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重生之良婿》 作者:求之不得 文案: 沈逸辰重生了,他的宏大目标就是:对夫人一见钟情,撑夫人的腰(哦不对,为夫人撑腰),早日见到宝贝儿子。 总之,为了做三叔良婿,他沈逸辰也是蛮拼的。 本书又名:《夫君不要脸》 ——“拿去!夫人说不要,那就不要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家男主一点都不二,他只是心里苦 楠竹:你够了→_→ 本文1v1,很甜很甜很甜,结局he,求温柔呵护~ 入坑提示: 架空,架得很空,无考据,不接受人身公鸡,好人一生平安~ 女主不穿越,不重生,没有金手指,身边只有一条忠犬,走哪儿跟哪儿!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天作之合 重生 主角:方槿桐,沈逸辰 ┃ 配角:肖缝卿,洛容远,方槿玉 ┃ 其它:其他若干酱油 第1章 春寒 二月初春,寒意料峭。 元洲城内才刚下过了第一场春雨,眼见着日头将要回暖,夜里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雪,城中乍暖还寒。医馆苑内,年前留下来的那些个腊梅骨朵儿一夜间都窜开了,连过往的风里都透着一股子幽然的梅花香味,清清淡淡,很是好闻。 医馆名唤“仁和”医馆,坐落在元洲城西,在元洲城附近一带小有名气。医馆的东家夫妇皆是名医,在元洲城附近一带悬壶济世,很积了些善缘。周遭的那些个富贵人家染了伤寒杂症,寻常百姓得了大病小疫,都习惯了往城西的这间医馆来。 医馆的东家姓“方”,祖籍京中,听闻还同当朝大理寺卿方世年沾亲呢! 可这大理寺卿方世年可是国中最高的司法长官,官居正三品,也算是朝中举足轻重的要员。这样的世族人家往往都出身显赫,族中哪个不是非富即贵,倘若真是同大理寺卿方世年沾亲,又岂会沦落到来元洲城一带开医馆谋生的地步? 想来,又只怕是坊间的传闻罢了。 医馆大堂里,不少人都是远道前来求医的,免不了凑一处相互打听一翻。 一打听,便带出了同大理寺卿沾亲的传闻来,不知真假,却也只当调剂了。大伙儿真正感兴趣的,无疑是东家夫妇二人的医术。 总归都是传闻,有听说医馆东家妙手回春,前不久把一个将死之人都医活了的。 有听说几月前,东家夫人将一个外乡人断臂接上了,如今都能下地种田了的。 还有的听说就几日前,城南的一户人家丧事办了几天,这东家去看了一眼,你猜怎么着,竟然将临下葬的人都给医活了。 嘶嘶~听得周遭前来求医的人心中阵阵激荡。 好些先前还面色怏怏的人,也仿佛刹那间有了精神,支着头聚精会神且听下文。 …… 屏风后,沈逸辰微微抬眸。 目光透过屏风上的十方药草图,轻轻向外瞥了瞥。 死人医活,断臂重接之类的坊间传闻纯属无稽之谈,不过是前来求医的人借着求个心中稳妥而已,他自然不信。但若说这医馆的东家同大理寺卿方世年沾亲,他却是相信的。 方家是长风国中的簪缨世家,早些年族中很是兴旺,后来虽然渐渐没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方家始终是老牌的世族贵胄,举手投足都不乏世族底蕴。 等到方世年这一辈,方家厚积薄发,忽然有了起色。 方家兄弟四人,方世年排行第三。 方世年确实有个兄长在元洲行医。 沈逸辰只是没想到,就是眼前这间医馆。 