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女主渣化之路在线阅读 - 第71节

第71节

    越临近京城,清欢就越心惊,这里是……当他们到达京城找了家客栈住下后,清欢寻了个理由上街去了,她戴着面纱,这个时候不少人家的姑娘出门都戴,所以并不惹眼。

    她听到了人们议论纷纷的声音:“……尚书夫人不检点!跟家里小厮私通!还珠胎暗结!”

    “哎呦真是败坏,不要脸,尚书大人对她那么好,她竟然还敢红杏出墙?”

    “嗨,自打大学士府跟靖国公府倒了,这尚书夫人算什么啊,人家都说贺家的嫡女厚颜无耻,尚书大人娶了她,她不感恩也就算了,竟然还恩将仇报!”

    “说到底果然是一家人,那蓝氏生得三个儿女个个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女儿年纪轻轻便与人私通断了小命,如今二女儿有红杏出墙,不知那当了逃兵从齐王府溜走的小少爷怎么样了。”

    “呵呵,按照他们一家这表现,估计是个兔儿爷!哈哈哈哈——”

    他们是在说谁?姓贺,蓝氏,大学士府,靖国公府……怎么可能这么巧?!

    清欢猛地抓过身边正在议论的人,急切地问:“你们是在说谁?这姓贺的女子叫什么名字?!”

    那人被吓了一跳,刚想破口大骂,见清欢露在外面的半张脸格外美丽,心神一荡,乖乖回答道:“我们在说张正书大人的妻子,他的妻子是贺大学士的第二女,名叫贺茉回。你……”

    清欢听不下去了,她连连摇头,猛地拔腿朝前面跑。

    这个地方既陌生又熟悉,太久太久不来这里,有多久没来清欢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知道这是哪里!大颂朝,是她生前所活的世界,这里有她的恩人,有她活过的足迹!

    贺茉回……

    突然下起了雷雨,电闪雷鸣,大雨如注,尚书府外却围了许多人。清欢远远地看着,那跪在地上只穿着单薄衣衫的不是贺茉回又是谁!

    怎么会……

    似是心有灵犀,清欢猛地扭头看向一个角落。那里一个白衣女子神情绝望,奋力地想要扑过去却屡屡不得要领。

    莲jiejie。

    清欢忘记谁也不会忘记贺莲房,她活着的时候,唯一对她好,不曾有过丝毫私心的女子。她的恩人,她的救赎。

    可是在清欢的记忆里,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走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个世界怎么会有怪物的出现?难道说……又是因为世界发生了异变,所以导致的这一切?

    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清欢发现自己突然听到了贺莲房的心声。

    然后她就做了一个决定。受人滴水之恩,尚且应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对她千般万般好的莲jiejie。清欢突然笑了,她这把年纪,竟然还唤贺莲房为jiejie,怕是贺莲房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她某个世界待的时间长。

    “你悔了否?”她开口问。

    贺莲房似是突然听到了她的话,但又不敢置信,于是清欢又低低地开口问了一遍。“你悔了否?”

    悔了,我悔了。

    “既然悔了,就去重新来过一次吧。”清欢手一挥,贺莲房瞬间消失,然后她的神色凝重起来。莲jiejie若是重生之人,那便应了奈何桥上小女孩的话,只是不知道这世界为何会如此,清欢想了想,估计是因为修道之人的问题,如果把他们全部抹除的话,就可以解决这个缺陷,一切就能回到正轨。那样的话,迎来的就是她记忆中所存在的世界了。

    清欢轻轻舒了口气,她让贺莲房重生,也不算是有违天道。这个世界的走向本来就是错的,因为被修道之人影响了才会发生这样的异变,只要她把郎老头的师弟和师侄解决了,让贺莲房重生就变成了修复。

