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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她重生成夏参这本小说中便没有提到! 再次捡起小说,仔细翻读每一章节,夏参这个名字出现在小说最后两章,秦子琦爱上了比她小12岁的余商,而余商只是她众多倾心的男人中的一个。 没想到余商会很干脆的拒绝她,并告诉她:“对不起,我心里一直记挂着一个人,她叫夏参,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她已经不在,但她始终是我最爱之人,没有之一。” 也许是从没有男人拒绝过她,听完余商一席话,秦子琦喉咙发甜,喷出一口鲜血,自此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读者来说,这是一本NP小说不能有好结局,所以作者最后这么安排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之于夏参,文章里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个体,稍有差池就是一条人命。 好在,小说里夏参14岁就被车撞死了,而她现在又活了过来,也就是说她的世界被她改变了。 四周景物飞逝,夏参惊坐而起恍然发现她正坐在阳台的摇椅上边看剧本边晒太阳。 想起梦里秦子琦的话,她皱眉呢喃道:“不知是庄周梦蝶抑或是蝶梦庄周。” 恍惚过后,夏参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清明,她打开手机,熟练的输入一串数字,按下拨通键,一气呵成。 “怎么了?”几乎是秒通。 夏参舔了舔嘴唇,这个人的声音总是有种魔力,让她想要永远留在他身边。 “冰箱里有榴莲千层,晚上我做咖喱鸡盖饭,你要不要过来吃饭?” 夏参搬到公寓一个人住已经好几年了,但碍于余商的态度,怕他拒绝,从未邀请他到家里来做客,这次也算是一个契机,她能感觉到这个决定让体内的灵魂多么兴奋。 “好,我等会儿跟妈说一声,练完舞就过去。” 很意外的,余商一口答应,反倒是夏参愣住了:“欸?” “练舞了,先挂了。”余商不给夏参回应的机会,直接挂断电话。 “……”要不要这么干脆…… 等等,咖喱鸡盖饭?家里没有咖喱也没有鸡啊,摔! 且不说正在为咖喱鸡苦恼的夏参,余商觉察到周围三道探究的目光。 果不其然等他挂了电话,直接被三人扑倒。 mmp “小商商,萝卜是谁?是不是你女朋友?”沈裴夺过余商的手机,企图从通话记录或短信找到些蛛丝马迹。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推掉压在身上的三只,站起身,弹去衣服上沾上的薄灰,语气严肃的说,“把手机还给我。” 沈裴乖乖把手机递上,不是他奴性,而是他早已经翻过通话记录,除了方才那一通电话两人从无往来,别说电话了,就连一条短信都没有。 “没道理啊……” 诗哲琛和沈优退回沈裴身旁附耳碎碎念:“你看到了些什么?什么东西没道理?” 沈裴刚要答话,发挥他的八卦潜质,望向余商的方向,发现他不知何时坐到窗边的椅子上,一手托腮,气定神闲的看着他们仨,就像是早已猜到他们的悄悄话。 不知怎么的,沈裴心中浮现一个想法,这种时候和沈优诗哲琛窃窃私语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于是他非常狗腿的跑到余商身边,谄媚的笑说:“小商商你欺骗女孩子是不对的,明明我们练舞已经结束了,为什么……” 余商左手依旧托腮,伸出右手勾起沈裴的下颏,慢慢拉近,目光所及能清楚的看到沈裴脸上由起初的猥琐转变成娇羞,沈优和诗哲琛表示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余商轻笑:“你想问什么就问。” 沈裴捂脸,他知道再拐弯抹角下去,余商一定有本事勾起他无限好奇心,然后什么都不说的离开练功房,他说:“萝卜是你什么人,从没听你提起过?”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回答的很干脆,废话,他也不知道什么关系,他只知道不是他女朋友。 “……”大哥你这话让我怎么接。 诗哲琛接话:“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叫萝卜吧,好好一个女陔子叫萝卜一点都不可爱。” “萝卜啊……”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她名字的时候,mama说读夏参(),可他记得那应该是人参的参,所以他叫她“小人参”,人参和萝卜又长得很像,莫名其妙就变成萝卜了。 余商浅笑,攀上三人的脖子,用力把三人拉进胸口,弄的三人面红耳赤气都喘不上来,他留下一句:“不告诉你们。” 然后拿起书本,一溜烟跑了。 “!!!好你个余商,居然耍我们!” 甩开组合三人的余商表示,他心情很好,非常好。 他确实已经练完舞,本可以直接去夏参家,但想起夏参摸小米糕(余商家的猫)时一脸柔软,还是决定亲自去一次宠物店。 不过,就算猫狗夏参喜欢,余商也觉得不适合她养,因为她有个致命的毛病——懒。 夏参的懒在于,她会避免生活中一切不必要的运动,如果让她养狗,她一定会让狗狗从不知道遛弯的乐趣以至于不会吵着出去玩;如果养猫,她铁定会买齐一整套全自动猫咪生活用品,教会猫咪自己使用以后,假装没有养过猫咪。 所以,她适合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又一样毛茸茸的动物,比如仓鼠,比如龙猫,比如兔子,比如水貂,比如土拨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