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蚀骨沉沦在线阅读 - 第515节

第515节

    贺煜在一旁默默看着,心驰神往,荡漾起伏,眼角处,渐渐热了。

    芊芊,小东西,但愿这份快乐能永远陪在你的身边,我会继续努力,势必让它永远围绕在你身边的。

    玩得如此疯狂,时间都忘了,待几人意犹未尽地走出游乐场时,已是下午三点钟,这才发觉到肚饿,特别是琰琰,虽在游乐场内陆续吃过不少小食,却仍忍不住大呼饥饿,要吃饭了。

    于是,贺煜带母子俩到游乐场附近一所西餐厅用餐。

    环境很优雅,服务更是一流,文质彬彬的男侍应恭敬有加地候在餐桌旁,客气热情地给他们推荐一款爱心家庭套餐。

    一家三口的爱心套餐?物美价廉,且额外送上一只玩具?

    琰琰迫不及待就直说要点要点,压根不明白这世上没人愿做亏本生意,羊毛出在羊身上,再怎么物美价廉,也是出自客人的荷包。

    至于贺煜和凌语芊,尽管清楚这个道理,倒也不反对,出来消费本就得给商家赚钱,只要吃得开心便值得了。

    他们于是听从了侍应的推荐,点了这款爱心家庭套餐,结果也物有所值,不但吃的饱,还吃的开心,特别是看到宝贝儿子抱着赠送品一副满足兴奋状,即便再多花几个钱都是愿意的!

    “四点半,还早,咱们不如去逛逛街?”走出餐厅门外,贺煜看了看手表,给出一个提议。

    琰琰听后,又是立刻拍手应好,凌语芊略作沉吟,便也不反对,队伍于是转移到不远处的一所百货商场内。

    今天虽不是周末,可毕竟是繁华大都市的重要商业圈,商场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不知几时开始,琰琰小手儿已经改为紧握住贺煜的大手,蹦蹦跳跳的小身子也甚是依赖贺煜,充满淘气和黠慧的大眼睛到处张望着,除了好奇的天性,还有兴奋的使然。

    贺煜便也不客气,俨如一位高大慈爱的父亲,有力的大手牢牢握住小家伙,魁伟颀长的身躯更是仿佛天神似的,随时保护着他挚爱珍贵的小宝贝。

    与他们相比,稍微站开的凌语芊倒是有点儿疏离,不过,三人毕竟是一伙的,俊男美女外加一个又帅又萌的小正太,让人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不少人的目光,纷纷被吸引了过来,毫不吝啬地对他们投出羡慕、惊叹和赞美等神色。

    这 样的目光,对凌语芊来说并不陌生,甚至可称异常熟悉,当年贺煜还在世时,每次带她和琰琰逛商场,都会收到这样类似的注目,因而,她此刻心中百感交集,万千 感慨,不过,生怕引来更多注意,她极力忍住那份油然而生的伤感,努力维持着淡定状态,步伐随着那一大一小悠然前行着。

    他们首先进入的,是一间大型服装店,店里宽敞明亮,优雅干净,销售的衣服男女老少皆宜,琰琰迫不及待地松开贺煜的手,奔向童装区,贺煜阔步跟上,与他一起观看挑选。

    如此一幕,颇为大众化,并没什么特别,凌语芊却是忍不住感动了。

    打自贺煜走后,每次她带琰琰逛商店,小家伙兴奋之余还难掩失落和惆怅,只因看到其他小朋友有爸爸mama陪同,而他自己只有妈咪一个人,因此,大多时候他都会停下来,静静地看着周围其他的小朋友,漆黑雪亮的眼睛闪烁着一种羡慕和渴望之色,还有早熟的哀伤。

    而她自己,默默看着这些,柔肠寸断,悲痛欲绝,却又爱莫能助。她何尝不希望自己也像其他女人那样,与丈夫一起商量讨论着哪件衣服好看,适合自己的小宝贝!

    只可惜,她没有那样的福气,老天夺走了她这个福利!

    由此,有段时间,她对逛街产生了恐惧感和厌倦感,面对这些干净明亮的店铺,她如遇蛇蝎,不敢靠近。

    而今,情况不同了,小家伙在某人的带领下,这件摸摸,那件瞧瞧,频频拿往身上度量,不会再停下来去看别人,更不会去羡慕别人,因为,别的小朋友能做的,他此刻也做到了。

    不知小家伙他,是否也像她一样,莫名其妙、无法克制地萌生一种幻觉,觉得爹地回来了呢?

