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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_分节阅读_54

    第28章

    庄墨这段时间焦头烂额,网络上关于白殇殇的新闻层出不穷,每一条都能波及到新绘网,好处和坏处都十分明显。好处是他不花一毛钱打了不少广告,坏处是网站的评分因为她一个人掉了3颗星,不少读者因为她的缘故删除了APP。

    工作不顺意,感情也不顺心。自从任明卿觉察到他的情愫之后,就跟他疏远了。

    原本庄墨体恤他的身体,每天早起陪他一起去散步遛狗,那个晚上过后,他就拒绝了,说这样的健身方式不适合他,顾自把后院枯黄的草坪给犁了一遍,开始种田,什么萝卜土豆西红柿,大蒜玉米小青菜,每天早晚都呆在后院,沉默寡言地伺候田地。

    平常也不跟他去公司,宁可一个人闷在书房里写作。

    庄墨知道这是拒绝的意思。他还没表白,就被甩了,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他发现,虽然不与自己交流,任明卿的QQ却一天到晚挂在网上。那个号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四海的作家号,庄墨没有使用权,这是他唯一探查不到地方。

    有时候经过任明卿的书房,即使隔着一道门,也能听到叮咚的消息提示音,以及快到无法分辨的打字声。他在跟谁聊天?他会不会为了摆脱自己,一头扎进了草率的恋爱当中?

    庄墨停下了清洗葡萄的动作。草率和恋爱,这两个词都让他深恶痛绝。他看着水池中自己神情凛冽的倒影,打定主意要彻底排除这个危机。

    任明卿即使不是他的恋人,也还是他的作者,他不能就这么轻易坠入了爱河,这会影响到他的创作。庄墨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他既没有言明,也没有试图改变任明卿的性向,他尊重任明卿的选择。他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任明卿可以理解他的心情,不要在拒绝他以后,很快就找上了其他什么姑娘,仅仅因为她们是姑娘。

    庄墨端着果盘上楼,抬手叩响门扉之时,他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

    任明卿结束日常工作以后,会回自己的卧室休息,他的卧室是个套间,自带独立卫浴。

    这个意想不到的偶然让庄墨打消了要跟他好好谈谈的想法。现在,他们的关系很脆弱,他们俩的心情也都不怎么平静,他不能一上去就以一种怨妇的心态强迫他守贞。

    不过,也许他可以以别的方式获得那位姑娘的情报,如果她存在的话。

    庄墨握住了门把手,微微往里推开。水洒的声音更清晰了,庄墨有了遐思。不过他很清楚自己是为什么而来的,放轻脚步走到书桌前,手指在键盘上一按,黑屏亮起了,需要输入密码。庄墨熟练地输入ZR********,密码是他们姓氏的大写 电话号码。他在设置秘密的时候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这是一个小家庭的配置,还单纯地以为他们是合作伙伴,精神伴侣,绝好的兄弟……看来他对于自己的性向也有严重的认知不足。

    庄墨刚打开电脑,里间传来滑门声,任明卿腰间系着毛巾走出来了。庄墨还来不及看清层出不穷的QQ通知究竟是谁,就赶紧放下葡萄,以行云流水之势钻进了床底下。

    头顶上传来吱嘎的声响,是任明卿坐下,开始吹头发。庄墨盯着他纤细的脚踝,心中发起了哲学三问: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虽说他的确是为了偷看任明卿的聊天对象而潜入卧室的,这也的确不是那么绅士的做派,可是他也用不着心虚到钻进床底下来吧?!他当时手上还端着一碗葡萄,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他是来送葡萄的。

    庄墨对自己很失望,不过他很快原谅了自己。男人不应该为已经过去的事捶胸蹈足、后悔不迭,解决眼前的问题才更重要。不论他为什么钻进床底下,这件事已经发生了,无从更改;他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也不可考了,反正无论他秉持着什么样的初衷,现在退出去也只会被当做变态。

    他要找个机会,趁任明卿不注意偷偷溜出去。比如他上厕所的时候,或者睡着了以后也可以,这取决于具体的时机……

    任明卿吹完了头发,站了起来,发现了桌子上的葡萄,回头看门。门虚掩着,留着一条窄窄的缝,可他记得刚才门是关着的。他的眼神又落在葡萄上,猜出这是某人偷偷放在他书桌上的,心里有一瞬间的欢欣雀跃。可是想到某人都不肯露面,他又沮丧地发了一会儿愣,然后赌气似得走到门前,把门锁上了。

    庄墨:“……”

    这个锁门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再要想无声无息地溜出去就更困难了,而且他还意志消沉,斗志低迷。有什么比你喜欢的人在发现你来过以后毫不留情地把门锁上更伤人呢?庄墨甚至怨恨地想:既然在他心目中,我是头危险的野兽,那我大可以把他就地处决。

    任明卿晃回到了床边,解开了浴巾,往小腿上抹润肤乳。而庄墨被“就地处决”这种想法蛊惑了,慢慢朝前探出了手。他引用了一百条名人名言,证明一个人之所以做坏事是因为别人说他会做坏事,所以这一切都是任明卿的错,他只是如他所愿。

    就在黄色暖光照亮庄墨指尖的一刹那,任明卿往前小跳了一步,蹦蹦跳跳地试图套上睡裤。庄墨心拎到了嗓子眼:这个小子!他就不怕摔着?!直到任明卿开始一瘸一拐地找拖鞋,庄墨才放下心来,把阴影中的拖鞋推出去,推到他脚边。

    说来也奇怪,任明卿穷山恶水里养大,却那么清秀干净。他连脚趾也生得好看,洁白又圆润,看着想咬一口。

    任明卿随意套上了拖鞋,在床边重新坐下,翻出了抽屉里的指甲钳,翘着二郎腿剪指甲。为了打字需要,他不留一点指甲,指甲让打字有阻力,影响打字速度。

    庄墨看着他翘起的左脚上挂着的那只拖鞋,皱起了眉头。拖鞋一半套在脚上,一半悬在半空中,要掉不掉的,不雅观,也不保暖。他忍不住探出手去,帮任明卿把拖鞋拽好。

    任明卿觉得自己的脚跟被摸了一下,猛地低头,盯着床底下的黑暗。

    是他的错觉吗?好像有什么危险的东西躲在黑暗里偷窥他。

    庄墨屏息静气,心跳加速。

    任明卿抓着床沿,缓慢地蹲身。

    庄墨张嘴,现在已经不说点什么不行了。他只能往恶作剧方向引,叫说临近万圣节,他打算吓他一跳。虽然有点幼稚,但总比“一个暗恋你的死同性恋钻进你床底图谋不轨”要稍好一点。

    正当任明卿打算掀起床单看个究竟时,QQ响了。他放下了指甲钳,坐到书桌边上去了。

    庄墨松了口气。虽然这位女生深夜打扰他的暗恋对象,让他对她很有成见,不过此时的打扰也算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救命之恩了。

    房间里开始传出不绝如缕的打字声。庄墨趴在床底下,觉得这一幕十分荒谬,他这辈子还从没让自己落入如此狼狈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