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明明脑袋和我是一样的。现在吐槽完毕,你可以反驳了。” 夜色松开搁在他耳边的手,索性和他四目对视。 裴白墨咬她耳朵:“我其实还经常莫名其妙、无敌自恋,每时每刻都自我感觉良好。” 夜色抿起嘴笑,好歹绕开那个恼人的话题。 “你考没考虑过把这个放在林瑟的新婚贺词里广而告之。” 裴白墨作势认真地思考数秒,万分愉悦:“我担心说完林瑟会宣布我和他数年友谊至此终结,俗称友尽。” **** 飞一趟柏林辗转十多个小时,路上并不轻松。 幸有裴白墨做伴,夜色才不至于觉得旅途漫长难捱。 路上裴白墨向她简单描述过婚礼中她会见到的几个重点人物。 林瑟夜色认识已久,但对于他的背景并不熟悉。 在裴白墨嘴里,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有着一个非常简单的家庭:“一个自来熟的无比热情的笑起来看不到眼睛的医生父亲,一个反应迟钝的爱好美食的暴力美食家母亲,还有一个书呆子弟弟。” 对于林瑟的新娘方津,裴白墨给出的描述更加简单。 “方津是德籍华人,其实通常是不可理喻的也不需要别人理喻的只有看起来才像是女人的女人。” 夜色:“……” 经裴白墨这样加诸众多形容词一描述,夜色的感受已经无法用形容词来描绘,她只期望尽早见到这一群给予裴白墨关爱的人们。 *** 来接他们的,就是裴白墨描述里林瑟那个书呆子弟弟。 即便是书呆子,在夜色眼里,那也是一个貌美的书呆子,唯一的缺点,大概是接触异性便会脸部自然泛红,异常敏感。 林瑟弟弟的德语在和裴白墨交谈时选择乡音,他们从南德而来,方言甚杂,夜色旁听略微吃力。 “你的准妻子。” 夜色怀疑自己听错。 尤其是裴白墨还点头应答。 “老大告诉我时,我还完全不能相信。真遗憾,他的伴郎还要从我的预备伴郎里挑人上阵,真可怜,他白白活了二十几年。” 这就是裴白墨称之为“书呆子”的人?哪里呆…… 夜色蹙眉,干脆装作听不懂任裴白墨和林瑟弟弟瞎侃。 **** 林瑟和方津两家至今仍是邻居。 青梅竹马,芳邻收编户籍。关于这件事,夜色能够想到的词汇,全部都和美好有关。 林瑟弟弟把裴白墨扔在方津家门前,然后才带夜色继续往前挪动几步请进自家家门。 准新娘没有即将出嫁的自觉。 裴白墨见到方津的时候,她正在和一副油画过不去,拿着画笔止不住念念有词。 “方小姐,你想以女神的模样出嫁,还是偏爱女神经?”他倚在门框上,看着站在阁楼里满身颜料的方津皱眉。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地不拘小节。” 方津将画笔甩手一扔,叉腰白他一眼:“你的小姑娘呢?” 裴白墨笑,不由自主地:“在你新郎那里。” 方津嗯了一声:“吆,带你的女孩来抢亲不成?” 裴白墨压根不理会她的打趣:“说正经的。” 方津即刻点头:“我一如既往地正经严肃。” 裴白墨也不废话,直入正题:“明天你把新娘的捧花,扔给她。” 方津站在原地不动,目光在裴白墨周身扫视一圈:“大半夜的,发什么神经?你去中国待几个月,被人洗脑了?性情大变啊这是。” 裴白墨一脸波澜不惊,沉静如水。 方津怎肯罢休:“你怎么就突然看上人家了?说来jiejie听听。我怎么感觉莫名其妙家里就添人口了。” “二见钟情?” “妹子守得云开见月明?” “你一时突发奇想?” 真是聒噪……裴白墨蹙眉,再度启唇:“扔,还是不扔?” 方津愉悦地笑:“我怎么感觉我不把捧花扔给你的小姑娘,你会打我啊?!” 裴白墨当她默认:“这么熟了,不谢。” 他转身就撤,方津抓起手边的卷筒就向他扔过去:“有点儿廉耻心好吗?