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头号偶像在线阅读 - 第379章 还与借

第379章 还与借

    一号演播大厅。

    一片沸腾之中,舞台黑了下去。

    随后,一阵阵非常悠扬的古典乐声传出,很奇特,像是山涧小桥流水,哗啦啦的在心头淌过,让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这是什么歌?”

    有人心中好奇,就连后台里诸多的老一辈歌手们,也都是一个反应。

    这首歌绝对不是歌坛上成名已久的,难道这个叶煊宇,跟何笑一样,也是专门走原创路线的歌手?

    林云开坐直了身体,丁亮竖起了耳朵,连老大哥谢岩都是直勾勾的盯着转播屏幕。

    与此同时,舞台上。

    一团昏黄的暖色灯光照亮在中央处,便见到一位白净的年轻小伙子,怀中抱着一把大提琴,轻轻拉动。

    大提琴,属于西洋古典乐器,音色浑厚丰满,但是演奏起来很难。

    在其他小鲜rou假唱修音的时候,这个叶煊宇一上来就是独奏大提琴,立马让不少人高看一眼。

    “没有什么歌需要大提琴开场啊,他这是要干嘛?”

    很多人都惊讶住,就连已经来到前台,准备候场的何笑,也是一样的反应,眼中带着异色。

    而后面的观众席已经开始躁动起来了。

    一千名专业观众们尚还能淡定,但是那是买票入场的观众们,却是一片沸腾和尖叫。

    “啊啊啊啊!”

    “叶煊宇最棒!”

    “煊宇拉大提琴也太帅了!”

    “煊宇!”

    “煊宇!”

    一群迷妹们不淡定了。

    倒是台上的叶煊宇,非常的沉着和冷静,微微皱着眉头,专注的拉着手中的琴。

    其实大提琴在西洋乐器里面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擅长低音共鸣,表达深沉而复杂的感情,有“音乐贵妇“之称,

    叶煊宇以大提琴作为开场,确实让人足够惊艳。

    仅凭这一点,便足以看出他和其他小鲜rou们的区别。

    而在约莫四十多秒的前奏结束之后,很多流行音乐元素也突然加入了进来,使得旋律变得多彩缤纷起来。

    叶煊宇终于开口了,果然是一首原创歌曲,歌词不是很浅显的那种,算是情歌,又像是一种自白。

    唱功方面也确实不错,至少在年轻一辈的小鲜rou中,属于顶尖层次那一拨的了,如果再沉浸几年,或许可以转型到实力派,成为歌坛又一中坚力量。

    一曲结束,满场喝彩。

    “怎么样?有压力吗?”

    前排观众席的某个座位上,廖玉清走过来笑呵呵的问道,脸上藏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之所以这样,那是因为叶煊宇就是他邀请过来的。

    自从认识何笑之后,廖玉清就开始对年轻一代的艺人特别感兴趣,经常关注这些小鲜rou、小花旦们的新闻。

    结果还真就让他发现了一个有实力的好苗子,正好吴哥这时候退赛,便给挖过来了。

    这一手大提琴,拉的是出神入化,而接下来的唱功表演部分,也一样惊艳四座。

    就算是何笑也不得不承认叶煊宇确实很强,是个天才型的歌手。

    此时听到廖玉清的话,只能无奈的摊摊手,“有啊,我现在压力特别大,我太难了。”

    “真的假的,我看你可不像啊。”廖玉清对何笑的话表示怀疑,拧着眉毛看过来。

    何笑其实没说假话,他还真的有压力,毕竟等一下要连续竞演两场,哪怕过了叶煊宇这关,后面还有龙烨霖等着他呢。

    在何笑跟廖玉清扯皮的时候,台上的表演结束了,主持人上台串场,询问了叶煊宇一些问题。

    “我这首歌的名字叫做《还》,目前还没有正式发布,这个算是抢先版吧,等下月专辑发售的时候,还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哦!”

    在被问及歌曲名字的时候,叶煊宇顺手打了个广告。

    观众席上的迷妹们一片尖叫。

    而何笑则是挑挑眉毛。

    这首歌曲叫做《还》?

    不会这巧吧?

    因为他今天准备表演的歌曲中,就有一首名字跟这首非常像。

    “这可有意思了。”

    何笑眨眨眼睛,倒也没有因为叶煊宇而换歌,没有那个必要,因为他这首歌曲除了名字有点相似之外,歌词内容上却是大相径庭。

    “何老师,该您上场了!”

    有工作人员过来附耳说话,何笑点点头,深吸口气调整了一下状态,然后带着乐队从侧边悄悄绕上了舞台。

    这时候正好过场流程也走完了,叶煊宇跟主持人董志辉两人并肩下场,灯光也随之熄灭,彻底黑了下去。

    “应该是小爷要出场了吧?”

    “对,小爷是这期歌王!”

    “哈哈,就是为了何笑来的,上期那首《缘分一道桥》可太好听了!”

    观众席突然热闹上了,相比于叶煊宇上场时那种到处都是女孩子们的尖叫声不同,能很明显的听到说话都是男人。

    这就是明星的定位所造成的受众群体不同了。

    叶煊宇哪怕有实力在身,但他也是走的偶像派路子,公司的包装更倾向于“美少年”这一标签,所以女粉丝要多一些。

    而何笑这种不靠脸的实力派,则是男女老少通杀,包容性很强。

    “咚”的一声。

    一束光芒在舞台上亮起,便看一道人影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他一身白衣,静静的坐在一张木椅上,除此之外,再也不见其他的道具。

    就连乐队也隐藏在了黑暗之中,仿佛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那束头顶垂下的光。

    悠扬的旋律传来,像风铃一样,划过每一个人的耳畔。

    年轻人怔怔盯着地上,仿佛在追忆什么东西,某个点上的时候,拿起了手中的麦克风。

    “借一盏午夜街头,昏黄灯光。”

    “照亮那坎坷路上人影一双。”

    “借一寸三九天里,冽冽暖阳。”

    “融这茫茫人间刺骨凉。”

    只是一个开口,现场就彻底安静下来了。

    那声音充满了磁性,像是一双大手在心头抚摸而过,又好似一个邻家大哥哥在冲你微笑,透露着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

    很多人都惊住了,叶煊宇也是怔怔的看着舞台,他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位号称歌坛年轻一辈第一人的现场,那种震撼力果然非同凡响。

    “借一泓古老河水,九曲回肠。”

    “带着那摇晃烛火,漂往远方。”

    何笑抬起头,望着眼前点点的荧光,歌声愈发的飘渺空灵。

    这首歌曲是黑色手机中何笑比较喜欢的一首,而之所以说这首歌跟叶煊宇的有些相似,是因为它的名字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