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小说 - 玄幻小说 - 我有一座随身监狱在线阅读 - 第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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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过老板,孙建航在年轻人对面坐下。

    对方抽出纸巾擦擦嘴,眼里露出些许笑意:“怎么孙局长一见到我,就像见了债主一样。”

    随着他的动作,衣领间露出一根细细的金环,衬着格外苍白的皮肤,倒像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装饰。

    孙建航的神情却变得严肃,恐怕只有知情人才能理解那看似轻飘飘的“项链”的意义和重量。

    ——四年前,接到匿名线报,海京市郊外多出一名逃犯身中数枪死亡的尸体,而现场有不止一人的足迹,更有大量的另外一人的血迹。

    当时外面所有人都正为寻找这个犯人绷紧神经,犯人却已经死了。孙建航担心其中有变故,紧锣密鼓的安排下去,很快检测报告出来,孙建航根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之后继续满世界的搜查,可一个刚成年的预科班少年,就这么不声不响的消失,最糟糕的是,连尸体都没找到。孙建航连报数日失踪,在终于得到确切消息的那一刻,亲自踹开了以鲜明楼的名字开的宾馆房间。

    鲜明楼却不在房间里,而被众人找寻多日的少年,就在房间里的大床上,陷入深深的昏迷中。

    当时孙建航也被家属折腾的够呛,好不容易找到人送去医院,经过无数次检查,医生告诉他们,这人已经昏迷了一周以上,难保不是“其他原因”,所以能不能醒的过来,得新建局的人自己查。

    问题就是孙建航这边自己人也看不出什么,魂魄都在,如同疲劳过度一般睡着,尤其气人的是,这小子昏迷中灵根也能自发运转,就是醒不过来,真不知道他这究竟算不算昏迷。

    只是当时,据他大哥林钊说,找回来的赵奇秋身上,并不是没有变化,相反,多出了许多东西,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伤痕,另一个,就是这枚细细的、怎么都弄不断的金环。

    当老铁钳都拿这金环没办法的时候,孙建航已经有了个荒诞的猜测,随后总局行动部的张抗也被惊动,在病床前掂起那金环看了一眼,就说:“别忙了,这是伍百年管犯人的东西。”

    说完,他还看了一眼病床前林钊的手腕,又道:“或许也是种保护手段。”

    但在场的都觉得,张抗的眼神似乎不是这么说的。

    孙建航这才想到,林钊虽然说出这金环是突然出现的,却没有过多的关注,似乎早已认定这不是普通的金环,而林钊手腕上的金色表带,也似乎和林钊的行事风格不符。

    孙建航只能猜测,兄弟二人和伍百年的关系,或许比大多数人想的更靠近。

    而少年身上原本就有许多旧伤疤,林钊说的另外多出的东西,是浑身上下,密密麻麻的紫红色新伤痕,这些伤痕相互重叠,大多呈树状,枝丫交错,十分可怖。这样的伤痕虽然离奇,却也有迹可循,孙建航在灵气重启前就见过类似的伤痕,而得到这些痕迹的人,往往都是被雷劈过而侥幸活下来的,所以仔细分辨,这些伤痕也呈闪电状。

    成因是又一个谜,孙建航也记得,当时张抗公务离开前,收回深深凝视少年的眼神,说道:“这不是简单的生魂受创,等吧。”

    这一等就是半年,半年后,小护士们都传,少年先是抻了个懒腰,才没心没肺的醒了过来。

    就连孙建航都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在昏迷期间,他每隔一段去医院,都能得到那些伤痕在逐步消退的消息。

    此时眼前的人看起来也依旧身体欠佳,但孙建航知道,这小子从小就这样,骨头懒,皮子白,总像日头照不到他身上似的,毫无年轻人该有的血色。

    尤其最近几年长开了,更没几个人相信他是个基因谱层面的纯种人类。

    想到这里,孙建航头疼之余大大叹气:“可不是债主吗?”还是局里主动送上门去欠债。

    现在就连外地都知道了,海京有这么一号人,“鬼画符”效果非常逆天,以至于前面六七年出的符篆,全被新建局一家垄断。他画的符篆又很有特色,被人辨认出来后,开的小网店突然一符难求,符篆也自然被人炒的价格越来越高,直接导致总是“截胡”符篆的海京分局再一次被人背地里骂的凄惨。

    好在赵奇秋始终优先给新建局供货,价格虽然不低,但也算稳定,从来不狮子大开口。只是符篆这东西是消耗品,永远不嫌多。

    孙建航看来,赵奇秋根本就是懒得挪窝,更不愿意“跑业务”,所以总觉得这小子太不上进,太散漫,应该扔到部队里历练几年。可其他人舍不得。当初张天德就一再强调,让赵奇秋放飞自我,任凭他在少年班里我行我素,现在可好,小伙子长大了,皮肤越来越白了,人也越来越懒了。

    孙建航就不止一次为这个事儿叹气,想如果换成他自己,要有这个天赋,肯定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画符,一直画到晚上十二点,睡五个小时,花两个小时吃饭,一周休息半天……唉!

    当初谁能想到,在小赵同学这,想拼命花钱都花不出去。

    懒啊,太懒!

    见孙建航沉重的表情,赵奇秋不由一乐,手中出现一个印着新建局标志的黑色小包,递给了孙建航。

    小包捏起来厚实,可见里面塞得满满当当,孙建航拉开拉链看了看,露出一沓黄纸边,手指一波拉,就重新拉上拉链,塞进了夹克的内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