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正在看着,凌思凡却突然感到有一只手轻轻地遮住了他的一双眼睛,然后扳住了他的肩让他靠在后边温热的胸膛上。接着,庄子非的声音就传进了他的耳朵:“思凡,不要看了。”与此同时,电脑也被人静音了。 “……”凌思凡伸手去扳庄子非的手,“你别这样,我没事的。都那么久远了。你以为我会怎么样?请不要强行安慰我。”他最最讨厌的,就是强行安慰,因为对方不可能体会到他的心情,装作和他一样难过只会让他烦躁。人都是一个个的个体,没谁真能替他分担。 “不是,你心里发堵了,我感觉得出来。”庄子非不知道电影还有这个情节,他觉得挺后悔。 “……”凌思凡心里觉得很神奇,因为,庄子非真的可以看透他,同时,很谨慎地想要保护好他。 “思凡,”庄子非又小心翼翼地问,“看别的电影吧?我存了很多片。” “不用。”凌思凡摇摇头,“ 真的没什么的,我想知道后边发生什么……如果你觉得气氛不太好,就快进过去吧。”他长长的睫毛在庄子非手心划了几个来回,弄得庄子非手心痒痒的,心里也痒痒的。 “哦,好……”庄子非一边还是没有放下手,一边盯着屏幕上的字幕挪动着进度条,半晌之后才轻轻将手垂在凌思凡的肩头,“好了……” “嗯。” 庄子非看着还靠在他身上的凌思凡的耳朵,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特别心疼,内心仿佛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踏乱了原本井然的宁静,再次鬼使神差般地探身过去,轻轻吻了对方耳廓一下。 “……”凌思凡问,“不让你上手,你就动嘴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凌思凡说,“文明一点行吗?” “我没有耍流氓……” “还不是耍流氓?再有下次,我真的翻脸了。” “我知道了……” “……” “我真的知道了……” 第18章 休假(五) 拉着凌思凡看完电影后,庄子非又带他下载了个手机游戏。凌思凡答应了庄子非旅行时会全身心放松,因此尽管感到别扭,也没有做收发邮件之外的事。他从来没打过游戏,总觉得是浪费时间,这回却是破天荒地尝试了一下下,下载的时候他还想到了时鹤生——那个眼睛都半瞎了却还在坚持打游戏的家伙。 凌思凡打了一个多小时,打到五级。 “咦,”庄子非凑到凌思凡身边一看,惊讶地问:“你怎么才五级?” “……”凌思凡斜眼看了一下他身边的人,问,“你呢?” “快二十级了呀。” “……”凌思凡有一点挫败。不管做什么事,他都不想落于人后,现在却是被庄子非超过了那么多。 “不过……”庄子非探过脑袋盯着凌思凡的手机屏幕,两只眼睛都要对在一起,问,“你怎么还在用游戏开始时送你的那把武器?这是一级的啊,你已经五级了,你要去武器铺子里面买或者锻造新的武器。” “我知道,”凌思凡说,“那个需要用钱,而且还挺贵的。” “用金币买就可以了呀,游戏里面能挣到金币。” “……我就是指金币。”凌思凡说,“买完武器金币就用光了,现在这个也还能用,所以就将就着用吧,只是每场战斗都很耗时。” “思凡,”庄子非眨着漂亮的眼睛,小心地问,“你……游戏里的虚拟货币,你也舍不得都花掉?” “……”凌思凡也觉得自己很傻,然而,他好像就是对“没钱”这事有本能的恐惧。即使只是在打游戏,看着界面右上角处“金钱”一栏里的数字不断攀升,他也会感到很痛快、很舒服。凌思凡觉得自己怪变态的。 “哎,”庄子非叹了一口气,动手开始cao作游戏,“ 给你转了一些金币,我二十级,这点金币不算什么。” “……” “思凡,”庄子非突然盯着凌思凡,语气非常认真地说,“不管二次元还是三次元,你要记住你还有我呢呀。” “……” “你们不是有分担危险的说法?”庄子非说,“我就像个保险公司,你对我稍好一点点,以后有困难时就可以依靠我。” “你?”凌思凡笑了下,“你那点收入,好干什么用?” “足……足够我们两人好好地生活了。”听见那样的话,庄子非却并不着恼——凌思凡本来就比他有钱得多。他当摄影师虽然收入也不菲,可是花得也多,一个好的镜头就要几十万块,没存下来多少。 凌思凡没有说什么么,挺无奈地摇了摇头。庄子非的那点收入,无法让他感到安全。 那边,侧身坐在床沿上的庄子非却突然探过了头,两手按在床上,用脑袋用力蹭了蹭凌思凡的肩膀,好像一条大狗一样:“我、我还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爱。” “……” “很多很多。”