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玄幻小说 - 你罩我吧在线阅读 - 第94节

第94节

    俞行舟嗤笑:“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林雁行你太狂了,整个l大也没人敢这么跟我嚷嚷。”

    林雁行说:“你觉得我他妈在乎?”

    “行,你狠。”俞行舟站起来,“你给我等着。”

    他大约一米九三,在专业篮球运动员里不算高,可与寻常人比起来就是黑铁塔了,陈荏也站着,看上去只能给他当馅心。

    他弯腰凑到陈荏耳边说:“哎,哥们儿。”

    那声音跟低音炮似的,陈荏难受得一抖,他便笑了:“小秘密下回分享哈。”

    陈荏说:“不用了。”

    俞行舟说:“有空来l大找我玩,我给你赔罪,请你吃火锅。”

    陈荏瞪他,他居然挤了挤眼睛。

    林雁行怒不可遏,感觉头毛都绿了,要不是被张磊磊和钱坤一边一个拉住,早就冲上去踹了!

    “俞行舟,你他妈……!!”

    俞行舟不理他,转头瞥见十一中的朱教练正往这边走,他不打算与之照面,便长腿一迈跨上看台,快步从一群正在埋头准备应援标语的学生身后离开。

    林雁行甩开张磊磊,走到陈荏面前关切地问:“没事吧?”

    “没事,你继续热身,别管我。”陈荏蹲下捡练习册,并满地找笔。

    林雁行帮他找到,递在他手中:“下回这孙子再来找你,你就喊救命!”

    陈荏将东西放回书包,笑问:“我就这么没出息?”

    他在看台上寻找俞行舟,很快在五中的那一侧的选手席中找到——姓俞的就坐在五中教练身边,与之相谈甚欢。

    陈荏指着说:“你今天好好地把五中给我打趴下,就算对得起我,今天你要是赢了,我请你吃火锅。”

    林雁行顺着他手指看去:“荏哥,你有钱吗?”

    陈荏说:“借钱也请。”

    林雁行接过张磊磊抛来的球,展颜一笑:“知道了!”

    比赛开始,裁判和两名中锋立于中圈开球,其余球员伺机而动,陈荏从哨响那一刻起,心就高高悬着没放下来过。

    今年五中真不弱,难怪也打进了半决赛,和十一中棋逢对手。

    两队从一开始就咬紧了比分,你进一个,我就必须进一个,钉子碰钉子硬碰硬。

    陈荏不跟着身边的同学们狂喊加油,或者拼了命嘘对方,只紧紧地攥着拳头,指甲嵌在rou里都不察觉。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林雁行跑动、接球、投篮、篮板、回防,仿佛场上就只这一个人。

    同桌两年,他没看过林雁行几场球,只知道这小子的目标是打全国高中男篮联赛,可惜作为业余球员(还是不被班主任祝福的球员),此目标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去年年底全国高中男篮联赛选拔赛时,林雁行带领球队在省内比得不错,进了前四,这虽然不是十一中的历史最好成绩,却是十年来的最高峰,只是距离全国联赛还远。

    陈荏不太在意林雁行篮球打得怎样,因为他知道林公子将来并非在球场上制霸,而是要成为天王巨星。

    可是现在他希望林雁行所向披靡、一往无前,把五中打败、打趴、打死,把俞行舟脸上那故作典雅的、仿若成竹在胸的笑容打得一丝不剩!

    五中开局不利,手感欠佳,多次冲击篮框均未命中。林雁行连抢两个篮板,组织两次快攻,开局三分钟内十一中便取得6分。

    陈荏刚刚高兴了一瞬,就猛地站了起来,因为林雁行摔倒了!

    五中防守时犯规,两个人夹击林雁行,硬是将他弄翻在地,摔跤不要紧,只是担心受伤。

    场内大哗,十一中看台上有人高喊:“恶意犯规!!”

    可是不是恶意要看裁判,裁判只判了推人犯规,林雁行罚球,两罚一中。

    第二球罚中后,林雁行用眼神在观众席中寻找陈荏,向他竖了一下大拇指,意思是自己还好。

    陈荏望着他,忽然鼓起掌来,在他的带领下整个十一中看台都响起了如雷的掌声。

    “林雁行加油!!”陈荏在掌声中高喊,他几乎没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过话,今天算破例了。

    林雁行差点没活活感动死!

    讲老实话此时突然从天而降一颗陨石把全场都砸没了他都不在乎,他只在乎陈荏。陈荏喊一声加油,比教练在他背后抽八百鞭子都管用!

    他这下算是革命豪情冲云霄了,就地跳起半尺,跟一阵风似的回防,直冲篮下。

    又是一个篮板被他抢入怀中,反手传给钱坤;

    钱坤是场上的制高点,压得五中那名比他矮了五公分的中锋无计可施;

    钱坤扔给速度最快的张磊磊,张磊磊边跑边大叫:“林雁行!林雁行!!”

    林雁行顶着两名后卫插上,张磊磊却把球传给了无人防守的本队另一名前锋陈肖,陈肖篮下得分。

    这是他们经常用的一招声东击西,说起来很幼稚了,参赛十三支球队,每队至少十名队员,交战双方谁认得清人头?

    好就好在林雁行太出名,就算不刻意喊他的名字,他也吸引了大部分火力,何况故意把对方后卫的注意力往他身上引。

    五中察觉上当,立即叫了暂停,此时距离第一节比赛结束只剩几秒。

    十一中朱教练把大伙儿召回来,兴奋道:“以后就这么打!知道吗?就这么打!”

