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书香门第【浅沫】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穿越之农田喜事 作者:困成熊猫 文案 叶乘凉因一项研究成果被害身亡,一朝穿越到古代,被一粗壮痴汉拾回家。后发现这家里不光穷得叮当响,家主还有点憨厚过了头,更有个久病在身的老母每天都要吃药! 好在这男人对他还挺好,所以这日子,过得!只是怎么回事?刚刚说好到白头,这男人却偷偷开溜?!原来痴汉本不痴,那不过是一场天大的误会!可是感情既已付出,又如何收回? 且看小人物如何与痴汉(大雾)攻发家致富,干倒一票极品成为大富户! 我们的口号是:相爱相守到白头!这次谁也不开溜! 虎背熊腰痴(糙?)汉攻x吃苦能干技术受! 受是个不(闷)鸣(不)则(吭)已(声),一(吭)鸣(声)惊(见)人(血)的泼妇杀手! 受还自带土匪山大王铁公鸡等多种属性。 所以本文又名:家有媳妇儿像响马 导读:攻前期憨厚,后期霸道,1v1,略带一点金手指,he,背景架空,男女共存,男男婚姻合法(刚通过,同性婚姻还处受排挤阶段)。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近水楼台 种田文 天作之和 ☆、穷得叮当响 “张大壮,你给我滚出来!别以为你不出来老娘就不知道你在家!你个吃粮不管穿,顾嘴不顾腚的败家子儿!有你这么过日子的么?你快给我出来讲清楚!” “张大壮,你装什么死?快出来听见没有?!” 外头连续传来叫骂声,把周围的邻居都给吵得不得安生。叶乘凉不由悠悠转醒。随后他发现他所处的地方异常昏暗,身体底下不知铺的什么东西,硌得他身后极为不舒服。而且这里的空气也差得很,即便不刻意去闻,也能闻到一股子烧过的泥巴特有的土腥味。 这是什么地方?叶乘凉皱紧眉头,不住地回忆。 他记得他之前跟同事们一起去甜菜园,后来因为渴就喝了些东西,然后,然后就到了这里,中间没有任何其它记忆。 他叫叶乘凉,在糖类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糖研所)工作,而这单位其实就是研究并想办法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植物以满足市场上越来越大的糖品需求。工作不算累,工资不错,就是领导不太给力,下属好不容易搞出点成绩恨不得全给挂到自己名上。这不,拐弯抹角地暗示要他交出他的研究成果,他不同意,就来算计他。 不过应该不至于绑架吧? 动了动四肢,发现除了有些僵硬,头有些晕,其它都还可以。叶乘凉于是小心下了地,四下看了一眼之后找到门的位置,开门走了出去。而随着他这么个动作,外面本来要走的人就停下来了,转身看了他一眼便阴阳怪气儿地说:“哟,你就是大壮带回来的那个小狐狸精?” 狐狸精? 叶乘凉眉头拧得更紧。眼前的妇人肤色黝黑,横眉怒目,约莫四十多岁,腰缠“游泳圈”,身着古装粗布。对了,凭着刚才的声音可以肯定,还是个泼妇! 但是,国内现在还有这种装扮的人? 叶乘凉用食指轻轻蹭了两下鼻子,“这位大娘,认……错人?还有这里是哪儿?” 王金花立马呸一声朝叶乘凉吐了口唾沫,审视地打量着说:“别以为你不承认我就不知道了,你一定是大壮带回来的那个狐狸精!不知羞的小贱人,你快告诉我,大壮他去哪儿了?” 老子不跟你个山野村妇一般见识!叶乘凉深吸口气,“不认识你说的大壮,你找错人。” 王金花哪里会信,立马尖声叫嚷,“你这狐狸精休想骗我!你让大壮花了钱给你治病,现在倒来说不认得他?老娘眼里糊了屎才会信你话!”她来的时候可是听人家说了,她侄子张大壮从村口抱了个漂亮的人回来,连柴禾都不要了,还为了给这人看病,花了许多银两,如今怕是连成亲的钱都拿不出来。肯定是眼前这只狐狸精给灌了迷汤! 叶乘凉懒得跟她这种人计较,便也不再搭话。他朝四周看了看,心里有些骇然。这里落后还不是一般落后,整个村子没几家瓦房不说,偶尔见个人还都穿着各种打了补丁的衣服。还有他的脚下,踩的可是实打实的黑土地。他作为糖研所的所员,几乎每年都有一半的时间与土壤和各种糖类植物打交道,不会看错。如今差别只在这土已经被人踩实了而已。而就他所知,现在国内就算是农村,也基本都该铺上水泥路了,像这种…… 忍不住揉了揉发疼的太阳xue,叶乘凉转身去看他出来的那间屋子。毫不夸张地说,那屋子可能连二十平米都不到,泥与茅草和着筑起来的墙,上面盖着茅草,整体看着歪歪斜斜,好像来股风就能给吹倒。里面不开门的时候黑漆漆的,伸手几乎不见五指,只有把挡窗户的那片破得快烂掉的被子掀开,屋子里才能进一些光。 