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两个人就像偷偷跑来厨房行窃的人,到处翻找能有什么可以吃的。 宋开骅将胡萝卜和火腿切成丁,放到锅里翻炒。 许云依打开冰箱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吃的。竟然在保鲜柜里找到了榨菜,高兴的说:“爸,我们可以用这个拌着炒米吃。” 宋开骅说:“好,端出去吧。”接着又说:“再找找看,有没有紫菜。我们做个紫菜蛋花汤配米饭吃。” 许云依找了找,竟然真的找到了。 “真的有呢。” “放这里吧,你出去等着吃吧。” 宋开骅速度很快,没几分钟就做好了。一人一碗米饭一碗汤,就着榨菜味道好极了。 许云依满足的说:“真好吃,很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了。” “我也觉得味道不太一样,以前从来不觉得炒米这么好吃。”又说:“你要是喜欢,以后爸常做给你吃。” 许云依说:“好。” ☆、(170)她亦难过 碗筷有阿姨来收。宋开骅说:“吃饱了上去睡一觉吧,晚上爸爸带你去参加一个酒会。” 许云衣皱起眉头:“爸,你怎么不早点儿跟我说呢,礼服什么的我还没准备。” “一个老朋友的生日宴,我看你平时那些衣服就挺好看,穿一件就行。” 许云依说:“就因为是你的朋友,所以出场的时候才要隆重一些,不能给你丢脸。”她跳下椅子说:“我现在去趟礼服店还来得及。” 说着,取上包就匆匆忙忙的出门去了。 宋开骅笑着摇了摇头:“这风风火火的性格,像谁呢。” 神色顿时怔愣,这性情分明随了她的母亲。 礼服是成品,试着合身就买下来了,化妆师针对礼服的款式给她化了好看的妆,发髻高绾,相得益彰。 回去的时候宋开骅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她出门。 一看到许云依走进来,笑着说:“我的宝贝女儿今晚要艳压群芳了。” 许云依过来挽上他的胳膊出门:“爸,你太夸张了。” 宋开骅一脸骄傲的说:“一点儿都不夸张,到时候人人都得羡慕我有这么一个好女儿。” 去了才知道都是宋开骅的商业合作伙伴,有几个许云依还曾与之打过交道。 这还是入往宋家几个月以来宋开骅第一次带她出席这样的场合,将他的几个朋友一一介绍给她认识。 许云依面带微笑,神色温婉。 一个人就说:“恭喜宋兄跟失散的女儿团聚,日后就擎等坐享天伦之乐了。” “是啊,还这么优秀,真是要让嫉妒。” “我早些时候说什么来着,宋兄一看就一脸福相。”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夸赞。 宋开骅难掩自己的开心,感叹说:“老了,老了,能得云依这么一个懂事的女儿,老天真算对我不薄。能力跟连诚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了云依帮忙,平时我也轻快不少。” 有人便说:“宋兄日后可以让连诚和云依接班了,再没必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人呀,不服老真是不行,我自己的身子骨就很觉出来了。” 宋开骅说:“是啊,我正打算让云依学习公司里的事,等到能独挡一面了,索性我就回家养老,把事情交给年轻人做。” 一晚上衣香鬓影,歌舞升平。托宋开骅的福,许云依初来乍到,在圈子里却很吃得开。 这种交际场合她不仅不陌生,堪称得心应手。一晚周旋下来,已经和几个权贵互换了号码,等着日后有机会一起合作。 等酒会散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一上车宋开骅靠在椅背上说:“爸爸要休息一下,这样的场子着实让人吃不消,最累人了。” 许云依说:“好的,爸,到了我叫你。” 汽车在夜色里平稳行驶,司机打着方向盘一声不吭。 车厢内十分安静,很有睡眠的氛围。可是,许云依一点儿困意都没有,今天的她实在太兴奋了,到现在那种状态还在持续。 转首看向窗外,漂亮的唇形微不可寻的动了下。 上午有一个小会议,十点半的时候才发动几个领导去会议室。 付谣抬腕看时间,开完会可以直接吃饭了。 果然,散场的时候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她拿上文件回办公室,问秘书:“前台有没有我的电话?” 秘书也很纳闷:“没有呢。” 平常很准时的,只要一到午休时间,下面的电话总会适时的打上来。不用猜也知道是付谣的爱心便当到了,简直风雨无阻。 不用付谣说,秘书都会替她取上来。然后再去餐厅吃饭。 可是,今天左等右等,下面也没打电话上来。她想着或许是忘记了,还刻意打过去问了下,确定今天没人送饭上来。 又说:“我问过了,还没送来。这几天天气不好,一直在下雨,可能会迟一点儿。” 付谣说:“行,你快去吃饭吧。” 秘书问她:“付总,那你怎么办?