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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即永恒_分节阅读_3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答所有的疑惑。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并且完好地出现在伦敦机场。因为这一切并不是现在发生的,而是曾经。

    十年前,他从伦敦到柏林,在机场滞留了整整四天,一个笨蛋撞倒了他,把热咖啡泼在他的裤子上。那家伙手忙脚乱地道歉之后拿错了行李箱,差点耽误方严的要事。那个人的摸样他依然记得,个子很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虽然脸很帅,穿着却很廉价,毫无品味可言,精心修剪过的胡须也给人一种小男孩想要冒充大人的错觉。

    这个金发笨蛋,就是当时还很年轻的克劳德。

    “克劳德!”他握紧手里的报纸,这个名字总让他心跳加速。

    他像喘不过气一样大口呼吸,连指尖都在颤抖,一种冲动在他体内爆发,从四肢冲向大脑,最后传遍全身。他抬头,隔着玻璃窗看铺天盖地的白,思绪又回到自杀前的那几天。接到克劳德死讯的那个下午,也是这样的大雪,他痛苦地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用双手捶打墙壁。

    而现在,他还有希望,有能力改变一切。

    克劳德不会死,他也不会!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和室内的喧哗相反,外面的世界正在一片静寂中沉睡。

    他久久凝视能洗涤心灵的色彩,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必须确定一件事,这究竟是一场白日梦,还是发生了无法解释的神迹?

    虽然被突发情况弄昏了头,但还没有慌乱到失去理智的地步,所以他十分清楚,如果开口询问别人这是十年前的世界吗,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方严决定自己寻找答案,他走进洗手间,在壁镜前矗立良久。镜中的他皮肤紧实,和十年后相比,不但年轻许多,还充满了朝气。那时的他才二十二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他解开衣服,腹部光滑平整,体毛很少,能看得出一些不太结实的腹肌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没有伤痕!

    四年后,他切除阑尾,留下一个三厘米长的刀疤。

    “我还活着,我重生了!”他喃喃自语,再活一次,表示任有机会弥补一切,让他与克劳德重新来过。

    喜悦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势不可挡,他的心脏几乎要蹦出胸腔,比任何时候都有力。但他很快发现无名指上空无一物,一股空前的绝望席卷了他,克劳德留下的结婚戒指不见了:“该死的,这辈子你还会送我一枚吧,拜托,一定要送我……”

    握紧拳头,却缺乏底气,寒气从脚底直冲后脑,他开始恐惧,越发感到害怕。

    方严不敢想,如果这一生克劳德不再爱他,那他该怎么办。

    原本充满力量的四肢,现在变得虚弱无力。他抱着胳膊,忍不住颤抖,开始思考对策。他对冷热疼痛皆有感觉,会痛苦、伤心、难过,也会欢欣雀跃,充满期待。他还活着,确确实实地站在这里,但最初的喜悦很快被愁云冲淡。

    “够了,你这时刻都在发情的公狗!”厕所隔间里传来一些刻意压低音量的怒吼,看来有人在里面偷情,而且是两个男人。说话的人一直在低语,继而传来整理衣服的声音,偶尔忍不住爆发的咒骂让方严像被雷打一样立在原地。

    他紧锁眉头,刺痛从胸口扩散全身,差点站不住脚。

    在这里,男同性恋并不稀奇,在马桶上做·爱也不罕见,让他震惊的是那个人发出的声音。那是个相当年轻的男人,说话不太正经,一口美式英语,喜欢发出夸张的感叹词。

    这个人的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总是在清晨呼唤他的名字,说我的宝贝,早安,我真的很爱你;在结合时带着鼻音撒娇,断断续续地说那些让人感到rou麻的情话;他快乐,便高八度地欢呼,生气就会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低潮时,嗓音低沉带着忧伤。他不是会掩饰情绪的人,你能从他的表情和声音判断一切。方严熟悉他,了解他,和他朝夕相处……

    这个人,是克劳德!

    他不敢回头,假装在整理上衣,却从镜子中偷偷观察紧闭的厕所门。那扇门之后,有他深爱的男人,正在和别人那那件事。他快要疯了,只是想象这个画面就无法忍受,他克制不住想告诉克劳德真相的冲动。他想冲进去,把碍事的男人赶走,把头埋在属于他的怀抱里,对他说,我才是你的爱人。

    可是不行,这是十年前,在一切开始以前。

    冒冒失失地出现,只会吓坏什么都不知道的克劳德,会坏事,会让他觉得自己是疯子。

    方严用力抓住洗手池的边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分散那些低语带给他的打击。他是如此用力,连指关节都泛白了,却依旧不能缓解痛苦。他知道,他不应该嫉妒,因为这个阶段的克劳德根本不认识他,但很难做到。

    这时的克劳德有一个恋人,是身材相貌都数一数二的男人,也是三年后达喀尔拉力赛摩托车组的总冠军。

    这一年,他们将一起前往柏林,参加红龙车队的选拔赛。

    “克劳德,你非得这样惹怒我吗?”不一会,另一个声音响起,显然很不满:“在我生气之前把嘴张开。”

