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蓝森先生不说话在线阅读 - 第13节

第13节

    换句话说,画风不对。

    订制单上的条目很多,包括了甜点种类的选择,尺寸大小,可选口味,以及有没有特殊备注要求,最下面还附上了不同甜点和尺寸的价格计算方法。

    乔宇飞一气呵成地写好了,把单子交给蓝森,蓝森前后浏览了一遍,在看到特殊备注的内容时,下意识地挑起了一边眉毛。

    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神情产生了变化,而乔宇飞看到了:“我哪儿写得不对吗?还是漏了?”

    蓝森摇了摇头,计算出订制价格给乔宇飞,示意对方先付款,收钱后在订制单上戳了个花型章,然后把领取凭证撕下来递了过去。

    乔宇飞收好,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万分严肃地叮嘱蓝森:“哎,那什么,万一这几天连恰又来这买东西,你可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她啊!一定不能让她知道!尤其是……哎呀我觉得你懂啦,不能告诉她,我想给她个惊喜。”

    说到最后,居然挺腼腆地挠了挠头。

    蓝森默默地点头,想想特殊备注上的内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忧心了起来。

    他觉得那对连恰来说,可能算不上是个惊喜。

    想归想,客人的订单必须一丝不苟地完成,蓝森算了一下时间,检查了原料,确认没什么问题之后,就把这张订单收了起来。

    乔宇飞当然是客人,也只是个客人,非要给这个客人附加一点备注,蓝森会标注一句“这个人说他喜欢连恰”。

    辩论赛的观赛票仍然和一堆便签纸待在一起,很安稳地躺在围裙口袋里。

    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爷爷——爷爷那时候说,他最爱的事情,就是烘好蛋糕后,用巧克力酱在蛋糕上写些俏皮话,然后给奶奶吃,那些俏皮话总是让奶奶脸红着笑起来,多少年都一样,而爷爷就是爱看那份笑容。

    蓝森对人际交往的经验少得可怜,但不代表他没见过——还见得不少,不管是在蓝色森林里表白成功的,还是哭着分手的,都见过,他甚至还给那些因为分手而伤心哭泣的女孩子们免费送过蛋挞或是巧克力小脆饼。

    他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什么头绪来,一如他看着那些女孩子们,却不明白为什么她们一边咬牙切齿地咒骂曾经的恋人,一边又为了分手这件事直抹眼泪。

    爷爷说,当初是他先追的奶奶,为了追到自己的梦中女孩,费劲巴拉地捋着舌头学中文,后来却发现,他练了很久却还是语调怪异的我爱你,还比不上一盒祖传配方烘烤的巧克力蛋糕来得有用。

    一样是因为喜欢,一样是表白,甚至一样是巧克力蛋糕,配方都是一样的。

    ——那么,连恰说不定也会开心?

    这个想法让蓝森莫名地松了口气。

    星期三那天,他起得很早,挽好头发,一心一意地照着订制单的要求做蛋糕——巧克力蛋糕,表面要画一个巨大的桃心,还要在桃心里写字。

    蓝森做了流质的巧克力淋酱,把蛋糕表面涂了厚厚一层,接着把蛋糕丢进了冷藏柜里。

    这时候七点的闹钟才刚刚响,蓝森自己都觉得,他好像醒得太早了。

    等到把表面冻得光滑水润的蛋糕从冷藏柜里取出来,蓝色森林已经开始营业了。

    用淡粉色的奶油霜挤好一圈饱满对称的桃心,蓝森换了白色奶油,挑了几个裱花嘴都不合适,最后拍拍脑袋,想起很久以前专门买来在食物上写字的写字笔。

    那是粉黄绿三色的三支笔,外观做成了铅笔造型,把用来写字的原料塞进笔芯里,就能很轻松地在食物上写字。蓝森很少有这种需求,可耐不住他逛超市的时候赶上促销,买二赠一大优惠,凑积分的蓝森就这么随手拎了三支笔丢进购物车,结果买完东西回家,它们就被尘封了。