用不用我先从餐厅给你带一份?” “算了,我一会儿自己去吃,你先去吧。” 付谣回到办公室,坐在椅子上不想动。既不想工作,也没有去餐厅吃饭的*。 多久没去餐厅了? 这样一想,一两个月的时间是要有了。而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有的时候中午有应酬不在公司,心里仍旧放不下,还会刻意给秘书打电话叫她下去帮忙把饭拿上去,下午的时候给自己加个餐,也就吃掉了。那天她从柜子里找出一条去年买的裙子,发现自己竟然胖了,连拉链都拉不上了。 付mama还说:“也真是神了,从你大学毕业这几年我就没见长过rou,现在倒胖了。” 是啊,她竟然被一个手艺不精的男人给喂胖了。 冲进洗手间去照镜子,果然,脸都比以前圆润了。 其实付谣老早就知道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一旦当你不能习惯的时候,就要花很长的时间与精力来适应。 明明知道,却还是犯了这种错误。 不过,也不能说一点儿收获都没有。眼见她预期的效果达到了,乔玄明摆着是知难而退了,不再想法设法的去攻克她这个老冰块了。 想明白了终归是好的。付谣觉得自己可以松一口气了,不应该坐在这里胡思乱想。于是起身去餐厅,打算吃点儿好的庆祝一下。 走在走廊里能听到哗啦啦的雨声,秋季的冷雨打在身上的滋味一定不好受。昨天她下去拿的饭,就听前台说乔玄过来的时候衣服都淋透了,一张脸冻得发白,仿佛张口说话都冒出白哗哗的雾气。 乔玄读的是本市某高校的研究生,去哪里都骑山地车,昨天也是这么过来的。 将前台的小姑娘迷的不得了,说:“没想到男孩子骑单车比开车还拉风呢。” 付谣当时不过笑一笑,心想,谁冷谁知道。本来还为他担心来着,想着那样或许会感冒。没想到偿过滋味以后就知道放弃了,倒是识相得很。 到了餐厅还是有些心不在焉的,点了菜也没什么胃口吃。受了乔玄太多天的荼毒,竟然有些吃不惯餐厅的东西了。 只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付谣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情绪意外的不受掌控了。这一天分明是她期盼的,只等乔玄的耐心耗尽,然后转站下一个目标,不再缠着她了,更不会给她的生活增添困扰。等了许久,这一天终于来了,而她竟有些不能适应。 心口那里忽然闷的厉害,以至于整个人都很难打起精神。 说出来不免好笑,倒像是青春年少时和恋人分手的那种感觉,整个人都很沉闷,到了不想做事的地步。 连续两天付谣心情低落,下了班就直接回家,晚上给素素讲完睡前故事,自己却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甚至开始反思自己的种种举动,是否哪里太过火了? 但是,不过火又怎么可能将人赶走? 付谣感觉自己就要走火入魔了,将脑袋按到枕头底下,越是不想去想,就越是想个不停。 这一天有同学聚会,还是那天在酒吧见到的同学给她打的电话。 “付谣,你看这段时间一直忙,想约你一起吃饭也没空出时间。明天晚上同学组织了聚餐,你来不来?” 付谣现在没心情热闹,下意识想要拒绝。 那边不等她说话,已经开始游说:“来吧,大家都多久没聚了,不单是我,还有两个同学也是点名要你付谣去呢,谁让你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出我名的好人缘。就下班的时候一起吃个饭,不会耽误什么工作。”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付谣觉得再拒绝就是不识抬举。 笑着说:“同学聚餐,我肯定去啊。一会儿你把地发给我吧,我明天下班直接过去。” 这才打起精神去店里买衣服,利用下班后的时间。也省着早早回家无事可做,胡思乱想。 正好今天许云依也来公司处理事情,付谣听说后,直接打她的电话。 “云依,要不要晚上一起逛街,我想买参加聚会的衣服,你帮我长长眼。” 许云依握着电话问她:“陪你逛街有什么好处?” “我请你吃饭。” 许云依很爽快的答应了。 两人下班后在国森大厦前的那条马路上会合,许云依一直将车开到她跟前,放下车窗说了句:“上车。” 付谣才认出她。 上车后问:“怎么换车了?”啧啧:“悍马啊,恢弘大气,价钱也是不斐吧。” 许云依很随意的说:“我爸送我的。” 付谣一脸羡慕;“你爸可真疼你。” 许云依打着方向盘淡笑不语。 付谣觉得人的命运羡慕不来,有的人天生就是女王范,有些人无论穿多高档的衣服,用多昂贵的化妆品,装扮出的效果只能用土来形容。许云依明显就是前者,即便以前她没有宋开骅这样的父亲,像个无根浮萍的时候,走到哪里一样光华闪烁,照样穿大牌开跑车。 未免店铺下班,先去商场买衣服。 付谣想不出要买什么,问许云依:“你说我穿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