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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听了受不了,他们当父母的又怎么不会在他们心里留下痕迹 只是他们一直认为儿子还小,没有长大, 等懂事了就好了。现在, 他们儿子长大了, 也能自己挣钱了! 第一笔不算,后面那可是一个月月入过万啊,在这个小镇,平均工资只有两千多, 儿子这是一个月挣了差不多一年的存款。 这笔钱周恒留下零头, 其余的都转给了陈英。 留下的那笔给家里买了不少吃的,给爸妈女儿也各买了一身衣服,那钱就花得差不多了,陈英和常振兴收到衣服说他败家,但是他们脸上的笑容不是假的。 他们是一对真心疼爱儿子的父母,只是不懂得怎样做才是对儿子有益的, 现在收到了儿子的孝心,那是逢人就咬显摆几句,只是大多数人嘴上夸着,心里还是不信的。 常家宝什么样,他们还不知道吗 四个月过去,这时候周恒第一次踏出了这个地方,去河边的滩涂地收青菜。 他也是注意别人的眼光的,原先的样子他连镜子都没怎么看,现在他的体重已经变成了160 ,对于一个身高差不多1米8的人来说,是壮壮的,但跟原来那个rou山的模样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他的一些衣服,已经不能穿了。 这次去收菜,一家四口都去了,小孙女一个人在家不放心。 那地是自家的,隔壁就是大伯家的,他们那里种的是豌豆,正好遇见大伯母和堂嫂在摘豆子。看到常家宝的模样,吃惊的看过来:这是家宝 陈英笑眯眯的:是啊,大嫂,怎么认不出来了 可不是嘛,几个月不见,家宝减肥了,减肥了好啊,现在多精神,没有去吃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吧,那个不能乱吃。 周恒笑了笑:大伯母放心,就是运动减下去的,没吃什么东西。 怎么运动的,你一餐吃多少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体重飙升的堂嫂凑上前来,看看有什么妙招。 我们吃多少他也吃多少,那个跑步机经常用,就瘦下来了。陈英弯下腰开始收菜。 常振兴和常家宝装进袋子里,珍珍在周围玩石头玩沙子。 那什么,继续保持,不是说会反弹的吗 我知道。 人家一片好意,周恒只能笑领了。 大嫂,我哥在家吗常振兴问。 不知道,应该去赌麻将了,把店里的事都给儿子干。说到这个她就没好气。 发廊不忙,爸也是难得去玩几把。她媳妇就在一边接上话了,看上去一家人试听和乐融融的。 这片滩涂很大,周围的地都是相熟的人家的,看到他们在这里,不少人都会特意走过来,迟疑的问:这是家宝 周恒: 第一本小说接近尾声的时候第二本就发上去了,稳定一天6000 ,等到第一本正式完结之后,每天一万字,不定时加更。 第二本小说,周恒挑战了一个比较考验功底的题材,以历史上某位名臣作为参考对象,以他的人生另开了一个思路,从自己的角度编写主人公波澜壮阔的一生,如何从一贫如洗的农家子,凭借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学习,考到秀才、举人、状元,进入朝堂,最后位极人臣,为那个国家立下汗马功劳的故事。 因为这个,他买了不少那个朝代的资料,原先他房间的书只有几本杂志,现在上面一排都是书籍。 他以前很少关注古代的东西,他学的更多的还是现代的各种知识,比如说医术、计算机、金融、古董等等,像古代的,也就是一些特别有名的东西会知道一点,仔细钻研过后,他还真有了些心得,写出来的文章下面的小天使纷纷夸他的文笔比第一本好多了,而且代入感很强,bug很少,不像有些写古代的小说不要说历史系的学生,就是普通的高中生也能够抓出一大堆的不合理的地方。 那对一些强迫症来说简直分分钟弃文,这个就没有那个烦恼了,所以他们表示看得很欢乐。 这一本书红了,他上架之后第一个月就有1万多,第二个月5万,第三个月18万,第四个月20万,第五个月25万,到完结的时候,订阅收入就达到了70多万,完结过后,还会有收入陆陆续续的转入他的账户,加上第一本的余热,他的银行卡里有了差不多80万。 这一本小说,他花的时间比第一本长,字数并没有多太多, 300万多一点,因为这本成绩不错,他还加了不少的内容,不然会更快完结。 他把那些钱转到了陈英的账户的时候,陈英简直无法相信,这就是这几个月来儿子的收入 家宝,你告诉妈,这真的是你写那个小说钱吗你没有去做什么不该干的事吧。 周恒哭笑不得:那这真的是我的写小说的钱,你也看到我一直在写,大部分是新文的,小部分是旧文的,妈,你不要以为不可能,那些真正排行在前面的大佬,他们卖个版权就几百几千万的,我这加起来才几十万。 陈英不懂什么版权的,她只知道儿子说的是别人写的有几百几千万的,所以儿子这收入是正常的,她松了一口气,对一个母亲来说,钱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儿子没有去干什么不该干的事。 转念一想,儿子一直宅在家里,想做坏事他们不可能没有发现啊。然后高兴的情绪就无法抑制了:家宝,你真能干,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最能干的,你真好,你真棒,mama为你感到骄傲。 常振兴也同样为自己的儿子骄傲,只是他嘴拙,通常疼爱儿子都是用自己的行动来表达的,高兴的拍了拍儿子瘦下来也不会显得单薄的肩膀说了一句好。就没有其他了。 妈,你觉得那些钱,用来做什么比较合适。 陈英想了想:要不去买套房子吧,到时候租出去收租,好过在银行吃利息。 18线小镇的房价跟大城市是不能比的,大城市几万块一个平方,这里几千块就可以了。 几十万可以买到一百多平方的精装房,他们手里有七十万,小镇上大部分房子都可以购买。 要不买个铺子,那房子我们也不会去住,租出去也比较难租。常振兴想了想道。 在这里工作的外地人还是比较少的,而且他们租也不会租一百多平方的,大部分都是租那种小居室,不如铺面吃香,最起码租不出去的可能性小。 周恒突然想到:妈,上次大舅不是说通山那里,就是建一个高铁站那里,要不我们在那里买块地吧。 那里的地早就卖完了。 我们买远一点的也可以呀,只要不是太远需要坐车过高铁站就行,到时候存多一点钱了我们直接建一栋房子出租,好过买一间房或者铺子。 只要距离不是太远,也没关系的话应该还有,就是价格可能会高一点。听了周恒这话,常振兴心动了:买了房子的话确实难租出去,不怎么划算,不如买地,地要出手也比较好出手。要是儿子以后写小说再挣钱的话,他们自己就可以起一栋楼,下面做商铺,上面就可以出租,到时候哪怕没有其他的收入,吃租金也够过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