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醺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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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说:“精神健康的人,总是努力地工作及爱人。” 将凌云木安置在休息室的沙发上,我看着他始终云里雾里的绕不出来了……直至听到有人进来的脚步声,是郝爱国,他提着两份宵夜。 “哥,你怎么一脸失而复得的模样?咱们不是一直让人盯着的吗?” 我看了看他,不知该怎么接话。雷恩确实一直被我们的人暗中保护着,但我再次见到凌云木,始终觉得得来不易。 三年前,他一定站在人群里,我们一同看过同一场烟火。 竟有相识了三年多看到老朋友的错觉。 郝爱国将宵夜放在我手上:“吃点吧,你一忙起来连吃饭都顾不着,简直跟着了魔似的。你不照顾好自己,怎么照顾他?” 我打开饭盒,将面拌了拌,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哥,也许有些话不那么中听,但我看你,好像陷进去了。” 我抬头看了看郝爱国,“你说什么?” 郝爱国假装镇定地倒了两杯茶,终于再次鼓起勇气,“哥,照顾他,不是你的责任。工作和私人感情,你好像分不清楚。” 我将饭盒放下,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你有什么好建议吗?让我把他送回精神病院去?” “我的意思是……” “让我不要陷得太深对吗?爱国,我们是什么?” “警察。” “我们在办案的时候,贫穷、残疾、家庭纠纷、情杀、jian|yin什么没见过?都不是我们的责任,你还穿这身皮干什么?” “哥……”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想太多了。” “哥,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你可以将案子查个底朝天,什么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却一直没有正视你自己的问题——同情和爱情是不一样的。”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他要跟我说这些?雷恩那厮将我推下护城河之前也胡言乱语,他是想取代凌云木我可以理解;段弋阳为了让我签名怎么说都行;但我的好兄弟,他到底想干什么? 告诉我凌云木不过是一个精神病人,他一辈子最好在精神病院里度过吗? 我忽然发现自己之所以这么容易被人三言两语激怒,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把凌云木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我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静默当中,郝爱国耷拉着脑袋,显得无精打采,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 “嗯啊……”身边忽然一声脆生生的哼唧,我胸前沉了下去,一个白花花的人影跟懒蛇一样爬过来,伸手捞桌上的面条。原本熟睡的凌云木,居然起来觅食了!方才急急忙忙的也没给他穿衣服,我赶忙将他阻隔在一边,郝爱国起身走了出去,说去拿套衣服过来。 怀里柔软的生命,像回归了无知的孩童时期,任性不讲理。我握住他乱抓面条的手,抽纸巾给他擦干净;这边还没完呢,另一只手又上去了。 “傻瓜,别动!别乱动!” “呜……”他不满意我的阻挠,非要跟我对着干。 好不容易将凌云木弄端正了,包裹严实了,并承诺会给他面吃,他才跟软骨动物那样歪在沙发上。 我发现自己没法大声吼他,在精神病院的时候,严厉的态度有时候是很有必要的。 “你这个馋虫,是饿醒了吗?”我用纸巾拭去他嘴角的酱汁,思量着该给他吃面还是云吞,毕竟后者更好消化一些,不过看他那心满意足的样子,吃面就吃面吧。 想起他很久没吃药,赶忙趁机塞进了他嘴里,可能是因为药效,吃饱后又沉沉地睡去了。 