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玄幻小说 - 妖怪收容所在线阅读 - 第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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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荼:“……”

    “嗯……”原末想了想,觉得这犬妖少年的来历似乎十分有问题,居然连这种常识性的问题都不知道,“能说一下你以前的经历吗?你是怎么成精的?”

    犬妖少年用犀利的目光盯着原末看了许久,似乎是觉得他比敖斐看上去可靠一些,想了想就说:“好像是,有一天我和主人在外面玩耍的时候,从草地里捡到了一块石头一样的东西,它闻上去很香……我当时头脑还比较简单,觉得闻着香的就是可以吃的东西,所以就把它吞了下去。吃了它之后,我很快就发现自己不光变得比以前聪明了,力气也比以前大,慢慢的,我甚至可以化成人形……我不知道,这大概就是你所说的成精了吧。”

    听了他的叙述之后,原末没觉得如何,坐在他旁边的敖斐和白荼却是脸色起了些许的变化。

    原末见状,忍不住问:“怎么了?”

    敖斐看眼前的犬妖少年一眼,小声嘀咕:“哼,这小狗崽子运气倒是好。”

    原末不解:“什么意思?”

    敖斐:“那个被他无意间吃下去的东西,应该是帝流浆所凝结的奇石。”

    原末一脸茫然:“……什么是帝流浆?”

    敖斐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对无知人族的鄙视之情:“……凡间七月十五,每六十年一度的月光中含有‘帝流浆’,草木动物吃了它可以成妖,妖族如果吃了它,一夜的修炼相当于数千年之功。”

    原末眼睛都瞪圆了:“这么厉害吗?那如果妖族们都去寻帝流浆,岂不是会冒出来许多千年大妖?”

    “哪有这么容易?别说是现在的末法时代,就算古时候人间灵气充沛的时候,帝流浆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岂是谁想要就能有的?”敖斐说着,将目光又转向了犬妖,说,“这小妖怪也是运道好,居然能无意间捡到一块……”

    “这块被他吃掉的帝流浆,应当是古时候遗留下来的,后来被人族无意间从哪个深山老林里挖掘出来,又被当成普通石头随手丢弃在遛狗的草坪上……呵,真真是暴殄天物。”敖斐说着,脸上就流露出不爽的神色,显然十分嫉妒犬妖少年的好运气。

    原末:“……”

    原末咳嗽了一声,无视了敖斐的臭脸,再次将目光转向了面前的犬妖少年,问:“原来是这样……那这么说,你在成精之前,只是一只普通的宠物狗了?你有名字吗?叫什么?”

    犬妖少年看了原末一眼,说:“是,我叫……亚历山大。”

    原末:“……还是个英文名,呃,挺配你的。你成精多久了?”

    亚历山大:“不久,刚刚半年。”

    原末有些惊讶:“时间这么短?那你多大了?”

    亚历山大如实回答:“四岁半。”

    原末:“……”

    靠,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宝宝啊!才四岁半!跟他相比,一百三十九岁还是未成年的谢庞,都快成个老瓜皮了!

    不过……依照这个年龄,这狗化形后为什么会是少年模样,而不是幼儿形态呢?难道是跟他的化形方式有关?

    该说不愧是吃过帝流浆的狗,就是这么与众不同吗?

    想到眼前犬妖这具十几岁外形下的真实年龄,原末看着亚历山大的眼神瞬间变得十分柔和:“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你不是宠物狗吗?”

    这一回,亚历山大却忽然不说话了。

    敖斐一脸不悦地瞪了他一眼,说:“问你什么就老实交代!”

    他心里可没有什么几岁的小宝宝需要特殊关照的概念,在他眼中只要化了形,那就是一个成熟的妖了。

    亚历山大对敖斐十分忌惮,闻言只好说:“……我主人,不要我了。”

    原末一呆,随后问:“难道他发现了你的不对劲儿?”因为知道自己的宠物成了精,所以吓得不敢养了?

    亚历山大却只是低着头,声音十分的低沉:“不是,是因为主人结婚了,他的妻子不喜欢我……”

    原末:“……”

    呃……这就有些难办了。

    身为一个人族,原末对于自己同胞这种弃养宠物的行为,感到十分丢脸,并由衷的感觉抬不起头来。——尤其是当他的对面,还坐着被抛弃的苦主的时候。

    “是因为被抛弃,所以你才仇恨人族,并四处搞破坏报复的吗?”白荼见原末神情有些讪讪,好像有些问不下去的样子,于是马上展现出了自己身为优秀员工的良好职业素养,接替他询问。

    亚历山大眉头紧蹙地看了白荼一眼,摇头说:“不,我没有仇恨人族。”

    “那你为什么要一直破坏人族的公物?据人族政府那边收集到的信息,被你破坏的公共设施起码有十一处,你如果不是仇恨人族的话,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没有故意搞破坏!”亚历山大的眉头皱得更加紧了,表情也显得越发的苦大仇深,“我只是想要回家而已!”

    “是吗?”白荼一边说,一边打开自己手中的资料,开始念道,“本月28号,有监控拍到你在破坏小北路附近的路面,将原本完好的柏油马路刨出一条宽约1米的断路坑……这难道也是为了回家?”

    “没错!”亚历山大梗着脖子说,“我被丢掉后去找过主人,可是他总是开着车,我追不上。那条路是他每天开车上班的必经之路,我把路刨开他不就开不了车去上班了吗?我不就可以见到他了吗!”他这话说得十分理直气壮,丝毫没有破坏公物后应有的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