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十二代的血族,体内初拥获得的力量算不上多,他们除了拥有不死的身躯,不朽的容颜之外,个体的力量仅比普通人类强两倍。” “所以呢?” “他是被你的血液侵袭,死的时候,体内的血液在一瞬间燃烧殆尽,连同尸体,一起化成了灰烬。” 谭昭眨了眨眼睛,好半晌才道:“……你的话我每个字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你被狼人咬过的原因。” 谭昭有些疑惑:“狼人血液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这个问题,就不太好回答了,西里尔想了想,才开口:“血族和狼人同为黑暗生物,黑暗,是两族刻在血液里的永久标记,从来没有血族会想去吸食狼人的血液。” “唔?” “那些狼人的血液,简直比臭水沟里的污泥还要臭。” 这么一说,谭昭就有些明白了:“你绕那么一大圈,都用上体检的馊主意了,其实就是对我的血液感兴趣,自己不行,干脆就借刀杀人呗。” 西里尔从不否认自己的卑劣,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如果过于心善,他的财产早就被人鲸吞蚕食了:“如果你要这么想,我也并不否认。” “当然如果有冒犯到的地方,我愿意用金钱向你赔罪。” 谭昭挑眉,终于露出了一个带着兴味的表情:“你当真觉得我能救你们亲王?” “不过是两千万而已。” 艹,他有点仇富了。 系统:谁让你不努力,你努努力,也能出任霸道总裁啊! [我觉得咸鱼也不错哎。] 但话又说回来,阿曼德沉睡五百年,还并不包括五百年前的时间,这么久都没有进食,很显然现在这个样子,是身体低电量自动关机了。 谭昭无意与西里尔探讨金钱观,他伸手在虚空中画了一个符阵,直接将整个大厅隔离了起来。 “你做了什么?” 谭昭捏了捏拳头:“我这人呢,虽然爱钱,但是脾气也有点大,你算计我没算计成,那是因为我足够强,但这个理由,显然并不能让我就此放过你。” “所以,多担待了。” 阿曼德是在西里尔惨烈的呼救声中醒来的,他坐起来,循着声音望去,只见西里尔被凄惨地倒掉在半空中,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抽成一条条的,脸上还有不少血红的印记。 阿曼德的状态很虚弱,但他自己很清楚,这样的状态还不足以让他湮灭。他不进食,并不是想要饿死自己,而是……“疼痛有益”,只有剧烈的饥饿感才能让他有种“活着”的错觉。 “你对我做了什么?” 阿曼德张了张手,有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力量徘徊在血液里,这股力量很特别,它不能为他所用,却能让他不再有饥饿感。 “他花了两千万,请我让你醒来。” 阿曼德:……这就是你对金主的态度? “但是一码归一码,他说我是他的歌者,我以为歌者做什么,都是会被原谅的。”谭昭将绑着西里尔的绳子拴在门柱上,倒掉普通人会死,但吸血鬼却不会,谭昭干得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我饿了,请你吃饭吧。” “吃……饭?” 西里尔原本以为,自己被人单方面打一顿吊起来已经很惨了,却没想到还有更惨的。 谭昭以西里尔的名义叫了个大厨,做了一大桌的海陆鲜脍,厨房和主屋是分开的,等人做好后,直接摆在了客厅里,当着西里尔的面,邀请血族亲王共食。 “放心,和那杯酒一样,你吃到的只是食物里的能量和味道,不会进入胃部的。”谭昭给人递了筷子,非常“贴心”地开口。 东方鬼和西方鬼,都是鬼,一个套路喂食,完全没毛病。 这本身是个非常诡异的画面,头顶吊着只吸血鬼,下面却摆着满桌的珍馐,一般人可能连动筷子都勉强,但……很显然,动筷子的两个都不是什么普通人。 哦,当然,血族亲王用筷子的学习能力就跟他的语言天赋一样棒。 食物能够熨帖人心,这句话谭昭从来相信,作为一个厌食爱好者,阿曼德对食物的需求并不高,但在万物无趣的情况下,他也并不排斥跟一个强者用餐。 血族慕强,这是天性。 看着下面吃得欢快的两方,西里尔的眼泪都快不争气地从嘴里流出来了。但好在,血族并没有眼泪。 闹腾了一夜,外头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半空。 西里尔已经陷入了睡眠,谭昭本来想把人放下来,阿曼德却阻止了他。 “???” “不用,他不会有事。” ……这不好吧?怎么算,人都是你孙子,不都说隔代亲吗? 大概是进了食,阿曼德苍白的脸色终于没那么难看了,但他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地淡薄,不管是对西里尔,还是谭昭,都是如此。 “我给你一亿,你杀了我,怎么样?” 对此,谭某人并不心动:“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我以为你很爱钱。” 谭昭往后枕在沙发上:“我确实很爱钱啊,但那只是因为我想要享受生活,钱是个好东西,但我并不想做金钱的奴隶,就像……你不想受血液控制一样。” 阿曼德的眼神忽然苍远起来,阿曼德这个名字,在外语里是士兵军人的意思,严于律己是军人的自我修养,这位虽然一心求死,却并没有选择自我了结,也并没有仓促地寻求教会的帮助。 这样的存在,本身就很矛盾。 “你想知道什么,不用这么试探,我可以都告诉你。” 谭昭有些讶异:“这么坦然?” 阿曼德用着舒缓的语调说着:“沈先生,你早已经入局了。不管是血族,还是狼人,预言者都是他们的救赎。” “嗯?” “血族在减弱,这毋庸置疑。” 这个西里尔也隐隐晦晦地提过,但血族亲王这么一语喝破,还是让谭昭有些惊讶:“但那又如何?” 血族的延续方式是初拥,这就意味着除了血族始祖,所有的吸血鬼都是混血,吸血鬼并不具有妊娠繁衍的能力,一代一代的吸血鬼依靠初拥,“血统”越来越稀释,这也是为什么十二代血族只比人类强两倍的原因。 而如果这份血液再稀释下去,或许终有一天,血族会失去不朽的容颜,永生的生命,逐渐沦为被血液控制的……怪物。 “能冒昧问一句,现在世界上,还有多少血族吗?” 第142章 急支红浆(十六) 谭昭能猜到, 这个数字或许并不怎么大,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居然连五位数都没有, 大名鼎鼎的血族,加起来还没有西里尔开的公司员工多, 这听着莫名有种荒诞剧的意味。 而狼人与血族是宿敌, 按照相互掣肘的状态,狼人的数量也不会多到哪里去。狼人虽然可以持续繁衍, 还没有种族隔离, 但随着时间的发展, 纯血狼人越来越少,混血狼人像是霍金利这般,连从人到狼的转变都不能自我控制, 显然狼人的力量,也在不断地减弱。 “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让我杀了你?” 阿曼德的声音不露悲喜, 或许死人本来就没什么感情:“我早就已经死了,我的灵魂早已寂灭, 你可以将之理解成‘尸体委托’。” 谭昭:……虽然知道这是胡扯, 但他娘的他居然觉得无从反驳。 系统:没毛病啊,人找你物理超度他, 吸血鬼不算人,宿主可自由发挥。 “所以, 作为委托的费用, 你想要什么,只要我有,都可以给你。”阿曼德显然是个直球选手, 他也不屑于因此去用阴谋诡计,这不仅累赘,还非常没有必要。 谭昭能感觉到阿曼德话里的郑重,也是因此,这一次他并没有立刻拒绝对方,反而是迟疑了片刻,才道:“我现在还不能给你明确的答复,虽然我知道血族没有灵魂,但抹杀一个有思想的个体,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阿曼德深深看了谭昭一眼,这一眼,仿佛能穿透沈还英的外表,看到藏在身体深处的外来神魂。 从西里尔的郊区别墅离开,谭昭的心情称不上多么轻松,当然要说沉重,那也完全谈不上,毕竟这要拒绝,也就是嘴巴一碰的事情。 系统:呵,我看你就是心软综合征又发作了,没得治。 [那也没见你阻止我啊。] 系统:你又不是大开杀戒、手染鲜血,我吃瓜还来不及,拦着你做什么? 呵,辣鸡系统。 这一日夜都没个休息的时间,谭昭干脆开着车在郊区兜了一圈,等到夜色将至,才将车开回霍少的小别墅。 但很可惜,霍金利并不在这里,大门紧紧锁着,也没有小祖宗的气息,谭昭无奈给人发了微信消息,就驱车回了美都家园。半路上,他还接到了蓝调经理的电话,谈的是暑假兼职的内容。 虽然他现在已经有两千五百万傍身,干调酒师那点工资已经算不上什么,但谭昭还是应下了这份兼职,只不过时间上做了调整,每周工作三天,时间是每晚八点到十点,可以按照他的时间弹性来,加上可观的时薪,可以说是非常优渥了。 等挂了电话,谭昭看了一眼微信,霍少还是没有回他,不过有风狸在,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等到第三天的中午,谭昭才接到了来自霍少的电话。 “沈还英,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问。” “你家小祖宗,究竟是什么品种的野兽啊?这也太……啊——” 谭昭拉远听筒,过了一会儿,才对着扬声器道:“我猜,你刚才被打了。” 听筒那边传来了可疑的沉默。 半个小时后,霍少带着风狸出现在了谭昭门前,头上还戴着顶鸭舌帽,当然,他的半边脸肿了一个小弧度,看痕迹,作案兽是小祖宗无疑了。 “饲主,我饿了!” 艹,不是说有人在不开口的吗?谭昭看向一脸幻灭的霍少,随手投了两缕功德给风狸,风狸有了功德,直接趴在谭昭肩头打起了小酣。 谭昭从抽屉里将车子的钥匙还给对方,这才倒了杯水过去:“你这是打哪儿来啊?” 霍金利将水一饮而尽,这才一脸残念地开口:“别提了,糟透了,你说纯血和混血,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那就要看你从什么方面看了。” “你可别拿你的境界来衡量我,我可算是发现了,你、包括你养的祖宗,真的就是看上去好欺负,这动起手来,谁招架得住啊!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狼人始祖转世。” “可别,我觉得我祖祖辈辈都是普通人来着。”谭昭又给人续了水,接着道,“看你那么大怨言,被揍惨了?” 霍金利犹豫了片刻,才将帽子从头上摘了下来,谭昭定睛一看,这双狼耳朵…… “别笑!” 谭昭拼命忍了忍,好在是忍住了:“还没问你呢,怎么变成人形的?” 听到这话,霍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那天你走后,我外祖父就从国外来看我了,其实说是来看我,倒不如是担心我和我妈被纯血欺负,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