    “如果你想少一个蛋蛋,可以强迫我试试。”依然是不正经的腔调,听起来像开玩笑,只有方严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的人。接着,门被大力推开,一个长相英俊的褐发男人怒气冲冲走出来,摔门而去。

    “去你妈的!”留在隔间里的克劳德点了只烟,狠狠地吸了几口,才骂骂咧咧地提起裤子,慢腾腾走出来。他似乎是没料到外面有人,所以吓了一跳,脸色有点不自然,略带尴尬地说:“抱歉,你知道,总有人吃了炸药,希望没吓着你。”

    “没关系,你的伙伴好像生气了,不用去追吗?”方严微笑了一下,尽量找些话题,想多和他说几句话,并且不动声色地从镜中凝视他的爱人。

    此时的克劳德还很年轻,脸上都是稚气,无论是穿着品味还是说话方式都和十年后有很大差别。他正低头整理腰带,并没有看方严,注意力全在夸张的骷髅头皮带上,愤愤不平地抱怨:“让那头蠢猪去死吧。”

    克劳德,我的克劳德,你还活着!

    方严咬牙,把手藏在袖子里,怕指尖无法抑制地颤抖,泄露了心事。他想多和他聊几句,但克劳德没有兴趣搭话,他在他的视线中停留了一会,大步走出去。

    关门声响起,方严终于支撑不住,跪坐在地板上。

    他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涌出……

    方严一直很坚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没有为任何人或事掉下过眼泪。母亲死的时候他没有哭,得知克劳德死讯也没有崩溃,就算朝自己的太阳xue扣动扳机那一刻也镇定自若。可是再见这个男人,看到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听他不耐烦的抱怨,他再也无法忍耐,泪水决堤。

    他独自伤感了许久,直到有人进来,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回到候机厅。

    他静立在通道中,眼睛无法离开那个人,他正坐在休息区喝咖啡,留下一个还不够强大的背影。

    方严看着,开始担忧新的问题,他看过关于时光倒流的电影和小说,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改变过去发生的事,那他返回过去这件事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他很害怕,因为克劳德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直到31号才出现,而是提前了十几个小时。

    蝴蝶煽动翅膀,能引起一场巨大的风暴!

    如果时间地点都不对,那他们还会有交集点吗?

    “就算没有,我也会自己创造。”他深呼吸了几下,眼神变得坚定,朝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

    “你好,我叫方严,我们刚见过。”他伸出手,露出让人无法拒绝的笑容。

    这一世,让我来追随你!

    作者有话要说:表示修文比写还累,TOT

    ☆、第3章 痛苦

    克劳德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守着许多行李,表情有些寂寞。他看着窗外的大雪,心不在焉地嚼面包,配的是自动贩卖机出售的速溶咖啡。这是方严从未见过的他,初入社会,还是个孩子,难免会依赖别人。

    他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大方地自我介绍,并伸出自己的右手。

    方严表面上很冷静,其实内心忐忑,用尽全身力气才制止颤抖的双手。谁也不知道他此刻有多害怕,怕克劳德拒绝他,怕抓不住眼前的幸福,怕再一次错过。

    “克劳德·霍普金斯,法国人,目前是无业游民。”幸运的是,他并没有生硬地回避,反而露出灿烂笑容,看上去很亲切。他先伸出手,然后觉得不妥,有些尴尬地耸肩,在裤子上擦掉手汗后,才握住方严的手。也许是一直拿着热咖啡的缘故,他的手很温暖,让人舍不得放开。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并不热络,大部分时间是方严主动找话,克劳德附和。他没有专注在交谈上,目光不停在人群中搜寻。他一直没看到自己的恋人,所以小心地和这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礼貌,但仅限于此。

    方严很难过,这种谨慎的疏离感快把他杀死了,他无法想象克劳德用温柔的目光注视别人。

    他是我的,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一切都是我的!

    他感到大脑中有个声音在嘶吼,在歇斯底里地大叫,疯狂地宣誓自己的所有权。他的头皮发麻,胸口很痛,痛得喘不过气,身体像要撕裂一样,每个细胞都在叫嚣。

    他很痛苦,从头到脚,还必须做出若无其事,毫不在乎的样子。

    他定定神,然后挑有趣的,对方会感兴趣的话题。

    但他的记忆派不上任何用处。

    十年后的克劳德喜欢收集限量版篮球鞋和火机、玩魔兽世界、做模型、亲手改装汽车、把巧克力饼干泡在热牛奶里吃,跟猫咪一起蜷缩在被子里打呼……

    对方严来说,这些点点滴滴组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他,才是他所熟悉的克劳德。

    但现阶段的他对这些事毫无兴趣,他的重心似乎只放在那个男人身上。虽然他们在厕所里闹了些矛盾,但方严看得出,克劳德很在乎他,这也许是他重生后面临的最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