    幸好他在厨房这方面有点强迫症,不管用得勤还是用得少的工具都会一视同仁地清洁。

    毕竟许久不用,蓝森还是重新刷洗了一遍。

    他挑了淡绿色的笔,仔仔细细地在桃心里照着乔宇飞特别备注的内容写字。

    [连恰]

    他写了两个字,停顿了一下,盯着这两个字看了一会儿,才很慢地开始写接下来的字。

    [我]

    [喜]

    [欢]

    “……”

    就差最后一个字了,字和字之间的距离计算得刚刚好,白色奶油在漆黑光滑的巧克力表面醒目极了。

    蓝森确信自己把蛋糕烤得很好,香甜松软,出炉的时候从颜色到气味都是完美的;奶油打得蓬松漂亮,巧克力淋酱也做得很好,流水一样细腻,一点坑坑洼洼的地方都没有;蛋糕中间还夹了很多水果,黄桃菠萝和一些黑樱桃,铺得很讲究,挤得满满当当。

    就差最后一个字了,写完之后,这个蛋糕就可以被放进冷藏柜,等着乔宇飞来取了。

    “……”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手停住了。

    [你] 字并不难写,简单极了。

    但要写下去,总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他说不出那种怪异从何而来,却觉得他有点明白连恰那句“我也不知道我在紧张什么”了。

    因为他也不知道他在犹豫些什么,或者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心情忽然间低落下去了。

    蓝森微微张了张嘴,又赶紧合上,打消了一瞬间冒出来的那个极其幼稚的念头。

    ——虽然理论上能让这根笔自己写完最后一个字,可是要涉及到的限制太多了,很麻烦。

    他抿着嘴,面无表情地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检查一下,确认各个角度看都不出什么问题,安心地把蛋糕塞进冷藏柜。

    ——接下来,乔宇飞会拿着这个蛋糕去找连恰表白?会是哪种发展呢,皆大欢喜的团圆结局,还是被拒绝的bad end?如果是后者的话,精心做好的这个蛋糕大概就要浪费了。

    蓝森想了一会儿,意识到这件事和自己毫无关系,充其量他是负责做蛋糕的那个,功能就和爷爷家的烤箱差不多。

    “老板……老板!”

    有点着急的叫声拉回了他的思绪,他急忙转过头,冲着急的女生很歉意地微微颔首,带着点餐单快步走了过去。

    “刚才老板是不是发呆了?”

    “发呆侧颜也好美!”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啧啧啧啧……”

    “你这个啧啧啧啧怎么回事啊意味深长的?”

    耳朵里传来周围杂七杂八的窃窃私语,蓝森从中提取出了一个信息——那就是自己刚才在发呆。

    但他不是发呆,发呆是什么都不想,而他在很认真地思考一件和他无关的事情,花了时间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蓝森觉得神游大概是会传染的,他必须多加注意了。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乔宇飞来取蛋糕了。蓝森收回了那张领取凭证,从冷藏柜里把蛋糕拿出来给乔宇飞看。

    “不错不错!可以可以!比我想得还好!”乔宇飞大力夸奖,“难怪他们都说你家东西做得好,是不错!嘿嘿,这样就肯定没问题了……你没告诉连恰吧?”

    蓝森摇了摇头——连恰忙起来就过不来,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偶尔微博和朋友圈点个赞,以及连恰告诉他说晚上七点过来接他,他回了个“好”字。

    乔宇飞扭捏了一阵子,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歉:

    “……对不住啊,我上回没多想别的,我真没那个意思,你……你人挺好的,要换成我,你给我钱我也不给你做蛋糕,你也不娘娘腔,虽然不能说话,但肯定有妹子不介意这个,你以后要是想追女朋友了……我也可以帮帮你。”

    蓝森把蛋糕很小心地放进盒子里,封好了,系上红色丝带,打了漂亮的双蝴蝶结,顺便把一张叮嘱及时冷藏快速吃光的卡片别在盒子上。

    “反正你看,我马上就要有女朋友了。”乔宇飞嘿嘿笑起来,“成了也有你一份功!”

