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点开大图后,他们才发现,其实那张微博截图非常血腥且简单,那是正是李景天在急诊室内缝合完伤口后的自拍照。 照片中,歌手微微仰头,仿佛正在哀恸的白天鹅一般,他脖颈上针脚细密,如同趴着一条赤色蜈蚣,他脖子上还有血印,因此看上去非常可怖。 而那张照片的配词则更是简单,只有四个字:不要怨恨。 可虽然李景天的自拍照非常可怕,但总体来说,这其实是非常非常简洁明了的一条微博。 明星受伤后,告知粉丝自己的伤情,并且希望不要怨恨,虽然这种态度看上去也太软弱可欺了些,但如果明星为了维护个人形象并且当做危机公关而发这种微博,似乎也无可指摘。 微博本身并不奇怪的,奇怪的是,在这条微博发出后就,就被李景天删除,他还特地发了公告,宣称刚才的自拍照是被盗号的结果。 林辰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在盗取别人微博号后,会发上这么一条看上去很正常的微博? 不光如此,在那条被删除的微博中,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而这个问题,早就有“热心网友”发现了。 @rourourourourou夹馍:盗号个鬼啊真是的!那可是你自己在急诊室的自拍啊,谁能盗你的号干这种事情啊! @小小番茄刀削面:我靠李景天你真是把围观群众当智障啊对不对啊对不对? @久久鸭:不愧是盛世白莲啊,人设永不崩! 林辰的目光扫过那些转发,在他对面,王朝很暴躁地拖动滚动条,然后他听见少年也说了类似的话:“这tm就很尴尬了啊,李景天是脑子有问题吗,发一张自己在急诊室自拍,然后删掉,说被盗号了?” 王朝砸了砸嘴,在一群转发中,他迅速找到了李景天经济人的大号。 柳盈在一分钟前,刚转发了李景天那条关于“盗号申明”的微博。 @柳盈:你们到底想对景天做什么,景天已经伤成这样,你们还嫌不够吗? 在柳盈的这条微博下,不明所以的李景天的粉丝们纷纷在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王朝将评论翻过数页,林辰细细看去,除了一部分人在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其余回复或者转发都完是“相信景天“、天迷团结起来”一类的句子,就算有人间或酸上一条“柳娘娘万福金安”,也很快就被李景天粉丝刷了下去。 看着微博下不断刷新的评论,林辰完全可以感受到今日李景天的粉丝们过得有多么惊心动魄。 他们先是亲身经历偶像被割喉的事件,那时,她们除了祈祷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可这一消息大概还没来得及在“天迷”中广泛传播出去,李景天好好走出急诊室的消息又接踵而至,那本该是他们长吁一口气并感慨今日已过得足够跌宕起伏的时刻,可就在这样的时刻里,李景天又发了一张自己在急诊室里的自拍,看到偶像脖颈上可怕的伤口,他们纷纷忍不住纷纷安慰,可还没等他们中有些人写完发送回复,那条微博又被删了,他们的偶像又说,刚才那条微博不是他发的,他微博号又被盗了…… 头脑再简单的粉丝,遇到了这些事情后,都要开始怀疑一些事情了。 虽然现在看来,发生在景天身上的那些事情,无论是在舞台上被割了一刀也好、是微博被盗也罢,真的也实在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可作为粉丝,谁又能接受这种事情在自己偶像身上接连不断发生? 更何况,这一切看上去这完全像是有什么巨大的阴谋在这背后酝酿。 粉丝群体,还真是非常奇怪的一个群体,她们平日里或许是一盘散沙,但要真遇到有人要伤害他们的偶像,她们能迅速组织起非凡的战斗力来,上一次替李景天澄清强jian案便是如此,那么这次,也同样会是如此。 林辰揉了揉眉心,事实上,事情落到此处,他已经完全看不清楚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果然,类似娱乐圈中的勾心斗角,好像确实不是他的强项。 但幸好,刑从连似乎对这些事情有天生的敏锐感。 