一番薛凌带来的东西。美玉金珠啥的不是很稀奇,反倒是沾点能工巧匠的东西,不论贵贱,尔朱硕都觉得新鲜。其中又属那个鸳鸯转心壶,他最为称奇。 这东西在梁实在不算什么稀罕物,甚至还有点见不得光,一开始都是心怀鬼胎的人拿来做些下毒的下作事。只是后来见过的人多了,这招不太好使,才渐渐沦为一群公子哥儿附庸风雅的玩物。在里面装两种或三种酒水,用来博彩头。薛凌挑的也算名贵,纯银打造,上头精雕了山水画,里头又是工艺难度较大的三心转轴。 尔朱硕本是看不出窍门的,薛凌跟他一说。立马就着桌上马奶和茶水试了一下,捏手上就舍不得丢。这个东西,他真的是从没见过。 薛凌捡了把椅子,随着尔朱硕折腾完了才道:“这些都是我送给尔朱兄的,就希望你指点一二,看看鲜卑的官家老爷们都喜欢啥,我下次过来多带些。” 尔朱硕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玩了一遍,自觉还是最喜欢那个银壶。拎手上摇晃着道:“这,就这,你还有没有。都给我。” 薛凌摇了摇头道:“这次没了,家里头怕亏,太值钱的东西不敢进货太多。” “哎呀,可惜了”。尔朱硕坐床上拍着大腿道。这东西他想拿回去显摆一番吧,肯定有人要。给出去肯定是舍不得,不想给,有几个人自己也拒绝不得。没几个备用的,都不敢拿出去给人看了。 “你倒是什么时候再来啊。” 薛凌踢着小腿,摇摇晃晃道:“且还有好久呢,我第一次来这,看着新鲜打算多逗留几天,回去了,再筹备货物,打点官员也得一两月。” 两人唠唠叨叨的扯了些闲话,不外乎薛凌瞎编,尔朱硕追问。眼看着关系差不多了,薛凌便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东西上引:“你能不能带我结识些鲜卑的王公贵族?” 尔朱硕本是还拿着些东西把玩,但他再蠢也听出了薛凌这话的意思不对,一回味过来,想着这小子果然是真正的汉人jian诈,合着找到自己头上是为的这个,怕昨晚都是故意的,一时间阴恻恻的盯着薛凌没说话。 薛凌并不回避他的目光。人可以把别人想的蠢一些,但总不能想的太蠢。要是尔朱硕现在还意识不到问题,那就不能算狗了,狗得比他聪明十倍。但是意识到问题又怎样呢,自己下的饵那么重,他都已经吃下去了,就不信舍得吐出来。 果然看了半天,尔朱硕还是一把抄起那个银壶,恶狠狠的说:“汉人就是狡诈。” 薛凌嬉皮笑脸不改,轻手推了一把尔朱硕道:“这咋能说狡诈呢,你刚刚不也当我是兄弟。再说了,我卖东西又不亏待你,下次你要啥我给你拿啥,一个子儿都不用掏。”,说着指了一下那个银壶,道:“看见这没,这就一拿来玩的,上头不管这个,我下次给你带十个八个来。” 尔朱硕想了一会道:“我倒是有些个好友,你要认识也无妨。只是大家都不怎么喜欢汉人”。他盯了薛凌两眼道:“我也不是很喜欢。” 薛凌一点恼意都没,恍惚着压根不算什么事,直了直腰道:“这有什么喜欢不喜欢呢,你看梁胡做生意的人那么多,只管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了,何苦去看那些的不想要的呢。你说是不是。” “你们汉人不也一直看不起我们胡人么。” “我可没这想法啊”。薛凌连连摆手道:“咱就一跑商的,哪管那么多恩恩怨怨,谁给钱谁就是爷啊”。说完又谄媚一笑,道:“当然了,尔朱兄不给钱也是爷。” 尔朱硕被她的前后差距唬的一愣一愣的,捏着手上银壶又实在舍不得放。咬了咬牙道,好:“我就帮你想想办法。” 薛凌大喜,狗就是比较好骗。自己还有整整七天时间,不管这蠢货能不能想出办法,反正自己能想出办法,只需要拿他在当前头走着开个路就行。拎起桌上马奶倒了一大碗给尔朱硕道:“汉人言以茶代酒,我先敬大哥一杯。” 尔朱硕既然应了,也就将心头那点子不快放下了。平心而论,他还挺喜欢这个白面小子。说不上来哪喜欢,就是看着舒服,东西也合人心意。引荐给自己那些兄弟王叔啥的其实也没啥。