    蓝森摇了摇头——他打从心底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

    那是乔宇飞和连恰的事,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他只是负责做蛋糕的那个人。

    换句话说,如果真的喜欢,有没有蛋糕都无所谓,而如果确实不喜欢,那有没有蛋糕就更无所谓了。

    就像奶奶和他悄悄说,她就是喜欢看爷爷那一脸紧张的样子。

    ——那么,连恰喜欢乔宇飞吗?

    意识到困扰了自己一上午的问题核心是这个,蓝森对思绪的清晰感到满意。他确实不知道连恰喜不喜欢乔宇飞,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了。

    然后,等这个困惑解开了,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应该自然而然就消失了。

    多余而又不知所源的好奇心总是挺磨人的。

    第十四章(上)

    “今天晚上是新生循环赛的决赛。”连恰一边说,一边把耳旁一缕没拢起来的头发别到耳后去,“因为是决赛,而且对手是校队的新生,所以才给了最好的场地,观众也才会那么多。”

    说到最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笑:“我们算是沾校队的光啦。”

    蓝森本来盯着那缕一晃一晃的头发看,突然被别好了,他心里还有点遗憾。

    他没办法回答连恰,但连恰也不介意这个,只是一边带着他往学校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

    “规定打比赛必须穿正装,我倒是觉得还满有气氛的,就是西装裙走路有点不方便,高跟鞋也是,我买了跟最矮的那种。”

    “……”蓝森觉得自己有点不习惯这样正装的连恰,尤其是她还踩着高跟鞋,头发也梳了起来,这让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个“大人”。

    如果忽略不计那双属于孩子的眼睛。

    “我第一次打比赛之前可紧张了。”连恰前后摆着胳膊,使劲儿地往上仰头,蓝森觉得她可能是颈椎疼,“太紧张了,整个胃都缩成一团,想着对方肯定会把我打得一塌糊涂……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我把他们打得一塌糊涂了,嘿嘿。”

    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

    “说起来,蓝森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连恰把他从头看到脚,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绝对看不出来的。”

    蓝森摘了围裙,换了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半身套了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被他拉起来戴着遮住头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视线一扫,这就是个看起来有点颓废文气的大学生,没办法和蓝色森林散发着高岭之花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

    因为在走路,写字变得不方便,蓝森思量了一会儿,惜字如金地回答:“我以前穿这个。”

    幸好,连恰的思维跟得上:“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

    蓝森点头——只是他那时候不戴眼镜,也很少把帽子戴起来,帽子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跳而已。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头发,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觉得长发不方便,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子。

    “毕业了感觉完全不一样啊。”连恰拖长音感叹着,“我毕业了会不会也变成完全不一样的人呢?”

    蓝森摇了摇头——你不会。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他就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连恰就是连恰,他想象不到她会变成别的什么样子。

    “但是人都会变的。”连恰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和我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小时候我性格特别张扬,觉得自己是个天才,招摇到有点讨人厌的地步呢。”

    这倒是蓝森没想到的,他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他的惊讶神情被连恰捕捉到了,女孩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秘密一样,吃吃笑起来:“没想到吧?我也觉得很有意思,要是小时候的我看见现在的我,肯定会跳起来骂我怎么变安静了。”

    ——那是小时候的我会冲我嚷嚷的话吧。蓝森无可奈何地想。

    他忽然发现自己和连恰在这一点上很有些相似的地方,他一时间想说点什么,例如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但他却不能那么自由地想到就说出口,即使是和他自身相关的事情,他也总要在心里思量一会儿,确认没问题,才敢小心翼翼地开口。

    说出口的话会伤人——对其他人来说是句比喻,对他来说却是现实。

    “我小时候很狂。”他最后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