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第一次见是车祸醒来的时候,她跟她的女儿任真一起站在我的床前,我清晰地听到任真管我叫姐,当时我失忆认不出她们二人。我茫然地问,我是谁,你们又是谁,她们二人对视后便离开了病房。之后,有人来将我的随身物品要走了,说是我拿错了别人的东西。” “你还记得随身物品是什么吗?” 任意闭了闭眼睛,“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背包后面的带子一红一黑,至于包里装了什么我不清楚,我醒来时这个包就放在我的旁边,应该是救援人员抢救我的时候,从我身上拿下来的。但我不清楚它们是不是属于我,所以就让人拿走了。” 旁听席上的任生兵脸色渐变,他知道,任意描述的双肩包,的确是任意的不假。 “车祸后有人来看你吗?”律师继续发问。 任意看向叔叔婶婶方向,“叔叔婶婶来过,婶婶亲自照顾过我。我当时怀孕,即便有车祸赔偿金也没办法立马进行整容手术。感谢婶婶辛苦照顾。” 那边的叔叔婶婶慢慢垂下了头。 实际情况其实不是这样的,他们到医院后,只是照顾了她几天,便各自去忙了。 大多时候,任意是独自一个人待在医院里的。 听到任意讲述往事,叔叔婶婶非常愧疚,他们但凡尽到为人叔婶的责任,也不至于认不出汪郁。 律师顿了顿,“那段日子你一定过得很苦。” 任意低头想了会儿,“也不能说苦,忘掉一切,从头再来。幸亏肚子里有个宝宝,虽然辛苦,但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为了他,我拼尽全力朝前奔跑。”她慢慢仰起头,搜寻旁听席上的人影,跟姜智豪的眼神对上,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她缓缓说道,“如今,苦尽甘来了。” 旁听席上的任生兵表情触动,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敲打他的内心,一下一下,力道越来越大。 “好的,谢谢你的证言和证词。” 律师走至法官面前,“因为证人证言关系,我需要请出新的证人。新证人的名字叫小文,是任意最要好的朋友,她对任意的生活不说了如指掌,起码有个相对全面的了解。” 法官点头,“请新的证人。” 任意起身,慢慢走至姜智豪旁边坐下。 姜智豪紧紧握住她的手,并送到嘴边轻轻吻了吻,任意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看向法庭。 小文被请入证人席。 律师站在她的面前询问:“你和任意是好朋友吧?” “是的。” “有什么能证明此点吗?” “任生兵任总可以证明此点,”她望向袁丹果,“袁丹果女士对这一点也是有所了解的。因为我常出入他们家。” 律师没有刻意去询问任生兵和袁丹果,而是继续问道:“依据你的了解,任意跟她继母继妹之间的关系如何?请举出几个典型的例子。” 小文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任意跟继母继妹之间的关系相当不好,继妹飞扬跋扈,什么东西都想据为己有,继母疼爱自己的亲生闺女,难免厚此薄彼。而任意的父亲任总又是圈内出了名的宠妻狂魔,他工作又忙,待在家里的时间相当少。这样的情况造成了任意基本在家里享受不到家的温暖。” “有一次,任意和我们几个朋友在外面玩到很晚,归家的时间已经是夜里十点半多了,我们送她到家门口后,任意还特意拉住了我,说是万一进不去家跟我走。我便陪她在门口敲门。” 律师打断她,“任意是这家的长女,她难道没有家门的钥匙吗?” “钥匙是有的,但是门被反锁了,她进不去。我们在门口敲了好久没人应门,之后任意又打家里的电话,我们在门口可以清晰地听到家里的电话在响,但是没人接。我们在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没辙便下了楼。” “因为心情受影响,我们两个没马上走,就坐在他们家楼下的公园里聊天,聊她继母,聊她继妹。任意告诉我,她爸爸出差了,她心里知道自己一定是进不去家的。我问她,为什么不跟爸爸讲,她苦笑,说爸爸色令智昏,已经没有正常人的智商了。” 旁边席上的任生兵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律师又问:“会不会是家里没人,你们误会了?” 小文摇头:“我们刚到楼下,就看到家里的灯亮了。我们上去之前是黑着的,我不信邪,特意跑上去又敲了一遍,但还是无人应答。” “还有吗?” “任意的父亲没空,开家长会的事情一般都落到了继母身上。有次,任意跟男同学产生了点儿矛盾,老师让家长去当面调解。结果,继母一去,第一句话便是,你在外面跟男孩乱睡我不管,但在学校里可不可以收敛点儿?老师和男同学都愣了。任意从不随意和男同学搅在一起,在学校里连恋爱都没谈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原本就是男同学的错,他看到继母如此对待任意,当时不忍心,主动承认错误,事情不了了之。如果法庭不相信我的证词,可以去学校调查。” 律师低着头,没有说话。 小文见状,继续说道:“任意十岁那年,有一次犯了点儿小错误,正赶上父亲出差,寒冷的冬天,继母罚她在外面站了整整一个晚上。任意小,不知道跑去温暖的地方,冻到晕厥。第二天,高烧不退,还去了医院。爸爸问起的时候,继母说是她自己贪玩造成的。” “她被罚站外面,难道邻居没有发现的吗?” 小文“哦”了声:“我忘了说了,她是在阳台被罚站的,继母关了阳台的门,但把阳台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了。” 旁听席一边嘘声。 任生兵的脸色都变了,他抑制不住地想要站起来,他眼神一会儿看向任意,一会儿看向袁丹果,试图看清事情的真相。 