说着显繁乱,但叶乘凉脑子里也不过就是一闪而过的画面而已。他知道,就算神经再大条,也无法忽略眼前这异常的一切。甚至包括他自己,说话的声音都有问题。最开始发声时他以为是睡得久导致嗓子哑了,现在却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不然他还能照照自己长什么样。至少从双手上可以判断,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他的手可没这么白嫩。 其实要说起来最明显的是他的眼睛,他原来是六百度的近视,还有轻微的散光,如果不戴眼镜根本看不清东西。但是现在,他看周围一切都是那么清晰。 由于这一切发生的太过诡异,再加上这身体发虚,因而王金花接下来的骂声叶乘凉也没听太清。眼前发黑晕过去的那一刻,他只隐约听到有个憨厚的声音大喊了他一声:“小兄弟!!!” 张大壮急匆匆扶起马上要跌在地上的人,赶紧把人抱进了屋子里。这一天里两次见这人晕厥,可见这人身体是有多差。 王金花来的时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让张大壮这个侄子好看的。她好心好意给他说媳妇儿,他倒好,居然把手里的钱全都拿给狐狸精看病!这狐狸精好本事,居然敢不理她还装晕?哼!也不打听打听,她王金花可是那好相与的?她这就跟侄子好好说叨说叨,“大壮你倒是说说,你安的什么心?是不是打定了主意要落我脸面?喜鹊她都已经同意了,你现在倒来说不娶,作孽的,你这是毁人家姑娘名节,这可是丧良心的事情!还有屋里那个狐狸精,你是眼里糊了狗屎吗?没看着他长得再好看那也是个男娃?连个一儿半女都生不出来的,你救他做啥你这蠢汉!” 虎背熊腰的张大壮挠挠耳朵,嗓音憨厚无比,“大伯母,我上回明明说了不成亲的。再说人就在眼前哪能就见死不救了?那可也是条命不是。” 王金花才不听什么命不命的,她可都收了弟弟的钱了,现在要她把这钱吐出去,门儿都没有!便指着张大壮说:“我不管!你要么拿二十两银子出来补偿喜鹊,要么娶她过门,没有第三条路给你选!你也不瞅瞅你这点出息,个爹娘都不要的野孩子,有姑娘肯嫁给你就不错,哪里还敢挑三捡四?真当自己是那城里的公子哥儿啦?我呸!” 张大壮想都不想地说:“那我攒钱给银子,反正我不要王喜鹊。” 王喜鹊可是都被休了两次的老女人了,比他大好几岁不说,还出了名的泼辣蛮不讲理,谁要是娶了这样的人回家做娘子,那日子可怎么过?他还想等着天再暖和些便好好开上几亩山地,以后攒下些银两娶个知冷知热的好姑娘呢。 王金花作茶壶状怒指着张大壮,“好!这话可是你说的,我就给你三天时间,你要是不给我弄出二十两银子送到我手,看我不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也让乡亲们来评评理!”说完又朝着门口呸了一声,这才拧着粗得跟水桶似的腰走了出去。 张大壮把院门掩好才进屋子里看了看。他这里地方小,只怕刚才他大伯母那么大的声音,屋里的人定然是醒了。还好他娘没在家里,不然少不得又要为他担心。 小说没少看,但第一次在生活中体会这世界的玄幻。叶乘凉慢慢地接收着来自原主大脑的记忆,干巴巴地朝着进门的壮得跟熊一样的男人说了声:“谢谢。” 尽管这男人想救的人可能已经死了,变成了他这个来自现代的人,但是,还是要说声谢谢,毕竟活下来的是他。 张大壮摸索着去把油灯点燃,待看清了炕上的少年时,才憨厚地说了句:“没啥。” 叶乘凉内心还抱着一丝期盼,盼着这不过是一场梦,总会有过去的时候。可是他发现,周围给他的感觉越来越真实,而且张大壮虎背熊腰的样子也给他很明显的存在感。 不过说起来,这么穷的人家,点油灯是极浪费的吧?叶乘凉想到这一点便说:“把灯吹了吧,你把窗子上那破被掀开,进点光就行。” 张大壮赶紧一口气灭了油灯,“你放心,我不会让你还钱的。” 叶乘凉想起刚才那妇人说的话,便问:“你还差多少?”那妇人要的是二十两,而且从她的言语里分析,张大壮应该是为了救他才不能娶了对方的姑娘,怎么说,他也得关心关心。虽然这小子好像本来就不想娶那姑娘。 张大壮嗫嚅了好半天,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我还剩下十五个铜钱。” 叶乘凉接收了原主的记忆,知道二十两银子等于两万个铜钱。也就是说,他的救命恩人还得再有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五个铜钱才能凑够刚才那个泼妇要的钱! 将近两万个铜钱……这是巨额吧?! 