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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驸马,真皇后 第22节

    何况当今陛下,年轻时也算得上是个美男子,至于皇后娘娘,更是当年名动京城的美人,这样一对父母,难道还能把闺女生歪了?

    但想归想,贺顾又不傻,这些话他是决计不会说出口的。

    无他,即便他真是因为脸,才心慕于长公主殿下,但若真承认了,殿下这般才学不俗,知书达理的女子,恐怕要觉得他肤浅的,若真如此,岂不完蛋?

    贺顾又不傻,不该坦诚的时候,万万不能坦诚,这种道理他还是懂的。

    况且,这么一个说情话的好机会,他岂能不好好把握?

    当即便清了清嗓子,rou麻兮兮道:“无论殿下生的什么样,在我心中,殿下都是最美的。”

    长公主:“……”

    贺顾又道:“对了,胭脂殿下不收便罢了,我还有一件东西想给殿下。”

    长公主沉默了一会,似乎是生怕他又要作妖,半晌才道:“……什么?”

    贺顾从袖口里摸出一张仔细对折过的雪花笺,抖落抖落展开,放在手心里奉到了长公主面前。

    裴昭珩不知为何眼皮微微一跳,他指尖颤了颤,还是抬手接过了贺顾掌心那张薄薄的笺,在眼前展开,定睛一看。

    只见笺上笔迹洒脱中不失秀逸,字迹工整的写着一首酸掉牙的情诗,看样子应该是贺小侯爷自己写的,水平实在称不上多高明。

    若一定要说有什么优点,大约是实在很含蓄,没有什么狂悖孟浪的浑话,乍一看上去还算得上风雅。

    长公主:“……”

    贺顾见她不言语,倒也不好直接问自己诗写的怎么样,不过贺顾其实也无心问,情诗这种东西,又不是考科举,非要争个文采第一,只要意思到了,又带给了那个人,不也就够了。

    他干咳一声,道:“殿下,我今日除了想送殿下这两样东西,还有件事想同你说。”

    长公主目光从那写着诗的笺上移开,看着他道:“何事?”

    贺顾组织了一下语言,有些期待、又认真的问了句:“我可以叫殿下的名字吗?”

    长公主明显愣了愣。

    “什么名字?”

    话已至此,若不一鼓作气,忸忸怩怩,反而要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贺小侯爷心一横,索性字正腔圆、中气十足道——

    “瑜儿jiejie!”

    长公主:“……”

    贺顾见她神情不太对,不由得有点紧张,以为她被吓到了,搓了搓手连忙道:“我知道,可能是有点太亲密了,所以这一个月,我也想等着,和殿下熟悉一点,再提这事儿。”

    “我是觉得,咱俩总是殿下长、世子短的叫,难免也太生分了……那个,其实jiejie也可以叫我的表字的。”

    裴昭珩听他三言两语间,已经开始十分自来熟的又是“咱俩”,又是“jiejie”了起来,面纱下的嘴角不由得微微一抽。

    那边贺小侯爷顿了顿,忙又道:“对了,我表字子环,殿下叫我子环即可,不用总是那般客气。”

    “殿下,我这么叫……行吗?”

    贺顾语罢,一双眼亮晶晶又满是期冀的望着长公主,等她回答。

    ……

    裴昭珩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他本应该拒绝的,然而看着贺小侯爷那双满是期待的眼睛,话到嘴边,却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他竟然有些不忍心拒绝贺世子的这个要求。

    裴昭珩心中叹了口气,其实自那日他与母后说,自己愿意成婚,心中便多少觉得,有些对不住这位即将成为驸马的贺家小侯爷。

    初见时,他在马上,贺顾在街边,隔了远远半条街市,裴昭珩便一眼看到了他,那少年虽然五官还带着些稚气,却有一副朝气蓬勃的英俊眉眼,和身边人谈笑间,更是顾盼神飞,活灵活现。

    但他却似乎是刚从那风月之地出来,裴昭珩便只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京中这些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多是这般看着人模人样,内里却草包一团,败絮其中的,他也早已见怪不怪。

    只是不免觉得有些惋惜罢了。

    所以那日在母后的芷阳宫中,甫一见到贺小侯爷的画像,裴昭珩便立刻认了出来。

    直到那时,他仍以为,这位长阳侯府的小侯爷,不过是个寻常打马游街、留连花街柳巷的纨绔罢了。

    直到选完驸马,才发现似乎误会了他。

    且不说那一身娴熟精绝的弓马骑射功夫,便是文章词赋,其实贺顾也是不差的,虽则他行文辞藻称不上有多好,但却胜在精准干练、言简意赅。

    这些年裴昭珩见多了或是浮华艳丽、或是卖弄文墨、艰深难读的文章,是以那日文试见了贺顾的文章,他其实是眼前一亮的。

    贺世子显然并不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却不知道为何心甘情愿为了做驸马放弃前程。

    再到他进宗学堂这一个月,虽然贺顾显然不大擅长为人处世,短短一个月,就把整个宗学堂得罪了个干净,可在裴昭珩看来,少年人性子直了点无伤大雅,难得的是他那份上进向学,每日早早进宫赴学的勤勉。

    这一个月来,每每先生一讲到艰深难懂之处,第二日贺顾出现在宗学堂,裴昭珩便见他眼底一片青黑,可先生每每问起他问题,他皆是对答如流,无一滞涩之处。

    可见前一日回去,是下了苦工的。

    越是发现这位即将成为驸马的小侯爷,其实是个有才学又勤勉的少年郎,裴昭珩心中就越是难免带了些愧疚和惋惜,自觉是他耽误了贺顾的前程。

    也因此,有些无法拒绝他的请求。

    裴昭珩沉默了一会,道:“世子想怎么叫,便怎么叫吧。”

    贺顾心里七上八下等了半天,终于等到她答应,顿时脸上愁云惨雾尽散,笑的春光灿烂道:“谢谢殿……啊,谢谢瑜儿jiejie!”