    算是钻了个漏洞。

    看了一眼张家人,清欢转过身去,离开了。

    她不能去救贺茉回,在这个世界里,贺茉回的宿命就是死亡。但是在那个正确的世界里,她会过得很幸福,遇到爱她的人,一生一世相守,不离不弃。

    这样就好了,清欢只希望一切都能重回正轨。

    她叹了口气。

    回到客栈,郎老头等人都发现她神色有些不对头,清欢对他们笑了笑,没有说话,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如今的皇帝不是本来的那个,自然要改掉。只是不知这个世界崩坏到了什么程度,要怎样修复才能既帮得上郎老头,又帮得上贺莲房。

    她的脑仁都有些疼了。

    第二天,清欢去了一趟京城内的相国寺,见了贺家家主,也就是贺大学士,将他的儿女所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他。贺大学士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清欢又经过一番打听,才知道皇帝竟然纳了一个国师,并且对其推崇有加,甚至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跟清欢记忆中的不一样,但她记忆中的那个才是正确的,所以,一定要更正过来。

    要跟皇帝对抗,必须找到那个男人。

    青王爷。

    皇帝的权力无限大,可如果想要跟有皇帝撑腰的师叔相抗衡,没有兵力是不行的。清欢对郎老头说了这事儿,他们十五年来都生活在深山老林之内,偶尔去的镇子也是非常偏远的,就连郎老头,几乎每隔几日就下山的他,都没听说过京城内变天,皇子逼宫谋反登上皇位一事,更何况是待在山里的清欢他们呢?

    清欢没有使用任何能力,却反倒错过了这个。也可以说是造化弄人,竟在这个时候遇到了。

    郎老头当了一辈子道士,从来都是嫉恶如仇,一听清欢讲了事情的经过,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清欢说:“如果这样的话,师父,我们就不能立刻去找师叔他们算账,而是要先找到青王爷,和他在外头的军队联系上,这样才能有跟师叔他们相抗衡的资格。”否则只要大军一压,他们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了。哪怕砍人跟切瓜差不多,也是会累死的。

    郎老头点头称是:“没想到那老小子居然巴结上了皇帝,还混了个国师当!哼,难道我比他差吗?我也要当国师!非把他搅个天翻地覆不可!”

    第十一碗汤(十)

    郎老头根本就没啥虚荣心,所以清欢根本没把他说的话放在心上。目前为止,最重要的是找到青王。本来没把墨泽带在身边,现在清欢倒有些哀叹了。

    正在这时,大师兄占了一卦。这些年来,他因为腿脚不方便,所以专攻医术与占卜,也颇有心得。这是天道所允许下让人类窥伺的天机,可以助他们找到青王。

    卦象显示青王爷在北方。

    去找青王很明显是不现实的,当今皇帝昏庸无道,百姓早已怨声载道,早晚都要被人从皇位上再掀下来。大师兄说就在最近很快会有大事发生,他们最好躲一躲。客栈反正是不能待了,不安全。师徒几人商量了下,就又出了城,到了郊外一座山上的废弃寺庙里暂住,然后每隔三日都进城去打探一下消息。

    邻国攻进京都,将皇帝拉下了马,国家被合并,许多人被诛杀,天下大乱。

    半个月后,大军卷土而来,他们的元帅不是旁人,正是清欢等了多时的青王爷。从头到尾,清欢都在暗中观察,青王一如她记忆中风采夺目,只是一头黑发变得花白,心力交瘁。而与他并肩的不是别人,正是在边疆封地上的十六皇子。

    这都是她活着的时候的朋友。

    在清欢存在的那一世,贺莲房与青王爷,贺茉回与十六皇子,是多么恩爱忠诚的夫妻,而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佳人已逝,他们甚至连相遇的缘分都不曾有过。清欢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世界无论如何也要拨乱反正,那些人不能再留了,必须尽快除掉。

    清欢没有跟青王等人见面。见了他们也认不出她来,在清欢心里,不认出来才是最好的,在这个世界里,她只想孝顺师父一辈子,不想再跟前尘往事有什么牵扯。

    她早就放下了。

    青王带兵攻入后,将国家重新夺了回来。十六皇子即位继承大统那一天,大师兄卜算出了师叔的踪迹。郎老头当机立断带着徒弟们直奔西南方向而去,那里就是敌人的大本营了。

    天下大乱,妖孽横生,可有鬼怪的地方便有修道之人,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好人,任何的恶都会得到压制,不可能永久统治这片大地。