在微微思考后,他迅速抓住了事情的最关键处,并问王朝:“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呢,确实有人盗取李景天的手机照片和他的微博号,并且用李景天的微博发了照片?” 闻言,王朝说:“老大,你要明白,这种情况当然可能,但前提是,那个人要掌握非常多的现在通讯技术,比如蓝牙技术啊、密码破解技术啊,虽然我也不知道李景天的手机是什么系统,总之,要做到盗号发照片这件事,掌握那个手机系统的程序编写也是非常必要的,会这么多东西的人早就在某某计算机行业巨头的公司里干活了,哪可能满大街都是啦,这种人才可难找了好吗?”被刑从连这么一说,王朝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他拍了拍脑袋,认真道:“老大,这件事不会是我做的吧?” 刑从连一开始开听得非常认真,听到最后那句话时,他瞪了王朝一眼,一副我真是要被你气死的样子。 看起来,刚才的狗血故事确实给了少年足够多的刺激,所以他已经完全从玫瑰花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林辰无奈地叹息着。 像是听见他的叹息声,刑从连突然开口问他:“从刚才开始你话就很少,是不是想吃冰淇淋了,我给你买一个?” 林辰蓦地抬头,一时说不出话来,你们两个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吧? 他这么想着,皱了皱眉:“我只是觉得有些跟不上节奏。”他坦诚道,“老实说,这件事越来越奇怪,而我却找不出任何头绪,并且完全无法预见它的发展方向。” “我也找不出头绪啊。”刑从连理所当然地回答,“不过,我倒是很相信一句话啊。” “什么?” “人多力量大。” 刑从连说着,转头对一直在吧台后面偷听的双马尾服务生说:“来一份抹茶味冰淇淋。”他说完,回过头,又问,“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看着刑从连笑意盈盈的样子,林辰只好勉强说:“香草的。” “这家香草不好吃。”刑从连非常强权地转过头,对服务生说,“再来一份抹茶。” 林辰再次无语,心想你都决定了,那还要问我干吗? 他忍不住转过视线,却看见王朝把脸埋在屏幕下,正在冲他挤眉弄眼,乘着刑从连付钱的当口,王朝飞快抬头,嘴唇翕动,说了句话。 林辰回味了下,这才意识到,王朝好像是在说:霸、权、主、义! 还真是一点没错啊。 林辰想了想,对王朝点了点头。 刑从连很快付完钱回来。 他重新坐下,并对王朝说:“把李景天发盗号声明的那条微博找出来。” 王朝不明所以地“哦”了一声,迅速调出那条最关键的微博。 只是过去短短几分钟,李景天所发的那条申明微博的评论转发数,完全正以几何级数增长着。 “点开转发评论。” 刑从连继续道。 王朝依言而行。 服务生很快端来了抹茶冰淇淋。 刑从连倒也没有先看微博下的那些言论,他往卡座后退了退,并对王朝说:“出去。” 林辰不明所以抬头,只见王朝下意识走出卡座,并一脸懵逼。 刑从连向卡座内移了移,然后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说他:“坐过来。” 林辰听他对自己这么说,发现真正不明所以的人变成了他自己。 而此刻,王朝脸上的表情,已经从懵逼变成了卧槽。 刑从连移过电脑,开始边吃冰淇淋顺便看回复,林辰这才醒悟过来,他叫他过去,大概只是为了一起看评论。 很难得的,他与王朝对视一眼,彼此宽慰。 然后他站起身,坐到了刑从连身边的位置上。 刑从连把另一份抹茶味冰淇淋推了过来。 他于是很自然地,开始吃起了冰淇淋。 看着李景天微博下的粉丝回复,林辰迅速理解刑从连所说的人多力量大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所有的热门转发或者回复,大致分两部分,一部分当然是在李景天的粉丝在支持自己的偶像,另一部分人,当然是在骂他,比起粉丝的一味转发,那些骂李景天的人,则显得更加有理有据。 @天才烤土豆:我简直看不下去李粉的智商了啊,空口说百话的能力简直无人能出你右啊!爸爸只能好好给你分析下,为何你李这是自导自演的洗白事件。