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由于牵扯到的人数众多,等他们再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姑侄三人在路边吃了东西,才搭上回旅馆的公车。路程有些远,他们说了一会话,蒙仁峰困倦地睡着了。 陆月歌身上挨了不少拳脚,虽然疼但所幸都是皮rou伤,他坐在窗边,望着窗外倒退的灯光楼宇。 公车在某个站台停靠的半分钟里,他又看到了那个男生。 他右脚还穿着跑鞋,左脚却穿着拖鞋,脚踝还是很肿,但是没有包扎打石膏,那应该没伤到骨头,估计也不严重。 他单腿一跳一跳地走,他大哥走在旁边也不扶他,两人说了什么,他就被他大哥瞪眼敲脑袋,然后他才搭着对方的肩膀,慢慢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好的酒店大堂。 国庆期间,虽然传销很多,但风景优美的海市依旧吸引了不少游客,陆月歌却无暇体验这里的风景和人海,一大早,鄢雁平给了他们三百块钱,叮嘱他们注安全,然后就匆忙搭汽车去外省学习了。 假期的火车票难买,他和蒙仁峰起了大早去排队,结果还是排了两个多小时,才买到了下午三点开往碧西县的站票。 离发车的时间还很长,两人就背着包去街上走走。蒙仁峰带出来的一千块钱都被骗去要不回来了,他心疼钱,觉得自己太笨了,任陆月歌怎么安慰,他还是情绪不高。 海市临海,海产虽然丰富,但是价钱其实也不便宜,陆月歌注意到蒙仁峰的目光几次飘过烤鱿鱼的摊子,他就拿10块钱买了4串烤鱿鱼。 蒙仁峰一边咽口水一边说,“买两串就好了,有点贵了。” “比我们学校附近的便宜了,两串就要六块钱呢,这里的rou多还不贵。”陆月歌把两串鱿鱼递给蒙仁峰,姑父走的时候有叫他们拿钱去买些好吃的。 他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小时候太苦,总是有上顿没下顿,虽然现在已经是大小伙子了,但是看到吃的东西,还是会有本能的条件反射,像个不会掩饰的嘴馋的孩子一样。 两人在人挤人的街上逛了一圈,中午的时候就找了个店铺吃东西休息。这家粉店装修一般,顾客倒是挺多,他们就端着粉到店外的雨棚下吃。 老城区的街道挺窄的,街道两边的店大多都是卖吃的,斜对面就是一家店面很大的“肯德鸡”,进进出出不少人,带小孩的家长,四五成群的中学生,年轻的情侣,他们手里拿着纸袋,大口吃着汉堡,喝着饮料,小勺子挖着冰激凌。 蒙仁峰的目光悄悄黏在了孩子们手上的食物,连平时不贪嘴的陆月歌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小孩子总是无法拒绝炸鸡甜筒这些东西,才上高二的陆月歌也只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半大小子。 农子剑那时就坐在“肯德鸡”外面的大遮阳伞下,他也看到了那对兄弟,尤其是那个哥哥的眼神,和他那乡下小表弟看见蛋糕时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农子剑点了很多东西,大哥只吃了点就去外面办事情了,他一个人有些无聊地刷着手机,桌上还剩很多东西,他只吃了一个汉堡,山寨的东西跟正版的比果然还是差了不少。 闲着也是无聊,于是他瘸着腿,去前台又点了一杯圣代和几个蛋挞,打包好后朝对面的粉铺走去。 陆月歌刚好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就对上了,农子剑露出笑容,在街对面朝他挥了挥手。 陆月歌有些疑惑地用余光看看旁边,他应该是在和别人打招呼吧。 正是午饭的时候,店里人很多,农子剑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问他们,“嘿,这里有人坐吗?” 陆月歌把桌子下面的椅子拉出来, “没有,你坐吧。” 原来刚才他真的是在和自己打招呼。 “是你啊!”蒙仁峰看到他也挺高兴,前几天被关在那处院子,因为看着年龄相近,他们有说过几句话,所以勉强算是认识,蒙仁峰问他,“你还没回家吗?” “下午回,你们呢?”农子剑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说道。 蒙仁峰说,“我们也是下午。” 农子剑去店里点单,不一会就端出了一碗海鲜粉。 “你的脚怎么样了?”陆月歌问道。 “扭到了,不严重,过一两个星期估计就好了。”