很久以前,也是有汉人特意与王宫里人做生意的,只是几年前一打仗就啥也没了。他把薛凌递过来的碗推开,摇了摇鸳鸯壶道:“用这个,用这个。倒出什么算什么。” 薛凌直接把碗扔地上,拿过那只壶来。桌子上其实只有两种茶水,所以也没啥好猜的。偏尔朱硕非要薛凌猜了才肯倒,玩的很是兴起。 薛凌自是没打算在此地留宿,尔朱硕得了一大堆东西,更是没什么心情玩女人了。俩人用了些酒菜,便打算各回各家,分别时约了不管事儿成不成。尔朱硕都带着薛凌好好在大都玩上几天,见识一下鲜卑人日常。 薛凌今天出门特意记下了客栈地址,叫尔朱硕一早来找自己就成,然后婉拒送她的好意,自己慢悠悠的往客栈晃。 晃了几步一回头,尔朱硕是骑马来的,已经驮着那袋子东西跑了好远了。薛凌倒不是舍不得,只是想起那句“我也不是很喜欢汉人。” 突然就想往地上唾一口,搞的自己倒好像多喜欢胡人似的。住了两三天,觉得身子骨都带了鲁伯伯说的那股子牛羊味。要是事情一直这么顺利,没准可以早点回去。她已经想好见了拓跋铣之后怎么要个单独的机会。 大多数人在薛凌眼里,纯属给脸不要脸,比如齐世言。 事情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再躺到床上,睡意就比前两日来的快了很多。只是这儿的被褥等物糙了些。若一直在平城,估计就感觉不出来啥,但是这两年养的实在太娇贵了,薛凌摸着平意恍恍惚惚的想。自己走了差不多快十日了,也不知道京中是个什么样,有点暗悔当时没去跟老李头说一声,道个别总是有用的。霍云婉那的事儿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样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竟然是客栈的小二来叫,说底下有大爷等着。 薛凌看了一下窗外,暗自道睡得熟了点。男装这里要隐,那儿要藏总是麻烦些,在屋里折腾了好一会儿。尔朱硕还好,跟着他的人就等的极不耐烦道:“从来都是人等我们,哪有我们等人的,还是个汉人”。带薛凌下来,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薛凌却不知道这些,她没少让人等,看跟着尔朱硕的人神态倨傲,只当他大概是不喜欢汉人,懒得多过搭理。时间还长,她预算了整两天陪着玩,不必急于一时。 跟着尔朱硕的,也是尔朱姓氏一族,单名骞。算是尔朱硕的远房堂弟,大多数人一听说要来见个汉人玩,都当他吃错药,谁也不乐意搭理,没办法只能强拖了一个。 尔朱硕见薛凌下来了,将手里牵着的马分给薛凌一匹道:“今日走的远些,没马不方便,给你备了,不知道你会不会”。 薛凌没答话,一个漂亮的翻身,稳稳当当的坐到马鞍上,对着尔朱硕一招手道:“走。” 尔朱硕有点哑然,他知道汉人不比鲜卑人人会骑马,看薛凌又白净,唯恐他不会。旁边的尔朱骞也小有惊讶,他跟着来本就老大的不满,来了还在楼下站半天。这会看到薛凌驭马纯属,才稍稍缓和了些。草原重英雄,只要是能在马背上驰骋的汉子,不管是鲜卑还羯族,都是好的,就算是汉人,也可以勉为其难承认一下。 三人上了马一拍马身,尔朱硕领着薛凌便往城外走,城里来来去去就那么回事了。真想结交些人,还得到草原子上说话。既然薛凌身手不错,那些人瞧见就不会那么大成见。薛凌本是做好了这一天要各种强忍不适的准备,可马一出门,她竟发自内心的开心。再没拿尔朱硕当个自己手上的棋子,而是真当做了一起玩乐的朋友。 这里的草原和平城外头有几分相像,只是由于胡人择水而居,草皮子更茂盛。她干脆肆无顾忌,回忆着以前和鲁文安纵马打猎的样子把尔朱二人老远甩在后头。 三个人晚间也没回去。夏季的草原上晚间尤其舒适,除了生堆火防着有凶狠的野兽过来,连帐子都不用搭。把草踩平了,直接睡就行。猎来的黄羊已经滋滋冒油,薛凌要切,尔朱硕却拦着道:“我来我来”。