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他的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下意识地就想要开口拒绝,哪里知道他这还没说话呢,那边傅老爷子就冲着他斜飞过来一个眼神: “怎么,这点事儿还要犹豫?那姑娘不是农村的吗,农村里蛐蛐多,既然有心,我就不信她还能找不出来一个能打的!” “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就让她去找,回头我要是把顾老头给打败了,让她进傅家门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说到这儿,老爷子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一脸警告地瞪着傅明琛道: “别怪我事先没提醒你啊,这事儿就得让她去办,你不能帮忙,回头让我知道那蛐蛐是你弄回来的,那这事儿就没得商量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到这儿,傅老爷子还不忘毒舌:“你也别怪我放狠话,你也不看看这几次你给我找的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 “每次找回来的蝈蝈,都说是斗战胜佛级别的,什么战神勇士巴图鲁的,名字倒是取得好听,结果还不是被人压着打的份儿?” “我跟你说,我对你找蛐蛐的能力表示非常怀疑,这事儿不用你插手,你要插手了,那你就别怪我棒打鸳鸯!” 傅明琛站在一旁不敢吱声,后面杵着的周特助则是强忍笑意,憋得一张脸通红,就差没破功了。 老爷子严令禁止,摆明了不乐意让他放水,就是想要考验姜沁渝的意思,傅明琛就算再不乐意,还能真这点要求都不答应? 他有些无奈,只能在老爷子的监视下,老老实实地给姜沁渝那边回复了一条消息。 “我爷爷是个老顽童,兴趣爱好比较特别,最近他刚刚输掉了一场斗蛐蛐比赛,新买的蝈蝈也被打死了,一直情绪不高,如果你那边合适的话,不如就送给我爷爷一只蛐蛐吧,我觉得他一定会对这件礼物感到非常满意。” 这条消息发出去后,傅明琛自然又收获了傅老爷子一记眼杀: “老顽童说谁呢?谁情绪不高了,我这是韬光养晦,随时准备奋起反击,你就看着吧,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要让顾老头心服口服!” 不说傅明琛内心里如何吐槽他家这老小孩,只说姜沁渝收到傅明琛的这条微信后,一脸懵逼到简直怀疑人生。 送蛐蛐?这大概是她有生以来所听到的最奇葩的送贺礼建议了吧? 姜沁渝还以为傅明琛是在开玩笑,故意逗她玩的呢,下意识地就回复了一句:pardon 别说姜沁渝了,傅明琛都觉得他刚刚说的那段十分丢脸,但碍于自家爷爷的yin威,他还不能反驳,只能趁着老爷子没注意,赶紧偷偷解释道: “不用重复,这是真的这不是演习,我爷爷输掉了斗蛐蛐比赛,最近都窝在家里不敢出门了,所以你如果真想要投其所好的话,这个办法是最稳妥的,当然,也不能随便找只就敷衍了事,最好找只比较强壮比较厉害的,这个应该不算太难办吧?” 已经输给顾家老头那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了,只要姜沁渝找来的蛐蛐勉强能入得了他爷爷的眼,估计他爷爷应该也不是那般斤斤计较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傅明琛是这么想的,但姜沁渝看到他那番话后,却是真的上了心。 