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杨晶晶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波鸡血她打的很成功,她从怀里掏出另外半块玉米饼子,递给林小草:“好好吃吧,今晚上你们就别吃糊糊了,吃这个玉米饼子吧。” 林小草接过杨晶晶的玉米饼子,眼睛一直盯着那半块玉米饼子不动,在杨晶晶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吸了吸鼻子,跑上前拉着杨晶晶的手,一脸郑重的说:“晶晶姐,你对我和小花的好,我都会记得,我以后一定…一定会报答你的!” 杨晶晶没太在意他说的话,而是看到他旁边现出了一行小字。 「真情实意,真言。」 杨晶晶微微点了点头,不管他说的是什么,只要不是和她说假话就好。 王春花下工回来了,看到杨晶晶在她很开心,放下手里面的东西,就笑着说:“晶晶你等着,干奶去换个衣服就给你做饭吃。” 王春花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讲究的老太太,但是唯独灶房里面的事她极其慎重,每次做饭之前,她都要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才会进灶房,显得特有仪式感。 她进灶房做饭的衣服,比她穿出去的衣服还要体面的多,由此可见一个厨子对厨房的慎重。 依旧是林家兄妹俩在外头玩,她们奶孙俩躲在灶房里面偷偷做好吃的。 王春花:“今儿个我和你奶在大青山脚下发现一颗野板栗树,不过上面没多少,都被我俩打下来了,等会儿干奶给你做板栗米饭贴饼。” 杨晶晶笑着点了点头,难怪王春花进来的时候勾着腰的,原来是带着东西回来的,估计那板栗就藏在她衣服兜兜里头,她勾起腰是为了不让人家发现。 王春花:“其实这个最好吃的做法是煎饼,可是没有油啊,只能做贴饼了,不过就算是贴饼,干奶保证做的也好吃。” 杨晶晶:“干奶你做啥都好吃,你快别说了,再说我口水就要留下来了。” 每次王春花做饭的时候,杨晶晶是真的体会到什么是色香味俱全,光闻那味道,嘴巴里面的口水就分泌出来了,所以每次她都是飞快的把东西吃完,一口一口的往嘴巴里面送,都不带歇气的。 即使食材简陋,王春花也能把饭菜做的这么好吃,一点都不比后世那些大饭店差,杨晶晶表示很佩服。 王春花在麻利的坐着贴饼,杨晶晶搬了个板凳蹲坐在一边和她唠嗑。 杨晶晶:“干奶,你昨儿个不是说要观察小花吗?你觉得她咋样?” 王春花边做边回答:“这品性哪是一天就能观察出来的?” 杨晶晶点点头表示赞同:“也是,日久才能见人心。” 王春花撇撇嘴:“那可别日久了,他们俩现在住在我这儿,我吃点啥都偷偷摸摸的,给你做好吃的也不敢做的太香,就怕他们两个起心思。” 杨晶晶:“干奶,你放心,两个月之内他们两个肯定搬出去。”要是两个月之内他们两个搬不出去,那就说明她任务没有完成,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好人值得呈悬崖式跌落,想想就可怕。 所以两个月之内绝对可以搬出去的。 王春花:“最好是,这两兄妹我都不是很喜欢,一个傻乎乎,一个贼精明,真不知道都是从一个娘胎里面出来的,差别咋这么大呢?” 这个傻乎乎的肯定是小花,这个贼精明的肯定是小草,不用猜就知道。 杨晶晶想起自己被王春花夸过精明,明显她就是喜欢精明挂的,那应该喜欢林小草才是啊? 杨晶晶:“干奶,精明还不好?精明不会受欺负啊,你看我就是这样。” 王春花手里面洗着板栗,撇了杨晶晶一眼,又撇了一眼窗外,扁着嘴摇摇头说:“不一样,你们俩这精明不一样,你的精明不存坏心,他的精明都是为自己。” 精明不是一个人的性格吗?还分两样?杨晶晶有些疑惑:“干奶,你能掰烂了揉碎了和我说不?你这么说我听不太懂?” 王春花一拍就拍开一颗板栗,歪着头和杨晶晶说:“就是你的精明有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大家着想,不是只为着你一个人,不会害到别人,这个叫聪明。但是他不一样,他的精明是只为了自个儿好,别人咋样他不管,这就叫自私,这么说你懂不?” 杨晶晶汗颜的点点头,她也想自私的,可是娃哈哈不准啊,每次她想要做什么事情,虽然也是对自己好的,但是还要面面俱到,绝对不能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到别人,不是因为她善良,还是因为她被迫“善良”。 