    凌语芊看着看着,视线模糊了,神智迷失了,就此陷入如痴如醉,直到耳畔传来一声兴奋激动的呐喊,将她唤回神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小家伙已换上一套新衣服,跑到她跟前来展现。

    “妈咪你瞧,这套衣服帅不帅?酷不酷?”他蹦跳着,旋转着,大声欢呼着,稚嫩的小脸尽是喜悦和欢畅。

    凌语芊唇角不自觉地扬起,宠溺慈爱地望着他,又瞧了瞧旁边那个高大的人影,一切仿佛回到从前,一种久违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了。

    不管眼前这个“混蛋”曾经对她做过什么,不管她曾经有多排斥和讨厌这个“混蛋”,可这一刻,她是由衷地感激他,因为他,才有眼前这感人幸福的一刻。

    “怎样,还合适吧?琰琰本来想选加大码,但我觉得大码已经够了,正合身。”贺煜忽然说了一句,俊美绝伦的容颜同样洋溢着满满的欢乐。

    琰 琰本来就比同龄小朋友高,穿的衣服尺寸是大码,不过,凌母是个老人,觉得小孩子长得快,避免浪费于是总提议买大一码的衣服,说这样可以穿多几次,久而久 之,琰琰的衣服便都是买加大码的。尽管姥姥已经过世多时,小家伙还是谨记这些,但不得不说,合身的尺寸看起来更自然,更帅气,更好看。

    美丽的樱唇又是会心地抿了一抿,凌语芊缓缓蹲下,芊芊玉手小心翼翼地整理着琰琰身上的新衣服,柔声道,“那今天这套衣服,咱们就听贺熠叔叔的提议,买大码的?”

    “行,妈咪说买哪个码就哪个码!”琰琰便也应得爽快,大眼睛机灵地闪烁着,抓住凌语芊的手,朝店内某方向走了起来,“妈咪,你也买一件,琰琰刚才见到一件衣服很好看,妈咪穿一定漂亮。”

    说话间,他带凌语芊来到家庭专区前,小手儿指着一件翠绿色的t—恤。

    凌语芊还来不及开口,只闻贺煜冲售货员喊了一句,“帮我把这套家庭装包起来,号码分别是大码,中码,大码。”

    呃——

    杏眼顿然一瞪,凌语芊急忙看向他,他回应她的,却是一抹高深莫测的魅笑,让她不禁怀疑,他是否早有预谋,甚至琰琰也是听他教唆的。再有,他咋知道她穿的是中码?

    凌语芊还在浑浑噩噩中,售货员已打包好衣服,贺煜意气风发地提着,带她和琰琰走出商店。

    琰琰兴奋依旧,发出天真无邪的欢呼,“熠叔叔,我们什么时候穿这套衣服,到时候一定要拍照哦。”

    “回家洗干净就可以穿,嗯嗯,一定拍照,到时熠叔叔和你妈咪,你,三个人一起拍!”

    “好咧好咧!记得用我的迷你相机,我要带回幼儿园给李伟他们看,以前他们总是跟我炫耀和爹地妈咪穿同一款式的衣服,现在我要给他们还击。”

    “而且,还击得极为漂亮!咱们琰琰的相片,必是最好看的!”贺煜跟着附和,那狂傲不羁的表情,与琰琰如出一辙。

    凌语芊站在一旁,完全插不上话,其实,是不知如何插话,故她只能默默地走,默默地看着琰琰,偶尔目光不自觉地转向那抹高大的人影时,怜爱温柔的眸瞳不由蒙上一抹迷惘之色,就此直到踏进另一间商铺,她混乱的思绪才略微恢复过来,整个人也突然为之一振。

    他带她们进入的第二间商店是卖水晶的,整个店面优雅明亮,活色生香,橱窗上摆满了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水晶饰品,头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脚链等,应有尽有,到处绽放着一种璀璨绚丽的光芒。

    相比金银珠宝,她更偏好水晶,水晶纯洁透明,清雅脱俗,却又不适高贵冷艳和时尚大气。

    “欢迎光临,请随便看看。”训练有素的售货员已经开始了招呼,美丽的脸庞尽是热情的微笑。

    凌语芊步履也不由自主地移动起来,沿着一个个橱窗和一件件饰品,尽情欣赏,稍会,就在她看得浑然忘我之时,猛觉脖子一凉,透过橱窗的玻璃,她看见自己脖颈上多出一条水晶项链来,五颜六色,绚丽缤纷。

