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280节
想起来泰和县之前,还是爱德森硬拉着他来的,哈维原本觉得不爽,但是现在看到苏清风后,他甚至都有点感谢哈维了。 他已经定好了接下来的行程了。 一日三餐,都要在泰和宾馆内吃! 而且点名要苏清风专门为他做菜! 眼看苏清风居然还和这两个外国人认识,鲁师傅和薛师傅都有点懵。 尤其是薛师傅,忍不住发出由衷的感慨。 这个新来的小师傅,路子果然很野! 第241章 你听说过我的大名吗? 泰和饭店内。 鲁大头看着和哈维你来我往,谈笑风生的苏清风,脸皮子微微抽了抽,转过头,看向一旁的薛师傅: “他有这本事,还来抢什么掌勺大师傅的位置?早说啊,我直接让给他都行。” 听着鲁大头的嘟囔声,薛师傅险些笑出声来。 这个鲁大头,在这种境地之下,还不忘记给自己找补。 而另一边。 哈维则是在认真地爆菜名。 “我想吃红烧茄子,炸萝卜丸子,京酱rou丝,葱爆羊rou……对了,听说这儿的血肠不错?” 听到这句话,苏清风停下来手中正在记录的笔,抬起头来,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您知道血肠是啥吗?” 哈维本来就不大聪明,听到苏清风这个问题,更加迷惑了,脸上懵懵的,看起来,有一种不大聪明的感觉。 他愣愣地接了一句,“是什么?” 苏清风大致讲述了一下,“血肠是由猪羊rou放血,加入猪rou、羊rou,以及各种调味料,捆紧扎实,把血肠放到锅中煮熟。” 先不提这调料中,有着各种哈维不喜欢的洋葱末和姜粉,单是听到那血肠是用牲畜的鲜血制作而成,哈维就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些华国人……怎么什么都吃?! 就见他抽了抽嘴角,“算了,我突然也不是非要吃血肠了。” 鲁大头有些惋惜。 他做的血肠,就算在整个黑省,那都是排得上号的。 这血肠,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秘方,绝对比苏清风好得多。 想到这里,鲁师傅忍不住毛遂自荐了一下,“其实血肠的味道确实不错,真的不尝试一下吗?” 哈维rou眼可见地犹豫起来。 倒是旁边的爱德森,见他因为华国人的三言两语,就真的有点心动的样子,觉得不可思议。 “哈维,你疯了吗?这种猪血羊血做的东西,你居然想要尝试?多脏啊!” 哈维看了爱德森一眼,忍不住反驳,“你之前吃胡椒猪肚鸡锅的时候,可没那么说。难不成猪肚就是一个好东西了?” 爱德森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 哈维眼见自己把这个老对头的话堵死,心情愈发好了。 他想了想,语气轻快,“试试吧。” 大不了到时候吃不下,给那些华国人吃。 一旁的领导,见几个外宾,尤其是外宾当中的大少爷,被几个大师傅哄的挺开心,就连说话时候的态度,都是软软的,平易近人的。 丝毫没有先前用下巴瞧人,浑身扎着刺那样的感觉。 饭店经理看到领导赞赏的眼神,也忍不住挺直脊背,莫名其妙就有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这就是咱们泰和宾馆的业务能力! 不管是服务生还是后厨的大师傅,放出来后,那就是各个都能打! 等到这一餐结束的时候,哈维还有些恋恋不舍。 回房间的路上,爱德森还在那里碎碎念。 “不就是一点吃的,你可真丢脸。下次别叫我跟你一起出来……” 哈维哼笑一声,“装什么?按你的话说,你就不需要吃饭喝水了?有本事饭桌上的时候,别吃那么多的菜。吃了还堵不住你的嘴!” 哈维的自我认知很清楚。 他其实就是个干啥啥没用的废物,脾气差,还喜欢吃喝玩乐,尤其是吃。 这次来到华国,他的出现,也只是为了走一个流程。 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干脆享受起来,每天吃吃喝喝,那得有多开心啊。 眼见哈维听不进劝,爱德森气闷的同时,干脆也直接离去。 吃吃吃。 吃不死你!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的那碗糖醋里脊,味道确实不错。不知道过几天,还能不能吃到了…… 爱德森走在回房间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暗暗想着这事。 …… 回到后厨的路上,鲁师傅有点兴奋。 他一高兴,一上头,顿时忘记了和苏清风的“恩怨”,一巴掌拍在苏清风的肩膀上: “你小子,真不错啊。” 苏清风揉了揉肩膀,笑呵呵道,“您下次还可以拍得再重点。” 鲁师傅笑容一滞,有些讪讪地收回手。 等到理智回归,他想到自己刚才居然主动亲近苏清风,还有些不好意思,感觉拉不下面子。 还是薛师傅在那打圆场,他才讷讷说了一句,“那个……之前,对不起嗷。” “没事,反正我也出气了。” 鲁大头:“……” 好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薛师傅看着这俩人,一老一少,只觉得有意思的紧。 他笑呵呵地打起圆场:“咱们走快点吧,今天后厨里剩下的菜不多,可别到时候都被抢完了。” 是了。 要知道,就连刚刚的饭店经理,都偷偷跟他们后厨的人吩咐了一声,说是让他们留一点板栗排骨和糖醋里脊。 显然,他也想要尝尝,能够征服外国人的饭菜,究竟是什么滋味。 苏清风一想到黎冉上班去了,家里只怕还是冷锅冷灶的,想要开火做饭,又得大动干戈。 他干脆将饭菜都一一打包,甚至一旁的鲁大头,还热了热手头的汤,给苏清风装得七八分满,生怕他洒出来。 等到差不多都打包好的时候,后厨也打扫完了。 几个大师傅往外走,后面跟着几个学徒。 那些学徒,看到苏清风几个都自然地骑上自行车后,纷纷露出了羡慕憧憬的神色。 直到苏清风悠悠远去,其中一个学徒才感慨道,“我要是有一天,能做到他们那个样子,我就心满意足了。” 旁边的学徒幽幽道,“不用做到他们那水平,我反正要是有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话说得,显然就是在指苏清风。 羡慕归羡慕,但他们也没啥坏心思。 只要他们按部就班,在泰和宾馆好好干活,脚踏实地的,总会有出头的时候。 对于他们来说,一辆自行车,也并非遥不可及。 想到这里,他们的心里倒平和很多了。 …… 泰和县。 报社里面,还亮着几盏灯。 黎冉打扮的朴素,就套了一件淡黄色的外套,下面穿着裤腿被收窄过的黑色小脚裤,脚上套着一双羊皮小靴子。 虽然看起来简简单单,不像是报社里其它的年轻姑娘,又是红黑格子,又是花衬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得舒服。 那种感觉,就像是清泉流淌而过,润物细无声一样。 报社里,好几个男同志,都在趁着下班这会的空闲时间,偷偷打量着新来的黎冉。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看门大爷的声音。 “小冉啊,你男人来接你回去了。” 你……男人…… 黎冉手上的动作一顿,耳尖微微泛起一层薄红,她轻快地“嗯”了一声,黑漆漆的眼眸中,都泛起一层亮光。 她几乎是rou眼可见地愉悦起来。 旁边的小姑娘见状,好奇道,“黎姐,你都结婚了啊?” 这看起来可不像。 黎冉听到这话,笑着弯起眼睛,“嗯啊,我男人在泰和宾馆上班,离这儿有些距离,说了叫他不用亲自过来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