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朱常洵有点害怕,这样的静好,是自己在做梦。他慢慢地伸出手去,摸了摸弟弟。温暖,充满活力的皮肤,轻轻按下去,就会弹起来。朱常治鼻间的呼吸,在他的指上拂过一遍,又一遍。 自己面前的幺弟是活人,能睁开眼,醒了就和自己说话。 不像那个叫自己一刀子捅进身体的白莲教众。 朱常洵望着弟弟的睡脸,突然起了玩心。他把脸往朱常治的怀里蹭去,将汗水都擦在他的身上。 “皇兄不怕。”朱常治无意识地拍了拍朱常洵,将兄长搂地又紧了几分。 醒了?朱常洵摒住气息,等了许久,最后才发现是朱常治在睡梦中的言行。 朱常治还在嘟囔着,“别怕。” “嗯,我不怕。”朱常洵将脸深深埋在弟弟的怀里,咬牙不让眼里的泪掉出来。 朱常治是被胸口的凉意给冻醒的。他伸手揉了揉眼睛,低头去看,只能瞧见朱常洵的后脑勺。 皇兄是哭了吗? 胸口的湿意不断扩大。 朱常治想了想,还是没叫醒兄长。他假装自己还在睡着,小小的手尽可能地围拢,将兄长整个儿地包拢在怀里。 皇兄一定是遇着了很可怕,很可怕的事。他从来没见过天不怕地不怕的皇兄有过这副模样。 他将头贴在朱常洵的头发上,抱着他又睡了过去。 第二日兄弟几个起来后,去向郑梦境请安。郑梦境一眼就看出朱常洵的精神同前几日有明显的不同。 看来是缓过来了。 郑梦境心里松了一口气。那日刚回来的时候,就见朱常洵好似丢了魂,如今魂总算是又回到身上了。她向朱常洵招招手,“可好了?”见儿子点头,“既然人大安了,那明日起就得重新去阁里听学。” 朱常洵点点头,他靠在母亲的身上,望着笑吟吟的朱常治。 有个弟弟真好。 “我今日就去上学吧。”朱常洵道,“已经落下好些课了,要再耽搁,可就赶不上了。” 郑梦境原想让他再歇一日,不过儿子自己主动要求上进,她也乐见。“就依你的,不过你得答应了母妃,去了可就不能再借口身子不舒坦回来了啊。” 朱常洵大力地点头。想起去上课就得见朱常洛和朱常汐,心里却又生出一股子嫌弃来。打他停了学,在翊坤宫歇着,这两个皇兄人都没见着。礼倒是送了,一个是李太后差人安排的,另一个是朱轩媖过来看的时候,顺手给捎的——绝不是朱常汐自己主动提起的,不是坤宁宫的王喜姐授意,就是朱轩媖自己想到的。 朱常洵倒不觉得这是他们几个兄弟并非一母同胞才有的局面。纯粹是朱常洛和朱常汐两个人只顾着彼此斗法,根本想不到旁的事。 郑家的几个表亲也托了郑国泰送东西入宫。一色色的,打眼得很。倒并非是名贵之物,显见是花了心思自己选的。舅舅和舅母兴许会提点,但那些时兴的话本子却是朱常溆同他们聊天时候偶然提起自己喜欢的。还有表姊妹们特特求遍了京城附近的庵庙,送了他一堆的平安符。 听说表姐为着能求上皇恩寺的平安符,在菩萨跟前拜了一百零八拜。 心里有没有装着人,在关键的时候一眼就看出来了。 郑梦境将两个儿子送去上学,自己站在宫门口目送。她望着朱常洵,微微侧头,“带金,你看洵儿是不是……好像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刘带金细想了想,“奴婢也觉着,似乎是有些不大一样。”她掰着指头,“过去的四殿下爱笑爱闹,总没个分寸。现在瞧着却沉稳了许多。也不再爱寻五殿下的开心,方才跨门槛的时候,特特回头牵了五殿下的手,生怕他给绊着了。” 郑梦境笑着点头,“其实哪里会绊到?又不是刚蹒跚学步的时候。那条门槛都不知道日日要经过多少次。