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历史小说 - 农园似锦在线阅读 - 第244节

第244节

    他奇怪地问道:“小黑和小白,不是挺护食的吗?怎么会允许你拿走它们的猎物?”他还记得,宁东欢在皇庄后山觊觎两只狼的猎物,被咬得差点露屁股的事。什么时候姓宁的跟两小只这么熟了?

    “唉……别提了!!”宁东欢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原来,宁东欢带着自家猎犬,还有两个随从进了围场,选择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带,一边狩猎一边训练两只爱犬的捕猎技巧。走着走着,两只獒犬突然夹起了尾巴,一副认怂的模样。

    宁东欢还以为自己遇到了大家伙,以自己的狩猎功夫,猎些中等体型的猎物还成,如果真来了老虎、熊这样的猛兽,他也只有逃走的份儿。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顿时,他心生退意。

    就在这时候,小黑那熟悉的低嚎声,从不远处传来。对两小只觊觎已久的宁东欢,立刻辨认出这个声音。听动静,小黑应该遇到一个不小的对手,宁东欢琢磨着要不要上去帮忙,讨好一下小黑和小白,将来它们俩有后代了,他说不定能有机会蹭一只回来。

    于是,这家伙壮着胆子凑上去,正好看到小黑将一头野猪撂倒的一幕。野猪皮多坚硬啊,小黑居然一口就咬断了它的脖子,可见它的牙齿有多尖利。宁东欢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恨不能立刻将小黑打包带回家。可惜,野猪都不是小黑的对手,更何况是他?

    在他靠近的一刻,小黑就察觉到了。介于他有过抢人家猎物的案底,小黑护在野猪面前,警告地朝他龇龇牙。

    “别误会!”宁东欢知道小黑和小白被余姑娘养得很有灵性,能大致听懂人言,便讨好地朝它笑笑,道,“我这次不是来跟你抢猎物的……这只野猪这么重,你拖回去得多费劲?我们这边人多,不如让我们帮忙运回去?”

    小黑听懂了“帮忙”两个字,给他一个不太信任的眼神。宁东欢忙指天发誓自己绝不会将它的猎物占为己有,表情很是诚恳,就差没把心挖出来给人看了。

    第五百三十三章 惊喜

    小黑姑且相信了他的“诚意”,还不忘龇牙威胁他一番,意思很明显:你要是敢玩花样,让你再露一次屁股!!

    有人帮忙搬运猎物,小黑欢脱地跑去自己藏猎物的地点,把其他的猎物一个个都拖了过来。围场的猎物真是不少,它不大会儿功夫,就有十来只猎物的收获。

    其中大多是獐子、鹿、狍子之类的,也有雪貂、赤狐、飞龙这样的或皮毛贵重或味道鲜美的猎物。其中一只驼鹿体型最为庞大,看上去有四五百斤的样子。小黑的力气可真大,居然能拖动比它还巨大的猎物。

    小白得了“消息”赶过来,也把自己的猎物一一带了过来。它的收获并不比小黑少,猎物的种类相差也不大。只不过小白的猎物中多了一种漂亮的猫科动物——东北豹。

    以宁东欢对东北豹的了解,这东西嗅觉和听觉都非常灵敏,能够帮助它大仙猎物,修长的四肢、锋利的爪子、锐利的牙齿,能够给猎物致命一击。东北豹可以说是集搜寻、追捕和猎杀三项技能于一身,别说一些小型猎物了,就是野猪和黑熊,都在它的菜单之上。

    没想到被他定义为“傲娇萌宠”的小白,居然能对战东北豹,将其击杀后自己还毫发无损。宁东欢对两小只的捕猎技能,又高看了几分。

    到下午的时候,宁东欢自己加上两只獒犬捕猎所得,只是运回来猎物的一小半。他跟两个仆从肩扛手抬,连坐骑都用来驮猎物了,回到营地的时候,欣喜又失落地看到自己面前的猎物堆最高,可惜大半都不是自己的功劳,只能空欢喜一场。

    小黑和小白这两小只,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在别人眼中他看上去挺威风的,可只有他知道,这两只时刻警惕着他,一旦他有霸占猎物的意思,屁股肯定被咬开花。

    所以,当小草再次出现在营地的时候,宁东欢忙把“烫手的山芋”送到她面前:“小草姑娘,这一堆猎物,是你家两只猎犬获得的。在下只是代劳给送回来,不谢,不谢!”