没想到看在她干奶眼里,她就成了一个顶顶好的人,杨晶晶有些羞愧,不过羞愧这个情绪只停留了一瞬间就被她打散了,虽然她是被迫营业,可是她好事是做了的!她一点都没有觉得自己担不起这个夸奖! 杨晶晶刚想再起一个话题,就又听到王春花说。 “其实小花鼻子又那么灵,人又傻乎乎的听话,我把手艺交给她不会错,可是我不想交给她,就是因为她有这个哥哥。” 第二百一十九章 寄信 王春花:“就是我觉得林小草,小小年纪,心思太多,我怕到时候他不仅不记得我传授这手艺的恩,还反过来咬我一口,我啊,这辈子没有什么大的志向,也没有想过把我这手艺发扬光大,只想着自个儿能够好好的,舒坦的过完下半辈子。” 说着说着,王春花就眼泛泪光了,杨晶晶猜她大概是想到了以前受过的苦,她是红太阳公社的外来户,来之前谁也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近期蹦出来的亲戚也是杨晶晶瞎掰的。 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这边没有一个亲戚可以帮衬她,年轻的时候儿子也被拐走了,然后又遇上了饥荒,王春花前半辈子是够苦的。 杨晶晶上前走了几步,握着王春花的手拍了拍,安慰她:“会的,总会苦尽甘来的干奶。” “你说我,说着说着咋掉猫泪了呢?真是越活越回去了。”王春花赶紧背过身,用衣袖把流出来的眼泪擦掉,呼吸了几个来回,总算稳定了心神,然后转了过来。 转过来之后,她脸上悲伤的表情已经不见了,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现在还能熬不过去?瞧着这光景越来越好了,就像晶晶说的那样,总会苦尽甘来的。 也像她师傅教给她的一道菜——先苦后甜一样,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王春花笑着和杨晶晶说:“过段时间吴卫东办喜事,我带你进城里头一趟,到时候去国营饭店找老张要点材料,干奶给你做一道菜。” 杨晶晶仰着头问:“啥菜?”还特地要到国营饭店找食材。 王春花抿嘴笑了笑,告诉她:“这道菜叫先苦后甜。” 杨晶晶:“先苦后甜?” 王春花点点头,给她解释起来:“这先苦后甜就是把苦瓜切片,外面是层苦瓜,中间放窝瓜也好,红薯也好,这道菜吃起来先是苦,吃到中间才会越甜。” 杨晶晶一听苦瓜就苦了脸,撇嘴问:“有苦瓜能好吃吗?” 王春花笑笑,自信的说:“你干奶做的菜有难吃的吗?” 这倒是,杨晶晶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王春花一手让人垂涎欲滴的厨艺,不过这时候啥材料都没有,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这手艺放到现在真的是太浪费了。 两人说说笑笑,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饭也做好了,板栗米饭贴饼金灿灿的,摆在她干奶那两个缺了口的碗里面,也一点都不影响它的诱人,杨晶晶猛吸了一口它的香味,然后拿起一块开始吃。 板栗蒸熟,然后把它捣烂成泥,和煮熟的米饭混在一起,再在里面放一些调料,调节它们的味道,然后再把他们烤干。 明明是很简单的步骤,但是吃起来就是特别好吃,杨晶晶飞快的吃完一块,然后又下另一块下手。 好吃到她都热泪盈眶了:“干奶,我也和你学厨艺,然后接过我们家的做饭大权,天天做这么好吃的东西来吃。” 王春花笑笑:“这些东西偶尔吃吃还成,要是天天吃还不把你家给吃破产?到时候不得喝西北风?” 杨晶晶同志当然不会让自己喝西北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吃完饭,杨晶晶背着书包顺道去了一趟祠堂,给那几位送饭,因为送饭的关系,现在她和那几位越来越熟。 而且杨晶晶和他们是属于朋友之间的那种,她把他们摆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并没有因为他们以前是是厉害的人物,就对他们卑躬屈膝多加讨好,这样的日子多难受啊。 她没有刻意的讨好,反而让他们的关系还不错,他们知道杨晶晶的性格,贼机灵,贼聪明,有什么事也会托杨晶晶帮忙。 这不,今天晚上去送饭的时候,算命先生偷偷摸摸的说要找她谈一件事,把她喊出去之后,塞给她一个丑丑的信封。 杨晶晶还以为算命先生要给她啥好东西报答她呢,结果她要拆开的时候,算命先生摁住了她的手,笑着说:“丫头,这东西可不是给你的,也不能随随便便的看。” 