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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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怎么说,补课的事情算是敲定了,人到了一定年纪就是闲,每天都要发视频过来催一催,要霍延上点心,你meimei很喜欢你的? 喜欢? 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三番五次的催促提醒叫霍延心烦意乱,挑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捆着男孩又给他打了一顿。 不是打情骂俏,小打小闹,是真的打了一顿。 他怪孟郡事多,一条狗除了吃饱睡觉,就不应该想别的。 接你回来不是为了享福的,你妈当年做的那些破事,够我打死你三百次了。 怎么总是这样不听话,每次求我的时候都说什么来着? 说你既会听话也会乖! 可你乖吗? 你不乖! 才养了两年马,却攒下了那么多的马鞭,如今都打在孟郡的身上,叫他生不如死的哀嚎。 霍延说他的舌头多余,嘴巴惹事,迟早有一天要拿刀割下来,泡壶酒给你妈送过去。 马鞭有一截巴掌长的木柄,霍延说这话时把它插进少年的嘴里搅动,孟郡含糊不清的求饶,眼泪糊了一脸。 疼! 好像骨头都要被他踩碎,双手被他绑在头顶,孟郡连躲一下都办不到。 只能任男人踩着他,那么粗的鞭子挨了一下又一下。 不知怎么的,他居然想起六岁那年,他在蛮山老家第一次看到霍延,他好高,也格外神气,和村子里的小朋友都不一样。 像mama说的那样,开名牌车,带名牌表,脚上的运动鞋比他的脸蛋还要白。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当着孟郡的面,打折了孟美秀的一条腿。 也不能说是打折的,该说是踩折的,双腿悬空架在椅子上,霍延一抬脚,下一秒就是凄厉的惨叫。 而且孟郡也知道,那天霍延是想淹死他的,本来都揪着领子把人给提起来了,可霍夫人连滚带爬的在车上下来,上前就给孟郡抢走了。 也疯疯癫癫的,一直在说:“淼淼…我的好淼淼…你怎么在这里,mama找了你好久。” 很意外的,爱哭鼻子的小鬼哪天居然没掉一滴眼泪,他趴在妇人的肩膀上,神色懵懂清澈,看这眼前的一地罪恶,似懂非懂的沉默。 什么话都没说。 其实孟美秀是如愿了的,大房子,名牌车,孟郡都见识过了。 他也见识到霍延的鞭子,在他叫哥哥的那一刻。 这不是他第一次见识到霍延的厉害,却是他第一次见识到霍延的鞭子,每一次都是劺足了力气,在空中抡出嗖一声响,狠狠抽在少年的身上。 可能上辈子是条疯狗,霍延一直都过于凶恶了,当然,也是不拿孟郡当人,不然怎么会把他踩在脚底下,三魂七魄都要被打散。 今天也是这样,毫无征兆的,他就把门踢开,课本散落了一地,少年匍匐在他脚下,是最卑微的姿态。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孟郡比谁都要习惯,可痛也是实实在在,叫他流那么多的眼泪,翻来覆去,也说一定会乖。 其实就是说说而已,霍延根本听不进去,孟郡哪天不乖呢,他连喘一口气都要小心翼翼。 于是孟郡挨了顿毒打,也错过了聚会。 那天晚上魏恒给他打电话,少年只说自己生病了。 挺遗憾的,不能跟你一起去了。 说是这样说,云淡风轻的,可没由来的,也有一点点失落,叫他怅然若失的叹气,开始睡不着觉。 这个时候伤口已经结了痂,孟郡下地走动不是问题,他本想着偷偷去三楼看电影,没曾想魏恒说… 说要来接他… “我们偷偷出去,不让你哥发现。” 魏恒问了一下少年的身体状况,知道没有大概之后就嚯的一下站起来,他往外跑,跑的好快好快。 迫不及待的,他想看见那个羸弱单薄的身影,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乖女孩。 大风烈烈,这一路好长好远,魏恒跑了好久才打到车,电话打过去很快就接起来,他叫孟郡别怕。 我们小心一点,你哥不会发现的。 可孟郡还是说不行,他从来没如此忤逆过霍延,明明前两天还说要乖,要听话的。 可以一转眼… 一转眼竟然要偷跑出去… 又惊又喜,孟郡犹如重生一般的神清气爽。 他的一颗心跳动的厉害,因为夜色之下,有一个人正为他而来。 