说着小心翼翼从腰间抽出一柄利刃,正是薛凌送的那一把。如切豆腐般将个羊腿骨削下来递给薛凌道:“我才知道,汉人在草原上也这么厉害。” 尔朱骞也在旁边附和,一天下来。他对薛凌的形象实在大为改观。汉人两个字,鲜卑年轻的一辈也没几个人真正去接触。都是从长辈嘴里和书上看些大概。今天一起打闹了一天,发现除了长相不同,好像也没啥差。 薛凌笑了一下,把平意塞回袖子里,接过那只羊腿啃了一口。她好久没吃过这种奔跑的黄羊。 在这宽广的天地之间,头上星辰就格外亮。三个人分了羊,尔朱骞自告奋勇去了远处打水。薛凌就着草叶子抹了一把手上的油,然后重重倒了下去。转而将胳膊往自己脑袋下垫了垫道:“真好啊。” 尔朱硕不知道她说什么好,还以为是夸鲜卑,道:“当然是好,这会夏季,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比鲜卑更好的地方了。” 薛凌笑出了声,她有心揶揄,道:“那冬天呢。” 尔朱硕没料她竟然拿话堵自个儿,却又不想认输,结结巴巴道:“冬天,冬天当然也是好的,各有各的好”。 昨晚他还有那么一点点芥蒂,觉得薛凌一来就是冲着通过自己结交权贵的。这会却是什么也没有了。人都有自己的目的,那一点点事儿放人身上,顶多算一条羊腿在羊身上的位置。就算羊瘸了一条腿,也还是只好羊。他权当薛凌是条瘸了腿的羊看。 薛凌却想起什么的,翻身起来,拿着平意在那掏草根。夏季的草要长叶子,根不如冬季肥壮,但聊胜于无嘛。待到尔朱骞打水回来洗了一把,接着躺回去往嘴里丢。尔朱硕先是不解,学着丢了两根,连连道:“你们汉人花样就是多”。吃了好几根又带点可惜说道:“但这个咱也不能多吃,吃完了,明年就不会长了,草原子要没有草,那就什么也没有了。” “吃完了,明年就不会在长了”,薛凌脑子里念叨了一下,却不在努力跟尔朱两人答话,只是躺在那嚼着草根,实在不行了才回一句。 累,她觉得这半年过的特别累。可自己都说不上来为什么这么累。明明每天什么事都没做,练剑都少了。以前在平城,巡防跑马递消息,天天得去打上一阵,可从来就没这个累的想法。 如今只要一安静了不用想事,那种疲惫就迅速席卷全身,让她只想找这么个舒适的地方躺着看天,吹着风什么也不用干,就如同现在的情形。薛凌觉得自己身子在秋千上,不紧不慢的摇晃着,困意逐渐来袭,身旁尔朱两人的声音也渐渐轻了去。 她可以安心睡一晚了,像在平城。 ------------ 第218章 沆瀣 眼睛已经闭了好一会,却感觉自己被推了一把。薛凌睁开眼一看,尔朱硕赫然半跪着把头伸自己脸上方,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吓的她急忙往旁边翻滚了一圈,道:“你做什么”。 尔朱硕不知道她反应为什么这么大,仰了身子坐回去道:“我问你去不去,你这么大反应做什么。” 薛凌将滑出来的半截平意收了收,道:“刚刚我睡着了,去哪。” “这还不算晚啊,怎么你就睡了,再等会没准能看见野狼眼睛的,绿油油的,你肯定没见过,大哥问你节日去不去”。尔朱骞在一旁搭话到。 “什么节日?” 尔朱硕道:“也不知道你们汉人叫什么节日,其实每年套野马,然后给马屁股上烙上自家的印,牵回去训。待到一个月后,看哪家最后训出来的野马数多,更优秀,谁家就获胜”。 草原上常年有野马群,但是夏天比较多见。野马虽性烈,但长的高大壮实,耐力又好。和自家的马相配能生出更优异的品种。所以每年套野马就成了鲜卑一项大事,从六月初开始,差不多持续一个月。先派人去探明野马群的位置,然后几大家族一起上,套上了尚不算完,得训好了才算数。到最后的赢家有不少彩头。 薛凌隐约记起自己是看过这东西,但没有太大印象了,便问了一句:“汉人也能去吗?” “上场估计是不太可能,虽然你马骑的不错,但是野马也危险的很。何况那群人常年拿这事儿较劲,都是选自己家里比较英勇的人上。我们只有在宴会上喝茶的份儿。