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青楼赎回个圣上(穿书)在线阅读 -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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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嗐!这家伙只是昏过去了。

    少年的右臂赫然有道大划子,血流汩汩,殷红了一片绿地,叫人看了都疼。

    佟陆陆忽定心澹然地盘腿坐下,抱臂凝视那奄奄一息的少年,方意识到包括上辈子,她长这么大也未快意恩仇、行侠仗义过。

    嗯!她点点头,决意要干件极好的事。

    “马桶脸叔叔,茗儿,救我!”

    呼哧呼哧跑上三层楼,佟陆陆佯装受了重伤即将归天,撞开房门便哀嚎着在地上翻滚,以拙劣的演技讨得马桶脸叔叔的上等玉合膏,光速复返。

    小心翼翼于少年跟前蹲下,佟陆陆全然不在乎男女仪轨,兀自认真救起人来。

    她将玉合膏细细涂于他的多处伤口,又蛮力扯下他的腰带,自以为贴心地为他包扎。忙活了许久,直到她大汗淋漓,直到对方外衣大敞、衣不蔽.体。

    完事后,又怕这家伙被坏人发现,她“好心”将周边的草拔了,一应丢将他身上,盖了一层复一层。

    “妥!”

    满意地叉腰大笑,复又想到,如今她佟陆陆干了此等好事,怎能不留下大名?

    就近问伙计讨了笔墨,佟陆陆回到此处,将少年的脸从草堆中扒拉出来,“呸呸”几口唾沫均匀喷在他面上,用袖口擦出干净的T区,大大咧咧坐于人家胸口。

    眼中全然没有少年的俊俏貌美,她只顾闷头闷脑、认认真真在他白润的面上,赫然提上娟秀的一排大字:“佟陆陆略施援手,勿谢!”

    满意地欣赏一番,佟陆陆将那瓶玉合膏留在他耳边,复将草铺铺好、全方位压压平整。她弹掉一裙子草,拍拍满是泥巴的小手,得意哼着小曲儿,潇洒走人。

    六岁那年,她救了个人。

    此后她每每想起,均要自夸一番,不在话下。

    且说两个时辰后,草堆中年仅八岁的少年忽惊醒过来,只觉嘴里、鼻里满满都是大自然的芬芳,还和着一股子螃蟹味。

    他挣扎一番,惊诧起身,低头瞧见自己全身已被上了药。

    他的腰带被胡乱系于右臂,甚是难看,且衣衫凌乱、衣襟大敞,不成体统,似是被人……

    不敢再多想,少年的脸瞬间煞白,一抹惊悚填满心头。他将身上的草刨了刨以极力掩盖此等乱象,被雷殛般怔怔然吐不出一个字,甚至想哽咽。

    死士昭云此时方寻得他。

    昭云自屋顶落下,蹲于草丛中,愕然瞪视少年黧黑的脸,瑟瑟不敢多言:“殿,殿下……您遭遇了什么?”

    “孤不知……”少年记忆混乱,满面茫然无措,“孤只记得被追杀至此,藏身之际,忽有一怪物靠近,孤便装作是猫。隐隐约约得其回应……”

    回想起那一幕,他尚且吓得颤栗,好似鬼门关走过一遭,“不料那怪物霍然向孤而来,有四只角!不,是四条长须!猫儿一般叫唤,好生可怕。昭云!你尚且没见过,那怪物大得很!一路长草均被它压出一条粗路,所到之处,虫鸟噤声!”

    昭云死死盯住他脸上的那行字,生生吞下浮至嘴边的话,遑遑行礼不敢多言:“殿下,您没事就好!”

    第2章 入座象姑馆

    有俗语曰:靛蓝染白布,一物降一物。

    然佟陆陆恣睢着长到豆蔻年华,竟没遇着谁能降住她。

    时年十三岁的佟陆陆虽性格迥异,好歹花容月貌,柳眉香腮、甜美可人,汪汪的大眼每每撒娇必达目的。

    若她不日日蓬头垢面,光胳膊光腿于家府四处闲晃,倒还算个闺秀。

    大夫人宛英有意培养她的琴棋书画,如她样样都顶强的三jiejie般。却见她除了能写出一手好字外,喝茶便是牛饮,弹琴均是噪音,画画更是四不像,便无奈将她放养。

    久而久之,一心玩乐的佟陆陆精通起吃喝玩乐,四处逍遥,便被京城百姓荣封——京城第一女纨绔。

    可巧,她那知书达礼、柔弱不能自理、满口浪漫诗词的“京城第一才女”庶出三jiejie,就是《东秦》的女主角,佟杉姗。

    佟陆陆这些年,与佟杉姗亲密无间,两朵姐妹花一条树枝上绽开似的要好。佟杉姗也极喜小六,每每小六犯了事,均极力替她求情。

    “哎!”宛英望着院内与众人嘻嘻哈哈玩升官图的佟陆陆,心头漫上nongnong哀伤。

    这个女儿,怕是嫁不出去咯……

    目光定格于那眸光熠熠的俊朗少年,她忽有了决断:邹王府,似乎也是个不错的亲家。

    “我赢了!我官拜丞相了!”佟陆陆一脚撩了裙角踏上椅子,甚是没样。

    打从她发现还有升官图这等古代桌游以后,便玩得不亦乐乎。它就像合体的大富翁与飞行棋,总能消耗她整日光阴。

    “丞相有什么了不起?”邹曲临不自在地将鎏金折扇抖落开,装模作样,“我爹是王爷!”

    搞定了女主,佟陆陆自然要去搞定男主。佟家与邹王府交好,佟陆陆避之不及,干脆与邹世子拜了把子。

    邹曲临相貌俊朗,笑起来虎牙尖尖。

    他文武双全,少年英才,偏偏早年是个纨绔。自与佟杉姗互生情愫后,方浪子回头,三千水只取一瓢饮。

    如今正处浮夸年纪的邹曲临,大红大紫,怎么招摇怎么穿,经常和一些富家子弟们厮混。

    当第一女纨绔与第一男纨绔相遇,可谓是臭味相投、相见恨晚,顺理成章沆瀣一气,荣封“混世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