为他而来… 这时也忘记了百褶裙和长头发,没有喉结的少年在他人的眼里…是不一样的。 他为他而来。 他也不为他而来。 只是繁花渐欲迷人眼,孟郡忘的太厉害,自以为是的,还当自己有人爱。 墙好高,却不影响魏恒能翻墙进来,又敲响姑娘的窗,叫“她”下来夜会情郎。 孟郡推开窗,夜风清凉,吹散他躁动不安的情绪,被惊喜所取代,像是拆开一份大礼物,他看着楼下气喘吁吁的男孩。 “你怎么进来的?” “翻墙。” “可墙很高。” “是啊,都把你困在里面了,像故事里的长发公主。” 然后他伸出手,对孟郡说:“来,我接着你。” 孟郡忌惮的回头看,屋里漆黑一片,身后有紧闭的房门,没有那个男人,今夜又拎着鞭子过来。 低下头,是神采奕奕的少年,目光炙热,亮晶晶的像一对星星,只盯着他看。 他伸出手,说:“来” “有我接着你呢。” 左右为难,在男孩的蛊惑之下,孟郡毫无抵抗之力,终于在最后一个声音落下的时候,他义无反顾的在窗上跳下来。 裙子在空中扬起一个摆,像一片彩虹,他在空中坠落下来,稳稳的跳到男孩的臂弯里来。 然后手拉着手,他们跑的好快,风吹散所有的烦恼和顾虑,孟郡的人生从未如此轻快。 原来自由的感觉是这样的好,长发随风飘,他似乎都要跟着飞起来。 一路远走,再也再也不回来。 激动的心情占据了所有感官和思维,孟郡甚至都不再害怕,只看到前方有一条路,又宽又长街道两边种满了白杨树的一条路。 他要走在上面,走在微凉萧瑟的风里,走在月亮下。 一直到上了车,孟郡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他酣畅淋漓的笑,一直一直都不停歇,眼泪流出许多,擦了一遍又一遍,可还是有那么多。 魏恒也笑,这种坏事做成的快乐是前所未有过的。 他终于明白罗密欧为什么会翻进凯普莱特的果园里了。 爱是情不自禁,义无反顾的。 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孟郡胆怯也期待,跟在魏恒一起走进屋的时候还有嘘声传来,大家都笑,揶揄魏恒奔波千里,终于抱得美人归。 魏恒叫他们闭嘴,挑了一个空位拉着孟郡一起坐下来。 也听到有人说矫情,非得别人请才肯来,抬头看,是那个叫做张瑶的小女孩。 自小家境优渥,这让她带着一些咄咄逼人的刻薄,更看不惯孟郡这样的高岭之花,说他假惺惺的带着sao气。 就是勾引男人的贱货。 她这么说。 孟郡从来都不理这样的闲言碎语,因为一直都独来独往,很少有女孩子喜欢他,她们总是搞很多个不同形式的小团体,来一起排挤团体外的“异类”。 孟郡就是最好的例子。 也或许漂亮的女孩都会遭人嫌弃。 当然,这句话是魏恒说的,他倒一杯温水递过去,说:“漂亮的女孩总是不讨喜。” 然后又看向张瑶,说你也是。 话里话外隐喻良多,夸孟郡漂亮,骂张瑶刻薄。 明明什么都说了,又像什么都没说。 一切都很好,冬季冷冽的风很好,柳梢上的月很好,天上飘渺而去的云很好,地上相视而笑的人也很好。 总而言之,一切都很好。 有人抱着吉他唱歌,沙哑的声音说着远方的山丘和湖泊,也有蓝天碧水,候鸟成群结队的飞过。 姑娘爱而不得,在夜里流泪高歌,十几岁的孩子不懂情爱,只是匆匆一眼,就说一眼就是万年,我遇见你,是好快乐好快乐的一生呢。 却没有人说,这一生,是很长很长的,也有变故… 那么多…那么多… 孟郡听的认真,眼睛里倒映出酒吧昏黄温暖的灯火,像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他干净又存粹,懵懂的在人世间里打转。 也说前半生无聊乏味,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没有半点阳光照进来过。 魏恒,你来到我的生命里,是最好的。 最好的存在,最好的相识,也给我最好的经历。 我没遇见过比你更好的人了,也从来不曾这样平和,只是坐在这里就觉得快乐。 魏恒啊… 谢谢你喜欢我,让我的人生花团锦簌,拥有过那么多。 静默无声,男孩也只是笑,眼睛里亮晶晶的,有欲说还休的那么多。 他看向魏恒,沉默不语间诉说许多,可也只有片刻,就叫魏恒惊慌失措的捂住他的眼睫,说小祖宗啊,你可别这么看我。 我受不了。 我受不了啊! 孟郡不懂,他眨眨眼,睫毛扫过魏恒的掌心,点燃一捧火。 一捧熊熊燃烧,无止无休的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