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今儿冷暖要见的是一个李姓的港商,是做文化生意的,每年都要往返两岸,这次原本是准备明儿去拍卖行拍一个什么东西,可就这么不巧,被小偷儿给摸了,证件和银行卡全都丢了,一时间提不出大量的现金,只能求助于合作过几次的四通。 他用的钱倒是不多,55万而已,所以冷暖只提了一个比较大的手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但也装下了。 中午在爸爸那儿吃了口饭,下午没去公司,就直接去了约见的地点。 开发区的五星级酒店,从里到外都是富丽堂皇的,就算是白日,大厅里穹顶水晶灯也都是闪的每个人都好像打了苹果光,脸上泛着那种珍珠似的光泽,看起来人确实贵气了许多。 冷暖从做了这行之后,穿衣打扮就改了不少,不像以前总是尽可能的把自己打扮的风情万种,现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一袭简单利落的套装,就连那一头妩媚的波浪大卷发也都被她用发夹别成了一个一丝不乱的发髻。 虽然这样刻意营造的端庄还是磨灭不去冷暖骨子里的风情万种,不过这怎么说都是一种正经的态度。 漂亮有时候是女人的武器,但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诟病,就说一个丑女一直瞄着一个男人,那叫倾慕,可一个美女如果只是看了一眼一个男人,那就叫做勾引。 所以长的漂亮的女人,还得带点儿脑袋,懂得些收敛,否则你什么也不做,也会成为别人口中的破鞋。 上了电梯,找到了房间,女人用只涂了一层透明甲油依然光泽饱满的手指按上了智能触控的门铃。 叮咚,叮咚—— “oh……怎么是你?” 门刚一开,只见里面出来的小个儿男人看见她惊诧的一呼,冷暖就有点儿石化了。 晕…… 原来世界真的不大,都说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湿鞋,今儿她可觉得懊恼了,离开d9之后,她还是第一次在工作中遇见过去的熟客,而且不是别人,还偏偏是他。 长着潘长江的脑袋,留着贝克汉姆的驴头,一身儿陈冠希的潮服,处处都泄漏了他的气质。在她陪过的客人里,她对这个绝对记忆犹新,她们坐台的私底下也是对客人自个儿自行分类的,小姐们最讨厌的类型,无非就两种,一个是挥金如土却浑身体味儿的村炮暴发户,另一种就是这种各种装资本主义繁华世界走出来的所谓港商,自认为高人一等却抠的要死。 就像她眼前这位,是她坐台以来唯一闹得不愉快的客人,只因为他出了500块点了一首粤语歌,她不会唱,就被喝的烂醉如泥的他损的一文不值,紧接着还每都来点她的台,每次不是让她唱粤语歌,就是英文歌,一连半个月,烦的冷暖最后只能说是请了假,干脆就躲着了。 怪只怪这些年轻小港商出来都不说真名儿,清一色的英文名,谁知道他就是什么李先生。 抓着因为装了不少钱而重的要死的包带儿,冷暖还是压下了心中的膈应,一码是一码,该办的事儿还得办。 “李先生,你要不要先看看合同。” 岔开他那自以为熟人见面的话题,冷暖开门见山的切了今儿来的目的。 她现在的工作跟以前的不一样,以前她就算为了职业cao守,也不能完全撂着脸儿,可现在不一样,她是放钱的,完全不需要故作友善。 象征性的点了点头儿,绕过他,就进了房间,不愧是五星级的饭店,这个套间儿很大,望眼扫了一圈儿,冷暖没放过一丝细微末节。 她向来做事都很谨慎,她们这行儿毕竟是暗行儿,每次出来,她都会仔细检查一下是不是有摄像头之类的偷拍器材,直到确定没有,她才会谈合同事宜。 这也是四爷为什么这么器重她的原因之一。 确定了一切正常,冷暖也没多说废话,拿出了合同,签字画押,放钱,她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儿多待,除非她瞎才看不见男人眼睛里四射的银光。 “李先生,7以后我会联系你。” 压住心里的膈应,冷暖收拾着合同,整理好了手袋,起身就要走,却被男人给拦住。 “这么久不见还生疏了,怎么?把我kevin给忘了?” 那将把170的身高比踩了高跟鞋的她还要矮上一截,见惯了凌犀那种大个子的威压,这样的平视,让冷暖毫无压力,不过癞蛤蟆不咬人,他膈应人。 冷暖在心里翻了一个大白眼,kevin个屁,香港都回归多少年了,还做那英国遗梦。 真是受不了这种男人,句句话拽英文,跟生活在tvb里似的,以为自己是城市精英,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来自香港,高调的让人恶心,其实真正有钱的有几个这样儿的,就说她家那祖宗,身价儿够买他几个来回儿了,跟他比简直低调的令人发指。 “李先生,四爷找我还有事儿,我急着赶回去。” 后退一步拉开二人之间的距离,留着最后一点儿好脸儿,冷暖索性直接搬出四爷。 打从给四爷做事之后,还从来没有过这种烂事儿,能找到她们的,谁还不知道四通的背景,谁会好好的去得罪四通的人,毕竟动她,就是打谭四爷的脸。 江湖人,江湖规矩,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正所谓,江湖有鲸又有鲨,还有某些臭鱼和烂虾。 这个kevin根本就不把冷暖的软威胁当一码事儿,反倒更加变本加厉的撑着短粗的胳膊,把女人圈在墙上,眼神更为轻挑! “少拿四爷来压我,凭你我的旧情,陪我睡一觉怎么了?我点你的台少么?你没少赚吧,回报我一下我怎么了?” 076 人有病,天知否? 前几天,归家老爷子大笀,归齐带着副市长的千金任杏儿一同贺笀,这个城市不流行搞什么订婚那套,但那天俩人交握的手腕上带着的同款情侣表,让所有人都默认一个事儿,这俩孩子成了。 强强联姻,归家高兴,任家高兴,任杏儿更是高兴,可归齐不高兴。 打从第一次跟这个所谓的市长千金出去约会,她舀着手机一路拍着照片发微博炫富的时候,归齐就知道她不是个华丽背景包装下的草包,生在权二代的家庭,大张旗鼓的过着富二代的日子,每天的生活像是自己主演一本公主日记,不觉荒废度日还为此沾沾自喜,从小努力的归齐骨子里就讨厌这种女人。 不过归齐心明镜儿的知道自己娶得不是她,而是她爸的女儿,他不指望她能一日三餐的洗手作羹汤,温柔娴淑的相夫教子什么的,原本他也没抱着相濡以沫的心态结婚,所以不管她婚后的生活方式怎么样,只要别碍着他,他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说虽然是目的婚姻,但说做做样子的恋爱也是要谈的,抛去个人喜恶,归齐是个礼数周全的人,跟一个女孩儿谈恋爱,陪人家吃吃饭,看看电影,逛逛街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 不过这个任杏儿似乎有些变本加厉,每天变着法儿的缠着他去做各种各样的事儿,今儿什么大牌发布会,明儿pub末日狂欢,不务正业的节目几乎每天上演,每每还必须拉上归齐。 就在今天,更是离谱,早上归齐在单位刚开过会,就接到任杏儿的电话,昨儿晚上吃饭,有一个袋子落在他的车上了,电话里声音挺急的,说是急用,归齐也就给她送过来了。 结果到这儿一看,居然是在酒店拍什么时尚大片,摄影师化妆师灯光什么的一屋子,任杏儿画着一脸大浓妆就在镜头前当自己是什么名模似的扮酷。 急?就急这个? 不是周末不是节假日,也是政府部门公务员的任杏儿,居然在这儿做这个? 看见他来了,任杏儿抱着他的手臂可劲儿的摇,就真跟他救了她的命似地,而那个没拆封的袋子里装的,不过就是几个假发。 一个人的忍耐终究是有限度的,归齐第一次拉下脸甩门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