    郎老头没有别的心愿,就算是死,他也要阻止师弟,人活着一辈子,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便好,不厌其烦的追求永生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即便得到了,如果是以他人的性命和灵魂为代价的话,终究都是不可靠的。

    清欢终于见到了那位所谓的师叔,还有女鬼凉雪的爱人。

    师叔名叫程鹤,他的徒弟叫程天舒,师徒俩一个赛一个的阴险狡诈狠毒。他们一直都知道郎老头师徒在后头追,一路上刻意留下线索,将郎老头他们引入老巢,为的就是要把郎老头等人一网打尽。

    程鹤笑了:“你知道么,师兄,我一直都想杀了你,十五年前,是你走运,被那蠢货丫头救了,师徒几人捡了一条命,可这一次,你们没这机会了!”说完他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师兄啊师兄,我一直尊重你,觉得你是个高人。可想瞧瞧,你都收了些什么徒弟?一个瘸子,一个傻子,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唯一一个正常的守贤,这么多年来功力又能增长多少?师兄,为什么你不肯跟我走同一条路呢?”

    郎老头对程鹤的嘲讽置若罔闻,只是对程鹤说:“你罪恶深重,恶贯满盈,今日我来此,是为了清理门户,同时,也是为了我那早逝的凉雪徒儿报仇。”

    “有本事就过来呀。”程天舒轻笑。“大话谁都会说的。十五年不见,师伯这张嘴还是一样的厉害,就是不知这十五年你们都在做些什么,能不能赢得了我跟我师父呢?”

    法则既是如此,修炼邪法,速度快,威力大,但因果极重。而皈依正道,虽然进步的慢,却问心无愧,能够修得正果,是黑是白,是取是舍,其实都是由人类自己决定的。

    “你杀了凉雪师姐,这十五年,你就不曾后悔过?”清欢问。

    程天舒看了她一眼,笑容有点奇怪。“小姑娘,你懂什么?我喜欢凉雪,可那又怎样?我再喜欢她,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是的,程天舒是喜欢凉雪的,只不过有更重要的东西排在凉雪前面,而他选择了放弃凉雪。如果不是入戏太深,何必如此伤感?

    清欢没有再说话,她只是为凉雪问一个答案,如今这答案得到了,其他什么都不再重要。

    一语不合,郎老头与程鹤已经斗起了法,而这边,二师兄也朝着程天舒冲了上去。可就在这时,程天舒不知念了什么咒语,竟召唤出了一只猛蛟!那猛蛟身长数十米,尖牙利齿,口中腥风阵阵,涎水如瀑,看样子是饿得狠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人呢。

    大师兄腿脚不方便,清欢只能推着他到处跑。而这山谷里到处都是陷阱,程鹤师徒早知道他们要来,所以早早做了准备,就是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

    见三师兄与那猛蛟斗得艰难,清欢咬咬牙,把大师兄放到一棵参天大树后藏好,低头叮嘱道:“大师兄,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帮三师兄。”说着,已经撑开了水火伞。恰逢猛蛟张口去咬三师兄的头,被清欢一把格开。

    那水火伞上的钢针可不是吃素的,猛蛟发出一声哀鸣,顿时恨上了清欢,奈何清欢身形娇小灵活,不管它怎么追击都能轻易躲去,清欢刻意朝远些地方跑,就是为了把猛蛟引开危险范围。她在小树林里穿梭,遇到障碍物就跳过去,但猛蛟不是,它不管遇到什么都要用自己的蛮力闯开,清欢想,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如果能够召唤吉光的话,这猛蛟不算什么,但清欢不愿意。这不是真正的蛟,而是程天舒不知以什么法子制出的假象,虽然是假象,但那利爪和尖牙却是真的,给人造成的伤害也是真的。清欢边逃边思考,前面就是悬崖了,她无处可逃了。

    三师兄受了伤,自打失去了一魂一魄,很多时候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放空的状态里。

    清欢决定孤注一掷。她从怀里摸出黄符,咬破指尖迅速画了个禁咒。山谷里阴气冲天,这猛蛟如此厉害,想来跟这些阴气有关,倘若她能驱散阴气……猛蛟自然不战而败。

    就是这时候!

