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 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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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阿曼达这么说。 方大厨前妻忍不住说:“你看,你都承认这对我们不公平?所以你应该……” 阿曼达打断了她:“所以我还是会那么做。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这对你们不公平。对,这就是我的意见,就是暗箱cao作,但是这又能怎样呢?我不只是公司的高管,我还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我们是私人公司,只要不犯法,只要不违规,完全可以依靠我们的喜好来行事,没有任何人可以限制我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对我们指手画脚,没有任何人可以要求我们必须和谁合作。规矩是我定的,这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听我的。你就是吃亏了,也只能认了。除非你去找我们大股东,让大股东对我施压,逼着我选你们的律所。但那是不可能的,大股东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无条件支持我。公司所有的行政事务,我都是一言堂。” 听完阿曼达说的两点。 方大厨的前妻,有些发愣。 但眼珠乱转。 应该是在想对策。 阿曼达继续扎心。 “第三点,我老公没有说过什么,没有不让我聘请你们律所。事实上,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这事,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况且就是他说什么,也轮不到你管,现在他是我的男人。” “第四点,你还拿孩子说事?谁给你的自信和勇气? 你与老方离婚后,你只是没有抚养权,但你是有探视权的。但是这些年,你来看过他们几次?事实上,一次都没有。这应该是你第一次上门。但不是为了看你的孩子,而是为了你的生意。所以你现在要去见你的孩子们,让他们为了你说话么?你好意思么?” “最后,我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没有对不起我。老方也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离开了他,不是他的损失,而是你的损失。最后,孩子也不需要你的道歉,因为你在他们的成长中,无关紧要。至于打你一顿?怎么可能?你是学法律的,你是律师啊。我们要是真动了你一手指头,或者骂了你几句后,你说我们侮辱了,诽谤你,伤害你,要和我们打官司,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怎么办?或者拿这个当条件来讹诈我,逼着我聘请你们律所,你说我冤枉不冤枉?是不是像是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阿曼达说完了。 冷冷地看着方大厨的前妻。 方大厨的前妻目光呆滞,已经说不出什么了。 她是一个律师啊。 口才是必备的武器。 平常那是口若悬河、雄辩滔滔的。 此时哑口无言了。 只能灰溜溜地走了。 因为阿曼达说的这些话,有理有据也就罢了。 还有情。 她没法回答。 比辱骂她,讽刺她,甚至是殴打她,还让她难堪。 她走后。 我情不自禁鼓掌。 这才是当初让我佩服的那个阿曼达啊。 那个杀伐果断的女强人! 那个让公司同事又惧又怕的女人。 现在摆脱了原来家庭的sao扰。 她越来越出色了。 餐馆里面,不是那么熟悉的客人。 也都是愣愣地看着阿曼达。 不明白之前那么和气的老板娘,怎么忽然如此犀利了? …… 在这其中。 方大厨始终没出声。 他真是一个豁达的人。 对这个女人的指责。 没有任何的不满与生气。 因为在他心中,这个女人就真的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在方大厨的前妻走后。 我这才告诉了阿曼达。 “那个女人过得很不好。” 阿曼达有些不明白。 “哪里过得不好?虽然她不能成为我们公司的律所,但在这里的生意也是不错的,光是固定客户就有30多家,每年的收入也在百万美元左右了。” 看来,阿曼达对这个女人,也是很留心的。 我笑了一下。 “她身上有伤,不只是一处。” “啊?” 阿曼达一愣。 “是啊,脖子上、手上、后背上都有伤,虽然被她用化妆品和衣服遮住了,但我还是看到了。” 我很肯定地回答。 当时,方大厨前妻与阿曼达是面对面说话。 我站在方大厨前妻的侧后方。 我看到了她脖子上的伤痕。 尽管涂着粉。 但还是被我发现了。 虽然脖子上围了一条丝巾。 但还是露了出来。 其实戴丝巾,本就是此地无银。 因为现在这个季节,已经是很闷热了。 还有她身上穿的那件衣服。 这是一件普达拉的高订。 很贵,很难买。 我卖过,高仿的。 方大厨前妻穿的这件,当然不是a货。 是真的。 以她的经济实力,当然有条件买这样的衣服。 问题是,这件衣服的后背心位置。 本来是镂空的设计。 会露出一块的肌肤。 不见得性感,但一定有韵味。 可此时,那块本是镂空的地方,却被里面的一件小背心给挡住了。 为什么要穿一件背心? 这是明显的画蛇添足。 完全破坏了这件衣服的美感和设计。 不应该这么穿的。 况且还是之前那个原因。 现在的天气很闷热。 连说为了御寒,都显得离谱。 如果是别人,可能是说她土,不懂时尚,乱搭配。 