她只是有些震惊于傅老爷子这样的大佬,居然喜欢斗蛐蛐这种儿童游戏,甚至脑子里完全无法将这二者画上等号。 但既然傅明琛说得这么认真,又再三强调,那说明傅老爷子是真对这个感兴趣,姜沁渝当然也就不会敷衍了事,肯定要把这件事给办妥了。 老实说,农村里别的东西可能不好找,但是夏天里知了猴跟蛐蛐这两种东西还真就不缺。 不过,老爷子要的蛐蛐,是能打得赢其他蟋蟀的实力战将,这种蟋蟀可就不大好找了。 若是在往常,姜沁渝还真会感觉到头疼,大概得费点功夫,甚至花点钱找村里的那些放暑假作业少没事儿做的孩子们帮忙,让那些皮小子帮她去抓蟋蟀了。 但这回嘛,要找这样的蟋蟀,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却还真称不上棘手,至少对姜沁渝来说,还是能够完成任务的。 原因嘛,就在她之前从那低级星际战士尸体上抠下来的那一堆鬼手蛛rou上面了。 上一回姜沁渝就拿鬼手蛛rou在院子里做过实验,那玩意儿对动物的吸引力简直是无敌的,不光是鸡鸭猪狗猫这些家禽家畜,就连草丛里的虫子也无从抗拒这东西的诱惑。 所以,抓蛐蛐这事儿,只要有鬼手蛛在,就不算难。 接到傅明琛消息的当天晚上,姜沁渝就开始了抓蛐蛐之旅,她弄了十几个竹篾织成的巴掌大的小罐子,只在开口处露出了一个孔来方便蟋蟀进出。 然后又用粗眼纱布缝制了有些小布袋,把鬼手蛛碎末装进这些布袋里,再塞到竹篾罐子里头,紧接着她就带上这些罐子上山了。 来到的自然还是明罗山水库后面的那一片松树林,这一带树林干燥且草丛比较多,是蟋蟀最喜欢的环境,所以才进到山里,就能听到不少蟋蟀此起彼伏的叫声。 把这些竹篾罐子分散开来,隔一段距离就在草丛里面塞上一个小罐子,做完这些陷阱后,姜沁渝就回了家。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往山上走,去收捡那些竹篾罐子。 这些罐子不大,所以蛇鼠是肯定钻不进来的,能够被鬼手蛛rou吸引的,只有树林里的那些昆虫,而且因为姜沁渝把鬼手蛛rou塞在了粗眼纱布袋里,所以那些昆虫进入竹篾罐子里后,只能闻到rou味儿,却根本无法下口,也不能将这些rou打包带走。 这也就导致,这些虫蚁只能是被鬼手蛛rou引诱来到罐中,又被rou味勾引得舍不得离开,只能在罐中坐以待毙,最后被姜沁渝直接一窝端了。 这是姜沁渝的初次尝试,没想到还真就成功了,当然了,罐子里面蚂蚁肯定是最多的,但十几个罐子,姜沁渝也抓了大大小小有近二三十只蟋蟀,可以说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期。 这些蟋蟀都是纯正的野生种,从孵化到不完全变态,本身就已经经历过一次激烈的竞争与淘汰过程,所以其战斗力肯定是非常强的。 不过,这还不够,姜沁渝要挑选出来的,是最顽强最英勇善斗的那一只,肯定就需要严格的筛选。 这几十只还太少,隔天晚上,姜沁渝又增加了好几倍的罐子,不光是在松树林里,还在梯田,水库堤一带都放置了一些,这一次的收获更多,又抓了七八十只蟋蟀。 姜沁渝将这些蟋蟀先剔除了一部分,把还没完全长大的那些幼年蛐蛐以及缺胳膊断腿的蛐蛐都给挑出来,最后留下来的,就只有四十来只合格的蟋蟀。 这些蟋蟀属于竞争者,接下来就是在这群竞争者之中,挑选出真正的蟋蟀之王了。 对蟋蟀来说,生来就有一种使命所在,那就是争夺,在它们的字典里,只有所占领的地盘越大,可能获取的食物才会越多,成年后吸引异性的机会也越大。 尤其是对于刚成年的雄蟋蟀来说,首要的是温饱,其次是安居和躲避天敌,最后才是寻找配偶、繁衍后代。 