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怨灵真正的计划(三更)
脸上带着几分思索的神情,林坤走出小店。 在猪圈里看到那具碎尸时,他就已经有了预感。 直到进到里屋,看了一把大黑伞和一只乌鸦,这才笃定那个老吴是打算凑齐降临法的材料。 无论是黑伞、乌鸦、槐木,都可以很容易的买到,唯独尸泥,不是钱能解决的。 顾名思义,所谓尸泥,就是埋藏过尸体的泥土。 也正是由于老吴挖走一层表面的尸泥,才会让猪圈里那些尸块显得埋藏的非常潜。 再加上猪的嗅觉比狗更强,圈里那些猪,可能是嗅到了尸体的味道,一通乱拱,这才让那截手指露出地面。 不然的话,那些尸块就算在里面再埋上几十年,也不一定能被人发现。 如果换成其他人经过那里,肯定不可能发现,唯独只有林坤,凭借着一双慧眼,才能如此观察入微。 冥冥之中,倒有几分天意如此的感觉。 那家伙之所以会杀掉他老婆,不仅仅是为了凑尸泥。 还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早就对那个又肥、又凶、又恶心的妻子积怨已久,心中早就有了杀意。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在林坤看来,那个老吴依旧不敢杀害自己的妻子并且将其残忍分尸。 这家伙还缺了一点勇气! 一定是某件事或者某样东西给他十足的底气,让他觉得就算杀了人一样可以逍遥法外,这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这才是林坤在意的重点,不然他没必要在这种货色身上浪费时间。 以他的手段,很轻松就从那家伙嘴里知道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 事情还得从三天前说起,老吴偷摸着去了隔壁蓝丰县的县城里,想做一次足浴保健,好好放松一下身心。 毕竟家里那只又肥又恶心的母老虎,实在让他提不起欲望,都快把他憋疯了。 不过老吴一连找了三家足浴店,居然都是正经店,他在蓝丰县又没有熟人,有钱找不到门路,实在把他给急坏了。 正当他满大街找能让他快活的足浴店时,意外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小广告。 换做以往,老吴肯定看都懒得看一眼,不过在精虫上脑的情况下,他有些病急乱投医。 扫了一眼小广告上面,粉红色的背景,旁边一张穿着暴露的美女图片,满满的全是性暗示。 “让你体验飘飘欲仙的感觉!” 上面就只有这样一句话,下面还有一个地址,并且特别备注了,不满意绝不收取一分钱。 看上去怀怀的,但总比满大街乱转好,老吴就顺着小广告上的地址去了。 到了地方之后,他发现里面是一个类似于空手道馆的地方,空荡荡的地方,却挤着上百个人。 直觉告诉他,情况有些不对劲,这里绝不是什么风月场所,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似乎是负责人的家伙,走到众人前面,堵住所有想要离开的人。 紧跟着,就进行了几句简短的演讲,说什么只要加入他们的教会,就可以获得神仙的力量,再也不用拘泥于现实世界的规则,可以肆意妄为。 老吴一听,这不就是邪教吗? 不过其他邪教都是一点点洗脑,不知不觉就把成员套进去了。 而眼前这位倒好,上来就是一顿吹,是个人都能看出这就是邪教,犯法的事情,傻子才会加入。 在场很多人,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也不笨,没吃过猪rou还没见过猪跑吗? 电视上天天说,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可能主动加入这种邪教,纷纷骂骂咧咧的准备离开,更有甚者,嚷嚷着要报警。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彻底颠覆了老吴的世界观。 只见那个负责人,一次又一次的像众人展示了神一样的能力。 刚开始,老吴还以为是障眼法,直到对方把丢到十几米的高空,然后再跳起来接住之后,他就被彻底折服了。 在那人手上,他可以轻松见识到各种“神迹”。 如果加入这个教会能得到这样的力量,以后可以轻松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金钱、女人,唾手可得! 老吴没有被洗脑,但他抵抗不住这种诱惑,当场就选择了加入,并且当天就得知了成为正式成员的方法。 方法听上去不难,只需要凑齐一些材料,用特殊的办法来引领天地间的鬼神来赐予自己力量。 就是其中一样叫做“尸泥”的材料比较难搞定。 回去后,老吴沉思了一整天,终于决定用他家那只母老虎的尸体来炼制尸泥。 反正等他成为教会的正式成员后,拥有了那等强悍的力量,警察就算知道了,也奈何不了他。 有了十足的底气之后,曾经不敢做的事情,老吴不仅做了,而且很轻松。 …… 三天前,那篇揭露招魂仪式的新闻还没出来。 也就是说,幕后策划这一切的那个怨灵,早就知道仅仅通过在网络上传播降临法是没有用的。 这个计划,不过是障眼法罢了,其实对方一直在暗中筹划真正的计划。 普通邪教,想要骗到民众,需要通过不断的洗脑,再适当的装神弄鬼。 而那些从地府降临的怨灵,建立一个邪教,凭借着他们超乎常理的能力,可以轻松制造出无数神迹。 哪怕再不信邪的人,亲眼见到那一幕幕科学无法解释的场景,也会被折服。 只要有足够的怨灵,这些家伙可以通过这一招轻松获得无数信徒。 信徒们根本不用被洗脑,只要受不住诱惑,就会主动寻找材料,进行降临法。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些家伙的计划还处于试水阶段,选择的地点多半都是偏僻的城乡。 毕竟这些地方,很多那种从小没读过什么书的农民,他们本身就比较迷信,遇到这种事情更容易上当。 这一次,林坤真是来对地方了。 本来只想顺着线索去蓝丰县碰碰运气,没想到歪打正着。 不过很快,林坤的好心情就没了,因为那辆本该停在路边的大巴……没了。 准确来说,是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