    两小只一左一右坐在小草的面前,湛蓝的眼睛中闪着欢快的光芒,尤其是小黑,用脚掌碰触了一下自己猎到的野猪,一脸求表扬的神情。小草踮起脚,在两小只的头上揉了揉,给它们各自一个拥抱。

    在所有的猎物中,她对最大的驼鹿还有野猪并不感兴趣,体型较小的飞龙,毛色鲜亮的紫貂和赤狐,倒是多看了几眼。小黑仿佛接到了什么讯息,接下来的日子,把围场的飞龙、紫貂和赤狐等动物祸害了不少。

    貂皮是一种名贵的裘皮,它跟人参、鹿茸并称东北三宝,有软黄金之称。在某些朝代,只有高官显爵才有资格穿貂皮,彰显统治者的地位。有种说法“头品玄狐二品貂,三品四品穿倭刀(倭刀是青狐的别称)”,意思很明显,只有二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穿貂皮。好在,本朝是没有这种规定的,要不然小草远远达不到穿貂的品级呢。

    赤狐皮毛虽然不及玄狐名贵,不过因其毛色鲜亮活泼,深受女孩子们的喜爱。赤狐又是东北常见的动物,北方的赤狐皮毛丰满,毛色亮丽。所以,当围猎结束后,余小草的行李中多了三四十张赤狐的毛皮,紫貂皮也有十几张之多。她为数不多的几个好闺蜜,贺宛凝、明兰郡主、袁雪艳、于婉晴、李梦茹都收到了她赠送的几张赤狐皮,紫貂皮送给皇后娘娘、靖王妃、干娘、亲娘后,剩下的只够她做两套衣服的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清点第一日权贵子弟的收获时,作为小黑和小白的主人,余小草差点获得前三的荣誉。如果再加上那只被皇上昧下的老虎,前三的位置绝对有她的一份,第一都不是没有可能。在余小草怨念的目光中,皇上除了对前三名加以褒奖外,还特地从身上解下个龙形玉佩,赏赐给这丫头。

    龙形玉佩是皇上满月时,太上皇赠送的,见玉佩如朕亲临,无论你犯下多大的过错,凭龙形玉佩都可以免除责罚,相当于免死金牌了。这让前三名和其他权贵子弟很是眼馋,不过,当他们得知小余大人冒死救下了大皇子后,便没有任何的异议了。目前朝中唯一的皇子,安危绝对重过一枚玉佩。

    得了兼具“免死金牌”和“尚方宝剑”的余小草,突然间觉得虎皮不那么重要了,一双大眼睛眯成弯弯的笑眼,一脸偷到榛果的小松鼠的表情。

    朝中几位善于钻营的大臣,看向她的目光中有几分深思,心中琢磨着家中有没有适龄的儿孙,跟深得圣宠的小余大人结亲,或许是项不错的选择。而用自己的实力,越来越得圣宠的小草,说她“牝鸡司晨”的人啪啪打脸。

    接下来的几日,围猎依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功勋权贵中的年轻一辈,都卯足了劲儿,争夺每日的前三。能够在皇上面前露脸儿,机会不可多得。

    可惜,第一永远跟他们无缘了。因为除了第一天阳郡王没有下场外,其他的日子都稳居榜首。他每日所获的猎物,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以绝对性的优势压倒第二三名。每日的第一,他实至名归。

    在围猎结束前的一天,太阳都日落西山了,阳郡王还没有回来。夜幕在大草原上拉开了帷幕,湛蓝的夜空中星子顽皮地眨着眼睛。沁凉的风袭来,带着草原特有的味道。营地的篝火已经燃起,皇上看了看天色,又望了一眼等待奖励的年轻小伙子们,其中却独独缺少了最意气风发的那个。