你不是想结交些权贵,这个机会好。” 薛凌狐疑道:“我们?” 尔朱硕瞬间有些不好意思,他是没套过几次野马。说是个节日,但那群老西将每年的输赢看的比命根子还重。加上野马对家里的作用也确实大。既然他没这个能耐,自然也是个坐着喝茶的。 尔朱骞过来解围道:“野马性子烈,没个好几年套马经验上去了也是讨罪受,严重的还有被马踩了的,你这个汉人知道什么。” 薛凌笑了笑,她刚刚还真不是这个意思。节日不节日的,自己实在没啥兴趣,只是隐约记起这事儿在鲜卑贵族眼里很盛大,鲜卑王也会到场,有点类似梁国春猎秋猎那种。既然拓跋铣会到场,那自己就不用回去绞尽脑汁想办法了。 但她不确定,便多问了一句道:“你们的王也会到场吗?” “会啊,不就得他主持开始么。到最后也要他来清点数量宣布哪家胜利。” 薛凌又安逸着躺在了地上,随口道:“那节日什么时候开始”?其实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重要了,知道有这么回事,多等几天她也等得起。京中到底只有霍云婉一件事情未定。至于霍云昇,先让他和魏塱俩狗自行相处一段时间再说。手伸的太多了,反倒是容易露破绽。 尔朱硕却是兴致勃勃的跟薛凌讨论起了此事,说虽然每年的时间不是固定的,但是前些天爹就说今年再筹备了,估计多不过三五日,就会开始。薛凌掰了掰手指,时间卡的刚刚好,不得不说这一趟运气太好。剩下几天还可以吃喝玩乐,纵然这已经没啥东西好吃,但跟着尔朱硕到处跑跑也行。 这一夜风好无雨,尔朱骞说的野狼眼睛也没出现,三个人倒是睡得安稳。清晨让晨露叫醒,就着昨晚剩的水洗了洗就要回。一路尔朱硕还在念叨,若是薛凌伯伯那有什么好东西,干脆不要卖给别人了。他又不是不给钱,是薛凌自个儿不要。回了客栈,老板万万没想到薛凌是个跟尔朱氏有关系的,照顾的越发殷勤,日子比前几日更悠闲。 桌子上有昨儿个特意买来的纸笔,这东西在这居然还卖的其贵,又不好找。花了老大功夫。笔随着手腕来回,拓跋铣三个字写的分外好看。等墨水稍干,薛凌拿起来,躺到床上举着看。她跟拓跋铣要说的事儿,还不止霍家一桩,当年鲜卑明明已经围城好几日,却突然退了个干净,这究竟是为何也很值得讨论。常规手段,没准套不出实话。 想了一会,她手一伸,从枕头底下摸出两个精致的瓷瓶来。打鬃节,她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叫这个名儿。鲜卑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到场,侍卫肯定也多。来硬的是一点希望都没,来软的……。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什么时候求别人,别人就会答应。 但好像也只有袖子里的平意,才能给人带来一点信心了。 尔朱硕又来了几次,无外乎带着薛凌城里城外的跑,跟着的人也换了几个。两三天下来还真满足了薛凌结交权贵的要求。存心讨好的情况下,大家年岁又相差不多,到了最后也没人再提起胡人汉人。薛凌都又那么点恍惚,怎么会打起来呢? 真如尔朱硕所说,打鬃节三天后就拉开了帷幕,前一晚尔朱硕不忘送过来一套鲜卑族的衣服,说节日图个喜庆,汉人服饰太扎眼了,叫她记得换换。 薛凌看了一下,明显是按着自己身量来的,不禁小有触动。就算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但人都长着一颗心,总有那么些情谊在。换了衣服也并不妨碍她是个汉人身份,双方相貌差距太远,一眼就能看出来,所以薛凌也不怀疑尔朱硕有别的心思。 等到了当天,难得她起了个大早,去等尔朱硕。套马的地方自然是不可能在王宫里头,甚至不比梁人有专门的皇家猎场。都是探子去找了马群所在,先想办法稳住不让迁徙,然后派人回来通知拓跋王,带着几大家族浩浩荡荡的过去。