月前,他奉召自封地怀洲入京,这两日正好路过元洲城。 他去拜访了早前的恩师,又约了旧识同窗叙旧,酒兴上头便多留了一日。 夜里一场大雪,他又饮了一宿的酒,酒意上头,出门又吹了冷风,便染了风寒。 宿醉加上风寒,头疼得实在厉害,强撑了一日也不见好,只得就近到城西这间医馆开了幅汤剂喝。 沈括去看着煎药,他就在屏风后面等。 先前听到大堂之中的人议论,他才猜想这是方世年的兄长开的医馆。 祖辈时候,方家同沈家曾是世交。沈逸辰的祖父同方世年的父亲是袍泽之友。他幼时在祖父身边见过方世年,祖父还让他唤过一声‘三叔’。 后来祖父去世,沈家同方家的走动便少了。 加之方家在京中,沈家的封地又在怀洲,天南地北。再等方老爷子过世,两家就近乎没有了交集。 他只知道方家兄弟四人。 方世年在朝中身居要职,任大理寺卿。 老大方世万在元洲城行医。 老二方世坤娶了江北富商的女儿袁氏,经营药材和茶叶生意。 这两房都还算本分。 至于四房的方世平,自小被方老夫人娇生惯养,活脱脱养成了游手好闲的败家子,在京中名声昭著。 这些年方世年在朝中一直谨小慎微,却还是免不了履受四房牵连,否则以方世年的才干和方家数年的底蕴,方世年也不至于在一个大理寺卿的位置上屈居。 加之近来朝中局势动荡,皇子之间的皇位之争愈演愈烈,大理寺这样的机构动辄被人利用来排除异己,稍有不慎,便会将自己牵连下水。方世年其实骑虎难下,如履薄冰。 故而长房行医,二房经商,其实于方家而言,反而都是好事。 不居庙堂,则不用顾及庙堂之深。 反倒是方家的四房实在不成器。 方世年若是一直任由四房留在京中,终究是祸害。 沈家同方家虽然祖辈算是世交,眼下却无多少交集了。 方家的事,他权且听听。 …… 屏风外,脚步声临近。 沈逸辰敛了思绪,目光企及之处,沈括正好端了药碗朝他走来。 沈括是他的贴身侍从,此次随他一道北上。 方才大夫开了方子,药房抓了药,沈括亲自守着煎好了药送来:“侯爷,药煎好了,大夫说趁热喝。” 沈逸辰接过,一饮而尽。 “侯爷可有觉得好些?”沈括问。 沈逸辰平淡道:”哪能立竿见影。“ 也是,沈括一面接过他递来的药碗,一面拢了拢眉头。原本定好了下午就要继续上路,但往后沿途几十余里都是官道,再要寻个医馆只怕要等到明日晨间去了。 沈括踟蹰:“侯爷,要不要在元洲城多留一日……” 沈逸辰回绝:“在元洲已经耽误两日了。” 毕竟是奉召入京,哪有在元洲久留的道理。 沈括会意。 沈逸辰牵衣起身,一碗药下去,脑袋里还是昏昏沉沉疼得厉害。西南久无战事,他养尊处优,竟然也会染风寒。心中不免自嘲,幸而马车就在医馆外候着,他喝了药,药性上头,正好可以回马车上小寐。 医馆的伙计来送余下的药包,交待些注意事项,沈括殿后。 沈逸辰独自出了大厅。 从大堂到正门要穿过正院的花园。 花园里腊梅的香气沁人心扉。 闻着好似头疼比先前好了些,沈逸辰不由驻足敛眸。 只是他将才驻足,前胸却觉被“重物”迎面一撞,继而脑中只有“嗡”的一声,紧接着便是清脆的东西摔在地上,摔得稀碎的声音。 他皱了皱眉头,低眸。 地上碎了一地的白瓷花瓶,花瓶一侧的红色腊梅很是显眼,当是先前就插好在花瓶里的。 红色的腊梅花枝旁,是一双绣着金色双飞燕的绣花鞋。 绣花鞋上,是一件淡藕荷色的织锦长裙,刚好没过脚踝。 藕荷色的织锦长裙上就了一件水蓝色的葡萄纹绸缎袄子。 水蓝色的袄子外,批了一件白狐狸毛披风。 是个十五六岁模样的丫头,明眸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