    清欢将黄符打出,只听一阵噼里啪啦声,猛蛟朝自己奔来,她借着猛蛟势头撞向山头,然后撑开水火伞,将水火伞当成了降落伞,徐徐往下飘,又瞅准了时机以绳索勾住悬崖边树木,轻巧地跳了上去。

    猛蛟刹车不及,往悬崖下跌去,临去前仍然心怀怨恨,以尾尖狠狠扫了清欢一下,清欢扑倒在地,这身体是血rou之躯,如何能受得了这一下,登时吐出一口血来。

    啊……学郎老头的这道术,简直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划算啊。

    此时黄符射出万道金光,猛蛟随着坠落的速度哀鸣着化作了乌有。

    清欢松了口气,但她受伤颇重,待到她回到山谷中时,发现郎老头和三个师兄都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

    所有人,都是血污满身,而程鹤跟程天舒也受了伤,但很明显没有郎老头他们的重。

    大师兄已是满头白发。逆天占卜是要牺牲寿元的,一些禁咒的施展也会吸取人类的性命,他做了什么?清欢转头看了一下其他人就明白了,想来是郎老头他们受伤极重,大师兄为了救他们,选择了借寿。

    何其灿烈。十五年前,他们为了解救女鬼凉雪,一共牺牲了一百年寿元,不知道都能不能活到五十岁,而现在,大师兄又付出了多少?清欢恼了,她是第一次因为重视的人受伤,从而自己感到这样的愤怒。

    程鹤还在哈哈大笑:“到底是我赢了!师兄,这儿今日便是你的葬身之处!”

    清欢挡在了郎老头面前,那一掌击在清欢胸口,让她整个人往后退了数米,砸在一棵大树上,方才停下。

    “欢妹!”

    郎老头破口大骂:“我去你妈的程鹤老小子!你他妈想杀我,别碰我徒弟一根毫毛!”

    “不能碰吗?”程鹤做出惊讶的样子。“你这老头倒也是有福气,连收了两个女弟子,一个比一个俊俏。这姑娘说到底也算是我的师侄,我怎会舍得杀她呢?而且……她是纯阴之体吧?否则不可能一张黄符就能制服猛蛟。”虽然他不在,但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呢!

    郎老头心下一惊。

    接下来,程鹤笑得更加得意了:“有此女在,我们何愁大事不能成啊?师兄,说到底我真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到哪儿找……啧啧,这么好的一个极品呢?瞧这丫头年纪不大,有你这个老古板做师父,肯定干净得很。”

    第十一碗汤(十一)

    程鹤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了,他是要将清欢当做当年的凉雪,纯阴之体的清欢比凉雪更适合做那个祭品。即使最后的结果是失败了,他们还可以把这个纯阴之体的女子作为炉鼎用来修炼。

    郎老头龇目欲裂:“程鹤你的狗杂种!”

    “哼!当年我叛出师门,就与你再也不是师兄弟,我好心叫你几声师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我师兄了不成!”程鹤冷笑。“天舒,把这几个人全杀了!”

    “十五年前让你们跑了,这一次,你们可跑不了了吧。”程天舒微微一笑,俊秀斯文的脸令人心动,但很难想象这样美好的外表下,却是一颗可怕的黑心肝。

    清欢趴在地上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具rou身是她的,也不是她的,但毕竟在这个世界当做人类生活了十五年,身体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受到点皮外伤也很不舒服。

    “师父还在的时候,总说我不如你,说这道法如何如何厉害,说你如何如何聪明,胜我百倍,可是,郎老头,你看看,如今到底是我厉害,还是你厉害?”程鹤冷笑,嘲讽着郎老头。“说到底,你才是我的手下败将!放心吧,我先杀了你的徒弟,把你留着,让你亲眼看到徒弟们一个一个是怎么死的,这样才能让你记得深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