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然后故作轻松地道,“那些东西谁说得准。”说完,他就退出游戏,用手机定了个闹钟,放在床头,转过头静静地看着庄子非说:“我们也该睡了,明天还要早起。” “哦……”最后,庄子非又不死心地加了一句,“思凡,我有的东西不太多,但全部都可以和你分享。” 凌思凡回了句:“我可以靠自己。”他也只相信他自己。 …… 一觉睡得不算非常踏实,但第二天一早,凌思凡还是准时起床了——他没有赖床的习惯,懒是赚不到钱的。 庄子非背了一个大背包,里边放着各种吃的喝的,便带着凌思凡去公园了。出发之前,庄子非纠结了很久。他想象着凌思凡在船头吃零食的情景,觉得吃小糖果很萌,吃水果干也很萌,说不准哪种食物就会让凌思凡产生开心的感觉,什么都舍不得丢弃,最后一股脑地全塞进包里了。 他们在班芙镇上休息了一下,之后驱车进入班芙国家公园,沿着风景秀丽的1a号公路直接到达最有名的路易斯湖。 路易斯湖虽然有名,然而人却不多。果然,就像庄子非所说的那样,路易斯湖的湖水是非常特殊的蓝绿色,那蓝和绿都猛烈而唐突,兑了墨水一般样好像掺着些假,宛若落基山脉中一块漂亮的人造宝石,夺目得让人感到有一些轻浮。湖的表面被镀上了层金,粼粼的波光一层一层向远处推开,与天空交接的线条被隐藏在亮光中,看不分明。而远处,是落基山脉皑皑的雪山和广袤冰原,山体像被蚊帐笼罩起来一般,又像裹着糖霜的糕点,山水湖景浑然一体,满溢着因为距离而产生的美丽。 “去划船吧。”庄子非说。 “……随你。” 路易斯湖湖水极为清澈,而因为水中的矿物质折射的蓝,在湖中划船就仿佛在天空中滑行一样。印第安人的独木舟划破水面,涟漪向船的两侧一波一波地推开,船桨拍打水面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正在拨弄人心底的水泡。独木舟的摇晃,让凌思凡觉得亲切,人生就是这样动荡不安,摇摇晃晃没有支撑,永远都不知道可以抓住什么。 “哎,”庄子非停下划桨的动作,低头从包里翻出了零食,“思凡,吃么?坐在船头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吃好吃的,是我能想到的最惬意的事了。” “算了,不吃。”凌思凡说。 “……”庄子非似乎受到了很大打击,嘴巴张成“o”型。 见庄子非那样,凌思凡只好道:“那就给我点吧。” “好……”感觉到凌思凡不想吃,庄子非在包里翻了很久,最后才终于选定水果干,期期艾艾地递给凌思凡。 可凌思凡却没有显得很幸福。 庄子非想:果然,今天的凌思凡,也没爱上零食。 那……美景呢? 终于,在湖面上又转了两圈后,庄子非有点紧张地问道,“思凡,你觉得……怎么样?” “嗯?” “你觉得高兴吗?” “嗯,还不错啊。”其实,对于景色之类,他真没有庄子非那样地敏感。以前他就发现,庄子非可以注意到很多细节,比如柳叶上的晨露,花瓣上的月光,而凌思凡却只觉得是一个个物体。凌思凡是觉得,审美大概是要长期地培养的,他小时候天天只想着活下去,哪里会有心思观察一草一木。 “还不错?”庄子非显然非常地委屈,“我感觉得出来,你又是在说谎。” “……”一直以来,凌思凡都以为他撒谎的能力是一等一地强,似乎就只有庄子非每次都可以戳穿他。想了一想,凌思凡实话实说道:“我的确是想回公司,继续处理工作的事。” “回公司么?”庄子非很失望地道:“我却希望此刻可以永恒。” 凌思凡笑了笑:“因为我们是不一样的人,只有工作能让我很高兴。” 庄子非摇摇头,却没有说什么。凌思凡能感觉得到,庄子非的意思是不赞同他刚刚说的话,但是,凌思凡真的想不出来有什么更高兴的。 “所以,”顿了一顿,凌思凡又见缝插针地道,“你的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还是带着别人去吧。” “不,”庄子非很固执地道,“我仍相信,以后你会有不同的想法。” 凌思凡有点好笑地说道:“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想法?” “唔,”庄子非说:“因……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改变想法。” 演技精湛如凌思凡,此刻也绷不住笑了。他被逗得收敛不住表情,半晌之后才郑重道歉了。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是说真的啊。虽然现在你不爱我,可是,你知道么,每一朵艳丽的玫瑰,都是从黯淡的花种开始的。”看着那不起眼的种子,谁也不会想到,以后会长出那样的花。 “算了吧……子非,”凌思凡再次道,“不是那个问题,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同。我……想要的就是更多的财富。” “我,”庄子非说,“我喜欢的是漂亮的东西……最爱引诱对方展现出它们最美的一面,只有我能看到的美的一面。” “所以,你的终极目标就是最好的照片吧?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的那种好的照片。”普利策奖?凌思凡想,不对,普利策奖好像是给记者的奖……那么动物摄影类的最高奖是什么?凌思凡还真不清楚。 “终极目标?”庄子非却摇了摇头,“并不是的。” “哦?”凌思凡觉得有一点意外,“那是什么?” 庄子非低着头,想了一想,而后突然一眨不眨地盯住了凌思凡的一双眼睛,目光竟锐利得好像鹰一样,他说:“是你。” 一瞬间,凌思凡的呼吸竟然一窒,心脏也露跳了几拍。 怎么回事—— “思凡,”庄子非再次补充道,“真的,你知道我喜欢小动物。可是,对那些小动物,我只是想拍下最好看的瞬间,走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留恋。不对,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即使当时有一点舍不得,也很快就会不再想念了。只有你,我想一辈子都能留在你身边,永永远远地看着你,不错过你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句话语,不管是好看的,还是不好看的,怎么样都不够。” 说这话时,庄子非的表情就仿佛是在轻风中静立的一幅色彩鲜艳饱满的图画,不动声色当中有浓烈的感情喷薄而出。 凌思凡愕然了。过了好半晌,他才有些犹豫地问:“子非,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 “我……”庄子非说,“我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最后觉得,大概,在高一时,我就已经有些被吸引了。” “哈?”高一……?高一的他,不管如何小心翼翼,还是每隔两个月就会被一个亲戚送到另一个亲戚的家里。两年半间,所有亲戚的家他全都转过了,也知道自己非常地不受欢迎。高一是最最困难的时候,因为那时亲戚家的孩子也都在念高中或者初三,谁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够专心学习、准备考试。那一阵子,在某一家只要住了超过两个星期,凌思凡就开始担心会再次被赶出“家门”,也害怕会流离失所,总是不受控制地在头脑中演绎家族讨论、众人推诿时的情景。每次半夜醒来,凌思凡都会觉得挺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白天还没到来,至少几个小时内不会有坏消息,久而久之,他就爱上了每晚都会醒来几次的睡眠。 到了高二,他才终于“自学成才”,猛烈地拍亲戚马屁,在姑姑家住了整整一年,又在舅舅家待了八个月。高考结束之后,他便在一个英语培训机构找到了份助教的工作,从此开始独立生活,再也没伸手要过钱。 高一是他最惨淡的时候,狼狈得像野狗,他实在不清楚,那样的他有什么可喜欢。 “对,就是高一……可我当时并没能意识到那就是喜欢……你也不理我,无论我怎么威胁你、想帮助你你都从来不理我……”庄子非小声说,“那时,我没见过那样的人……表面看起来无比地阴郁,但是……却那么努力地活着。” 摄影师们都对捕食场景情有独钟,因为虽然有些残忍,但不论是捕食的还是被捕的,拼尽全力活下去的画面总是非常有冲击力。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 是啊,那一年……他那么努力地活着。无论过了多久,只要想起那段时间,凌思凡都无法做到心如止水、云淡风轻。 “直到现在你也是这样的,你从来没有自暴自弃过,总是很认真地生活,总之和别人不一样。”停了几秒,庄子非又说道,“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哈?”这倒是一个全新的评价。 “你为什么不怨那些人呢?你总是会告诉自己,世界就是那样子的,你自己持续努力就好了……我常常想,对于你的那些亲戚还有朋友,你为什么永远都不恨他们呢?为什么不觉得他们对不起你?换了别人,也许早就被负面情绪吞噬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