1假设,割你李喉的人是恨你李,那么他有那么好的机会可以直接干掉你李,为什么不干,反而只是给你李划个无关痛痒的口子,他和你李开玩笑呢?(给大家透露个消息吧,我收到现场基友的现报,据说李景天在现场流的那些根本不是血,而是人造血液。)所以大家港,小小划了个口子就倒在台上一副我马上要死的样子的他李是不是演技派?2微博被盗就更好笑了,大家可以参见他李在两周前刚从局子里出来的某条微博哦,一模一样的可怜语气哦,毕竟李白莲可是出来名的会装可怜,他之所以把刚才那条微博删掉,根本就是因为他那条微博一发出来就被喷很惨,他意识到这么发作秀味道太重,所以才删掉的。(我有截图为证)3综上,李景天就是处心积虑制造自己被人抹脖子的假象,他自导自演,制造自己被人伤害的假象,为的就是给他的强jian案转移视线! 这条微博写得非常之长,林辰一字一句看下来,只觉得这条分析看似有理有据,实则仍旧有不少问题。 他向身边望去,这才注意到,刑从连的阅读速度似乎比他更快些,在看完整条微博后,刑从连脸色再次变得不太好看,想来,刑从连大概是因为案件细节被泄露而表现得非常不悦。 “这和你没什么关系,现场人多嘴杂,很难说有谁在偷听偷看。”他说。 “这不是偷听或者偷看,而是我们内部有人向外透露传递案件讯息。” “何以见得?” “呵呵,如果如这个微博主人所说,她所得到的血浆信息是围观者透露给他的现场消息,那为什么没她有提到现场那束玫瑰花,毕竟那束玫瑰,才是整个现场发生的事情中最可怕的一幕,微博主人没有道理不提,所以想想,最大的可能性是,透消息的人很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因此找些不那么重要的案件细节往外说,或许是为了哄小女朋友开心。” 听了这番话,林辰再次无言,刑从连这个人,好像已经不能用单纯的心眼多来形容了。 第110章 童话 “玫瑰怎么了?” 卡座对面的少年人猛然抬头,这么问道。 大概是最近遇上的案子太多,王朝的推理能力与日俱增,又或者说,当遭遇太过事情后,再单纯的心思也会逐渐变得敏锐起来。 林辰觉得嘴里的抹茶冰淇淋有些微苦味,他想,刑从连也一定是这么觉得的。 “小王先森,您最近的问题好像特别多?”刑从连说。 “等等……玫瑰、流莺?” 像是终于意识到其中关节,王朝在念出这两个关键词后,抢过电脑,只敲了一个单词。 虽然笔记本背对着他们,但林辰依旧从少年僵硬的面孔上猜测出,他大概已经发现了他们想要向他隐瞒的那件事。 “你们干嘛瞒着我!” 少年猛地将笔记本电脑翻了过来,屏幕中出现了大小各异的照片。 每张照片上都是鸟。 那些鸟有灰褐色羽毛和同样灰褐色的喙,它们或在天空翱翔,或在枝头婉转歌唱,而它们中的其中一只,被刺死在玫瑰花茎中。 甚至还有一位英国作家,曾为那只被玫瑰花刺死的鸟写过一则非常悲伤而美丽的童话。 林辰将视线移向搜索栏,望着少年自己找到的结果,他忍不住感慨,再这样下去,王朝大概很快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搜索栏上只有两个字,是一种鸟类的名字,那种鸟的名字叫夜莺。 夜莺总体来说并不算美丽的鸟类,但它音域极广,与其他鸟类不同的是,夜莺是少有的在夜间鸣唱的鸟类,所以,这是夜莺被称之为夜莺的原因。 其实,如果只是一只死去的夜莺,并不会让林辰体会到感到刺骨的寒冷。 他之所以能感到恶寒,完全是因为英国作家王尔德写过的那篇非常著名的童话。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过那个故事了,具体来说,他也只在很的时候,看过一遍那则童话,可至今,他仍旧能清晰记得那篇童话里的每一个细节。 故事起源于一位想邀请心仪女孩跳舞的青年学生。 女孩的要求非常简单,她说,他若为她采一支红玫瑰,她便同意与他在王子的晚宴上共舞至天明。 可时值隆冬,青年学生又哪里能找到一支红玫瑰呢? 青年学生因此在花园哭泣,同王尔德大多数童话一样,小夜莺听到了他夜夜歌唱的对象在花园中哭泣。 望着他的原本优美的面容变得忧伤,小夜莺想,你的爱如此深情,而你不过是要一枝玫瑰,我总能为你找一支红玫瑰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