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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老太婆鬼真的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孙子。她摸着连奚的手,笑着说:“小俊啊,你在城里头上学上得怎么样,有没有拿到红奖状。” “我听隔壁村的老李头说,他孙女和你在一起上学,你成绩比他孙女好。每次我跟老李头说这个,他那张老黄瓜脸哦,哎呦,你是没看见呦。” “小俊,mama有没有给你烧rou吃啊。” “钱够不够用?” “奶奶房间枕头里缝了个帕子,里头好多钱,等你过年回家,都给你包压岁钱!” …… 不宽的马路,只走了一分钟,就到了。 四十年了,老太婆鬼迈出最后的右脚,终于走到了马路的对面。 她松开了连奚的手。 连奚放下双手,低头看她。 一双沧桑的眼旁,满是皱纹。老太婆鬼伸出手,连奚微微俯身,就在那只手碰到自己的头发时,连奚倏地浑身一震。 他抬起头。 这只手和记忆里一样……温暖而充满力量。 金光男和苏骄站在马路对面。 老太婆鬼摸着连奚的头发,朝他呵呵地笑,和蔼道:“别哭啦,一个人偷偷摸摸蹲在马路边上掉金豆子,还差点被鬼骗,让老太婆心疼。以后就是个男子汉了,再掉金豆子,丢人咧!” 连奚一愣,他张开口,声音沙哑:“婆婆……” 老太婆笑了笑:“走啦!” 作者有话要说: 捩总:呵呵,金光男是谁? 福娃:您的美称!尊称!爱称! CC:好大一朵金光【吞口水】 第十三章 寂静清凉的夜风中,老太婆鬼佝偻弯曲的身影渐渐模糊。 终于,消散在无边的黑夜里。 在老太婆鬼消失的那一刻,几点虚散的金光飘浮到连奚手中,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轻轻握了握。金光在他的指尖翩跹舞动,最终融入进他的身体,消失不见。 并没有人看到融进连奚身体里的金光。 老太婆鬼转世投胎去了,本地黑无常大人冷淡淡地垂了眼,翻开无常证。 只见一个名字缓缓浮现。 『赵玉英,19281980,病故』 老太婆鬼投胎转世,连奚收获金光,皆大欢喜! ……这就够了吧? 矮子室友吞了口口水,一边觑着眼睛观察某位黑无常大人,一边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小碎步走到连奚身边。等他站到了连奚的身后,这才松了口气,一脸讨好地看向马路对面的男人:“那、那个黑无常大人,既然这鬼已经投胎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话音一落,他拉起连奚就跑。 然后…… 拉。 没拉动。 我再拉! …… 苏骄:“……” 苏骄扭过头,哭丧着脸:连奚!跑啊! 连奚看了他一眼,轻轻摇头,挣开他的手。他抬头看向马路对面的那个人,深吸一口气,走了过去。 凉爽宜人的夜风中,一身黑色的男人单手插着口袋,另一手拿着无常证,正低头看着。余光中瞥见一抹向自己走来的影子,他转过头看向连奚,然后轻轻挑了挑眉。 而这时,连奚也终于看清了这个男人。 紧紧围绕他的金色光团在此刻,彻底化为点点星光,不再掩藏他的容貌,而是飞旋在他的身边,如同一只只晶莹绚丽的金色萤火虫。短发漆黑,随风而动,凌厉俊美的眉眼直入鬓角,却有一颗黑色细小的痣,横断右眉。这个男人长了一张居高临下的脸,眼睛深邃而无颜色,似漠然注视众生的神明,气势磅礴。 不易亲近。 连奚一步步走近,最后,他停在这个男人的面前。 无穷无尽的金光在空中乱舞,时不时撞到连奚身上,又顺势滑跑。 黑夜中,青年伸出手,声音轻缓平静:“怎么称呼,我叫连奚。” …… 苏骄:#救命我室友疯了怎么办!# 这是个疯子! 没救了! 连奚到底知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啊! 苏城黑无常啊,俩死兔子之一!老不当人了!见一个玄修杀一个,连顺路旅个游都不让的死兔子啊啊啊!!! 苏骄差点就打算扭头跑了,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当代好青年,他想了想自己刚拿到手、还热乎着的苹果手机,一咬牙,一跺脚—— 大不了再等你十秒! 就十秒,多了我就跑! 然而让苏骄万万没想到的是,连奚说完这句话后,那个黑无常居然没动手杀人。 只见这个黑无常低着眼眸,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连奚。 看着这幅画面,苏骄一愣,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从他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连奚的侧脸。 从搬进新家的第一天起苏骄就知道了,自己这个室友长得不错,只比他差了一点点。 眉目清雅俊逸,眼睛是微微上挑的勾眼,偏偏眼神清澈,嘴唇又淡又薄。放古代就是那种站在桥头看风景、不谙世事的小公子,放现在,也至少是个校草级的。 可是…… 怎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隔着一条马路,苏骄看着连奚与这个苏城本地疯比黑无常对视。 嗯,他们在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