所以一块鬼手蛛rou,对于蟋蟀的吸引力,无异于唐僧rou。 这个就跟斗兽场里的斗兽规则一样。 当一群蛐蛐放入笼中出现了一块鬼手蛛rou,就如同油锅里倒入了一滴水,瞬间就能激起这些蟋蟀的斗性。 为了争夺这一块鬼手蛛rou的所有权,这些蟋蟀能奋起抗争,打得你死我活,这场短兵相接的犬牙之战,最后只允许留下唯一的一名胜利者,才能享用这块美味的鬼手蛛rou。 也只有用这样的办法,才能够顺利筛选出真正的战斗蟋,把弱者淘汰出局,最后留下来的,绝对是这批战斗蟋蟀之中的强者,绝对的蟋蟀之王。 果然,姜沁渝的这个办法非常管用,原本这群蟋蟀被关在笼子里,都是蜷缩在角落,其实都还算相安无事。 但当鬼手蛛rou下来后,这群蟋蟀就开始变得狂躁起来,善斗好勇者相继出场,拳击手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大约过了近一个小时,这场战斗才算结束。 最后有一只体壮、头大、牙利的花生大蟋独占鳌头,在赢得这块鬼手蛛rou后,开始发出洪亮的鸣叫声,既是对战败者的嘲讽与警告,也是在以叫声圈地,以此来宣誓主权。 挑好了蟋蟀还不算完,接下来的这几天,姜沁渝又耗费了一些空间产的蔬果以及鬼手蛛rou,对这只蟋蟀王进行喂养。 紧赶慢赶地填鸭式喂养了几天,也许是真吃多了鬼手蛛rou的缘故,这只蟋蟀原本身体上的杂色渐渐加深,皮肤变成了纯正的黑色,头色极深,牙齿为白色,甚至就连体型都再次发生了变化,比之前要大了不少。 蟋蟀改造到这个地步,姜沁渝也自认为自己已经算是做到极致了,毕竟傅明琛给她的时间太短了,如果时间再长一点,别说养出个蟋蟀王出来,就是让她弄个单品整个蟋蟀养殖场,她都能办得到。 当然了,姜沁渝并不懂怎么斗蛐蛐,所以即便是做完这些,她心里其实也没底,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到底这样的蟋蟀儿算不算是好蟋蟀儿。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能再挑三拣四了,先带上这玩意儿再说吧。 临出发的前一天下午,那位周特助就开着车来明罗村接人了,进了屋也没多耽搁,就直接示意姜沁渝跟着他走,还解释道: “明天老爷子做寿,事情很多,先生脱不开身,让我来接姜小姐您们先过去,今天晚上就住在江邺别墅那边,明天寿宴完了再送你们回来。” 姜沁渝点了点头,没什么异议,倒是姜妈怕姜沁渝不知礼数,又赶忙叮嘱了几句。 并不是第一次来江邺别墅这边了,所以到了省城后姜沁渝还算适应良好,跟别墅里的阿姨打了个招呼后,就很自觉地到了之前她住过的那间客房。 不过,在拉开客房的衣柜后,看到柜子里挂满的那一排新衣服,姜沁渝就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好像都是女款吧?谁的?难道是这个星期有谁入住过这间客房不成? 姜沁渝眉微微一蹙,以为自己选错房间了,下意识地就准备关柜子门退出这间客房。 没想到这个时候,后面阿姨也跟着走了进来,看到姜沁渝打开了衣服柜子,忙开口替她家雇主邀功: “那是前几天先生吩咐人买回来的,衣服我都过了水清洗干净了,姜小姐您喜欢哪一套就穿哪一套,先生说姜小姐要是不喜欢这个风格,只管吩咐,让下面的人再去买就是了。” 姜沁渝脸色顿时一红,赶紧摆手摇头表示不用了。 不能怪她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她家从小就简单质朴,从小到大她虽然没穿过有补丁的衣服,但是还从来没这么奢侈过,这么大一个衣柜,里面挂满了衣服,简直比她从小到大穿过的新衣服加起来都多。 