我脑子里始终有些混乱,到底应该将他摆在一个什么位置? 郝爱国是从那个大旅行箱里找到凌云木的衣服的,里面还有眼镜和鞋子、龙渊卡。这些衣物本来是雷恩穿的,大概是中途凌云木醒来,将雷恩的人格挤了下去。但为何被脱|光,郝爱国表示难以理解。 我说:“艺术家的想法我们是很难猜的。” 那个留了便签纸的人,可不就是未来的艺术家吗。 当年凌云木化解了他的心结,他跟随母亲出了国,现在已经是半个钢琴王子了。他曾经跟我说过:“那个哥哥告诉我,如果你不想变成一个神经病,就努力成为一个艺术家吧。” 人生难,从地狱到天堂,原来,想做一个普通人,竟是奢望。 同事们还要加班到深夜,我带着凌云木先撤了。 开着车,时不时往后视镜看一眼,只能看到肩膀部分,但好像这样一颗心才落了地。很久没回家了,忙起来的时候,直接在局里沙发上一躺,脏了洗个澡,连衣服都扔在储物柜里。这叫做,日子过得特不走心! 别人也单身狗,怎么就没有我这么丧呢? 我思忖着是不是自己不够自律,太不在乎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其实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给他洗澡换衣服,自己洗澡换衣服刮胡子,大半夜的瞎折腾,直到两点多,才将凌云木给弄上|床。 “木木,该睡觉了。” 他习惯性地伸出两手举在空中,等着我给他绑上。我鼻子一酸,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每次睡觉前,我都要将他的双手绑在床围上,这样,他才不会半夜胡闹。其实那样睡觉是最不舒服的。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今天不绑……好好睡。” 方一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让他接受在床上睡觉,这个习惯培养了近两个月,现在只要不碰上意外或惊吓,他一般都不会再跑到地板去打地铺了。 不过奇怪的是,他第一次来我家,为什么没有不适的反应?甚至在公安局,郝爱国在旁边他也没有大喊大叫!现在凌云木,好像脱胎换骨了?! 我守在床边,看着他的侧颜。他的睫毛很长,轻微地颤动着,唇瓣好像永远也合不上……想起郝爱国说的那些话,只觉得一团乱麻,终于苦笑一声,起身关灯,将门虚掩上。 从警校毕业后,我买下了市中心这套两室一厅,一直独居。偶尔同事间聚聚,有时候喝高了,直接横七竖八地躺,除此外,就没什么人来过。 我不擅长家务更不擅长烹饪,叫外卖是常事,每周让阿姨打扫两次,我不习惯陌生人天天在。 但今晚的我,竟然在想,明天应该做点什么吃? 我刚要关灯进卧室,就听到门铃响。时间是凌晨三点十五分…… 什么人什么毛病?凌晨三点按我家门铃?熊孩子也得睡觉吧? 我蓄满的怒火在看到来人的瞬间,更加火了。 “大叔,倒时差真的很痛苦。介意我进来坐会吗?” “介意。但看在你未成年的份上,进来吧。” 尽管只有十六岁,他已经成长得相当成熟了,与三年前坐在天鹅顶上的孩子截然不同。 罗骏进来什么也不看,只管问:“我哥呢?” “他睡了你别打扰他。” 但他明显不是个听话的孩子,直接向次卧走去,还不忘点评:“我以为他会在主卧,大叔你不给力啊!” 这叫什么话? “我都剥光了送给你,你还不好意思?” “……”我额上阴云密布,巴掌有些蠢蠢欲动。 我以为他看一眼凌云木就可以了,意思意思就行了,没想到他直接脱鞋子爬上床。我一个虎扑,将他叼住拖了下来:“别打扰他,想睡去沙发!” “我倒时差睡不好,要挨着我哥睡。” “滚蛋!” “他不是你专属的,别以为你在精神病院照顾过他就可以霸占着!” “小子知道得挺多啊!调查我?”我一只手将他肩膀死死按住,他就动弹不得了。 “我就回来两三天,你还是个人吗?” “这么快?”我想了想,“那好,有些事我们需要理一理。” 罗骏被我赶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我好心地给他泡了杯咖啡。 他看了看,开始挑剔:“太没诚意了,速溶咖啡,我从不喝速溶的。” 怎么有雷恩附体的感觉? “小王子,本王没时间给你磨,爱喝不喝。我问你,为什么不把‘同伙’身份告诉我?你一早就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