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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温涯被带回血煞宫后,头一次见到的长风的朋友便是胡涂涂。那时他身份敏感得很,虽已脱出仙门,但毕竟曾是修士,再加上有些“前科”,与牧长风恩怨难论,其余几人都多少有些不知该如何对待他是好,唯独胡涂涂没什么心理负担,往往捧了罐瓜子便能跟他东拉西扯一下午。他对于情爱之事其实一窍不通,也没什么悟性,偏偏很爱装作情场高手,谁要是多看他一眼,他便都疑心别人家有可能是爱慕他的俊美脸蛋,觊觎他的美好rou体。 温涯那时金丹已毁,内伤很重,疼痛往往只有在昏睡时才会止歇,醒时倒是很爱听他在那里闲话,听着听着便会给他逗笑,忽然觉得自己也有生气了些。后来他寿终垂死之际,他记得他还哭出好大声来。 温涯没有料到自己竟会这样再次见到他,更没料到轮回一世,他仍是长风身边密友,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叹,在手机跟前呆愣了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对面的人快速地眨了眨眼,“怎么?是不是我长得太好看,把你看傻了?” 温涯摇了摇头,认真道:“很高兴认识你。” 对面的人大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师尊。” 温涯惊愕,猛地睁大了眼睛,却听见对面又笑问:“不常看娱乐新闻,我不是记错了吧?”方知原来他是在说角色。 温涯说:“没有。” 对面的人好像是在做护肤,忽然翻了个身,换了个视角,舒适地喟叹了一声,意味深长地说:“我就说,你,我应该是不会记错的。” 温涯问:“你见过我?在娱乐新闻上?” 对面的人并没有回答,懒洋洋枕着手臂,死亡视角下也看上去十分秀气好看,“好无聊啊,你有没有美签?你来拉斯维加斯,我带你去跳伞啊?我有D执照,可以带你,老牧不愿意来,就让他在北京蹲着切——” 温涯听着,不禁皱眉,总觉得分明是上辈子的小鬼王在跟他扯皮,他好像早已知道他究竟是谁,只是似乎又不愿挑明,叫他也无从问起。 只这几句话的功夫,牧野便已找到了他的拖鞋回来,正听见了这句,一边蹲下身抓了他的脚踝替他穿鞋,一边又切换了四川话模式:“给劳资爬,你能不能不要油腔滑调地跟别人家男朋友讲话?” 对面的人笑道:“嘿!歪得很哦!算咯算咯,你们玩去撒,劳资就是来说声新年好类,结果红包都没嘚……小师尊,我挂了哈,你多保重,等我过完年回国找你次火锅!” 温涯还待再问句话,却冷不丁被牧野抓着脚踝,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脚,牧野便已轻快地替他穿好了鞋,松开了他的脚踝,伸手挂断了通话。 牧野解释说:“我发小,生下来就认识了,还有两个,一个是我经纪人,一个是煊赫副总,有机会介绍给你。” 温涯叹了口气,暗自道,另外两个,说不定就是依霜斐姝或是夜非白了。 不知他们为什么也来到了此世,不过既然胡涂涂不肯言明,那么,多想也是无益。 温涯压下心中不安,伸手摸了摸牧野毛刺刺的头发,凑近了亲了亲他,“好,有机会讲给我听,现在,还是先想想一会儿午饭要吃什么比较要紧。” * 过年这几天假期,两个人跑去五环外放了一回烟花棒,墨镜帽子口罩齐全地逛了一回厂甸庙会,其余的时间基本都消耗在了家里撸猫、闲聊、看书、做饭和抱在一起发呆上。 值得一提的是,温涯翻完了牧野这里数量有限的前二十一年旧照,牧野说了不少自己的事给他——他不太擅长讲故事,大多是温涯问一句,他便干巴巴答一句,讲到后面才渐渐学着自己扩充得丰富些。不过温涯并不觉无聊,他很在意他在他们还未重逢的日子里过的如何,只要他愿意讲,便能一直津津有味地听。 他听他讲幼年时住在香港,老子不总是能见到,老娘港姐出身,婚后对于阔太生活感到十分厌倦,便又出去拍戏,管家的中文很蹩脚,家庭教师只讲英文和粤语,他也跟着学了满口好笑的腔调。姨婆看不惯他不伦不类的中文,把他老子娘挨个骂了一遍,留在香港照看他到十岁,他的几个发小也都跟着啃兔脑壳,学了一口四川口音。 他讲他去伦敦上学,GCSE阶段修文学和戏剧,演过《绿野仙踪》里的西方坏女巫,Alevel时修高数、数学、物理和经济,想法总是在变,但跟鬼佬总是没有话聊;厌恶社交和下午茶,还有一切集体性体育运动,喜欢自己逛动物园和露天市场,虽然他跑山地马拉松,但是还是一样被归进nerd阵营;唯一的期待是想要看到下雪,人人都说伦敦每年都下雪,可他在伦敦的那几年,一场像样子的雪也没有看见。 他也讲他为什么大学读了半年,选择了退学回国拍戏艺考;讲他那个六十八岁老当益壮还能挑战极限运动的老子是怎么被他气到住院;讲他的瓜瓜一世年迈,不愿死在家里,在香港老宅的院子走失,他是如何在不久后碰到那只和它生的一样的瓜瓜二世…… 他倒是不十分好奇前生之事,大约是心中隐隐料到二人前生结局不好,不愿再勾起他的回忆,所以便索性不提了。 如此两个人黏在一起,日子过得很快又很慢。 好像还没做什么了,便过了初五,又好像已经一起过了好多年,也不过才初五。 --