由于实在是差得太多,叶乘凉还是忍不住想要确定一下,便问张大壮,“到底是差多少?” 张大壮挠了半天的手,才懊恼地说:“我、我算不出来。” 我擦,不光穷而且还笨!怎么会被这么个人救的?白瞎了那一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的好身材,上面安的居然是个猪脑子! 张大壮莫明觉得有些冷,便小心地问:“阿凉,你怎么了?” 叶乘凉阴冷地勾了勾嘴角,“是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五个铜钱。这么多,你说够不够把那个泼妇砸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张大壮:阿凉,你、你这是干啥呀? 叶乘凉:我用绳子把铜钱全穿起来,这样一会儿把你大伯母砸死之后咱捡钱不费时间。 张大壮:阿凉你真是太聪明了! 叶乘凉:乖,快去借麻袋。 张大壮:借麻袋做啥? 叶乘凉:把这一串铜钱放麻袋里砸你大伯母,连捡都不用捡了,你砸完直接就可以跑。 张大壮:…… ☆、坑爹的大夫 叶乘凉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他一个孤儿,要真是那心眼儿实诚的哪能念到大学还在糖研所工作?当然,他也不那么坏,只是对着那些看不顺眼的,他也不会客气,不然也不会闹得有人容不下他,要给他下药害死他。死前他喝的那杯水,他知道里面有东西,可是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如今穿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得发愁生计。 不可能不愁啊,穷,那是真穷。打眼一瞅,只要用四个字就可以完美地概括张大壮家里的所有情况。 家徒四壁。 土炕上秫秸篾编制的炕席子好像是这个家全部的财产,也不知张大壮怎么活到现在的。 叶乘凉现在占据的这身体叫叶小凉,十六岁,马头村人。马头村离张大壮所在的红沙村有一百多里地远。叶小凉的爹娘欠了当地地主的钱,被逼得实在是活不下去便双双自缢。地主老爷看叶小凉生得俊俏,意图拿他抵债收回家里当个偏房,叶小凉不欲如此,便顺了地主老爷家的几个包子馒头跑路了。 人被逼急了那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的,这叶小凉年纪不大,胆子也小,却怕极了那地主老爷的残暴,因而一路咬牙跑出马头村,搭上去县城里卖菜的一菜农的牛车,躲在菜桶底下进了县城,随后又一路不停走,一直到红沙村村外头,实在走不动了几乎晕坐在地,被出去砍柴回来的的张大壮给撞了个正着。当时张大壮问他是不是来寻亲戚,他实在没力气就摇了摇头,后来张大壮问他叫什么,他才勉强说了“阿凉”二字。 要说缘分这东西就是这么奇妙,世上那么多人,怎么偏就被张大壮撞了呢?叶乘凉想,一定是老天爷知道他有个癖好,天生就爱虎背熊腰。 不过要说起来,叶乘凉觉得有件事情非常奇怪。这叶小凉也是农家人,却被养得细皮嫩rou的,完全不像农家里养出来的孩子。而且他长得也不像父母。这娃的父母也有意思,这么个漂亮孩子一点也不亲近,与其说是养儿子,倒不如说是像伺候谁家的少爷,弄得这叶小凉十指不沾杨春水,倒真跟那城里的公子哥差不多,也不怪那老泼妇骂他狐狸精。 这国家有一点非常值得称道,那就是男男也是允许结成夫夫过日子的。虽然这样一来就要绝后,所以真正这么做的人很少,也有些为人所不齿,但确实是有一些男人结成了两口子。他和张大壮仅一面之缘,还谈不上成亲之类,不过搭伙一起想办法过日子倒是没问题。他现在身无分文,出去也是饿死,莫不如就先留在这里,想办法先熬过这个早春再说。 张大壮端着一大碗高粮米粥进屋,叶乘凉费了半天劲才看清楚,里面没几个高梁米粒,几乎全是米汤,稀得不成样子。 叶乘凉心里有些嫌弃但抵不过身体抗议,下意识就咽了咽口水。 张大壮说:“我这里没有细米面,你先将就着吃,待明儿个我去司徒大夫家里借点。” 人都这么说了,叶乘凉哪还好意思再说别的?便问:“你呢?” 张大壮特别坑爹地说了一句:“你吃完剩下的给我就行了。” 尼玛,这碗一共才多大! 叶乘凉本来想问问还有没有碗,一人分一半,结果话还没出口就被卡在嗓子眼里了,因为张大壮把碗递给他前说了句:“我家就一个碗,你可得端住喽,这碗可有些烫手呢,千万不能摔碎。” 这怎一个穷字了得?叶乘凉顿觉手里的碗有千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