    “苏然,那小子都这时候了还没回来,不会遇到麻烦 吧?”皇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嘴巴却及不可见地动了动,小声地跟苏总管说着话。

    苏然却若无其事地道:“皇上,阳郡王是武学上的奇才,这两年,他的功力突飞猛进,奴才都未必有把握战胜他。所以,您不必担心。”

    即使口中吐出“奴才”二字,苏然的神态和丰姿依然宛若飘仙。

    朱君凡给他一个“你犯规了”的眼神,继续装威严。又等了一会儿,那些权贵子弟虽然没有露出明显的焦急和不耐,但为了一个人让大家一块儿在秋风中杵着,其中还有不少年岁不小的老大臣,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就在皇上决定不再等下去,即将宣布统计好的前三名时,远处的丛林中有火把闪烁。余小草眼尖地看到了,发出清脆的欢呼声:“皇上,有人回来了。一定是阳郡王他们!”

    哪怕夜晚的丛林危险重重,小草心中并未有多担忧。不止因为对朱俊阳的身手有着绝对的信任,还因为同行的刘总管和董侍卫,哪个单拉出来,都属于高手之列。再加上那把朝中再没第二个人能拉开的强弓,在密林中绝对可以横着走。虽不怎么担心他们的安危,可这么晚才回来,心中也挺牵挂的。

    火光渐渐接近,果然是朱俊阳他们。再近些,当众人看到他们的收获时,心中不由得抽了一口冷气。猎物虽然不多,却绝对都是重量级的。一头四五百斤重的巨熊,一只眼部中箭直达脑部的东北虎,光这两样猎物,足够秒杀所有参与狩猎的人了。

    “哇!我的虎皮!!”余小草雀跃不已。虽说明知道朱俊阳许下的诺言,从来没有失信过,可眼看着围猎结束的日期越来越近,她心中的失望也越来越浓。今天,她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即使他没有猎到老虎,她不会让心底的失望流露出来的。毕竟,那么多天,猎场那么多人,都没有见到老虎的影子,哪能那么恰巧就让他给遇上了呢?

    当夜色越来越浓,而朱俊阳依然未归时,余小草心中涌上一股歉疚和感动。她知道,他一定是为了捕猎老虎才晚归的。无论今天有没有收获,她一定要对他说声“谢谢”。

    “怎么虎皮就成了你的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次狩猎的所有猎物,都应该属于朕才对!”朱君凡故意跟小草唱反调。

    小草脸上的笑意顿时僵在脸上,要是皇上真打算跟她抢虎皮,身为小小臣子的她,能说不吗?

    “不过……你要是拿龙形玉佩,跟朕换虎皮的话,朕也不得不舍弃心头所爱。”朱君凡恶趣地看着她纠结的小模样,心情大好。

    龙形玉佩赏出去的当晚,皇后曾经委婉地暗示他,将那么意义重大的玉佩赏给一个小姑娘,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涉世未深,要是仗着又玉佩在手,做下不可弥补的事情,那该如何是好?

    朱君凡却自觉挺了解小丫头的,便劝慰皇后道:“小丫头胆子小得很,而且颇识大体懂分寸,菲儿的担心是不会出现的。再说了,玉佩是死的,人是活的,还能被一个死物所左右?”

    第五百三十四章 醉言醉语

    通过几次接触,皇后娘娘对余小草的印象也很不错。聪明、机灵、才智过人,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天分、才干和气度,不是一般女子所能比拟的。

    还有一点,和她相处不那么累,不需要端着国母的架子,不需要时刻注意措辞,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举止有何不妥。一切都那么自然、轻松和愉悦。皇上所说的,她自然是很赞同的。以小姑娘的性子,龙形玉佩在她手中,比在任何人手中都要让人放心。

    “皇上心中有数,臣妾就不多言了。”皇后娘娘顿了顿,“说起来,余姑娘还是皇儿的救命恩人呢,龙形玉佩再贵重也及不上皇儿的性命。皇上,谋算皇儿的人,绝对不能轻易地放过他!!”

