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追梦令:凌睿之歌在线阅读 - 第116章 掌事丫鬟,转赠玉镯

第116章 掌事丫鬟,转赠玉镯

    我是觉得有点惋惜,虽然这个嫡子不争气,也没有才华横溢的文采,但毕竟是总尚书府的嫡子,接着问道:

    “那你可听说是因为什么原因吗?”

    蔷薇的八卦精神一下就展现出来了:

    “说是那晚从四宜园出来后,他心情不太好就带着小厮们上花田楼,正巧花田楼里新来了个姑娘,这家青楼里的女子都是卖艺不卖身的;

    谁知那赵大公子就生拉硬扯的说要别人的初夜,老鸨看他是总尚书府的嫡公子,也没有说什么;

    谁知赵大公子抓着那个青楼的姑娘进了房间后没一小会儿就听见他惨叫声;

    他的小厮们冲进房门的时候就只见他下体血淋淋的,那个姑娘也就跟着蒸发了。”

    蔷薇一口气没断的讲述着整个事件,最后端着第二杯茶又是一口而尽。

    我心下疑惑,一个女子是如何能扳倒一位体重比自己重那么多的男子?

    还能独自把他给禁了?如果没有帮手的话,谁能办得到?

    在四宜园的时候他企图想要了我,我是见识过那力道的,手上的淤青到今日都还没淡下去,也幸好有杨盛楠出现。

    只是为何后来又要去那花田楼呢?难道是因为未遂我不成,就去找别的姑娘发泄?

    我扶额不愿继续想了,问道:“难道官府至今还未抓到人吗?”

    蔷薇摇着头:“没呢,听说已经整个皇城外都在发榜捉拿真凶呢,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我也跟着摇着脑袋,双手抱胸:“简直就是大海里捞针,若这是一个有阴谋的计划呢?

    唉,那也只能怪他活该,大不了以后不结婚生子咯?反正他们府上还有一个三公子比他受气重。”

    心中感叹:若生命是一朵花就应自然地绽放,散发一缕芬芳于人间;

    若生命是一棵草就就应自然地生长,不因是一棵草而自悲自叹;

    若生命是一只蝶,何不翩翩起舞?

    芸芸众生,平凡得好似海中的一滴水,好似林中的一片叶。

    而生命却不因平凡而卑微,人生百态,各有各的容颜,各有各的价值,纵使平凡,也要灿烂绽放。

    蔷薇又端着茶杯示意米兰帮她掺满茶,又喝了一小口,才缓缓说道:

    “是呢,是呢,小姐,总尚书府婢子也这样说的,三公子肯定会被扶正做嫡子的。”

    我继续感叹道:“这赵蕊梓之前在府上还算是嫡子,可这事以后,估计总尚书大人在整个朝中都没什么脸面了;

    那么,赵蕊梓也就成了废子,不管整个赵府怎么翻天覆地,真希望不要波及到赵蕊儿才好。”

    看着我这么的焦虑不安,蔷薇安慰我道:

    “小姐,不要担心别人了,你还是多注意下自己的身子,奴婢伺候您回屋休息吧?”

    我看了凉亭外一眼:“也行,今日天气也不怎么好,太阳都被厚云彩给遮住了,还是回去吧。”

    转头看向身后的米兰:“小妮子,把这一篮子水果洗干净后摆进我的房间。”

    米兰对我欠了欠身,笑道:“是,小姐。”

    我让蔷薇抱着医书,便就先离开了,回到闺房后,拉着蔷薇坐下:

    “诶,你发现没有?自从那天米兰嚎啕大哭以后,现在做事有分寸多了不?”

    蔷薇也点了点头:“有点呢,小姐,难道是被吴叔给训练了一下?”

    我不以为然的摇头:“不晓得,以后就让她代替你做那些打杂的活儿吧。”

    我眯着眼睛看着蔷薇:“小妞儿,今日起,荣升你为本小姐的掌事丫鬟,以后专门帮我去打点生意,啊。”

    蔷薇有点不大明白的问道:“小姐,我们国公府有这个称谓吗?奴婢都不知道呢?还有那个生意又是什么呢?”

    我噗嗤一笑:“傻蔷薇,这个名字是本小姐给你独有的,至于是什么生意,后面再告诉你啦,况且能不能成功还不一定呢。”

    我心里打着漂亮的如意算盘,jiejie帮我打理生意赚钱,弟弟也能帮我赚钱,实在是太爽了。

    我又催促着:“蔷薇,记得帮我去催一下那个小饰品哦,让他们加班加点都给我赶制出来,啊。”

    蔷薇笑着:“小姐,奴婢刚才去拿水果的时候就又去嘱咐了他们,放心,就这一两天就能全部出来。”

    “嗯。”我点头示意知道了,想起花灯会余天乐帮我赢回来的那支红玉手镯,我还是转赠给蔷薇吧。

    毕竟手腕上已经戴了一支金手镯了,也容不了其它的装饰品,便起身走到梳妆柜前,打开抽屉取出用白布包裹的物件。

    递到蔷薇面前:“给,把这个收下,天乐赢回来的,现在将它转赠给你。”

    蔷薇犹豫着要不要接,站起身:“小姐,您不是一直都想要这玉镯吗?现在怎么给奴婢了呢?”

    这玉镯之前确实是我非常想要得到的,但当我戴上时,那冷面冰山严声命令让摘下来了。

    如果不是我据理力争,说不定早就被冷面冰山丢哪去都不知道了?哪还能转赠给她?给戴手腕上?

    我坐回凳子上,将那白布物件塞到她手上:

    “本小姐戴着实在是太大了,又容易掉,放在那个冰冷的柜子里躺着,还不如给需要的人,况且现在我也不需要这镯子了;

    那天我们俩在马车上玩抓石子儿的时候就觉得这玉镯子大小应该非常适合你,你正好戴上给我瞧瞧。”

    蔷薇跟着我这么些年,我也没送过她什么体面而又值钱的东西,虽然这玉镯是天乐赢回来的,但我看上的东西就想送给她。

    看着她戴手腕上真的比我更合适,对她齿牙春色道:

    “看看,多适合你啊,又不会掉出来,况且这玉镯好着呢;

    那晚我就戴了那么一小会儿,摘下来的时候确实变成了rou粉色,估计再戴久一点就成了红色;

    等将来你出嫁的时候本小姐送你更漂亮,更贵重的。”

    我可是被迫摘下来的,回来的时候我研究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它有啥不一样的?也没什么高科技?更没什么传感器?就是一支普通的玉镯。

    蔷薇羞红着脸:“小姐,您说什么呢?又嘲笑奴婢了。”

    她还是改不了这个时代女子该有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的在心里扎根了。

    说着便要把手上的玉镯取下来,我立马阻止道:“别摘啊,戴着挺好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