    裴昭珩:“……”

    能和长公主殿下互道名讳的愿望顺利实现,贺顾自觉今日目标达成,正准备叫来征野,跟长公主告辞,离宫回家。

    临了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袖口里摸出了朵已经蔫了一半儿的浅红色山茶花,不由分说的踮起脚插在了猝不及防之下,愣在原地的长公主发鬓边。

    贺顾也没敢去看她神色,只微微红着脸,结结巴巴道:“这个好看,送给瑜儿jiejie戴!”

    语毕朝长公主微微一礼,告辞离去,转身跑向了远处的征野。

    裴昭珩:“……”

    兰疏见贺顾主仆二人告辞离去,这才从远处跟了过来,谁知还没走近两步,立刻一眼看到了殿下头上的那朵蔫了的山茶花,饶是她一向稳重,也没忍住“噗”的笑出了声。

    感觉到殿下的目光扫了过来,她这才连忙又给硬生生憋回去了。

    裴昭珩站在树下,斑驳星点的阳光穿透枝叶间隙,浅金色的散碎光芒落在他身上,他却一动不动,只看着远处长阳候府主仆二人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了离宫方向的长路尽头。

    这才抬手,把鬓边那花摘了下来。

    兰疏垂首立在一边,心中暗自有些后悔刚才没憋住,竟在殿下面前失态了。

    殿下性子严正,一向不苟言笑,也不知她这般没规矩,会不会叫殿下不快。

    但这也不能怪她……因为着实是……过于好笑了啊!

    如今的长公主便是三皇子裴昭珩,这件事宫中知道的人寥寥无几,只有皇帝、三殿下自己,芷阳宫的李嬷嬷,圣上身边的王内官加上她,这么几个人知道。

    兰疏心知殿下虽男扮女装多年,但却毕竟还是男子,他平日里,从不擦胭脂描眉弄妆,更别提往发鬓上带花了。

    这花必然不是三殿下自己带的,是谁的手笔,当然不难猜——

    三殿下待这位小侯爷,倒真是十分宽仁,竟然能容的下他如此放肆胡作非为,还将他大摇大摆的放走了。

    她用余光偷瞄了几眼,殿下似乎并没生气,只是若有所思的把那花从发鬓上摘了下来,放在掌心里看了一会。

    也不知在想什么。

    半晌,他才开口道:“兰疏。”

    兰疏道:“奴婢在。”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三殿下的神色似乎有些欲言又止,半晌,他才终于憋不住似的问了句——

    “这花好看吗?”

    兰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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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中内务司的人,办事本就十分利索,长公主的婚事又有皇后全程盯着,是以公主府修葺所耗时日,竟然比原来预想中要快了近一个月。

    公主府一修葺好,皇帝果然便在某日上朝时,提了一嘴儿自己准备嫁女儿的事,司天监体察圣意,立刻选了几个适宜婚配的良辰吉日,递到御前。

    皇帝看了一圈,索性想也不想,就定了最近的那个——

    日子既已经定好,拟旨当然就快了,当日下了早朝没多久,皇帝身边的王内官,便带着册封长阳候长子贺顾为驸马都尉,赐婚皇长女庆裕长公主,择六月廿五完婚的圣旨,施施然出宫传旨去了。

    第26章

    倘若贺顾能提前知晓,他盼了许久,陛下赐婚的圣旨会在这一日来,定然不会离京去。

    是的,贺顾在赐婚的圣旨传到长阳候府的三日前,便已经离京了。

    时近仲夏,天气渐渐燥热起来。

    宗学堂的先生们,毕竟已有不少都上了年纪,这么热的天,让人家老先生,天天起个大早往宫里赶,怪不人道的,是以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宗学堂便索性直接放假,直放到九月末十月初,天气渐凉,才会复课。

    反正这些个公子哥儿,也没几个有心科考的,倒也不存在耽误了他们的功课这一说。

    正好放了假,贺顾自重生以来,心中便一直惦记着他舅舅言颂的病,这事需得解决,宜早不宜迟,便索性趁着得空,直接让征野收拾了车马,带着几个随从,回了趟贺家在樊阳乡下的老家。

    樊阳县是京城和洛陵中间,夹着的一个小县城,位置离京城,说近不近,说远也算不得远,坐着马车去,约莫也就一日多功夫便能抵达。

    若是找匹矫健些的马儿,快马加鞭,不需一日功夫,也可跑到。

    贺顾这趟回樊阳,是特意回去找一个人的。

    此人上一世从鬼门关里,救了贺顾不止一回,医术之精绝,可称当世罕逢。

    上辈子,贺顾短短十多年,便一路从一个小小的粮响兵马使,做到了最后的京畿五司禁军都统,太子的器重,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但身为武将,仅是主君愿意任用,也是不够的,要领兵必得能服众,叫手下的人,肯听他的话才行。

    军中多是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浑人,越是这种人,越是胆大,真要是不服气,犯起混来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且军中又都是男子,个个火气旺盛,像对文人那样,慢条斯理的同他们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既然是浑人,当然只服拳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