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穿成豪门总裁的作死前夫[穿书]在线阅读 - 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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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其中收获更大的是谢宜修!

    在《盛唐》拍摄完毕的那天,他收获了很多的老戏骨。

    几乎所有参演了《盛唐》的老一辈演员在正式杀青的那天都决定跟灯塔签约,甚至连郎钦和他的好友冯建国也松了口,表示愿意在灯塔养老。

    这可把谢宜修高兴坏了,直接给他们两人弄了一个特别好的顾问合约,高高兴兴把人和灯塔捆绑了。

    要知道比起那些老戏骨,谢宜修更看重郎钦和冯建国。

    因为他们一个是导演,可以给他培养更多年轻的导演,而另一个则是非常厉害的服装师、造型师,最重要的是冯建国还特别会教人,绝对可以给他培养大量相关人才。

    所以这两位不同领域的大拿都愿意留在灯塔,那灯塔可真的是赚大发!

    别的不说,只说那些慕名而来的人,只是这群人都够灯塔乐的。

    毕竟这群人里实力强的不少,他们的加入,可是狠狠提高了灯塔的综合实力!

    而这一切都源于他们的偶像留在灯塔,所以他们追随而来。

    ……

    《盛唐》正式杀青后,演员们纷纷离开,但作为导演的郎钦却开始征战属于他的第二战场——剪辑。

    不过好在灯塔本身就有相关后期人员和工作场地,所以年迈的郎钦不用奔波。

    他邀请到相熟的后期人员来到灯塔后,然后再带上一波灯塔的后期,就直接在灯塔大厦内开始奋斗。

    奋斗期间不仅有专人提醒他们吃饭睡觉,甚至每隔两天还有人来给他们检查身体。

    别说郎钦了,就连那些被聘请来帮忙的人看着都感到眼热,心里甚至产生了跟灯塔签约的冲动!

    要知道很多搞后期的人真的只想吃技术饭,他们不喜欢跟人应酬。

    但往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除非在大技术公司里做,不然这基本是妄想。

    可是……大的技术公司也没灯塔这么好的福利啊!!

    有的吃,有的住,有的玩都不说了,居然还有医生在这栋大厦里面服务???

    这踏马的真的是曾经梦想中的伊甸园了!

    特别是有医生服务这点,真的让人很有安全感啊!

    总感觉在这里工作猝死几率都能减少不少!

    思及此,部分人心动了。

    如果说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场景大家也仅仅是心动的话,那接下来的时间当他们看到灯塔员工的福利后,外聘来的那批人就真的忍不住羡慕嫉妒恨。

    他们技术比别人差吗?

    并,他们技术不仅不必人差,相反的他们的技术还比灯塔那群人好,不然灯塔也不会找他们了,那为什么他们就没有这样的福利呢?

    如果没有真正享受过灯塔的福利,也许他们也仅仅是羡慕而已,可现在让他们享受了灯塔的福利,然后又告诉他们“这些以后都不是你们的了”的时,大家的想法不同了。

    很多人甚至开始偷偷跟灯塔的人接触,把原本只是跳槽的想法付诸行动。

    而那些直接单干的人呢?

    他们更干脆!

    在《盛唐》后期制作完毕后,他们直接找到灯塔高层,跟他们谈条件,条件谈好后,合同一签,直接不走了,就留在这里吃喝玩乐。

    看着越攞越高的合同,谢宜修笑的特别满足,这代表灯塔的人才培养计划又迈上了一个台阶啊!

    这下可算是全套班子齐全了,后续就算要开启拍摄计划,灯塔也几乎不用再去找外援。

    “谢总,目前提交上来的拍摄计划有4份已经通过了,其中有一部刑侦剧、一部穿越剧、一部职场剧、还有一部偶像剧。”陈经理把这四部剧的策划案递交给谢宜修。

    这四部剧的导演都是目前灯塔导演里的佼佼者,也是之前谢宜修派去《盛唐》学习时得到郎钦表扬的导演助理。

    自盛唐拍摄结束后,谢宜修就让那些导演继续跟在郎钦身边学习,同时他也让他们给公司做一个企划案。

    而这个企划案的内容就是之前谢宜修从绿江买过来的版权拍摄内容。

    谢宜修让所有导演从这些他已经购买的版权里选择一部自己感兴趣的,之后提交策划案和找练习生们拍摄的小作品。

    只要这份策划案和小作品能通过,那灯塔就会出钱出力让他们去真正的执导一部作品。

    这样的机会让这些导演眼热不已,自从知道消息后就日夜不休的挑选作品做企划案,然后找人拍摄一小段视频。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有4位导演入了大家的眼。

    其中两位有过拍摄经验,他们一位选择拍摄小成本刑侦电影,一位选择了穿越宫斗剧。

    而另外通过的两位导演则是刚从导演系毕业的大学生,在前辈的建议下,他们选择了拍摄条件更为宽松的网剧。

    “谢总,这四部剧我们是给他们配备后期人员还是让导演自行选择呢?”陈经理问道。

    别人家的公司很多都没有自己的导演和后期,所以他们自然没有这样的苦恼。

    但是灯塔不同,灯塔拥有一切拍电影所需的人才,所以他们需要思考的东西更多。

    就比如这个问题,昨天陈经理其实已经召集开过会了,但是讨论了很久,最后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毕竟这可是开创先河的做法,究竟选择哪一个做法好点?大家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