不过见他知道同治儿亲,我心里也高兴几分。” 刘带金扶着她往里头走,“娘娘真是多虑了,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哪有亲谁不亲谁的道理?都是亲的,只是面上没显出来罢了。” 走到院子里的时候,郑梦境的脚顿了顿,“说起来,皇长子也快到了封王纳妃的年纪吧?” “可不是。”吴赞女摇着手绢,从廊下经过,听见郑梦境的话,赶忙应了声,“前回奴婢出宫去,同父母见了一面。他们可都在问这事儿。” 郑梦境一见她就忍不住要笑,“说什么?” 吴赞女的性子跳脱,又喜欢四处寻些市井的新鲜事儿来哄郑梦境高兴,可称是皇贵妃的开心果儿了。“人人都想着,皇太子妃,大约是轮不上了。但好歹,能当个藩王妃吧?就算是个次妃都好啊,日日穿金戴银,吃香喝辣,顿顿都有rou食见着。” 吴赞女想着rou香,口水都快滴下来了,嘴里“啧啧”的。“要是奴婢晚生个几年,怕也能赶上这好事,现在却是不能够了。” 看着她唉声叹气,揉着肚子的模样,郑梦境就笑开了。“行,今儿我就让小厨房给你加菜。你想吃rou食啊?给你来个腊rou蒸鹅蛋好不好?若是还嫌不够,就再加个卤下水,里头搁几块肥肥的rou,保准你吃得嘴上滴油。” 只要是rou,吴赞女来者不拒,“那奴婢就谢娘娘赏了。”她捅了捅刘带金,“别眼红啊,回头我给你留一点儿。” 刘带金吸了吸口水,一本正经,“你自己个儿吃着就行,别给我留一口。”她摸了摸肚子,“最近宫里油水太足,我总闹肚子。” “没口福。”吴赞女噘着嘴摇头,一脸的可惜样儿,“看来只能我自己一个人享用了。” 郑梦境手下理着衣褶,眼睛却一错不错地盯着她们。刘带金虽然看似在笑闹,可显然是装着心事的。 莫非她家里头也有想法?希望可以争一争皇长子妃? 第76章 这是史宾第三次出海了。每一次出海,都带给他越来越多的新鲜感。茫茫无际的旷阔海域上,伴着船行驶的鱼群,自海面下潜上来,一跃而起,带出点点水花,日头好的时候,这些水花就在阳光的照耀下成了无数的斑斓彩虹。只一瞬,随后消失无踪。 史宾站在甲板上,一手扶着栏杆,一手伸长了去抓仿佛触手可及的飞跃鱼群——自然抓了个空。 抱着几个小箱子的陈恕从旁经过,不禁笑道:“公子的玩性可真重。”他脸上有几分骄傲,“我早就不玩这个了。” 恢复了女装的林凤儿,不,现在该叫她林海萍才是。林海萍穿着一身红色的戎装,好似火球,瞧着就仿佛同这无边的海域不对付,偏又衬得她娇美又英气,叫人转过不过眼。 林海萍是到了漳州之后,接了朱翊钧旨意的第二天,就将史宾早就备下的红装给换上身的。 “当初在海上为寇,那是没法子。现在你有官职在身,谁敢小瞧了你?”史宾轻笑,“何况方永丰还替你打着前锋,你怕的什么。” 上等的红色细棉麻布,自有一股子韧劲,料子的颜色极正,冲眼看去,好似一团火要往眼睛里烧来。锃亮的铁质盔甲算不得上等,却也非粗铁所制。都说硬铁如冰,可林海萍总觉得摸上去好像是有些温度的,并不是那般冷。她是知道快要被冻死是什么感觉的,在海上飘着,到了深夜时分,离天亮还早,既无厚衣暖身,又缺水少粮。放眼望去,白日里热得快要晒死人的大海,此时随着夜幕而翻了脸。 对林海萍而言,史宾相赠的这副盔甲,就好像是暗夜之中,将被冻僵溺死的她突然披上了一件暖入心的厚袍,瞬间就活了过来。她毫不犹豫地,就在第二天整顿军务的时候,穿着这一身出现在昔日的好弟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