农子剑回答道,他看到陆月歌的手腕还红红的,是昨天被大个子捉住时反扭留下的,“你没事吧?” “没事,都是皮rou伤。”陆月歌看了看农子剑的脸,嘴角紫了,额角有点肿,右边脸上还有几道刮痕,“你昨天流了好多血……” “哈哈,没事,都是鼻血,看着吓人而已。”农子剑笑着说道,右边嘴角又现出了深深的梨涡,他掰开筷子,把从“肯德鸡”打包来的东西推到桌子中间,“一起吃吧,我现在想吃海鲜粉,这些买的太多了吃不完,你们帮我吃掉点。” 陆月歌昨天和农子剑没有直接交流,蒙仁峰和他也只是说过几句话而已,三人基本就是点头之交的陌生人,所以对他的好意,兄弟俩都挺不好意思的,嘴里应着,却只顾吃自己碗里的东西,没动桌上袋子里的东西。 那时陆月歌身量还没有拔高,脸长得也比较嫩,农子剑想着小孩子都比较喜欢吃甜的,于是他把草莓圣代推到陆月歌面前,又从袋子里找出塑料勺子放到他手里,“弟弟吃这个草莓圣代,不然等下都化了,吃吧,很好吃的。” “谢谢哥哥……”东西都递到手里了,陆月歌不知道怎么拒绝,作为交换,他有些迟疑地把手边的塑料袋子打开,里面是几个品相很一般的黄绿色柑子,是鄢雁平昨晚给他们买的,跟对方的“生带”和炸鸡比起来,好像有点寒酸了,所以他很犹豫,“你也吃柑子。” 农子剑选了一个皮很厚,有很多小凹坑的柑子,“这个好吃!我最喜欢这种水分很少的柑子,谢了啊。” 蒙仁峰说,“你们口味一样啊,月歌也最喜欢这种皮厚水少的柑子了,你们口味真奇怪。” “哪里奇怪了,这种柑子才是最好吃的,对不对?弟弟。”农子剑笑着冲陆月歌扬扬下巴。 “嗯。”陆月歌有些腼腆地点点头。他很舀了一勺冰淇淋放到嘴里,绵软冰甜的口感在嘴里化开,确实比冰棍雪糕还要好吃很多。 农子剑和蒙仁峰被关在一个地方过,有共同的话题,他们本身也是话比较多的人,于是两人一口粉一口炸鸡块,再喝一口可乐,不多时就聊开了。 “我叫蒙仁峰,蒙古的蒙,仁义的仁,山峰的峰,我弟叫陆月歌,陆地的陆,月亮的月,唱歌的歌,你叫什么?” “我叫农子剑,农民的农,瓜子的子,刀剑的剑。” “咦,还有这个姓啊?”蒙仁峰没有见过这个姓氏,但是觉得异常亲切,“我们是乡下农民,你又姓农,这样说来我们还蛮有缘分啊。” “哈哈,我家以前也是在乡下的,后来才搬到城里,其实祖上都是农民,我也是农民的儿子。”农子剑大笑道。 其实说起来,农子剑以前挺不喜欢自己这个姓氏的,小时候小孩子特别喜欢互相取绰号,他那时的外号就叫“乡巴佬”,因为他姓农民的“农”,天天在太阳下跑皮肤也黑,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跟农村的小孩一样,所以他的花名是“乡巴佬”。 他长得高,别的小孩打不过他,每次看到他就远远喊他“乡巴佬”,引得众人哄笑,才得意洋洋地跑走。 他就回家里哭闹打滚,跟老爸说自己要改姓,然后换来了一顿男女混合双打。老爸一边打一边粗暴教育他,“你爷爷奶奶是农民,你爸妈也是农民,你就是农民的儿子!没有农民你吃屁长这么大吗!还改姓,改谁的姓?你去当别人的儿子得了!” 哎,小时候真是太不懂事了。 农子剑一边跟蒙仁峰说话,一边注意着对面的男孩,看着是个乖小孩,前面的消毒碗已经空了,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现在安安静静地听他们说话,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用小勺子慢慢舀着杯子里的圣代吃。 太乖了,比小姨家那两个上初二,重度中二病的熊孩子听话多了,农子剑忍不住把炸鸡块和蛋挞放到他面前,“弟弟多吃点,呐,这里还有蛋挞。” 陆月歌架不住对方的热情, “谢谢哥哥。” 吃着这些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陆月歌想,这个哥哥真是个勇敢又热情大方的好人哥哥。 陆月歌后来想起来也觉得有些奇怪,那时班里也会有同学送他一些吃的,但是他都会拒绝,对着不熟的农子剑,他却接受了他的东西。 农子剑说到自己是高二学生的时候,蒙仁峰摸摸陆月歌的脑袋笑道,“巧了,我弟也是高二。” 陆月歌就对农子剑偏头一笑,“嗯,我今年念高二。” “哈哈,原来你已经高二了呀,一点都不像,看着就跟我初中的表弟一样。”农子剑没想到这个小孩居然跟自己是同一年级的,那他们的年龄应该差不多,哈哈,刚才还那么乖地叫自己哥哥,赚到了。 看到他的笑容和沾染了草莓酱的嘴唇,农子剑有些愣怔,这小孩长得还真好看。 暑假的时候,他和同学在网吧通宵打游戏,凌晨两三点,不少人都趴桌子睡觉了。他游戏打累了,就想找点电影解解乏,因为把“艺伎”误看成了“艺妓”,他就选了这部《艺伎回忆录》播放。 