    “先 生真有眼光,这款七彩水晶项链是本店刚进货的最新一款,很受情侣们的青睐,特别是像你们这种恩爱夫妻。这位太太皮肤细腻莹白,娇嫩光滑,配上七彩水晶的衬 托,更是美得不可万物,举世无双。”售货员小姐逮住机会开始了三寸不烂之舌的营销,出口尽是赞美之语,但说得倒也是自然流畅,只因凌语芊确实很美,冠上这 些词语当之不愧。

    “好,那我买一条!”贺煜想也不想便拿出信用卡,财大气粗的手笔丝毫不减当年。

    凌语芊自恍惚中回神,下意识地阻止,“不,不用了。”

    本是兴冲冲的售货员小姐即时怔了怔,很快,继续营销,“太太,你是不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其实这条项链真的很好看,很适合你,而且是限量版的,你不用担心会在街上碰撞。”

    “对啊妈咪,你为什么不要?这条链子很好看,五颜六色,闪闪的,亮亮的,很美!”琰琰忽然也插话,仰起小脸困惑怅然地看着凌语芊。

    贺煜直接凑近她,温热的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低声细语,“那售货员没吹嘘,确实很漂亮,很迷人,不准再拒绝了哦。”

    话毕,还使坏地朝她吹了一口热气。

    凌语芊禁不住猛打了一记冷颤,整个人再次陷入呆懵状态,贺煜则继续把卡递给店员,结账买单,然后,离开水晶店。

    “妈咪,你好漂亮哦!”琰琰发挥其鬼精灵个性,迫不及待地发出赞美,两眼直盯在凌语芊脖子上,忽闪忽闪中映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凌语芊柳眉淡淡一蹙,宠溺地瞟了他一眼,暗示他是个多管闲事的小马屁精,而后,本能地看向旁边那个伟岸高大的人影,不料他也正好盯着她,眼神狂野而火热,把她瞧得心神一慌,只好迅速别开脸。

    贺煜见状,本就邪魅无比的俊颜变得更古怪起来,眸色也越发耐人寻味了。

    凌语芊愈加不自在,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咱们去别处看看”,话毕加快脚步往前奔跑起来,连琰琰也不顾,直接把小家伙撇给了某人。

    耶!

    在她身后的一大一小,瞬间来了个相视而笑,还彼此伸出手,做了一个击掌欢呼的动作,而后,往前追去。

    接下来,三人继续挨家挨店地游逛,且继续买了不少东西,最大丰收的是琰琰,最高兴的便也是他。

    因为他的开心,凌语芊也满腹欣然和愉悦,结果,这趟出游一直持续到晚上,大伙回到贺煜住处时,已是晚上九点半。

    琰琰累得几乎睁不开眼,倒床便睡了过去,凌语芊洗完澡后,坐在梳妆台前抹着乳液,抹着抹着,芊芊玉手忽然停在了脖颈上的水晶项链上,俏脸也随之一怔,稍会,解开扣子,把项链取了下来。

    在柔和的夜光灯下,水晶的色泽别有一番风采,似乎比白天更漂亮,更迷人。

    贺 煜知道她喜欢水晶,以前就常给她买,各款式各颜色,不管价格多少,只要他看上眼,都会买下,有次,他甚至还跟她说,打算命人给她定做一双水晶鞋,让她夜晚 十二点钟穿上,当他的灰姑娘,只可惜……她再也没机会体验,别说水晶鞋,那些他曾经给她买的其他水晶饰品,都已随着芊园那场大火而销毁,不想触景伤情,这 两年来她也没再亲自买过水晶,想不到,今天贺熠为她买了,贺熠只是刚好走过看中呢?或又是贺煜跟他说过她喜欢水晶,于是特意买给她?

    ☆、【衷其一人,爱 ta 一生】438发现他的古怪(实体书出版,求支持)

    思忖间,她不禁想起早上坐摩天轮的事,然后还有其他的,心里顷刻像是浪潮翻滚,澎湃不停。

    若非发生过了,她是怎 么也想不到自己会经历过今日这样的一天。记得上一次,他也曾借助琰琰带她出去游玩,可她心情都没有像今天这样,状态也不像今天这么豁出去,难道就因为他今 天在摩天轮上说的那番话吗?又或还有别的原因?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该不会是自己的心在不知不觉中为他沦陷了吧?在那个与他狂情放纵的夜晚,自己的身体被他 占有的同时,心房也悄悄地被他攻陷了?