    皇后娘娘咬牙顿足,想生撕了那人的心都有了。她自幼跟皇上青梅竹马,嫁进皇家后整整三年,才有了炆儿这根独苗。夫妻恩爱至今,只这么一个宝贝,也是皇上唯一的儿子。太医院的医女说,她的体质特殊,很难再有第二个孩子了。如果炆儿出了什么事,比要了她的命还要难过几分。

    朱君凡轻轻拍了拍她的手,给她承诺道:“放心,你不说,谋害皇家子嗣,朕也饶不了他!”

    那个蠢货,自己的妹子怀孕才刚刚过六个月,是男是女还不能确定呢,就谋算着当国舅了!自己没脑子,被别人利用了,还上赶着做位极人臣的白日梦呢!

    其实,这件事即使不出动暗卫去查,他皇上心中已经隐隐有所觉察。芸妃是目前宫里唯一传出喜讯的,别的宫殿的主子,都盯着她的肚子,生怕她领先一步生了儿子,夺了盛宠。

    对于宫里几个女人的小心思,朱君凡向来不放在心上。上头有皇后镇着,谋害皇家子嗣的事情,几个女人倒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私底下的小动作,只要不太过分,他就当不知道。

    芸妃倒是个老实的,老实和懦弱只一线之隔。她那个兄长,从小被三代人宠着,长歪了了不说,做事还不经过脑子。四个月前,meimei的肚子还没显怀,就连太医都不敢确定胎儿的性别。他倒好,听一个过路的神棍忽悠,说他有国舅之相,可惜通天道路上有绊脚石,只要搬开它,前途就一片光明。

    这家伙不学无术,因着meimei入宫被封了妃子,被封了个“明正伯”,在朝中不过领了个闲差。没想到这个志大才疏的家伙,不满足现有的状态,且胆子比脑子大,被别有用心的陌生人一忽悠,竟然难得转转脑子,谋划出一桩惊天的大事出来,还差点被他得手了。

    明正伯得知meimei怀孕后,就在兴建中的围场谋了个闲差。围场的管事大臣,因着芸妃的关系,对他礼让有加,没有派什么实质上的活儿给他。这让他有大把的时间去谋划那个惊天大阴谋。

    他花大价钱雇了一批江湖好手,让他们在围场附近搜寻老虎的踪迹,并且用强力迷.药撒在血rou模糊的诱饵身上,迷倒了一头倒霉的东北虎,用特制的铁笼子在深山中饲养起来。

    在围猎开始前的几天,就开始停止给老虎投食。确定大皇子进了哪个围之后,他就让人计算了迷.药的分量,把迷晕的老虎抬到大皇子附近。当饥饿的老虎苏醒后,一睁眼看到有猎物送上门来,自然不会放弃到嘴的肥rou……

    他的计划看似荒唐,却也还算有效。如果不是余小草舍身引走了老虎,如果不是小草身边有两只勇猛的宠物狼,不但那丫头难逃虎口,就连大皇子也难幸免于难!

    这次围猎虽有波折,却无伤亡,算是比较成功吧!朱俊阳猎获的巨熊被分解了,赏赐给随行的王公大臣。四只熊掌,太上皇一只、靖王父子一只、余小草一只,剩下的一只最肥厚的右前掌,皇上自己留了。

    太上皇带着自己分的熊掌,颠儿颠儿地来找小草,他现在连御厨的手艺都不信,只信小草的。朱俊阳跟他不愧是祖孙,也把熊掌送了过来。这家伙觉得小草一个熊掌也是做,多一个又何妨。结果四只熊掌,现在有三只都出现在小草的面前。

    可是!无论黑熊还是棕熊,在现代都是重点保护动物,余小草从未见过此物,更不用说烹饪了,如果硬着头皮做的话,又怕暴殄天物。她对着三个熊掌一筹莫展,最后还是要拜托最善于烹饪山珍的御厨来做。