但这个女人,是一心想要进入上流社会的。 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 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答案只有一个。 有意为之。 是在遮掩什么。 遮掩什么呢?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 匆匆离开时,与我擦身而过。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 上面也有伤。 看着不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或者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么蠢。 要么傻。 思想不成熟。 后来,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 小韩开始没答应。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在自己的左胳膊上,烫出了一个“韩”字。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 也有些感动。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 她想答应,又打不定主意,就来问我。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经过特训。 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 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 现在想,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了“万事通”的属性了。 小韩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 我反问小韩。 你爱他么? 或者说爱太严肃了。 你喜欢他么? 小韩告诉我,之前是不喜欢的。 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 还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又觉得心有些乱了。 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 真是有些过分。 还问我,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 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 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 那些古惑仔、小混混,其实都是白马王子? 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 让她喝下去。 提醒她,妹子你小心一点,你清醒一下。 电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学习的。 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 还痞子最深情? 真要是深情的话,就不会当痞子了。 还白马王子? 顶多就是驴。 你呢,其实不用纠结。 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要因为别的因素打乱。 至于那个手臂上烫烟头的行为? 我想了一下。 本来我就不赞成。 因为我的哥哥做过这事,我就是更厌恶。 于是我说,这种行为与痴情无关。 只是一种自残。 他连自己都不爱惜,又怎么会爱惜你? 你想想他今天烫的是你的名字。 那明天可能烫的就是别人的名字了。 况且就算是真的只烫了你的名字。 但这点感动就可以让你以身相许么? 这样的心动太廉价了。 我觉得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送花就已经够无赖了。 看着像求爱。 其实是道德绑架。 似乎你必须要感动。 你不感动,就特别无情一样。 小韩听了我的话,于是拒绝了那老乡的追求。 不知道这事怎么传的。 最后传到了那个老乡的耳朵里。 没有如愿让自己看上的女生以身相许、投怀送抱。 这个老乡有些愤怒。 于是流氓习气一上来,居然来找我的麻烦了。 捋胳膊挽袖子的,在厂子门口堵我。 要给我好看。 但我怎么会怕他? 招呼一声,保安队长王源就带人把那个老乡按在地上摩擦了。 然后在撕扯之中。 大家都看到了。 他的左胳膊,确实是烫了一个“韩”字。 但是他的右胳膊,还烫有一个“李”字。 看着像是有一段时间了。 然后在大腿上,又发现了一个“吴”字。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这要是多认识几个姑娘。 不得在身上弄出一副百家姓啊? 妥妥的渣男。 …… 所以,刚才我看到了方大厨前妻手腕上烟头的烫伤。 才觉得奇怪。 肯定不是她自己烫的。 杨丽颖那样的小太妹或许会这么做。 但像是方大厨前妻这样的女人。 能当上律师,能出国还考到律师执照。 说明这也是一个学霸。 这一点,与阿曼达还是很像的。 所以不可能是混过社会的。 她这样一个无情的女人。 也不会当年因为失恋之类的,搞这种自我感动的行为艺术。 当然了。 这种自残,除了装逼,做作外。 