挺无聊的电影,他只看了小半,电影的色调很美,十二岁的小百合吃了男主给她买的梅子冰淇淋,她用梅子给自己的嘴唇染上了梅子的红色,她的眼睛是如水如雾一般的灰色,笑起来特别好看,比他们学校最漂亮的校花还要好看很多倍,他当时就在想,如果自己将来的女朋友也这么好看就好了。 对面的这个男孩子,只要不长残,再长大点,估计得是校草级的人物吧。 蒙仁峰说,“我弟读书比别人早一点。” “是我长得太着急了吗……”农子剑假装叹气道。 陆月歌看着他端正的面孔和充满活力的青春体魄,很是羡慕,“我太矮了,我也想要像哥哥一样高。” “那你要多运动,跑步,打球。”说到自己的优点,农子剑就比较骄傲了,差点没当即撩起衣服下摆,给他们看他已有雏形的腹肌,“别担心,少年我看你骨骼清奇,会长高的。”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农子剑忍不住打开新手机的相机,悄悄拍了一张陆月歌低头吃东西的照片,然后传给他那读初三的表妹,“看看,什么叫帅哥,你天天花痴的那个班草差远了,就是个装酷的小屁孩!” 三人又聊了一会,东西还没吃完,大哥的电话就打来了,农子剑把剩下的几口米粉搞定,抽了几张纸擦擦嘴后起身,“我大哥在那边等我,我要回家了。” 陆月歌和蒙仁峰赶忙起身要送他,他摆摆手,拿着陆月歌给他的柑子抛了两下, “不用不用,就在路边而已,你们也要注意安全,不要轻信别人了。” 他冲他们挥挥手,“再见。”然后就瘸着脚走向路边的那辆吉普车。 他们那时都没有想到要留号码,本以为是萍水相逢,匆匆过客,以后永远不会再见面,哪里会想得到眼前这人会是自己相伴一生的爱人。 陆月歌的目光追随着他,直到他上了那辆吉普车,消失在车流人海中。 彼时的陆月歌已经隐约意识到自己与别的男生在某些方面的不同,虽然仅仅是两天之内、不到一个小时的相识,但是他对农子剑已经产生了一种奇妙的,不可言说的感觉。 农子剑刚坐到车上没一会儿,表妹的信息就发来了,“啊啊啊啊哥哥哥哥哥我要他的所有联系方式!!!”后面加了一连串的感叹号,可见她有多激动。 农子剑回她,“晚了,早五分钟我就帮你问了,但是现在我已经在回家的车上了。” 后来农子剑也挺后悔的,当初怎么就没留个联系方式呢,这样的话,说不定两人就能早些认识了。 第7章 第7章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没想到他们现在又相遇了。 两年多不见,当初的小帅哥都变成大帅哥了。现在留了长头发,五官也更加俊美了,也难怪农子剑一下子认不出来。 鄢烈感叹,“缘分啊,一个是我表弟一个是我舍友,因为我再次相遇了。” 陆月歌看着农子剑,“是啊,说起来,他可是我和仁峰的救命恩人呢。” “哎,别这样说、别这样说……”农子剑不好意思地摆摆手,“没有你那通电话的话,我大哥他们哪能那么就快找到我们。” 他仔细看了陆月歌又说道,“你那时跟个初中生似的,现在都长这么高了。”哪像他从高中到现在只长了三四厘米,现在刚好182多一点点,连长相也是从那时就开始定型了。 啧啧,话说这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啊,一下子都差不多跟自己一样高了,脸蛋还长这么好看,真是男大也十八变啊。 身高勉强够得上170的娃娃脸鄢烈,看着两个身高都在180左右的人撇嘴,“是啊,那时他比我还矮,现在都比我这当哥哥的还高了。” “哈,如果那时你也留这么长的头发,那我肯定会记得,太特别了。”农子剑差点想伸手去摸陆月歌的头发,现实中留长发的男生比较少见,尤其发质这么好的。 陆月歌把几缕档到眼睛的刘海顺到耳后,笑道,“我一直都记得你,恩公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叫恩公不都得以身相许吗?”农子剑哈哈大笑冒出这么一句。 当初的乖小孩不仅长大了,也知道开玩笑了。 “好啊。”陆月歌也一愣,然后又笑眯眯接到。 “想得美,敢占我弟便宜!”鄢烈踹了农子剑一脚,“请你吃大餐是一定的,以后有什么事尽管说,在所不辞!” 看着脸上一直带着微笑的陆月歌,农子剑觉得还真是自己想得美了,这样的帅哥得迷死多少人,除了皮肤白了点(这是缺点,男人黑点才有男子气概),确实长得很俊,深眼窝高鼻梁长头发,帅得很有特点,身材高挑匀称,就好像电视里的模特一般,脸上还一直带着笑容,一看就是很好相处的人。 既然是故人,两人之间更没什么距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