    无论是收拾熊掌还是烹饪,都需要不短的时间。次日一大早,御厨就忙活开了。加上皇上那只,四只熊掌绞尽了他们的脑汁。

    四只熊掌用不同的方法烹饪:“参茸蒸熊掌”,颜色金黄,原汁原味,鲜美异常;“一品熊掌”,掌体完整,鲜香醇郁,光滑发亮;“红煨熊掌”,掌rou酥烂,柔糯鲜香;“扒五丝熊掌”,色泽红润,香浓鲜美,质地软烂,汁芡透亮……

    最后,皇上大手一挥:“中午大家聚一起享用,人多热闹!”于是乎,皇家的几位巨头都齐聚一堂,享用美食。太上皇的小儿子——闲散王爷飒王,也闻香厚着脸皮凑过来。如果去了余小草,都成皇室的专属宴会了。

    余小草也凑趣做了个山珍版的“佛跳墙”,再加上御厨们精心准备的菜蔬,大家伙儿吃得满嘴流油,纷纷叫绝。就连皇后娘娘这么文雅、有自制力的人,都吃撑了!

    小草带过来的最后一点水果,也贡献出来,给大家解解腻。几个喝酒喝得有点多的,她还很贴心地给榨了果汁。太上皇目露满意之色,拍拍孙子——朱俊阳的肩膀,有点大舌头地道:“小草这丫头,正对我老头子的脾气!收她做干孙女她不愿意,将来长大了不知被哪个大尾巴狼给叼去,怪可惜的!”

    飒王舌头也不太听使唤了,打了个酒嗝,接话道:“那还……不容易?咱家别的不多,就儿子多,有好几个个跟这丫头年岁相当。不舍得她嫁别人家去,就直接娶回来就是了!!嫁给宗室皇家,也不算辱没了她!!”

    朱俊阳见三叔越说越不像话,再不宣誓主权的话,小丫头就被他定为儿媳妇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脸和脖子都因喝了酒而变得通红的靖王一拍桌子,对飒王道:“三弟!先来后到,你懂不懂?我这个当二哥的还没开口呢,哪有你说话的份儿?”

    然后,他用略显迷离的眼神,瞪着自家儿子,命令道:“臭小子!你母妃为了你的终身大事,白头发都多了几根!都二十了,还没个女人,真是没用!!”

    顿了顿,他指着小草,对儿子道:“这丫头很得你母妃的眼缘,从来没有哪个小姑娘,能让你母妃如此喜欢呢!她人长得也能看,又会做饭,又能帮你母妃调养身体……老子命令你,把这丫头拿下!”

    得!这位说得更露骨。和着他儿子娶媳妇不是替自己娶的,而是替他的王妃娶的?靖王说得理直气壮:只要能让王妃高兴,别说娶儿媳妇了,就是孙媳妇他也得帮忙掌掌眼!

    朱君凡在一旁看热闹看得兴起。小丫头难得露出羞怯的表情,手足无措的模样,让他心中的恶趣味爆棚。

    在小堂弟张嘴想要说话的时候,他突然打断道:“王叔,小草丫头年岁太小,还一团孩子气呢!俊阳他未必能看得上!”

    “他敢看不上!!”靖王显然是喝高了,一向自制的他也有失态的时候,用力一拍桌子,桌上的碗盘齐齐地跳起又落下,“他有什么?长着一张女人脸,性子还不好,如果不是会投胎生在宗室皇族,谁愿意嫁给他?”

    朱俊阳满头黑线,原来他在父王眼中,竟成了找不到媳妇的可怜虫了!唉,有个满心满脑都是媳妇的爹,到底是何种体验?出卖儿子终身幸福,只博得红颜一笑,他也是够了!

    说他长得像女人?说他没人要?也就是亲爹这样说了,换别人试试?再者,谁说他没人要了?他家小丫头挺喜欢他这张脸的,都被他的魅力迷得七荤八素的。哼!别人怎么想,他不管,只要小丫头喜欢就行!