而且姜沁渝眼尖,还注意带柜子里折叠着不少睡裙和贴身内衣裤,听保姆阿姨的意思,这竟然都是傅明琛让人准备的,这完全是出乎姜沁渝的预料之外了。 她完全没想到,像傅明琛这种大忙人,居然还有时间记得这些小事,而且让姜沁渝感觉有些羞窘的是,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穿衣服的尺码的? 之前参加同学聚会那次,傅明琛弄了几套衣服说是臭臭给她挑的,那会儿姜沁渝还觉得衣服合身不过是巧合,但这回看到这一柜子的衣服,她开始有些后知后觉了。 该不会,上次那些衣服,就是傅明琛挑的吧? 姜沁渝在望着这满柜子的衣服发呆,殊不知那位住家保姆也在盯着姜沁渝发呆。 虽然先生没有明说,但这位保姆在傅明琛这儿做了好几年住家阿姨了,自然也能察觉到自家雇主的异常。 自从上次这位姜小姐带着小少爷来别墅这边住过一晚上开始,她家这位雇主就变得紧张兮兮的,不但重新将姜小姐住过的那间客房布置了一番,还列了个详细清淡,找人买回来了一大堆女人用的东西,连带着原本维持着冷色调的客厅书房,都添加了不少暖色调的装饰物。 虽然雇主没明说,但阿姨也是有颜色的,料想眼前这位姜小姐,应该就是未来的老板娘了,所以看向姜沁渝的眼神里也不自觉地带着几分恭敬和讨好。 毕竟,按照傅先生如今的表现来看,很显然用不了多久,她家这位雇主就要化身妻奴了,只怕眼前这位才是将来家中掌握财政大权的领导,不赶紧先卖个好,趁机抱稳这位金主的大腿,那还要等到什么时? 姜沁渝不知道阿姨心中所想,她这一次来别墅,其实也察觉到了这个客房里的一些变化,但她正为那满柜子的衣服感到难为情呢,自然不会对这些变化产生别的联想。 幸而傅明琛并不在别墅这边,他在老宅为老爷子的寿宴忙活,压根没时间来照顾姜沁渝和臭臭,周特助也忙,送了人过来后就离开了,姜沁渝也乐得自在。 不过,原本以为这一次她又会是单独在别墅这边过夜,谁知道晚上九点多的时候,傅明琛居然回来了。 姜沁渝那会儿刚洗完澡,听到动静从房间里探出头来,正好就看到傅明琛走进屋来,随手把车钥匙丢在了茶几上。 姜沁渝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回来了?” 然而她话音刚落,就觉得这话问得有些古怪,怎么听起来像是妻子跟丈夫的日常对话似的,感觉那么别扭呢? 第97章 我家的 傅明琛心中也有所触动, 眼神都不自觉得变得柔和起来, 不过为了不惊到面前的这只小兔子, 他面上还不敢表露出来。 不过,其实内心十足窃喜就对了。 光是想想未来的某一天, 这只小兔子被他真正叼回到了狼窝里, 往后这样的场景就会成为真正的日常,傅明琛就觉得这样的画面十足的美了。 傅明琛心里有多荡漾,在看到姜沁渝带过来的那只蛐蛐后,就有多表情纠结。 “你这蟋蟀个头这么大肯定不行,到时候绝对只有被顾家老爷子的那只蟋蟀按着打的份。” 姜沁渝顿时愣住:“啊?为什么?” 难道个头大了也有错?这可是她千挑万选给选出来的种子选手,还特意喂养了几天增加了这家伙的体型, 就是为了在体重方面能够彻底碾压对手。 怎么到了傅明琛这儿,就成了错处了? 傅明琛这两年没少给他家老爷子找蟋蟀,所以就算他不是内行, 但在挑蟋蟀这一块儿,还是积累了一点皮毛经验的。 所以他一眼看过去, 就认定姜沁渝选的这只蟋蟀不合格。 “斗蟋是要会打架的,但并不意味着个头大就行, 块头太大的话, 身体协调能力就不行,动作不灵活, 就很容易被小个蟋蟀直接给斗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