杨晶晶撇嘴:“那你现在给我干嘛?” 算命先生嘿嘿的笑了两声,显得特别阴险狡诈,他摸了摸自己早就被剃光了的山羊胡,笑着说:“你能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吗?地址我已经写上去了。” 丰章去寄信的话,是寄不出去的,本来就是因为思想政治原因才下放下来,哪会让他写信出去和别人交流?所以他才找了杨晶晶。 公社里头就有寄信的地方,去帮他寄一个倒是不麻烦,但是杨晶晶看了看这封信,找到了一个重点,很不满意的说:“邮票呢?没邮票让我咋给你寄信?” 算命先生又笑了两声,这次笑得更‘不怀好意’了,他低声说:“丫头,你先帮我买着,到时候等我翻身了,我还你几打!” 杨晶晶白了他一眼,没好气说:“你都求了我办多少事了?次次说要报答我,也没见你报答过,你说你到底能翻身不?” 算命先生也不生气,笑笑说:“能翻身,能翻身,你就先帮我寄了这信嘛!” 能不能翻身的事杨晶晶只敢和算命先生开玩笑,因为她知道他就是属于那种心大的,并不会因为这件事黯然伤神,所以她才敢这么说。 要是换作其他几位,她还真不敢和他们讨论能不能翻身的事,虽然她心里面知道肯定可以平反,但是就怕勾起他们的伤心事,毕竟因为这件事,他们基本算得上众叛亲离了。 算命先生又哀求了杨晶晶一会儿,杨晶晶才勉为其难的答应。 杨晶晶:“这邮票可不便宜,我只是个小村妞,零花钱都是我从过年的时候一分一分攒的,只准你记这么一次哈,你有什么话最好全部都写上去,下次我可不帮你寄了。” 一张邮票要一毛钱,对于现在的物价来说,这种平时用不着的东西算得上相当贵了! 杨晶晶也听说过邮票在以后很值钱,可是那是有收藏意义的邮票才值钱,现在这种邮票都没地儿卖,得有关系才买得着。 第二百二十章 赠笔与本子 算命先生听到杨晶晶这么说,有些苦着脸:“唉,我还有好多事情要交代,还想着让你再帮我寄一次的。” 杨晶晶撇撇嘴:“想得美,就这一次,你有啥话都写上去吧。” 算命先生继续苦着脸:“不是我不想写,而是我没有纸写了,信封里面的几张纸全部被我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而且这几张都是大家给我好不容易从每个月要写的检讨书里面省下来的,这个信封你看到没?是我亲手裁出来的。” 杨晶晶抿了抿嘴,难怪她觉得信封那么丑。 “你等等。”杨晶晶往书包里面翻找,然后掏出一本崭新的本子,递给算命先生。 “这本新本子给你,你要写好好写,也别写的秘密麻麻了,这纸多着呢,别那么省着写,让我这个朋友怪丢脸的。” 算命先生有些惊喜的接过杨晶晶递给她的本子,翻开一看,是雪白的崭新的纸,顿时特别开心:“不错,你这个朋友做的不错!” 杨晶晶骄傲脸:“那可不。” 算命先生又问:“那你有笔不?” 杨晶晶疑惑了,扬了扬手里那封丑丑的信问他:“你连笔都没有,这封信是怎么写的?” 算命先生脸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是用烧焦了的炭写的。” 他没想到他有朝一日自然落魄到了这个地步,握了半辈子的笔,现在居然连写字的一支笔都找不到,得用这种方式才能写封信。 杨晶晶听他一说,然后想起了她爸在家里面说过的,这些下放下来的人每个月都要写三篇检讨书,但是发给他们的纸有限,笔也要按时收回来,就怕他们乱七八糟躲着右写一些什么东西。 这是公社的规定,因为下放下来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读书人,以前最喜欢在一些报纸上乱发表一些东西,公社为了怕他们惹麻烦,所以干脆不给他们纸,不给他们笔,让他们写不成。 杨晶晶又从书包里面掏出一只铅笔,递给他:“唉,作为朋友,我再赞助你一支笔吧。” 算命先生拿着那只笔问杨晶晶:“有钢笔不?” “??”杨晶晶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算命先生在后面笑着喊:“谢谢你了,丫头,明天我就把信写好,还得麻烦你过来一趟。” 算命先生很开心的把杨晶晶给他的纸还有笔拿了进去,笑着放在了桌子上:“老伙计们,我们有纸有笔了!想练字的可以赶紧练练字了。” 丰齐平第一个笑着抬头,他已经很久没有练过字了,只能每次在写检讨书的时候练练字,可是检讨书写的都很违心,每次写的时候都感觉不舒服,明明自己没有什么错误,硬要承认自己的错误,所以根本没有练字的享受。 丰齐平笑着问:“这纸笔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