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表示悔恨、自责。 难道是这个女人因为对不起丈夫和儿女,而夜夜自责,以泪洗面么? 当然更不可能了。 所以只有一个理由,这是被别人烫的。 …… “别人烫的?还有身上的伤?她是被袭击了么?她可是一个大律师啊?在我们这里的律师圈还是很有名气的。谁会那么不开眼去招惹她?不怕打官司吃牢饭啊?”阿曼达对我说的显得很纳闷。 是啊,在国外,律师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要比国内高得多。 很多官司打到最后。 原告没赢,被告没赢。 两败俱伤。 只有律师赢了。 律师费是拿得盆满钵满。 当律师,是绝对的名利双收。 得罪律师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谁会疯了么? 去殴打一个律师? 还是拿用烟头烫这种方式? 要知道。 自己拿烟头烫自己。 那是一种自残的行为。 虽然愚蠢,但似乎也没有人制止你。 由着你自己折腾。 可是让别人拿烟头烫你的话。 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 那就是伤害性不大。 侮辱性极强。 因为一个人会拿烟头烫你,除了代表一种伤害外。 还代表着一种玩弄、亵渎、侮辱、轻蔑。 比打你几个耳光,还要让人觉得难堪。 没有几个人会忍。 何况一个大律师? 但方大厨的前妻却忍了。 没有任何的声张。 还费尽心机地隐藏着秘密? 遮掩着伤处? 怕被人看出来? “所以这个打她的人,伤害她的人,虐待她的人,一定是一个她不想曝光的人。要么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她得罪不起。但这不合理啊,她虽然是女人,但是已经年近50,又不是什么美女,估计没人会有这样的癖好。因此结合她的身份,像是你说的那样,她现在在这里的律师圈内还是很有名的,那么最合理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就是她的老公做的!同为律师的老公!这是家暴!” 我说出了一个让阿曼达夫妇都感到无比惊讶的人。 他们都看着我。 瞠目结舌。 “所以她才不敢声张。很多女人就算是被家暴也不声张的理由,是家丑不可外扬,是担心外人看自己的笑话。这当然是一种很愚蠢的想法。因为你的软弱,只是一种纵容,会让那个家暴的男人更加肆无忌惮,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让你成为更大的笑话。还有的女人,被打了也不吭声,是因为还爱着那个男人,总想给对方一个机会,觉得对方会改,打自己是冲动。要么就是对方事后一道歉,一顿痛哭流涕就原谅了,这就更愚蠢了,因为家暴是会上瘾的。” 说到这里,我打了一个比方:“就像是动物园的动物,狮子老虎,如果它们伤了人,或者是出了人命,那么不管这些动物再珍贵,都要人道毁灭的。因为他们已经破了戒,激发了嗜血的本能。再让它们继续与人类接触,随时都会暴走。男人也是一样,一个打了一次老婆的男人,不说绝对,但一定有大部分还会继续动手。所以面对家暴,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就是打官司。女人处在弱势地位,拳头保护不了自己,眼泪拯救不了自己,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 阿曼达点头:“欢喜,你说的都对,我都同意,但这就更不对了!或许别的女人是愚蠢,是法盲,被丈夫欺负了也只能忍耐,但他的前妻是一个大律师啊?她难道不懂么?难道还要人教她怎么打官司么?刚才我说的,我不能打她骂她,怕她拿这个讹诈我,虽然我是故意恶心她才那么说的,但也是实话。在这里,你要是把一个律师打的,那真的是惹了天大的麻烦,哪怕是他的亲人。” 说到这里,阿曼达嘲讽地一笑:“不是我诚心侮辱她,那样一个女人,难道结婚是因为爱情么?我可不觉得,她挨打了不出声,是因为还爱那个外国老头。” 我笑了笑:“你提的这个疑点,恰恰就是答案!确实,她自己就是律师,她比谁都懂如何处理家暴,但是她没有。理由是什么呢?是家丑不可外扬么?我觉得不是,她应该不是一个那么在乎舆论的女人,否则当初也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抛弃丈夫和子女了。是因为爱情么?自然也不是,理由你刚才也说了,那不符合她的人设。所以答案只能是,为了她自己真正在乎的东西。方哥,你前妻最在乎什么?” 我问方大厨。 方大厨不假思索地回答:“最在乎的就是她的前途,她的社会地位,她要成为全米国最优秀的大律师。” 我点头:“对啊,所以答案很明显了。她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前途,理想是当一个全米国都闻名的大律师。我虽然没当过律师,但我也知道,这一行固然能力重要,但资源、人脉与社会关系更重要。有没有人引荐,对一个律师能不能打开知名度意义重大。特别是你的前妻,还是一个移民的身份,她想要得到主流律师界的认可,应该是更难的。我想你们在海外应该很清楚,米国虽然号称平等、自由,但其实阶层尊卑泾渭分明,对其余人种的歧视无处不在,而律师界又是一个很高大上的圈子,外人想融入就更难,所以你的前妻才只能通过嫁给一个外国律师老头的方式,走捷径进入这个圈子。所以,她现在的丈夫不只是她的丈夫,更是她的引路人,她的引荐人,她以后继续往上爬的依仗。所以哪怕是挨打了,她也不敢和现在的老公撕破脸,不敢声张,否则就算是她出了气,让她老公出了丑,但她也可能就没法在律师圈混了,会被排挤的。一定是这样的,换做别人伤害她,她都没有忍气吞声的理由。”我沉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