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世子别跑,山里有个小甜妻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三章 胆大包天污石狮

第七十三章 胆大包天污石狮

    第七十三章 胆大包天污石狮

    两人吻的如痴如醉,却在关键时刻,项天歌猛地推开她。

    明雪晗双眼迷濛,眉头轻锁的望着他,“项大哥……”

    “这里不行,这里……脏!”项天歌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郑重的说道。

    明雪晗噗嗤一声笑开,环住他的腰偎进他的怀里。

    “谢谢你,项大哥。”谢谢他如此妥贴,如此爱重自己。

    换作寻常男人,早就急不可耐。

    两人紧紧的拥抱着,深情却也克制。

    “对了,你到底想怎么做,为何把他迷晕,捆起来又不作甚。”略过一会,项天歌平静下来,严肃问道。

    明雪晗莞尔一笑,道:“当然是为了睡个好觉啊。”

    项天歌刮了刮她的鼻子,调侃道:“小鬼,为夫才不信你。”

    “咦,什么时辰了?还有多久天亮。”明雪晗继续保持神秘。

    项天歌看了看不远处的更漏,“快丑时了。”

    “也就是还有两个时辰就天亮了,那你快睡吧,天亮之前秘密自会揭晓。”明雪晗伸手拍了拍他。

    本想像哄孩子一样拍他的背的,奈何他太壮实自己的胳膊太短,只得在肩膀处拍了拍,道:“睡吧。”

    项天歌是个警醒的人,黎明前最黑之时,他叫醒了明雪晗。

    明雪晗飞速的穿好衣裳,抓了梳妆台上的胭脂在自己的嘴上抹了抹,揭开盖着黄琏的筐子,上手扒了他的衣裳便要凑上抹的鲜红的嘴唇。

    项天歌一见便急眼了,急忙拉住她,“你作甚?”

    “他不是自诩为政清明的好官嘛,那我便扒了他的遮羞布,然后给他满身印上胭脂印,丢到街上,让所有人看到他不光夜宿红馆,纵欲无度,还光光的睡到街市上。让所有人看看到他猥琐的真面目。”

    明雪晗眯着眼睛,恶狠狠的说道。

    “对付这种无耻之徒,就得用更无耻的手段,看他还敢不敢假模假样的欺负百姓。”

    说罢,她又要去扒黄琏的衣服。

    “原来如此!”项天歌嗤笑一志,一把扯开她,食指飞速的在他身上点了同下,然后又像刮痧一样,在他的脖子,胸前,肚子等等地方揪出密密麻麻的红印子。

    明雪晗目瞪口呆,“这,是在种红杏吗?”

    “转过身去。”项天歌头也不回的说道。

    明雪晗听话的背转身,项天歌再他腰间一扯,黄琏的最后一层遮羞布也没有了。

    又在他的大腿处揪了些红印,这才了扛了他跃下窗户,将人扔在了街市口。

    然后抱了明雪晗跃上屋顶,静静的观察着。

    天渐渐亮了,陆陆续续有人来到街市。

    因着天色仍有些暗,行人又来去匆忙,故而不太看路。

    而项天歌又故意将黄琏扔在红馆门口的石狮边,人与石狮颜色相近,人们一时没有发现。

    当天光大亮之时,整个街市热闹起来的时候,突地有人看到赤身骑坐在狮腿上的男人,尖声大叫:“败类!”

    这一喊把街市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而黄琏因为是背对着众人骑坐在狮腿上的,故而众人并不知是谁,再闻得一声酒气,便以为是某个花痴的醉汉,醉倒在红馆门口将石狮当成了姑娘。

    “伤风败俗啊,这什么人啊,竟然色胆包天的jian污石狮。”

    “就是,定是个无家的单身汉,若不然怎会连石狮与姑娘都分不清。”

    众人议论纷纷间,红馆的老妈子和门客听到动静走了出来。一看自家镇宅的石狮上骑坐着个光身男人,顿时火冒三丈。

    古人迷信,十分敬重石狮,将之视为保护神,若有得罪那定是会遭神谴的。

    而一个光身男人对石狮作出这种污秽举动,无疑是罪大恶极。

    老妈子当即抓了墙角的笤帚跑了出来,对着黄琏的被就打了起来。

    边打边喊,“挨千刀的短命鬼,竟然跑到老娘地盘上撒野了,看老娘不抽死你。”

    这边打着又喊了门客一起来打。

    黄琏吸了迷心散,又被点了睡xue,背上被袖的一条条红杠子也半天没有反应。

    老妈子只当他是不敢见人气的抓狂,扯了他的发髻,恶狠狠道:“还敢装,老娘让你装,去,给老娘烧了滚水来泼醒。”

    门客立即转去灶房提水。

    明雪晗听到这里,担心起来,“哎呀,这打一顿也就算了,要是泼滚水会出人命的,项大哥,快想办法阻止。”

    项天歌随手捡起瓦缝里的尘土,用力揉成团弹飞出去。

    黄琏猛地惊醒,发现有人在打自己。

    当即火冒三丈,转头怒吼:“哪个王八蛋打老子!”

    这一转头,整个街市都安静了。

    老妈子还抡着笤帚来不及收手,僵硬的举在空中。

    “琏,琏爷!”老妈子面色惨白,而门客还不知这边发生了何事,提着桶滚水跑出来便要泼。

    老妈子吓的心跳都要停止了,连忙大喊:“不要泼!”

    然覆水难收,一大桶滚水泼了出来,老妈子为求活命不顾一切的挡了过去。

    “啊!”尖利的喊声,直穿云宵。

    老妈子痛的满地打滚。

    其他人都傻了,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惊愕的看着这一切。

    还是明雪晗最先反应过来了,她连忙叫了项天歌,“快,给她浸到冷水里,要不然会被被烫死的。”

    项天歌飞身而起,提起老妈子丢进旁边的小河里。

    明雪晗也急忙顺着房柱子下到地上,跑到河边。

    大概是红馆里的姑娘不时就要用水,故而锅里一直温着热水,但是因为天刚大亮,灶房里的仆人还在准备早饭,并没有给水锅里添柴。

    而门客急着提水泼人也就没有等水开,故而老妈子虽然叫声很惨,但是从露出来的皮肤来看,并没有起泡。

    却也烫得不轻,红通通的像是煮熟的虾子。

    “一直浸,得浸皮肤不发红为止。要不起了水泡就很难好了。”明雪晗焦急的说着。

    项天歌便将老妈子的脑袋往水里按,那老妈子平时养尊处优惯,又不通水性,一被按进水里就不停的扑腾。

    项天歌琢磨着时间差不多时,又提起来让她换气,等换完气又往水里按。

    也在此时,红馆里的人也都跑了出来看热闹。

    黄琏虽然厚颜无耻,但这时侯也是知道羞的,继续抱了石狮腿挡羞。

    人们看到他肥白的光腚,虽然不敢再叫骂,却也按捺不住的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人憋得脸红脖子粗。

    真到黄琏的手下到了,给他披上衣裳,这才气急败坏的跳起来。

    “混蛋,哪个混帐东西害老子。”

    黄琏眉头倒竖,对着人群叫嚣着,再不复平时的人模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