    坑娃的老爹,又开口了:“丫头年岁虽然小点儿,不过这家伙又不急着成亲,等几年小姑娘长大了再成亲也不迟。阳儿,我跟你母妃再耐着性子等两年,你可千万争气点儿,不要让你母妃你父王你皇爷爷失望!!加把劲!”

    注意到此时的小丫头一脸尴尬,朱俊阳化作护妻狂魔:“皇爷爷、父王、王叔,你们当着人家小姑娘的面,说这些合适吗?看把人家给羞的,都快钻桌子下了!”

    太上皇盯着小草脸上的飞红看了一眼,嘿嘿笑道:“丫头,害羞什么!你也快十四岁了,在前朝这个年纪都快能嫁人了。也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我看,你家人很重视你的意见,你认定的人,只要不是太渣,家里人应该都会认可的。说实在的,我这个孙子真不错,要不……你考虑考虑?”

    第五百三十五章 美酒

    不能让这些人说下去了,要不然他快要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朱俊阳灵机一现,尝试转移话题:“小草,你来之前不是酿了几坛葡萄酒吗?我记得你带了两坛过来,算算日子也差不多能喝了。快拿来大家尝尝。”

    太上皇一听,顿时把所有事情都抛到脑后去了,脑子里只有“葡萄酒”三个字。他是尝过小草酿的果酒的,其中葡萄酒和石榴酒是他最喜欢的。

    “小丫头,在老头子我面前还想藏私啊!快去,快去!!”这时候的白酒都是低度数的粮食酒,喝起来不那么过瘾。在太上皇看来,还是前世军区茅台特供喝着够味——味道醇厚甘洌、酒体饱满圆润、酒香浓郁持久、感受绵远流长……

    不过,无鱼虾也好,小草酿的葡萄酒口感馥郁浓厚,对身体还有好处呢!以前从她那儿抢了一坛,喝完后以前南征北战时留下的暗伤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天冷时候也不那么难捱了。听说小丫头留了不少葡萄酿酒,太上皇摸着下巴盘算着这次得多弄几坛回来。

    余小草从众人虎视眈眈的目光中,知道自己的葡萄酒是保不住了,她趁着别人没注意,狠狠地用眼睛剜了朱俊阳一眼,这个祸害,让自己被调侃不说,还把刚刚酿好自己都没来得及喝的葡萄酒给出卖了。她决定了,未来三个月,绝对不给他好脸色看!

    朱俊阳悲剧了,被几个最亲的人给坑了,还不得不吞下这哑巴亏。唉……女孩的心思可真难猜,一不小心就踩中雷区了!

    余小草搬过来的酒坛,里面的葡萄皮和果rou还没有滤出来呢。几个识货的家伙,耐心地等待着小草过滤的环节。飒王好奇地看着老爹和哥哥殷切的表情,心中很是纳闷,就连御供的佳酿,老爹都说跟白水似的没味儿,甜不拉几的葡萄酒不是娘儿们喝的吗?干嘛露出奇奇怪怪的表情?

    缓缓注入的朱红酒液,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杯中旋转舞蹈,nongnong的酒香宜人芬芳。飒王端起水晶杯,酒液晶亮透明,轻轻嗅一嗅,新鲜悦怡的果香扑鼻而来。他忍不住啜饮一口,甘醇、清冽的红色液体,顺着杯口流淌,渐渐滑入口中,浸润着舌尖的味蕾。酸甜适中、气味清爽,入口舒适……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一股暖暖的感觉,随着酒液滋润着他的五脏六腑,顿时神清气爽起来。

    “好酒!果然是好酒!!”当飒王从失神中回魂之后,连声称赞着。他自诩是个会享受的人,一切都随心随性,追求生活上的品质。除了好美人,他还有一大爱好,就是酒!这些年没少从宫中厚着脸皮讨要御酒珍酿,他收藏的酒类比宫里库房还要多上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