    林雁行撩起球衣擦汗:“那可不行,同样的骗法只能用一次。”

    朱教练说:“我让你们骗了吗?我让你们用脑子,刚才就用得不错嘛。林雁行,今天你就是明星,你不是白长这么帅的,你就是superstar,你要负责把所有对手的目光都吸引到你身上!”

    林雁行斜他:“……”

    朱教练吼:“用脸!知道吗林雁行,用脸!”

    暂停结束,上场没几秒又下来,进入节与节之间短暂的休息时间。

    陈荏跑到选手席发放运动饮料,递擦汗巾,林雁行接过矿泉水,直接浇在脑袋上,淋完了随意一捋,水珠飞溅。

    陈荏说:“啧,帅哥。”

    林雁行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什么?”

    “我说你帅哥啊。”

    “……”林雁行双目圆睁,“你、你可从来没这么说过,你是不是被教练洗脑了,要我用脸?”

    陈荏说:“用哪儿都行,屁股也行,只要能把五中他们撂倒了。”

    他可只是字面意思,随便说一个部位,林雁行最近学习了几篇小簧文,想得歪了,顿时老脸发臊:“你……你个小流氓!”

    “??”陈荏不解。

    “你混账,你个小兔崽子!”

    “嗯?”陈荏白白被他骂了一场,举着毛巾莫名其妙。

    第二节比赛的哨响了,林雁行要上场,临走指着他说:“回来收拾你!”

    “……”陈荏歪头,“啊?”

    第二节比赛果然是对林雁行巨大的考验,在休息时间里五中调整了计划,把战术目标指向了他,但不是想从技术上阻止他进攻,而是想从身体上把他搞废。

    在赛场上搞废一个人太容易了,够粗暴就行。

    nba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坏小子军团”,来自底特律活塞队,虽然这个军团曾经为活塞队连夺两届总冠军,但其球风卑劣,恶名远播,至今仍备受诟病。

    五中那位肌rou男前锋大概受到了坏小子军团的启发,开场才1分多钟,就给了带球突破的林雁行一个肘击。

    林雁行摔倒,却没听见吹哨,怒得一跃而起向裁判要说法,可是裁判已经示意比赛继续。

    这主要由于五中前锋的挥肘动作表现得很“无意”,除了林雁行以外没人能察觉那种攻击,裁判不觉得那能吹。

    朱教练跳脚大吼:“犯规啊!”

    裁判瞥了他一眼,无视了。

    “卧槽,黑哨!”朱教练压着声音骂。

    他不敢大声,因为裁判有权把他罚出场外,去年全国高中男篮选拔赛他就因为咆哮而被罚出去过。那一场十一中输惨了,原本倒是有可能打入省内前三的。

    3分40秒,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雁行胸口挨了一肘,混战中都不知道谁干的。

    6分钟,林雁行脖子被人指尖擦过,距离喉结只有半寸,留下一大片印痕。

    9分20秒,他居然被那中锋扇了一巴掌,侧身倒地后滑出去两米有余,一时间头晕眼花金星乱冒站不起来。

    整个十一中看台都激跳了起来,陈荏差点把矿泉水瓶都捏爆了!

    朱教练也不管会被罚出场了,抓起手边的一只扩音器嘶吼:“犯规——————!裁判,那16号犯规————!!!”

    这次裁判吹了,人家并非偏心,只是五中的犯规比较隐蔽,不是次次都能抓着。

    十一中罚球,可林雁行落地时撞到了额角,走路都歪斜,教练指定由钱坤代罚。

    陈荏和另外一名替补队员进场搀扶林雁行,抬头时,视线与俞行舟隔了半个球场相对。

    俞行舟是一副好整以暇的神情,陈荏顿时心下一片雪亮:这个放倒林雁行的计划必定是他建议的,他是要报仇啊!

    能在高中篮球队当队长,并且混上名校保送名额的都不是简单角色,俞行舟四肢发达,头脑绝不简单!

    他高一、高二时就拿过省内冠亚军,之所以五中去年在丽城联赛中惨败,大概和他这个队长已经保送,不再为球队cao心有关。

    陈荏暗骂了一声,将林雁行带到场边,后者扶头坐着,落地的那半边额角仍痛得麻木。

    陈荏担忧地问:“你不会脑震荡了吧?”

    “没有。”林雁行努力调整,发现低头会晕后就开始仰着,“让我缓会儿。”

    陈荏蹲在他身前,用冰块给他敷着:“不行就别上了。”

    林雁行抬起血红的眼:“……我还想吃你的火锅呢,我得上去赢他们。”

    陈荏说:“输了我也请。”

    林雁行笑:“输了我可没脸吃。”

    钱坤两罚两中,再次开球后几十秒内,第二节比赛结束,双方都没能组织起有效进攻。

    朱教练气得七窍生烟,找主办方投诉五中违反体育道德,结果被轰出来。那边说裁判已经判罚了,你还想怎样?

    朱教练吼:“我要那个16号判罚出场!”

    话音未落,五中的教练也来投诉,说张磊磊和钱坤在罚球后骂人,要把他们判罚出场。

    ——那两个货的确嘴巴不干净,钻地龙似的尽冲着人直旁系三代女亲属的下三路,死人都能被气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