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都市小说 - 别样情深:总裁宠妻无下限在线阅读 - 第222章 激烈庭审,父婿对峙

第222章 激烈庭审,父婿对峙

    立马垂下眸,阮劭中面带一丝羞惭,却也不愿再说违心的话了:

    “我没有意见!”

    这话一出,那厢的曹格达顿时火大,却又不好发作,只得将自己的手机往桌上一丢,发出明显的“咯噔”声……

    法官无视他的小动作,面无表情的宣布道:

    “经我席讨论后一致决定,关于控方提供的两大证物——被告的手机和头发,因疑点众多,不能成为裁定被告过失杀人的佐证。”

    话落,标志着辩方取得了庭审一半的胜利!

    毕竟还有两大证物——天网监控和凶器没上场,曹格达等人不会罢休。

    出人意料的是,当“林薇薇假扮慕斯从阮府打车离开”的监控视频播放完毕后,面对法官的提问:

    “辩方,对该证物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井炎竟回答道:“没有!国家天网记录的影像,我方没有任何质疑!”

    “那是否意味着,你接受视频中的女人就是被告?”法官甚是疑惑。

    心想,这证物最好用存疑来驳回了,因为只拍到女人的背影,井炎为毛要放过?

    “也不能这么讲!”

    某辩护律师笑笑,貌似一副很不上心的样子,解释道,

    “毕竟天网只拍到女人的背影,你可以说她不是被告,也可以说她是。而且,我方暂时也拿不出案发时间段被告不在现场的证明。所以对这段天网监控我方的态度是,审/判长您看着办!”

    看到这里,也许你要费解,裴凯那里不是有案发时间段慕斯在洗温泉的视频吗?井先生怎么不拿出来?难道跟裴太子没谈妥?

    非也!

    他这样做的原因有三……

    其一,所有物证在上法庭前,都要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核。裴家的监控视频里面有秘密,牵扯到太多的不法之举,你懂的,不容易过审;

    其二,控方提供的天网视频中,那个真正的主角居然来到庭审现场了。在追捕她归案之前,井先生又岂会让她有所警觉?

    其三,裴家的视频一旦呈上,那就是铁证如山,足以证明慕斯没到过案发地点,没杀人。这样一来,控方的曹格达、田军和阮劭中必会慌了神,必会立马对法庭请求败诉,不用再传他们做贼心虚的“凶器”上庭了。

    那么,接下来的大戏岂不是没法上演了?

    所以wuli井先生要留一手,要让这些人掉以轻心,要让关键证物“凶器”上庭!

    举证质证的最后阶段,关于“凶器”的庭审。

    控方出具法医的鉴定报告,证实凶器上有“死者、死者丈夫、被告”三个人的指纹,且被告的指纹压在另外两人之上。

    “这足以证明,最后接触凶器的人是被告!陈述完毕。”

    公诉人说完后,法官问道:

    “关于这点,辩方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方不做评价!但……”

    井炎说着站起身,将另一份报告呈上审/判席,说道,

    “我这里也有一份法医的鉴定报告,出自警局郑法医之手,是案发后警局技术科最原始的鉴定报告!”

    话落,控方那边的三人均大惊失色。曹格达、田军、阮劭中立马猜到,姜爱涛这厮叛变了,将最初那份法医报告交给了井炎。

    “从此报告中可以看出,凶器在被警员从案发现场带回后,上面只有两个人的指纹——死者,和控方律师!!”

    到了这一步,wuli井律师再无任何“二”的特质,口若悬河言辞犀利,

    “那么请问,凶器上被告的指纹,是何时染上的?!”

    凛凛一声质问带着无边控诉,立马让观众席上一片哗然……

    一定是强行画押了,错不了!

    “反对!”

    控方的阮律师已被架到老虎凳上,不得不跳出来辩驳道,

    “警局鉴证科怎会出具两份法医报告?审/判长,不排除其中有人失职造假,所以我方请求驳回辩方的证物!”

    “反对无效!”

    老法官也毫不犹豫,义正言辞的解释道,

    “所有出庭的证据都经过了检察机关的审核,均具有法律效应!”

    言外之意,没任何人造假,两名法医的报告和他们本人,都经过了检察机关的审核。

    于是,井律师洋洋洒洒的辨析起来:

    “审/判长,各位检控官!可以看出,控方出具的赵法医报告,其制作时间明显比郑法医的要晚几小时。若两份报告都属实,那么问题来了,这几小时内凶器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就染上了被告的指纹?!”

    话落,那边贼眉鼠眼的田军立马整个人都缩了起来,想隐身。

    而井律师却带着火光朝他一步步逼近,控诉也仍在继续:

    “最关键,这几小时被告又经历了什么?”

    井炎说着,倏地转向审/判席,趁热打铁道,

    “审判长,这是本案的关键点,我请求传证人上庭!”

    “反对!”

    随着阮劭中惊慌的声音响起,庭审进入白热化阶段。

    “反对无效!”

    老法官也当机立断,

    “辩方,请你的证人上庭!”