    那天晚上,尽管自己服了那种药,神智处于混乱迷失状态,但某些情景,还是深深印刻在了记忆里,平时因为刻意压抑,不至于浮上脑海来,可这不代表自己不记得。

    他那个的方式,跟贺煜的很像,给她带来一种熟悉的感觉,就连那张与贺煜长得相似的脸容,在那天晚上也是那么的相像,以致她更加不可自拔地把他当成贺煜,顺着内心的渴求,浑然忘我地沦沉在他的身下。

    常言道,男人迷恋于一个女人,身体是一个重要因素,其实,女人迷恋一个男人,这何尝不是一个重要因素。

    以前,贺煜总晓得怎样令她更快乐,从而更迷恋他。

    那一晚,“贺熠”似乎也很快就能撩拨到她的,这到底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潜能呢?又或者……难道又是贺煜告诉他的吧?

    不,不可能!

    贺煜是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即便其他方面愿意分享,但在房事上,绝对不会,贺煜曾经说过,她的美,只能对他一个人呈现,故他绝不会让其他男人亵渎半分。

    那么,就是与生俱来了?尽管他外表看起来温润儒雅,品性温和,但在这方面上,还是有着不可估计的魄力,足以把女人攻陷,就连自己……

    轰!

    不能想,再也不能往下想了!

    凌语芊,你怎能想这些东西,怎能如此深入地探究这方面,还拿他跟贺煜比?贺煜是无人能比的,无人能取代的,就算他再厉害,给你带来与贺煜一样的“性福”,他终究是他,与贺煜无以伦比!

    发觉自己的思绪竟然不听使唤地游向某个禁忌,凌语芊猛地被惊醒过来,看到镜子里面自己容颜已经遍布红潮,更是羞愧不已,恨死自己了!

    不敢再看这样的自己,她急忙忙地从梳妆台走开,过去打开窗户,让冷风来冲走不该存在的东西。

    好长一段时间,混乱纷杂的心境总算慢慢平复下来,凌语芊回到床前,静静凝视着酣然熟睡中的小人儿,然后并没有上床躺下,而是转身走开,走出房外去。

    外面一片静谧,由于壁灯都点着,倒不至于很暗,光线柔和淡黄,整个屋子显得淡雅了许多,凌语芊于是沿着屋内打量起来。

    来过这里几次,可她从没花过心思欣赏观察,今晚仔细一看,发觉这里的装潢不但气派得很,也豪华的很,让她不禁生起疑惑和不解。

    以前他是什么美国ace集团在华分部的ceo,住这样的房子没啥不妥,但实际上他是国家委任的高级官员,即便身份特殊,也不至于如此厚待的,何况目前国家为了纠正和消除一些不良风气,贯彻施行了节俭低调的政策,他更不应如此铺张和奢侈的呀,难道他就不怕被举报吗?

    凌语芊边纳闷困惑,边继续往前走着,穿过客厅,来到了一间客房前。

    她记得“贺熠”给她提过,卧室让给她和琰琰住后,他会暂时睡在这里。此刻门关着,地面的门缝一片漆黑,他睡着了吗?

    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能这么快入眠,她心头顿时生起一股怨念,皱眉蹙额地给那紧闭的房门不悦一瞟,而后拖着沉沉的步履继续往前,不一会,又停了下来。

    又有一间房,而这间房的门虚掩着,里面还透出了光。

    这又是什么房间?为啥不关门,且半夜深更还亮着灯?难道,这里才是他暂住的房间?

    鬼使神差似的,凌语芊抬起了手,伸到虚掩的门上,往里面轻轻一推,整个人顿时更加震颤不已,目瞪口呆。

    这里头,是……是间书房,是工作室!

    面积不大,有书柜,有办公桌,还有电脑,而办公桌后正坐着一个人,正对着电脑忙碌着,正是她本以为已经惬意会周公了的某人!

    还有……他……他好像有点不妥,他……没戴眼镜!

    他不是近视吗?度数似乎还挺深的,日常生活里或许勉强不戴,但他现在在工作,在用电脑,没理由不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