因此每年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还要取决于啥时候能找到第一群野马。就像草根一样,还得留有余地。不能把一个马群赶尽杀绝,所以,如果那年的野马群都很小,整个节日过程中,需要跑好几个地方也不一定。 尔朱硕接了薛凌,快马追上自己家人,一同往野马群的地点赶。薛凌瞧见尔朱氏的队伍里竟然有好些女眷,完全不掩饰自己身份,英姿飒爽的骑着马走在前头,这点倒是与汉人截然不同。不禁有几分羡慕,假如…梁也是这样的话,也许就用不上和别人一遍遍解释自己为何是薛凌了。反倒是尔朱硕,还以为这小子在家里肯定地位不低,没想到一圈走下来发现,仅仅只是很受宠,有点像……像薛璃。 人群里,和薛凌并排的尔朱骞是见过的,其他人就一概不知谁是谁了,大抵是尔朱硕打过招呼的缘故,见薛凌是个汉人,也并没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倒还有几个年轻的策马过来看着薛凌跟尔朱硕兄弟用鲜卑语说些什么。 薛凌先前还想凭着表情去猜一下他们在说啥,多听了几句发现实在没办法,干脆懒得再管,反正这些人对自己是影响不到哪。倒是尔朱氏的家族追上其他王姓家族后,几百骑同时奔跑在原野上,实在让人心情顿生豪迈。她夹在在人群里,随着大流走了一阵,听着身边人挥舞着彩带欢呼,难免也被感染,暂时忘了那些心事,宽慰自己就当来玩一趟。 等到了地方,发现帐子已经搭好,类似梁人主持祭祀的礼官已经在高高的台子上挥舞着火把又唱又跳。尔朱硕唯恐薛凌走丢了,下了马牢牢看着她,一路带到自己家的帐子里,说是鲜卑王来了会有个开节宴,众人吃饱喝足,就会有人带着各家参与套野马的人往马群去,剩下的人都是自己玩乐。说罢,从衣服里把那个银壶拿出来,递给薛凌道:“看我好吧,一会要是问你卖什么,你也好拿去耍个什么花样。只是耍完肯定不归我了,你下次记得多带几个给我。” 他说的真诚,薛凌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壶接了过来。有这么个东西,她也许多个由头接近拓跋铣。但是尔朱硕…她咬了咬嘴唇,还是道:“好,要是此行顺利,我很快就会再来”。将壶搁到桌子上时,不知道是不是不顺手,袖里平意竟然破天荒第一次硌手。 尔朱骞也撩了帐子,带了好些人进来,先拍了一把薛凌肩膀道:“就是他,那些玩意都是他带来的。” 薛凌一看,有个少年手里赫然捏着她给尔朱硕的剑,明白过来,想这一群人都是鲜卑王族中的年轻一辈。 和梁人一样,富贵点的家里头,大多见识更多些,所以,这些人大多也是会汉话的,除了偶尔习惯性的嘀咕,其他说啥倒是没避讳着薛凌,倒和她在帐子里聊的十分兴起。偶尔对梁人和鲜卑人的态度有了分歧,还红了几张脸。 待到侍卫来说,宴会已经开始了,一群人便带着薛凌出了门。脚下踩的虽还是草皮,周围却已经用布匹围了一圈,隔绝出一个大院子。篝火烤架桌椅一应俱全。好些人已经落座了。想来是尔朱氏在鲜卑地位不低,薛凌跟着尔朱硕一路往前,直到离主位很近处才停下来。只是能坐的椅子并没他们这些小辈什么事,薛凌只得跟着站后头。 下人已经在往桌子上摆各种吃食瓜果,场地中间开始有人吹拉弹唱,十来个胡女薄纱轻扬,很是热闹。所以说人都差不多一样,各地节日都是吃喝玩乐这一套。直到人群突然静下来向两边散开。薛凌才丢掉懒洋洋的心思,盯着那处。果然是几个人围着拓跋铣往这边走。 鲜卑礼节简单,没人喊万岁,也省掉跪了,薛凌学着尔朱硕将拳头往胸口一比划,直到拓跋铣走到诸位上才放下。两人距离多不过一仗余。她已经写了无数次这个名字,人却是第一次见。最年轻的鲜卑王啊,听说是二十即位,继而大败梁国,一雪十多年前梁胡之战的前耻。虽老的鲜卑王还在,但完全不掩其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