    话落,控方三人虽表面镇定,实则内心均惶惶不安起来……

    ——

    第一位证人竟是女狱警;

    她出示慕斯的体检记录和照片,证明被告被警方送到看守所时,已经是伤痕累累、神情呆滞。

    “我证明,被告9527在看守所的几日内,茶饭不思神情恍惚。拒绝找辩护律师也拒绝见任何人,包括我们的医护人员。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被告在送到看守所之前遭受过非人的待遇,才会导致她状态低迷!”女狱警十分给力。

    “那么,你是否把这些情况向上级汇报过?”井炎问道。

    “是!”

    女狱警很肯定的点点头,如数细说道,“我单位的领导已将这些资料整理在案,送至检察机关。”

    井炎:“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控方,对于该证人的证词,你们是否还有异议?”

    “有!”

    阮劭中强装镇定的站起来,臭不要脸的辩解道,

    “证人只说被告在送到看守所时身上有伤,这并不能证明伤就是在警局造成的!我方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时,已附上警方刑侦人员审问被告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出,当时被告身上已经有伤了。所以我方认为,被告的伤势是在被逮捕之前造成的。至于是如何造成的,这与本案无关,被告自己也并未说明,所以警方不会立案侦查。”

    对于他的强词夺理,井炎很不耻的冷笑,继而大义凛然的辩驳道:

    “控方律师,你说被告身上的伤是在被警方逮捕之前造成的。那么请问,警方是在哪里逮捕被告的?”

    “xx温泉山庄!”

    “审判长,请允许我播放一段该温泉山庄当晚的监控记录!”

    井炎这话一出,那边的曹格达立马大惊失色,朝身边的田军投去两道质疑的目光:怎么回事?裴家的监控录像不都交给你了吗?尤其是逮捕慕斯时温泉山庄大堂门口的监控,你特么不是从裴凯手里都拿过来了吗?井炎怎么会有?!

    田军早已吓得脸煞白,不停咽口水。其中原因他没法回答,只能猜想:裴家叛变了,投靠了井家。

    他猜得没错,裴凯虽当晚就把温泉山庄的视频都给了他,但……

    谁还没个备份?

    于是,监控视频一播放,阮劭中的强词夺理不攻自破!

    大家清楚的看到,慕斯在被逮捕时完好无损,身上压根没伤!!

    所以,她的伤只能是在警局造成的!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谁在警局里殴打被告,让她满身伤痕的?!”

    井炎发誓,说这句话时他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拳头。虽一刻也没看那边的田军一眼,但在心里已把这厮千刀万剐、剥皮抽经!

    只得愤然转身,朝法官席请求道,

    “审/判长,我方请求传证人魏xx上庭!”

    话落,那边的田军吓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法官鄙夷的斜了控方席位那三人一眼,毫不犹豫把法槌一敲:

    “准许!”

    女警小魏提供证词:被告在警局受讯前,就已经遭到“田军”的殴打。

    至于过程中双方律师针锋相对的舌战片段,在此略过。

    反正就是,阮劭中没法质疑女狱警的证词,但能质疑小魏:作为警务人员,你目睹了田军殴打嫌犯,为毛不出手制止?

    小魏回答说,警局同事都知田军背后有靠山,不敢和他作对。至于自己的失职,已遭到姜爱涛局长的责罚,将她停职查办。无论什么结果她都接受,就算被逐出警队,她也认为自己活该!

    一句话将阮劭中代表的控方的质疑,给堵死了……

    于是,田军当场被法警拿下,作为本案“扰乱司法公正”的最大嫌疑人,留在庭审现场。

    “小魏,你说警局同事都知田军背后有靠山。那么请问,他的靠山是谁?”

    井炎立马对小魏盘问起来,说着扫了一眼庭审现场,追问道,

    “此人是否在现场?”

    女警小魏没回答,呆呆指向原告曹格达……

    而阮劭中也不得不阴沉发话,提醒道:

    “证人,你说话要有证据,法庭上不容你胡乱污蔑。”

    “控方律师,您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某炎秒接话,振振有词的辩解道,

    “我问的是,警局内部传言田军的靠山是谁?听清楚了,是传言,是大家的猜测!那么小魏的回答还需要证据吗?”

    又玩文字游戏了?

    但这一次阮劭中没有被喷住,只见他阴阴的接话,趁机给井炎挖坑:

    “以你之言,那此证人刚才的证言也不用进入法律程序,今天庭审也不用将她的话记录在案!”

    这话也偷换了概念:井炎只说“靠山一事”证人无需提供证据,并没说小魏作证“田军殴打嫌犯”,也不用记录在案。

    这是律师常用的手段!

    某炎不入坑:

    “当然!关于靠山一题,证人的回答可以略过。但田军违反法纪,是铁打的事实!”

    “铁打的事实?哼,请问证据呢?”阮劭中强作纸老虎的辩驳。

    “要证据是吧?那好!”

    某炎早料到对方会这样质疑,便趁机向法官请求,

    “审判长,我方请求传第三位证人——姜爱涛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