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页
“别说您,也别说可爱。”吴冕有点恼也有点躁,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这两个词同时从你口中蹦出来,怪羞耻的。” 季瑞眨了眨他妆效感人的卡姿兰大眼睛,每根睫毛都像在对着吴冕跳舞。 吴冕见了,愈发坐立不安,一瞬间有些后悔叫人去家里住,也不知道在后悔些什么,总是觉得会发生什么意料之外的情况。 季瑞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到了下班的点。他松了口气,对吴冕的语气也由恭敬转为好朋友的亲昵:“绵绵,你也会感觉羞耻吗?” “我怎么不能害羞?你这是偏见!” “好好好,是偏见。” 季瑞早已摸索到了给老板顺毛的方法;没有谁比吴冕更好哄,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一句示弱,简单到有的时候连季瑞自己都不相信,原来吴冕是这么一个好说话的人? 于是季瑞肆无忌惮地用自己的方式冒犯吴冕,而吴总全盘收下,并没有真的和季瑞红过脸。 季瑞在心里更喜欢了吴冕一点。 不对,是很多点。 *** 季瑞是星期五晚上住进来的;第二天就到了休息日,吴冕前一日睡下得再早,到了周末也无法轻易被叫醒,可以偷摸睡个懒觉,而向来周末嗜睡的季瑞却早早地起了床。 季瑞换下昨天的女装,穿了三天同一套的衣服,晚上终于洗了,晾在阳台里,却没有别的衣服穿。 吴冕给他准备的居家服是男款,季瑞看品味不错,昨晚也不挑,直接穿上,直接去睡觉,而早睡的吴冕错过了说晚安,也错过了第一次直面季瑞男装的机会。 季瑞的个头比吴冕要娇小些,穿吴冕的衣服大了点,好在季瑞的手臂和腿长度一流,也没有弟弟偷穿哥哥的困扰,稍微整理了一下,就合身得像是自己的衣服。 季瑞走到厨房门口,见冰箱上贴了个条,拿下来看,上面交代如何喂猫,还有沙发上有套衣服,季瑞要是想出门晨跑,可以穿它们。 季瑞扭头,往那套衣服望去,不出所料的限定款,黑衬衫黑裤子,热门且贵,漂亮的设计加上舒服的面料,穿着却把人衬出五五分的身材,是网友口中冤大头才会买的一套“杀猪款”。 季瑞撅着嘴把正装穿好,还系上吴冕搭在沙发扶手上、为他搭配好的银灰色领带,在全身镜前照了照自己,突然觉得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季瑞对男装的自己无感,此时却越看越顺眼,这不是钱多烧得慌才买的衣服,吴冕很会挑,至少在他们身上,什么上身和腿一样长,不存在的,就连露出的一截脚踝都变得美貌了起来。 难得周末早起的季瑞心情大好,还很轻很轻地用本音哼起了不知名的小调,他哥玩配音那会儿总反复练习的主题曲。 季瑞把便签条贴了回去,穿好衣服,喂完猫之后下楼锻炼。吴冕所在的小区有六幢小高层,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置设施齐全,居住感比市郊别墅群来得更舒适,季瑞这个住旁边小区的邻居也不禁感到了羡慕。 其实吴冕和众人想象中有出入,他并非是个纨绔子弟,相反繁忙的加班月会一直呆在公司里。 季瑞偷偷观察过吴冕,吴总脾气直性格开朗,被人说在公司摸鱼也不会生气,虽然总以浮夸的霸道总裁自居,却丝毫没有领导的架子,除去暴走时的震怒外,是位和员工打成一片的好老板,从大家都撸过他家三只猫就能想见。 但一视同仁也意味着,季瑞并不是那个特别的人。 季瑞对自己说,暗恋挺好,不告白也不会损失什么,心碎就更无从谈起,老板能成为朋友,自己能找到心仪的事业,告别老父亲的强买强卖,这世间竟有这等一箭双雕的好事。 季瑞到了附近的店里,为自己买了杯咖啡,又在超市里带了一袋子菜和调味料,拯救吴总家冰箱。 回来时,吴冕还在睡,季瑞轻手轻脚地进了厨房,把空空如也的冰箱填满,用厨艺回报这位热情大方的男主人。 季瑞把早餐放上桌,挂好刚刚在超市买的围裙,主卧的门锁咔嚓轻响,是吴冕起床了。 恢复男装的季瑞却是把醒过来的吴冕吓了一跳,以为家里进了个陌生男人。 “瑞瑞?” “绵绵,是我,你别怕。” 吴冕不害怕了,还轻轻地发出哼唧声:“霸总会害怕?你霸霸我从来都不怕!” 季瑞听到“爸爸”,又有几分失落:“你还说霸总可以害羞,这就又是自己对自己的偏见了。” 被季瑞温温和和地杠了一嘴,向来有起床气和早餐进食障碍的吴冕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乖乖坐到餐桌前,拿起勺子,缓缓地吃季瑞做的豆腐脑。 “你早上起得很早,是为了弄它吗?” “还有喂猫。”季瑞诚实地回答,“吵醒你了?不好意思。” “没事,我睡眠浅。”吴冕刚吃了一口,两只猫一前一后跳到他的两条大腿上。吴冕不得不把大腿微微地分开,一条腿挂一只肥猫,是生命不能承受的重量。 季瑞刚刚就座,第三只缅因猫大王见自己的“王座”被两个小弟霸占,喉间发出奇异的鸣叫,又像不满又像是撒娇,后退几步,小助跑一下跳到季瑞身上,pia地就贴上了他的肚皮。 热热的,像个绝妙的暖水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