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书迷正在阅读:你如星我如月、天后家的小哥哥[重生]、煤老板的闺女、魔教妖女和正道侠女一起穿越了[古穿今]、我踩着主角翻身了[快穿]、藏风、薄爷的男娇妻被宠坏了、和豪门大佬协议恋爱后、逆袭万岁、同时被两个无限系统看上了怎么办
“谢君此时断不可意气用事。大势如此,须得顺势而为。先保住自己的位置,才能施展抱负啊。”闫凤仪振振有词,“不如这样,苏大人,在下恳请您为唐君、谢君斡旋,其中涉及的费用全由在下承担。如果需要,我也可以去请求我父亲在旁助力。” “如果能得到首辅大人的协助,必然万无一失。闫公子当真是爱才之人!二位,幸甚啊幸甚!” 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们呢。元朗脸色涨红,刚要说些什么,放在桌下的右臂却被一只凉凉的小手握住了。顺着那青色衣袍往上看,唐挽神色如常,唇边挂着一丝光风霁月的笑意,可那双点了墨的眸子却是黑漆漆的。 “闫公子和苏大人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到,竟不知该如何报答才好。”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求报偿。”闫凤仪爽朗道。 唐挽望着他,道:“闫公子不求,我们却不能不报。可我二人年纪尚小,身无长物,又如何能还得了呢?难免心存亏欠。待我二人入了翰林院,闫首辅要借我职务之便,写几篇青词,作几篇鼓吹的文章,举手之劳,我们两个也绝不会拒绝。时日一长,结成同党,弹劾官员伐诛异己……到那时候,我们进、有违心中信仰,退、有负首辅情义。闫公子,这是要我二人的命啊。” 唐挽一张温和秀润的面容,口吐的却是刀剑诛心的言语。闫凤仪早就听说这位探花郎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初初见面时只看到一幅好皮囊,并未放在心上,而今再一看,这般玲珑心思,沉稳气度,当真不是凡品。眼前一亮,唇边就挂了笑意。 苏榭眉头跳了跳,道:“探花郎这一番话,太过严重了吧。”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唐挽看了元朗一眼,见对方劲竹般的昂藏身形,心头也有了着落,“世人昭昭,我独昏昏。世人察察,我独闷闷。苏大人,闫公子,还是不要在我们身上费心思了。告辞。” 两人起身行礼。却听闫凤仪说道:“好,二位有志向,我亦不勉强。今日相识也算有缘,他日再见,还是朋友。” 他说着,走到元朗面前,说道:“谢公子,听说户部尚书谢芝韵谢大人是您的叔父。前几日听我父亲说谢大人病了,不知是否好些了?” 元朗豁然抬起头,额上青筋暴起,眸中光芒炸裂。他迅速看了唐挽一眼,只见对方一双惊讶的眸子望着他。 户部尚书谢芝韵,琅琊谢氏的当家人,竟是元朗的叔父? 唐挽惊讶的神色投在元朗眼中,像是一根小刺扎在他心坎上,又疼又闷。他着急想解释一番,可当着闫凤仪的面,解释的话在嘴边转一圈,又咽了回去。还有什么可解释的,原本就是自己撒了谎。如今谎言被戳破,也只能承受这尴尬难堪。 可谎言并不似元朗的本意。他费尽力气要和那群世家子弟划清界限,只是不想让唐挽看轻了自己。 元朗面色沉沉,对闫凤仪说道:“我没去过尚书府,并不知情。” 闫凤仪看着两人的反应,眼中升起一丝戏谑。什么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瞧瞧,多有意思。于是笑道:“抽时间还是去看看吧,谢大人为了你科举的事可是费了很多心思呢。” 元朗行了一礼,袍袖一挽,转身离去。唐挽也急忙行了礼,匆匆跟上他。 看着两人隐没在人群中的背影,苏榭上前一步,说道:“公子若想招揽贤才,下官倒有几位同年可以举荐。他们也是正经的进士出身,又在官场历练多年,想必办事会比这些毛头小子更加得力。” 闫凤仪虽然招揽不成,但心情也没有很差,破天荒地说道:“你们那一届的进士岂可同今科相比?我告诉你,此次参加会试二百一十五人,其中五十九人都有解元的功名。他们是十年大浪淘出来的金子,其中必出朝廷肱骨。更因他们未曾历练,尚不懂明哲保身这四个字怎么写,尽可为我所用。” “下官驽钝。”苏榭低头,道,“既然如此,公子何不直接招揽状元冯楠?和这榜眼探花费什么劲?” “状元不过是个活靶子,迟早会被那些世家子们生吞活剥了。”闫凤仪转眸看了看他,道,“哎,徐公不是你的座师么?你跟着他这么久,竟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苏榭低下头,藏了双眼中的暗流涌动。这个闫公子,似乎并不只是个纨绔公子哥。老师还是低估了闫家。 第9章 东风吹了好几日,京城终于有了一丝暖意。 院子里的柳树梢开始泛绿了,唐挽贪图这一点春意,往院子里搬了躺椅,窝在柳树下。晌午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她懒懒合了眼睛,整个小院也和她一样,陷入了朦胧的浅眠。 那日从广德楼回来之后,元朗就被他病重的叔父叫走了,一连这么多天都没回来。鸣彦自然跟着自家主子去了。乔叔这些天不知在忙些什么,整日早出晚归的,饭也不做了,害得唐挽经常饿肚子。饿就饿着吧,与其锅碗瓢盆大动干戈,倒不如饿一顿清净自然。 可她心里却并不宁静。 琅琊谢氏,诗礼簪缨的大族,出过一位皇后三位一品贵妃,是大庸最最显赫的名门世家。唐挽怎么也想不到,这几个月来和自己朝夕相处的书生元朗,居然出身于这样的显赫门楣。 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在下谢仪,字元朗,山东琅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