但任意一眼都不看他,她一直神情专注地盯着台上。脸上没有任何震惊或者奇怪的神色,像是这些她早有预料一般。 反观袁丹果,她表情惶然而急切,她几次欲打断小文。 “你说谎,你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王律师抓住她的肩膀,拼命将她摁回了位子上。 他低声劝止她,“现在是证人发言时刻,你如果有不同意见,一会儿可以说出来,不要冲动,不要意气用事。” 袁丹果心有不甘地重新坐下。 小文下去后,律师又叫了姜智豪上台。 就刚才的问题继续询问。 “姜智豪,车祸之前,你是任意的恋人,对吧?” 姜智豪严肃认真地回答:“是的。” “任意的孩子是你的吧?” “是的。” “既然相恋有了孩子,那你们之间的关系肯定亲密无间。依据你个人的了解,任意跟她继母的关系如何?” 姜智豪:“任意在我面前很少提及她继母的事情,但凡提及,都是不高兴或者伤心的情况下,我不了解她和继母继妹之间具体的相处情况,但我至少知道,她们的关系很差,非常差。” “有什么依据吗?” “她曾经跟我说过,到老了不必我管她继母或者继妹的事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离开她们。离开她们就是最幸福的事情。她还说,她将来只要有了孩子,就永远不会离开他。因为有后妈就会有后爸。再苦再累,孩子一定要跟在亲生mama的身边。” 律师点头,走向法官:“好的,以上是我们的证人证言。” 听众席上已经嘘声一片,大家对车祸前任意的生活状态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 凶恶的后妈,蛮不讲理的继妹,一味爱护妻子的父亲。 任意生活很苦。 一场车祸,她面目全非加上失忆已经很惨,但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却是更悲惨的事情。 任生兵的心脏像是受到了重锤的击打,虚弱无力地坐在那里,面容白了黑,黑了白,人像傻了一般。 律师最后总结陈词的时候说道:“这几年,不光汪郁的骨灰没办法回归故里,就连任意女士也经受了生活无尽的折磨。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她带着孩子来到c市,请大家想像一下,她余生会是什么样子的?她会一直以别人的名字活着,工作、生活、养大儿子。而她挚爱的男人同样生活在伤心和悲痛之中。潮流服饰的姜总这么多年不找女朋友,感情一片空白。小文女士思及任意这个好朋友,泪水满脸。这个世界因为袁丹果女士的一己私利导致了如此错位的结果,希望法律给予严惩。” 律师说完,底下掌声经久不息。 王律师的总结陈词很苍白,在对方强大的证言证词以及相关证据下,他失去了招架之力。 仓促陈词之后,法庭稍事休息。 一刻钟之后,法庭当众宣判,袁丹果因盗窃骨灰罪获刑三年,立即执行。 第74章 法庭宣判之后,王律师神色沮丧地走到任生兵面前, 很抱歉地说道:“任总, 你们输了。” 对方有强有力的人证、物证, 结果是毋庸置疑的。 任生兵表情愕然, 他眼睛无神地看着袁丹果被人带走而没有上前。 他说不出话, 也不知道说什么。 人生在这一刻给了他一个沉重的打击。 不光是妻子三年牢狱之灾,更多的是,任意。 今天的任意令他非常陌生,她那张脸本来就够令他陌生的了, 但她今天的所做所为更是出乎意料。 完全不在他的掌控范围之内。 他耳朵听到的,都是非常陌生的事情。 王律师再次问道:“任总, 您看,您需要上诉吗?” 愕然的任生兵这才回过神,他没有马上答复王律师,而是迟疑一下说道:“容我再考虑一下。” 任意和任生兵隔着十几个人的座位,她面对结果, 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的兴奋, 而是遥遥看着任生兵。 一旁的姜智豪轻轻拥住了她, “你做得很棒, 很棒。” 任意把头挨在他的肩头,“我爸对我,会很失望的。” “不会的,他会理解你的。”姜智豪手掌轻轻摩挲了她的背,安抚她。 在他怀里待了几秒, 任意抬起头,慢慢走至任生兵面前。 这个受了打击的男人,此刻的表情还是茫然而找不到方向的。 他的大脑里已是炸雷滚滚,已然分不清东西南北。 “爸!”任意轻声唤他。 任生兵眼球动了动,这才望向任意,他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却无从开口。 远处的任真在低头抹眼泪,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冲了过来。 她口不择言的谩骂任意,用她知道的所有恶毒语言开骂。 “任意,你这个混账王八蛋,我妈待你再不好,你也不能这样陷害她,你知道的,她并没有偷骨灰,没偷,绝对没偷。” 任意淡淡扫向她,声音很低但很有力地说道:“偷没偷,你去跟法官说吧。我只知道,你们想让我死。” “死”这个字猛然惊醒了任生兵,他瞪大眼睛看向任意,声音颤颤地问,“任意,你在说什么?” 他到现在都难以相信,他自己深爱的女人会伤害自己的女儿,他嘴唇哆嗦着问:“任意,小文刚才说的事情都是真的吗?你mama,真的不喜欢你?可在我眼里,她待你和真真一直都是一样的啊。你有的东西小真有,小真有的东西也会让你有。” 后妈难当,任生兵觉得做到如此已经足够了。 任意有些失望地垂下头:“很抱歉,爸,我失忆了,往事一概不知。后妈待我好与坏,我现在也无从得知。” 任真来劲了,她用手直指任意:“对,你失忆了,你就是个脑子不好使的人,成天在这里胡言乱语,把有的说成没的,把白的说成黑的。”看到任意身后的姜智豪,她怒视着他,“还有你,姜智豪,你是非不分,跟她搅在一起陷害我的mama,造成现在这个结果你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