我都不知道你的小姑娘是胖的瘦的高的矮的,扔错了别怪我乱点鸳鸯谱!!” **** 准新郎林瑟却是紧张得坐立不安。 他的父亲果真如裴白墨所言,热情地有些让人招架不住,洗刷了夜色对日耳曼人原本严谨的认知。 裴白墨说找方津有事,夜色在林瑟家客厅坐了仅仅几分钟,他便推门而入。 他和林瑟的家人太过熟悉,小别数月,不见丝毫隔阂感。 只是裴白墨坐下少时,便被久未联络的charlotte来电打乱计划。 老太太消息非常灵通,并且不介意夜深叨扰,坚持要在今夜见裴白墨和夜色一面。 裴白墨代替夜色应了下来,真得出门,夜色却略微有些紧张。 自己当年是从这座城市火速开溜的,不知道charlotte会不会问这中间的缘由。 那段旧事,夜色并不想重提。 *** 短短数年,charlotte如今已经半退,外出授课时间更为有限。从林瑟家抵达她的住所所在的pankow区并不算遥远。 摁响门铃之前,裴白墨突然伸出左手握住夜色的右手:“你很紧张,我不记得你怕师姐。别担心,我见你mama他们,都没觉得紧张。” 这是不能类比的……夜色被他这么一安慰,更加忐忑。 已近深夜,charlotte精神依旧矍铄。 夜色看着她推推鼻梁上的眼镜,认认真真地就差举着眼镜当放大镜用,在她和裴白墨身上一一查探细节。 “是你们两个,没错。” 老太太温和地笑,很满足地看着他们,然后就没了下文。 夜色松口气,想起当年老太太对自己所说的,关于喜欢裴白墨的那番劝告。 若没有教会他爱的耐心,就不要奢望他的回应。 如今,她依然没能教会他爱,但是他自己在认真地学,这样,是不是更理想? 他,会和她在爱里一起成长。 **** 隔着七个小时的时差。 夜色在还在charlotte家时,接到时钟快七个小时,已身处清晨中的林垦打来的电话。 “新简报。老大说不勉强你听,你想知道,还是不想知道?” 夜色无奈:“你不如长话短说解约人民币。” “一辆承载15人的中巴车,在途径4号国道时,消失。” 听到这则消息,夜色禁不住发问:“平行空间?不可能。车辆和车上的人员全部消失不见吗?” 林垦声音压低:“对,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作者有话要说:懒人作者起得名……事后才发现 林瑟 林垦 ……这都是什么东西啊摔 最近有了个新的爱好,去男神微博和博客考古,╮(╯▽╰)╭无力吐槽 当年看fringe,被平行空间荼毒的不轻……不过我们不是科幻文……所以那是十五条人命。 威胁新娘扔捧花什么的,裴黑土真伟大。 第032章 .密室人骨长城 第三十二章:密室人骨长城 柏林。 缀满鲜花白纱的小型礼堂内,新郎新娘坐在最深处靠近主席台的地方,室内播放着一段录音。 男声清澈悠扬,这段话开头的内容却让新娘新郎脸上均是流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 “我不介意下次见面你放哈达(林瑟家的牧羊犬)咬死他。”方津唇齿微露,压低声音对着坐在一旁的林瑟咬耳朵,紧紧捏住手里的捧花。 林瑟柔声附和她:“对,吃得他尸骨无存。” 方津满意地勾唇,耳朵里钻进某人更为奇异的新婚贺词。 那个已经身在回n市途中,却依然是婚礼上最抢镜的那个人的冗长得像圣经一般的发言。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林瑟心中腹诽:估计没有人会勇敢地如自己一般用他出山。 “新郎是我的好朋友。除了怕新娘之外,他大概没有其他的明显的缺点。” 林瑟继续脑洞,他下一步大概会说方津没什么明显的优点。 “新娘是我所熟悉的女性。” 方津皱眉,这定位……还真是“亲密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