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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秋听出了秦丰的话外之音:“什么意思?” 秦丰把茶杯放在桌上,神色凝重:“您知道超雄综合征吗?” 超雄综合征指的是一种男性的染色体疾病,正常的男性染色体为XY,而超雄综合征的人群染色体为XYY,比正常男性多了一个Y染色体。患有这种疾病的人, 性格较为喜怒无常,易怒、暴力, 犯罪比率也比正常人高出许多。传言希特勒就是这种染色体疾病的患者, 但终究也只是猜测罢了。 袁秋联想到关于何华的负/面/报/道,以及在电视荧幕上那张冰冷阴翳的面容, 眉头紧锁。许庚在一旁更是吃惊的忘了喝茶,捧着一万块的茶水难以置信的惊呼:“何华竟然是超雄综合征患者?!!” 袁秋狠狠地瞪了许庚一眼, 许庚被袁秋的冰冷视线吓得一哆嗦,急忙低头继续品他的一万块的茶水。袁秋皱眉说道:“秦老艺术家,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超雄综合征的患者确实在犯罪者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生活中也有不少这类人群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单凭这一点,就断定何华是嫌疑犯, 实在是让人难以信服。” 袁秋从不意气用事,也不会凭简单的猜测就先入为主,这一点秦丰之前就有所耳闻。他从桌子旁边拿起了一个小小的日记本,本子已经破旧不堪,纸张泛黄,秦丰把这个日记本递给了袁秋,示意他打开。 “袁队长看完这个,就知道我究竟是不是在危言耸听了。” 这个老式的日记本应该是几十年前留下的东西,扉页已经被磨得又白又黄,里面用钢笔字写得密密麻麻,字迹十分的潦草: “血,鲜红的血,带着铁的味道,这股气味让我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沸腾了起来,好想喝,好想喝啊……!” “那个女人在我手上挣扎,她的血一滴滴流出来,我尝了一口血的味道,那是甜的,好甜。我要把她身上全部的血都抽干,一滴都不剩,真是太美味了!” “没有血色的脸,没有生气的瞳孔,这才是伟大的艺术品。她的身体变得好凉,变得越来越凉,越来越美……” 袁秋草草的翻过几页,整个本子上几乎满满的都是这些冷血变态的话,在扉页的姓名处,赫然写着“吸血鬼的日记”几个大字。 秦丰面色凝重的看着这个日记本,这个日记本是何华的妻子潘凤凤发现的,当她第一次知道自己丈夫内心的阴暗时,整个人几乎崩溃。这个日记本已经记录了厚厚一沓,每一页都用鲜红的墨水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乍一看,整个笔记本就仿佛像是被血水浸泡过一样。 “当年在演出《血色盛宴》的时候,并没有这样一本日记本。这不是道具,而是何华真正的内心想法。”秦丰轻叹了一口气:“我第一看见这个日记本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我根本没想到何华的内心竟然有如此恐怖的一面。其实当年这部剧的侦探角色是要给何华的,可他却拒绝了,执意要演一个变态杀人狂,现在想来,何华一定是和这个角色有了共鸣,所以才会执意要演反派角色。” 袁秋对于演戏的事情了解的不多,但这个日记本上的字迹确实是何华本人亲手所写。袁秋目光犀利的盯着秦丰:“不知这个日记本,您是从哪里得到的?” 秦丰回答:“事到如今,我也不想欺瞒您。这是潘凤凤——也就是何华的妻子交给我的日记本。我想您应该调查过我和潘凤凤,其实我和潘凤凤、何华早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那时候我们经常参加一些文艺演出,彼此相熟。” “报社媒体拍到的那张照片,确实是我和潘凤凤共用晚餐的照片,但我们之间并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因为潘凤凤发现了何华的日记本,内心恐惧,这才火急火燎的找到我,求助我帮她。” 袁秋皱眉问道:“那天是潘凤凤约你出门?” 秦丰点头回答:“是,当时何华的名气很大,有钱有势,潘凤凤不敢揭露何华的丑恶嘴脸,担心会引火烧身。她是个胆子很小的善良女孩,只喜欢唱歌,当初和何华结婚,也只是单纯的欣赏他的才华。婚后何华渐渐地本性暴露,经常对凤凤拳打脚踢,凤凤一忍再忍,直到发现了何华的日记本,才慌了神。” 潘凤凤在当年虽然不如何华名气大,但也是有名的女高音歌唱家,袁秋见过潘凤凤的照片,是一个端庄美丽的女人。可想而知,当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虐待狂时,内心究竟该有多崩溃。 秦丰回忆起潘凤凤的时候,神色很温柔,语气也变得轻柔了几分。袁秋默默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其实接下里的事情,秦丰不用说,袁秋也能大概猜个八/九不离十。 从秦丰的表情来看,当年他应该也是喜欢潘凤凤,但潘凤凤却选择了何华,嫁为人/妻。在潘凤凤得知何华的真面目后,她惊慌失措,于是带着证物笔记本求助于秦丰,这才有了餐厅被偷拍的一幕。然而天公不作美,何华发现了潘凤凤的不忠,虐杀心起,一把火烧死了潘凤凤,还带走了32名无辜的性命,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若当年的事情真的如此,那么何华对于秦丰一定是恨之入骨。何华是一个偏执的人,执念很深,30年的沉默,不知在他体内酝酿出了什么怪物。这也难怪秦丰会吓得求助联邦政府,一个沉睡30年的怪物在外面虎视眈眈,想方设法要置他于死地,换了谁都会觉得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