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玄幻小说 - 红楼之贾赦修仙记在线阅读 - 第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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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钰走到他二人旁边,对徒昀道:“现在知道陛下为何将你送到这里来了吧?当年陛下在潜邸时,就曾经吃过这样的亏。他是不想让你重蹈覆辙,才将你送到这里。毕竟,也只有我和师弟,才会将这世间所有的深坑和丑恶,说给你知道,让你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避开。而不是蒙住你的双眼,在你面前粉饰太平。”

    也不是那些大儒不想教会太子这些常识,只是他们深受礼教束缚,信奉士农工商的阶级分类,自认“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最讨厌沾染铜臭,自己从来不去了解民生,如何指望他们能教太子了解?

    而那些了解的人,却因为地位不够高,不够接近权利中心,无缘教会太子了解民生。

    可是这些,对于皇太子,未来的皇帝而言,是不够的!如果他不能很好的了解这些常识,等将来成为皇帝,只能任由那些野心勃勃的臣子拿捏了。

    以兴宁帝的脾气,他辛苦打下的盛世江山,怎么可能让后辈和臣子随意破坏?

    ☆、第109章

    徒昀低下头, 忽然就懂了,皇帝送他到荣国府念书的良苦用心。

    见他不说话,徒钰知道他是想明白了, 和贾赦交换了一个眼神。

    贾赦走到门外,叫来林之孝吩咐:“你去把环哥儿和兰哥儿找来, 咱们爷们几个,中午到外头吃。”

    学堂中午有一个半时辰的休息时间,去外面用餐, 顺便了解一下百姓的生活, 一举两得。

    众人换上便服, 信步走出了宁荣街, 因为有了水泥和玻璃的普及, 经过几年的城市改造,如今, 京城的大街上, 干干净净, 道路宽敞,平坦, 两边店面大多装上了玻璃窗, 窗明几净,从外头就能窥见里面是否干净。

    为了调节交通,假设还制定出了比较简单的交通规则, 比如行人车辆靠右走,不能在街上跑跳骑马之类的,刚开始时,所有人都很不习惯,不过多年坚持下来, 渐渐的,大家也都习惯了。

    贾赦的目的地很明确,这么多年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混下来,哪家的东西好吃?哪家的食材新鲜?他是了如指掌。

    他今天的目的地,就是一家老字号馄饨店。这家的馄饨皮薄馅大,rou质新鲜,量还足。每次贾赦想吃馄饨的时候,第一个就是选择这家馄饨店。

    只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减少亲自去店里吃,而是让府里的小厮打包回家。

    店老板是一对五十多岁的老夫妻,他们从年轻的时候就在这里开店,那个时候的店主,还是这位店主的父亲,贾赦和徒钰也还是青葱少年。

    只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年轻的店主人,陆续娶妻生子,两鬓渐渐染霜,皱纹爬上脸庞,而贾赦,依旧是年轻有为的荣国公。

    店主见他们一行人过来,忙迎上前,眼角的皱纹都笑出来了:“王爷、国公爷来了?快请进,您二位的专属包厢还留着呢,快往里边请。”

    此时正是饭点,店里已经坐满了人,还有几位在外面等着排队,可见这家馄饨店有多火爆。

    贾赦发现,今天坐在这里吃馄饨的人,好些不认识的,看那模样,应该是参加明年春闱的学子。

    一行人进到包厢,店主人笑问:“还是老样子吗?”

    贾赦点头,“你今天倒是清闲,这是把后厨交给徒弟了吧?”

    店主人笑道:“可不是么?那小子被我带在身边这么多年,前些日子,他做馄饨的手艺,才真正被我认可。既然他已经出师了,我这把老骨头也该好好享清福了。”

    贾赦笑道:“如此极好。”

    一行人进入包间,店主人手脚麻利的,给他们送上来一些自制的小菜,过了一会,又为他们送来旁边炊饼店里,新做的大葱油饼。

    这是贾赦和徒钰的习惯,毕竟吃馄饨不能饱腹,还是要配上主食才能吃饱。

    尤其是他们这一群人里面,还有三个半大少年,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单吃一大碗馄饨,肯定是吃不饱的。

    店主对贾家的这几个大小爷们的饭量十分了解,即使贾赦的身边跟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李长生,准备的葱油饼也是足够的。

    这顿别开生面的午餐,给皇太子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这种平民食物,第一次吃路边摊。

    最主要的是,这顿饭只花了不到一两银子,真的是物美价廉。

    在听到这个价格的时候,徒昀若有所思。

    经历了中午这一场难得的体验,太子殿下对下午的课程,不再那么抵触。

    放学后,就有宫里的侍卫前来接他。回宫后,他第一时间被带到御书房,拜见皇帝。

    “参见父皇。”

    兴宁帝见他回来,放下手中正在批阅的奏折,走下丹陛,亲手扶起徒昀,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不知为何,明明才一个白天不见,兴宁帝就感觉自己这个太子,从内而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想到暗卫报来的太子今天中午的所有行程,所接触的事,兴宁帝若有所思,显然,这个孩子在荣国公那里,收获不小。

    他牵着徒昀手,走到旁边的小蹋上坐下,问道:“告诉父皇,你今日在学堂上都学到了些什么?”

    徒昀眼睛微亮,弯了眉眼:“国公爷给儿臣起了一个混名,叫做李长生,名字虽租俗些,儿臣却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